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优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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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的具体要求及应用举例

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的具体要求及应用举例

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具体要求如下:申请人应将出入境特殊物品情况做详细描述,包括且不限于特殊物品的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国家/地区、生产情况。

为便于对特殊物品风险的判别,描述性材料中应对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做准确描述,成分中不应包含不能明确具体内容的字词,如缓冲液、质控品、培养物质等,必须对这些内容的确切成分进行描述;对特殊物品的采集来源、生产原料、已知的制备工艺等应详细描述,包括是否直接来源于人或动物,工艺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对病原体的灭活等操作方法的描述;如制备工艺采取重组DNA技术的,应对插入的DNA序列、表达的载体以及目前的生物安全风险作者详细描述;对特殊物品入出境用途(原料)应按试剂用途做详细说明,销售用途应明确销售用于哪些领域及销售对象,研究或生产加工用途应明确研究、生产加工内容以及过程。

企业申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我公司是一家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本次由于科学研究需要,申请从英国入境一批试剂用于科研实验使用,具体信息如下:中文名称:重组蛋白英文名称:Recombinant protein成分:5%蛋白,95%磷酸缓冲液来源:加工工艺:在大肠杆菌中发酵合成,随后经金属螯合层析纯化后冷冻干燥后提取。

用途:请注明做何实验,此试剂在试验中起何种用途,并简单阐述实验目的和过程。

此特殊物品不存在任何的传染性、污染性、放射性。

以上情况属实,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XXXX公司(公章)年月日注:此样表仅为格式说明,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重点描述产品的具体情况、来源、用途及使用单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传染性、污染性、放射性以及预防和控制措施,运输、拆检及储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其中来源要描述清楚从何处提取,用途部分有多种情况,列举如下:1、医学院校的实验或科研项目,需简单说明。

2、销售诊断试剂、血制品、生物制品到其他医院、院校实验室或医疗研发企业的,需列举销售对象名称及所在省市。

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

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

出入境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入境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我院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要求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规定师生员工是指:全体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全体正式在校注册的大、中专学生、全体在校临时用工和其他人员(包括食堂、超市、商店等人员);相关人员是指来校执行公务、联系业务、外聘教师、会客人员等。

(二)出入证是学院师生员工进出校门的凭证,进出校门必须佩带出入证,自觉接受执勤人员的验证、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三)来校联系业务、进行文化交流、会客等人员,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征得保卫处的许可,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校园。

(四)在校区内也应佩带出入证,服从巡逻人员的管理,一次不佩戴者,口头警告;两次或以上者,通知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及时到保卫处办理补证手续,同时交补证费20员。

(六)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伪造、借用或转接,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出入证第一次补办按正常价收取费用,第二次及以上补办按证件正常价二倍收取,补办时间为每周二、四。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1. 背景海关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安全认证制度,旨在加强海关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物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在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尤为重要,以确保这些物品在进出口过程中的安全性。

2. 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是指那些具有特殊性质或特定风险的物品,例如危险品、高价值物品、易腐烂物品等。

这些物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

3. 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运输安全管理- 特殊物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内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 运输过程中应有专门的监控和跟踪系统,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特殊物品的运输应有专门的包装和标识,以便海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识别和处理。

3.2 储存安全管理- 特殊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包括储存环境、设备和防火措施等。

- 特殊物品的储存应有专门的区域或仓库进行管理,确保其与其他物品的隔离和安全性。

- 特殊物品的储存区域应有专门的监控和报警系统,以及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

3.3 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针对特殊物品的特点和风险,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 特殊物品的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例如安检、封条等。

- 特殊物品的相关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特殊物品的安全性和管理要求。

4. 结论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确保物品安全性和减少风险的重要要素。

通过运输安全管理、储存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提高特殊物品的安全性和顺利通关的便利性。

以上是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引言海关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制度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提高供应链的安全性和效率。

特殊物品,如危险品、高价值货物等,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特别的安全管理措施来保障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1. 合规审查:在与特殊物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中,企业应对其供应链进行审查,确保所有相关环节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安全要求。

企业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特殊物品的进出口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以确保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物品分类和标识:特殊物品应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并在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

这样可以确保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妥善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运输安全措施:对于特殊物品的运输,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如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服务提供商,确保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丢失。

此外,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储存措施,防止泄漏、起火或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 人员培训:企业应对涉及特殊物品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员工应了解特殊物品的性质、运输要求和应急处理等知识,以便能够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情况。

5. 安全监控和报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特殊物品的进出口业务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同时,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任何与特殊物品安全相关的异常情况或事故,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查。

结论海关AEO制度下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确保特殊物品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积极落实并加强这些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特殊物品在供应链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也应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

海关AEO特殊物品进出口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品进出口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品进出口管理制度该文档旨在规范海关AEO认证企业特殊物品的进出口管理制度,保证进出口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军工产品- 双用途物品- 核材料、生化制品等危险品- 珍贵文物、文化遗产等文物保护范围内物品- 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药品等涉及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特殊物品二、AEO企业特殊物品进口管理制度1. 审核程序海关AEO认证企业进口特殊物品应按海关规定的程序审核,包括安全性审核、商品归类审核、价值核实审核等环节,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及时备案AEO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及时办理特殊物品进口备案手续,确保货物在进口后可以得到合法的使用和管理。

3. 交通工具和仓库安全保障措施AEO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加强特殊物品的交通工具和仓库的安全保障,防止货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受到损失或者被盗窃。

4. 报关和税费支付AEO企业应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特殊物品进口报关手续,并准确支付进口税费,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进口后的监管管理。

三、AEO企业特殊物品出口管理制度1. 出口前核实审批AEO企业在出口前应当认真核实出口商品的安全性、质量和出口合法性,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

2. 准确报关AEO企业应准确申报特殊物品的货物名称、型号、品牌、数量、货值和原产地等信息,并按照海关规定完税计算和支付。

3. 遵守法律法规AEO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海关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出口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对海关AEO企业的管理要求海关应当对AEO企业特殊物品进出口审核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罚则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海关将罚款,并可能限制或者吊销其AEO认证资格,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海关AEO特殊物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期待AEO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相关制度,确保进出口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进口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管,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至我国境内的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2. 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3. 动物及其制品;4. 其他可能存在生物安全风险的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全国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实施进口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2. 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检验检疫工作。

3. 进口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进口特殊物品的申报、检验检疫和后续监管义务。

四、管理措施1. 进口申报:进口企业应当向海关申报进口的特殊物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2. 检验检疫:进口特殊物品入境时,应当接受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a. 实施现场查验;b. 检测样品;c. 实施隔离观察;d. 抽取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3. 风险评估: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口特殊物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检验检疫的重点和措施。

4. 监管档案:进口企业应当建立进口特殊物品的监管档案,记录进口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

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口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进口、没收违法物品、罚款等。

五、信息化管理1. 建立进口特殊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进口特殊物品的申报、检验检疫、监管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2.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缩短检验检疫周期,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解释。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附件7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第六条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第九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二)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三)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四)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五)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六)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七)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八)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

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

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一、引言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我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生物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出入境特殊物品的生物安全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该规程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对我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人员和货物往来频繁,各种特殊物品也随之增多。

这些特殊物品中包含了许多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如携带传染病病原体、有害昆虫或植被等。

这些风险不仅对我国人民健康和农业生产带来威胁,也可能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规程势在必行。

三、目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旨在确保我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生物安全,保护人民健康和国家利益。

具体目的包括:1.明确出入境特殊物品的生物安全风险分级标准,便于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物品进行分类管理;2.建立健全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3.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境生物安全挑战。

四、内容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定义与分类:规定了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等基本概念,并对特殊物品进行了细致分类,便于管理和监控。

2.分级标准: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级标准,根据不同潜在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明确了不同等级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3.评估与监测:规程要求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并建立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物品的生物安全情况,确保风险可控。

4.管理措施:规程明确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特殊物品应采取的管理措施,包括检疫、审批、隔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5.国际合作:规程强调了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鼓励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信息和经验,共同应对生物安全挑战。

五、重要意义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程对我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加强了我国特殊物品生物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了防范潜在风险的能力;2.有助于保护我国人民健康和农业生产安全,减少疫情传播和有害生物入侵;3.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在生物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整体防控能力;4.为出入境特殊物品相关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管理依据和操作指南。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BD一、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全程监管原则:对特殊物品必须实行全程监管,确保物品在出入境过程中安全可控。

(三)责任明确原则:对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风险评估原则:对特殊物品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五)信息共享原则: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情况。

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特殊物品运输管理:制定特殊物品运输的具体要求,包括包装标识、托运程序、运输工具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在特殊物品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监控措施,确保物品不泄露、不损坏、不被盗窃。

(二)特殊物品储存管理:明确特殊物品的储存地点和储存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规定。

特殊物品的储存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进出管理,确保安全可控。

(三)特殊物品使用管理:对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授权和监管,只有具备特定资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可以使用特殊物品。

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数量。

(四)特殊物品监管和执法:建立特殊物品的监管和执法机制,加强对特殊物品的监测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特殊物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要严肃,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交流和合作。

加强与国内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共同掌握特殊物品的动态和安全状况。

三、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一)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和措施,进行监管和执法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特殊物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1.21•【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5年1月21日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物资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高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殊物资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腐蚀性物品等。

第三条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殊物资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特殊物资安全教育和培训;3. 监督检查特殊物资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4. 调查处理特殊物资安全事故;5. 建立特殊物资安全档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物资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特殊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和处置;2. 确保本部门特殊物资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3. 定期对本部门特殊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三章特殊物资的采购与验收第七条特殊物资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用合格的产品。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采购特殊物资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安全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第九条特殊物资验收应由验收部门负责,验收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 产品标识是否齐全;3. 产品说明书是否完整;4. 产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特殊物资的储存与使用第十条特殊物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特殊物资的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特殊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使用特殊物资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第五章特殊物资的运输与处置第十四条特殊物资的运输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资进出口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资进出口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资进出口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海关AEO特殊物资的进出口管理,确保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提高物资的运输效率和效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海关AEO资格的企业或物资运输相关方,包括特殊物资的生产、采购、运输、进出口报关等环节。

3. 基本要求3.1 特殊物资的分类与标识- 特殊物资应根据其特殊属性进行分类,并在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注。

- 分类和标识应符合海关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物资进出口信息报告- 特殊物资的进出口企业应将相关物资运输信息及时报告给海关,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 各个环节之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3.3 物资运输安全措施- 物资运输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运输安全措施,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和污染。

- 物资进出口报关企业应加强对特殊物资的安全检查和审查,并保证物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4 特殊物资的监管与追溯- 物资进出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殊物资监管和追溯机制,确保物资的流向可追溯。

- 物资进出口企业应配合海关进行特殊物资的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4. 责任与监督4.1 审核与认定- 海关将对申请海关AEO资格的企业进行审核和认定,确保其符合AEO资格的要求和标准。

- 审核和认定应按照海关相关规定进行,涉及企业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应得到妥善保护。

4.2 监督与检查- 海关将对AEO特殊物资进出口企业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

- 监督和检查应公正、公平,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和处罚。

5. 效益和改进通过有效实施海关AEO特殊物资进出口管理制度,可以实现以下效益:- 提高物资进出口的效率和效益,减少物资运输时间和成本。

- 加强物资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降低风险和损失。

- 提升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为不断提高进出口管理水平,我们将根据实践和需求不断完善和改进本制度,并与相关方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1. 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指的是那些具有特殊性质、特殊用途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风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武器弹药、爆炸物品等。

2. AEO认证要求根据海关的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经认证的经济运营者)制度,对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有以下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内审。

- 企业必须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特殊物品入库、出库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安全封存、监控设备等。

- 企业必须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提供特殊物品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 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特殊物品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 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为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 定期进行特殊物品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 建立健全的特殊物品的入库、出库和运输记录,确保物品的安全可追溯性。

- 加强特殊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对物品本身和包装的检查,确保没有违规物品存在。

- 设立专门的特殊物品存储区域,确保特殊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4.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特殊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海关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AEO认证等,严重情况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5. 审核和监督海关将定期对经过AEO认证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以上是海关AEO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在进行特殊物品的进出口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课件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课件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

因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信用系数:AA=1.2 A=1 B=0.8 C=0.6 D=0.4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分的;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分小于3分的;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海关AEO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物资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 海关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特殊物资指那些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物资,包括军工产品、化学品、生物制品等。

为了保障特殊物资的安全管理,防止非法渗入和滥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特殊物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特殊物资的安全运输和存储,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提高海关AEO合作伙伴的物资安全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海关合作的AEO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承运商、仓储商以及海关AEO认证单位。

3. 主要内容3.1 物资安全管理责任- 各合作伙伴应建立物资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 物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2 物资流程控制- 合作伙伴应制定明确的物资流程控制制度,确保物资的进出、运输、存储等环节都得到有效管理。

- 物资流程控制应涵盖物资接收、核实、登记、装运、运输、中转、存储、交付等各个环节,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进行监控和追溯。

3.3 物资运输安全- 合作伙伴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工具,并对物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控。

- 物资运输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如密封封箱、安全标识、固定设备等。

- 物资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及时上报物资运输状态和安全信息。

3.4 物资存储管理- 合作伙伴应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仓储设施,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巡查和维护。

- 物资存储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和管控,区分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非法进入和风险扩散。

3.5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合作伙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 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合作伙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置,并及时向海关主管部门报告。

4. 附则-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海关AEO认证单位制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海关AEO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

海关AEO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海关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经济授权操作人)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特殊货品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海关对AEO企业的特殊货品进行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 背景特殊货品是指那些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环境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或威胁的货物,如化学品、危险品、生物制品等。

特殊货品的运输和管理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

3. 目的海关AEO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AEO企业的运作流程、资质要求和安全措施,保障特殊货品的安全运输,减少可能的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4. 内容4.1 AEO企业的资质要求- AEO企业必须具备相关特殊货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 AEO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确保特殊货品的安全运输。

- AEO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一套科学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

4.2 运作流程- AEO企业在特殊货品的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执行。

- AEO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特殊货品运输流程,包括特殊货品的接收、储存、装卸、运输和交付等环节。

- AEO企业需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特殊货品的监管和安全。

4.3 安全措施- AEO企业必须对特殊货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监控,确保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AEO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 AEO企业在特殊货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5.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海关特殊货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海关AEO认证管理办法》- 《海关AEO特殊货品安全管理细则》6. 执法与监督海关将通过定期的检查、评估和监督,对AEO企业的特殊货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管。

对违反的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取消AEO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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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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