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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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引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确认患者是否患有职业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工作环境而导致的疾病。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

二、证明书格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采用A4纸张,正文使用标准字体,字号12号,行距为1.5倍。

证明书的格式应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 证明书抬头:在纸张的顶部居中位置,写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 证明书编号:在抬头下方居左位置,写明证明书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3. 证明书正文: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诊断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职业病诊断信息:包括疾病名称、病因、诊断依据、临床表现等。

(3)诊断机构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诊断医生信息:包括医生姓名、职称、执业证书号码等。

(5)诊断日期:标明诊断证明书出具的日期。

4. 证明书签章:在正文下方留出足够的空白处,用医疗机构的公章和医生的签名进行签章。

三、证明书内容要求为了确保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下是证明书内容的详细要求:1. 被诊断人信息:(1)姓名:应写明被诊断人的真实姓名,确保准确性。

(2)性别:标明被诊断人的性别,可填写男性或者女性。

(3)年龄:写明被诊断人的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身份证号码:填写被诊断人的身份证号码,确保准确性。

(5)联系方式:填写被诊断人的联系电话或者其他可靠联系方式。

2. 职业病诊断信息:(1)疾病名称:写明被诊断人患有的职业病的具体名称。

(2)病因:简要描述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原因,例如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等。

(3)诊断依据:列出确诊职业病的相关医学检查结果、病史等依据。

(4)临床表现:描述被诊断人的症状和体征,以及与职业病相关的临床表现。

3. 诊断机构信息:(1)医疗机构名称:写明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疗机构的全称。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并掩盖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报告流程。

第三条定义和缩写1.职业病:指在工作过程中被有害因素引起的、直接与工作活动有关的疾病。

2.诊断:指依据临床表现、体征和试验室检查结果,确认是否患有职业病的过程。

3.鉴定:指依据相关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职业病与工作活动的因果关系的过程。

4.报告:指将诊断和鉴定结果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的行为。

第二章职业病诊断程序第四条诊断要求1.员工如显现与工作活动有关的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上报。

2.所在部门应依照职业病诊断要求,将员工布置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五条检查和诊断1.指定医疗机构应依据员工的临床表现、体征和试验室检查结果,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2.诊断结果应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并将诊断结果告知员工和所在部门。

第六条检查费用1.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费用由企业承当。

2.员工应依照企业制度的规定,供应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职业病鉴定程序第七条鉴定要求1.经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员工,或相关部门发现可能存在职业病的情况时,应及时提交鉴定申请。

2.鉴定申请应由所在部门负责,并附上相关证明料子。

第八条鉴定机构1.鉴定机构应为符合法规要求的专业机构,经企业和有关部门认可。

2.鉴定机构应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请进行鉴定。

第九条鉴定结果1.鉴定机构应依据相关证据和技术标准,判定职业病与工作活动的因果关系,并出具鉴定结论。

2.鉴定结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员工告知,并上报给有关部门。

第十条鉴定费用1.鉴定申请费用由企业承当。

2.如鉴定结果认定为职业病,相关治疗费用由企业依照规定支出。

第四章职业病报告程序第十一条上报要求1.鉴定机构应及时将职业病鉴定结果报告给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

2.所在部门应依据鉴定结果,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用于确认个体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的一种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基本要素1. 证明书的格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般采用A4纸大小,具有统一的格式。

证明书的上部分应标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字样,字体应清晰可辨。

下部分应包括发证机关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

2. 证明书的编号每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查询和管理。

编号通常由发证机关负责分配,应在证明书的右上角或左上角注明。

3. 证明书的主体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个体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

(2)职业病诊断结果:明确诊断结果,如职业病名称、病程、病情等。

(3)诊断依据:列明诊断所依据的相关医学检查结果、职业史、病史等。

(4)诊断日期:标明诊断的具体日期。

(5)签发单位和医生签名:包括签发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以及负责签发证明书的医生的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编写要求1. 证明书的语言要简明扼要、准确清晰,不使用模糊的词语或术语。

2. 证明书的内容应具备客观性和可靠性,必须有充分的医学依据支持。

3. 证明书的编写应遵循医学伦理和保护个体劳动者隐私的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4. 证明书的格式应规范统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有涂改、删减或遮挡。

5. 证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职业道德的医生签发,医生签名必须清晰可辨。

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使用范围和效力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个体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解决等程序的必备材料。

2.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法予以承认和执行。

3. 个体劳动者持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和社会保障待遇。

总之,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确认个体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的重要证明文件。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摘要职业病作为一个重要的健康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明材料,在职业病防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定义、内容、作用、发放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定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指经过专业机构对因职业所致的职业病病情进行确诊,并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该证明书是职业病患者的重要证据,用以证明个体所患疾病与其工作环境密切相关。

二、内容1.个人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

2.诊断结果:明确诊断患者属于何种职业病类型。

3.工作史:患者从事的职业、工作环境及相关职业暴露史。

4.病例描述: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

5.医师签名:出具证明的医疗机构相关医师签字、盖章。

三、作用1.司法证据:作为法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2.求职就业:作为求职时的重要证明材料,保障患者的就业权利。

3.医疗救助:在职业病治疗过程中,被诊断证明书可以帮助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安排。

4.职业病预防:对职业病的诊断证明有助于企业进行职业病的预防工作,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四、发放流程1.患者首先应去医院就诊,并得到诊断结果。

2.医院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患者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及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申请认定。

五、结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对职业病患者来说至关重要,不仅是保障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保障自身健康的有力证明。

希望大家在工作中时刻关注职业健康问题,积极预防职业病,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以上就是有关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相关介绍,谢谢阅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91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覆盖。
第四条 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部 长 陈 竺
2013年2月19日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第三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第二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单数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独立分析、判断、提出诊断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预。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5篇)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5篇)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健康监护与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定,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有计划地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神木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综合处要及时告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即将离岗的员工名单,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____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通知职工本人,并按照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五、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例,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六、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职工本人。

除职业禁忌症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七、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八、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九、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十、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费用由矿井承担。

十一、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病诊断的三个必要条件

职业病诊断的三个必要条件

职业病诊断的三个必要条件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接触有害物质和有害因素,导致员工身体出现异常反应、疾病或损伤的一类疾病。

为了正确诊断职业病,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1. 职工与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的接触史:职业病的诊断首先要确认职工是否在工作环境中与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接触过,是否存在接触史。

有害物质包括化学物质、物理因素(如噪音、震动、辐射等)、生物因素等。

职工与这些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接触的时间、频率、剂量等都会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起到重要影响。

因此,在职业病的诊断中,必须详细了解职工的工作历史和工作环境,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以确定职工是否与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接触。

2. 疾病的特异性:职业病的诊断要求疾病表现具有特异性。

即疾病的发生、发展和临床表现与特定的工作环境和有害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

职业病通常有一些特定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特征性的发病方式和疾病进展规律。

例如,矽肺是一种与长期吸入二氧化硅粉尘有关的职业病,主要表现为慢性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

职业性听力损失是与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音中的工人有关的职业病,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和耳鸣。

因此,在诊断职业病时,必须根据疾病的特异性,结合职工的病史、症状、体征等进行综合分析。

3. 职业病诊断的排除法:职业病的诊断需要排除其他非职业因素引起的相似疾病。

有些疾病的症状和体征可能与职业病相似,但却是由于其他非职业因素引起的。

通过排除这些非职业因素引起的可能性,才能确保最终诊断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这就需要医生进行详细的病史收集和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职业病诊断的三个必要条件是:职工与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的接触史、疾病的特异性以及职业病诊断的排除法。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争议处理范本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争议处理范本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争议处理范本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职业性因素引起的、以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与其工作岗位有密切关系的工作环境因素为主要原因的疾病。

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处理职业病争议的关键。

以下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及争议处理的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全面且合理的处理框架。

一、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1. 诊断程序(1)劳动者初步检查:劳动者在感觉异常或出现疾病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医生进行初步检查。

(2)病史分析:医生通过详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环境,分析职业病的可能性。

(3)职业史调查:医生应了解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暴露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持续时间。

(4)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医生应根据劳动者的症状进行相应的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以确定职业病的具体类型。

(5)专科鉴定:如果初步诊断结果无法确定是否为职业病时,医生应请相关专科医生进行进一步鉴定。

2. 鉴定标准(1)诊断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医生应准确判断并诊断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

(2)相关证据:医生应搜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信息、职业危害因素、疾病症状以及相关的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证据,作为鉴定的依据。

(3)专家评估:医生可请相关专家对搜集的证据进行评估,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职业病争议处理1. 协商解决(1)双方协商:劳动者与雇主或职业病认定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问题,并尝试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2)专业意见: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可以请相关专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协商和解决。

2. 诉讼解决(1)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重新评估。

(2)法律程序:双方将在法院进行诉讼程序,提供证据,由法官进行裁决。

(3)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认定劳动者患有职业病,雇主或职业病认定机构应按判决执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以上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及争议处理的范本,以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框架。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 副本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 副本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职业病鉴定的费用是多少?职业病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这些问题是很多患有职业病劳动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利益。

下面由律伴网为大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根据不同的职业病而不同,一般几百到几千不等。

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三、职业病的主要特点: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引言概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用于确认个体的职业病患病情况的证明文件。

它对于职业病患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医疗意义。

本文将从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诊断的目的和重要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和格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申请流程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作用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职业病的定义:1.1 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或暴露于某种有害因素下,导致工作人员患上的一类特定疾病。

1.2 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可以分为尘肺病、化学中毒、放射性疾病等多个类别,每个类别下又有不同的亚类别。

1.3 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残疾或死亡。

二、职业病诊断的目的和重要性:2.1 目的:职业病诊断的目的是确认患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并确定其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之间的关联性。

2.2 重要性:职业病诊断对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伤认定、劳动纠纷解决等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医疗意义。

2.3 诊断方法:职业病诊断需要通过详细的病史调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等多种方法来进行综合判断。

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和格式:3.1 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职业史、病史、体格检查结果、实验室检验结果、诊断结论等详细信息。

3.2 格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证明书的标题、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印章、医生的签名和执业证号等必要内容。

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申请流程:4.1 就诊:患者应首先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就诊,由专业医生进行详细的病史调查和体格检查。

4.2 检验: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医生可能会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验,以获取更多的诊断依据。

4.3 申请:患者在完成就诊和检验后,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就诊资料。

五、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作用:5.1 医疗救治: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以帮助患者获得更准确的诊断,从而得到相应的治疗方案和医疗救治。

职业病最新诊断标准是怎么样的 - 副本

职业病最新诊断标准是怎么样的 - 副本

职业病最新诊断标准是怎么样的如今,不少劳动者都患有,有的人及时发现已经着手开始治疗,而有的劳动者却始终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得了职业病。

职业病有自己的诊断标准,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

用人单位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诊断要求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在对待职业病方面,首先需要用人单位能够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对解除职业病危险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检查,同时还需要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做好预防措施。

更多职业病方面的,你可以通过律伴网站的知识栏目进行了解,感谢你的阅读!文章来源:律伴网/。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PPT讲稿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PPT讲稿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 (续)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
病诊断; (二)对诊断的职业病病例按照职业病报告的规
定进行报告;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
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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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诊断机构 (续)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依法独立行使诊断 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未 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或超出 批准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或出具虚假诊 断证明文件或不履行其诊断机构职责的职 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违 法责任。
二、诊断原则(续)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 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 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 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 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证明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 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承担诊断的 举证责任。
现在您浏览的位置是第二十四页,共五十七页。
五、劳动者的诊断选择权
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 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 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依据本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 诊断时有诊断地的选择权:
医师共同诊断; (3)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首先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并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业 病防治法》制定并发布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 理办法》中有关职业卫生医师条件。
现在您浏览的位置是第十七页,共五十七页。
二、诊断原则(续)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 副本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 副本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当我们从事某种职业,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我们在工作中患了一些疾病,职业病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应及早做好防治措施,但是如果不幸患上了职业病,应如何得到保障?律伴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程序如下: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业病鉴定流程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律伴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伴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培训PPT课件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培训PPT课件

应急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 诊 断
应急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负责。 第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等有关医疗卫生人 员技术培训和政策、法律培训,并采取措施改善职业病诊断工作条件,提高职业病诊断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和诊断项目范围,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应急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三、关于《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
(五)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时限。一是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 断结论;二是明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于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职业病诊断机构送达劳动者、用人单 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三是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现场调 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现场调查。
应急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2021年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 格证书: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制定 本行政区域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引言概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确认一个人是否患有与其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

这份证明书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对于职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定义、重要性、内容要点和申请流程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定义1.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由相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一份证明文件,用于确认一个人是否患有与其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

1.2 该证明书通常由专业医生或职业病防治专家根据病人的病情、工作史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诊断,并出具相应的结论。

1.3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对于职工的工伤赔偿、医疗保险和相关法律纠纷解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重要性2.1 作为一份权威的证明文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以为职工提供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2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对于职工的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申领具有重要影响,是申请这些福利的必备文件。

2.3 该证明书还可以为职工提供就业保障,一旦确诊为职业病,职工有权要求工作环境改善或调整,以避免进一步受到伤害。

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点3.1 个人信息:包括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3.2 工作史:详细记录职工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以确定是否存在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的可能性。

3.3 诊断结果:由专业医生或职业病防治专家根据病人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诊断,并出具相应的结论,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

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申请流程4.1 就医:职工首先需要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由专业医生进行病情评估和相关检查。

4.2 申请:职工需要向相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个人信息、工作史和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

4.3 审核和出具证明书:相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医疗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专业医生的诊断结果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指用于确认职工是否患有职业病的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确认职工是否患有职业病的主要依据。

以下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标准格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编号:[证明编号]被诊断人:[被诊断人姓名]性别:[被诊断人性别]年龄:[被诊断人年龄]身份证号码:[被诊断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被诊断人工作单位]职业:[被诊断人职业]职业病诊断结果:经过详细的检查和评估,本机构确认被诊断人患有以下职业病:病名:[职业病名称]病因:[职业病病因]病程:[职业病病程]诊断依据:[诊断依据]诊断时间:[诊断时间]诊断机构信息:诊断机构名称:[诊断机构名称]地址:[诊断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诊断机构联系电话]医生签名:[医生签名]日期:[诊断日期]其他说明:1. 本证明仅作为职业病诊断的证明,不具备治疗效果。

2. 被诊断人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同时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健康。

3. 被诊断人可凭此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赔偿。

本证明有效期为:[有效期],过期无效。

以上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标准格式,根据被诊断人的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

请注意,本证明仅作为职业病诊断的证明,不具备治疗效果。

被诊断人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同时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健康。

如有需要,被诊断人可凭此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赔偿。

请妥善保管此证明,及时进行相关申请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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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 副本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许多人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长时间工作会患上职业病,大家都会关心患上职业病之后,有没有什么补偿的措施,又或者是有什么保障的措施。

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职业
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
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
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
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 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 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对其中某
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
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 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 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规
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
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按照2019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
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2019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
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

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诊断证明书的内容重点是确认患了什么病。

鉴定书的内容重点是确认致病的原因。

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不会在遇见问题的时候惊慌。

相信经过小编的讲解,你对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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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律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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