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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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

附件5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甲方:清华大学(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研究生院)E-mail:联系电话(国际处)E-mail:乙方:(出国访学博士生)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属院系;学号:身份证号码;护照号:联系电话:(手机)E-mail:丙方:(乙方的保证人,指定为校内导师)联系电话:E-mail: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短期出国访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派遣乙方赴国大学进行短期访学,出国期限为个月,于年月之前成行。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义务:1. 对乙方短期出国访学给予必要的指导,为乙方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提供方便。

2. 向乙方提供如下经费资助:(1)按拟订的研究计划完成出国访学任务,按期出国、回国的国际机票款;(2)确定的出国期限内在国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3. 上述第二条第2款所述有关资助内容与金额,均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第三条乙方承担的义务:1.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出国访学计划。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出国期限、前往国家、访学身份和出国期间研究计划,不得擅自放弃清华大学公派出国访学身份。

3.甲方发给乙方的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意外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所在国和大学要求及时购买保险。

因未购买保险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与导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

5.树立回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和学校荣誉;遵守我国和访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6.履行按期返校的义务。

7.访学结束时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访学成果总结报告。

第四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访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清华大学公派访学身份、擅自提前返校、擅自变更访学国家和访学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访学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其偿还全部资助费用,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学科发展及加强学术交流,必须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人专发[2001]136号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在修改原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立1.申请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着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有权申请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时间由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规定,并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

二、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国家人事部主管全国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博士后管理工作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管会下设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负责全国博士后工作的具体业务及日常管理。

2.学校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博士后工作,校人事处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校博管办受学校委托作为博士后日常工作的负责单位,具体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站申报、博士后的进站、在站、出站管理、博士后基金申报、博士后联谊会等工作,指导、协助各流动站单位搞好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

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我校各流动站,应以院、系(所)为单位由一名系级领导为流动站负责人组成的博士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本单位学术、学位委员会的成员。

领导小组应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包括招收面试、中期考核、出站评审等工作。

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一般为人事干部)作为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的联系人,具体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研究生院2010年1月制订,2011年6月修订)为拓宽博士生学术视野,增强国际交流能力,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学者,特设立“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

1.资助办法本项基金为博士生赴国外一流大学短期访学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资助。

学校资助博士生在国外访学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期限为3-6个月;往返国际旅费由导师资助或学生自理。

2.申请条件(1)本校在读博士生(不包括委培生和定向生);(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3)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4)出国期间的研究内容与申请者的研究方向相关;(5)外语水平符合拟前往大学的语言要求和我校公派出国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6)导师同意派出,并愿意作为申请者的保证人;(7)回国时间距毕业时间半年以上;(8)以下情况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国家留学基金或学校基金资助、正在国(境)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境)外奖学金资助。

3.申请与审批程序(1)博士生在征得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向所属院系申请;(2)各院系制订适合本学科特点的遴选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后报研究生院;(3)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4.对获得基金资助的博士生要求博士生出国前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制订访学研究计划;在国外期间与导师保持经常性联系,认真做好研究工作,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情况;访学结束后按时回国;回国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报告,并在所属学科内做学术报告。

5.管理与运行效果评估(1)院系每年组织一次短期出国学术交流报告会,并总结本院系基金运行情况;(2)境外导师对博士生在访学期间的学习与研究表现给出评语;(3)研究生院聘专人对基金运行情况与效果进行评估。

1。

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特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二条2016年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第三条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第四条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第六条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第七条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第八条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第四章选拔办法第九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条2016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登陆进行网上报名。

“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一览表)。

申请人须按照《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各单位须于4月12日前将正式公函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由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并打印)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所有附件材料,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实施细则201803

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实施细则201803

清华大学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清华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3月)为支持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引导博士生向高水平国际会议投稿,积极走向国际学术舞台,提高学术水平,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1.申请条件(1)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主题与博士生的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且已列入《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论文作者有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3)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符合我校“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细则及办事指南”的规定;(4)申请者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5)一般情况下博士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1次该项基金的资助。

2.资助办法(1)出席顶尖级国际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部分往返国际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4天的住宿费;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部分往返国际旅费和注册费。

(2)出席A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部分往返国际旅费和注册费;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部分往返国际旅费。

(3)出席B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或做“论文张贴”者,资助部分往返国际旅费。

(4)特殊奖励:出席国际会议并获得A类及以上大会设立的奖项(例如最佳论文奖等)者,不论之前是否获得本基金资助,经本人申请,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简介等,可再次获得出席国际会议资助。

3.申请与审批程序(1)申请者在校园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提交并打印《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将申请表、会议邀请函、论文首页复印件、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提交导师、院系教学主管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院系按批次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研究生院在收到院系材料后,在两周内按批次公示拟资助名单,并将审批结果登录在校园网个人信息系统上;(3)对于获得资助批准的研究生,预计资助额度将额度直接预拨到院系,该拨款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是导师。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工作,根据《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

(二)设立流动站的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流动站的设立,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

由拟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出申请,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院、系(所)及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一)院、系(所)招收博士后的条件:学校已设立的流动站(一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

(二)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具备招收博士后研究条件(研究课题落实、经费充足)的在职在岗教授或研究员。

学术水平高、有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招收博士后,须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三、博士后的类型(一)一般博士后:经学校和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招收的博士后。

具体包括:1.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企业博士后:学校流动站与已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企业开展。

3.在职博士后: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并能够全时脱产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关于2018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关于2018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各学院(系、所)博士生导师: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将继续全国选拔500名博士生导师赴国外短期交流,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我校在职在编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选派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1.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指导导师(含准备申请2018年高水平项目的学生的博士生指导老师),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指导老师;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5.我校此次推荐无名额限制。

注: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允许2018年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的国内导师与学生同时申报,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

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二、资助期限及内容: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三、选拔流程:1.预报名:有意向申请的导师需自行联系并获得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请在2018年3月21日之前提交预报名表(见附件1)和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外方合作导师介绍(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至各学院负责老师,由学院汇总材料提交给培养处,, 逾期不再接收。

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

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

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109人)序号院系姓名学号导师拟前往国别拟前往大学拟资助月数资助编号1建筑学院陈明玉2015310034边兰春美国哈佛大学62018275 2建筑学院钱明杨2016310018江亿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42018276 3土木系苏贵良2015310086邓晓梅美国普渡大学西拉法叶分校62018277 4土木系刘梅2016310075廖彬超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62018278 5土木系徐永嘉2017310074陆新征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62018279 6土木系肖天正2016310051陆化普美国伦斯勒理工大学62018280 7水利系邢月2016310113倪广恒美国波士顿大学62018166 8水利系邬涛2018310182傅旭东美国康奈尔大学52018167 9环境学院陈娇2017310235李晓岩美国莱斯大学62018168 10机械系张政2015310267融亦鸣美国麻省理工学院62018169 11机械系王毅2016310197温诗铸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62018170 12机械系李银波2016310199季林红德国亚琛工业大学62018171 13机械系郭嘉2015310223曾攀丹麦丹麦技术大学62018172 14机械系孔运2015310237褚福磊美国纽约大学62018173 15机械系鲁鸿宇2015310255田煜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42018174 16机械系项顶顶2016310245刘伟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62018175 17精仪系衣路英2015310282孙利群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62018176 18精仪系王顺月2015310301韩丰田比利时鲁汶大学62018177 19能动系蒋河川2016310353孙超美国哈佛大学42018178 20能动系韩特2015310325蒋东翔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62018179 21能动系曾洪瑜2015310333蔡宁生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62018180 22能动系郑若楠2015310329姚强美国斯坦福大学62018181 23能动系陈思源2016310318李政英国帝国理工学院62018182 24能动系王浪2015310347任静瑞典隆德大学62018183 25能动系杨一舟2016310322蒋东翔加拿大多伦多大学62018184 26能动系郑艳2015310344姜培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62018185 27汽车系丹聃2016310375张扬军英国诺丁汉大学62018186 28工业工程系王正礼2015310412姜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62018187 29工业工程系池哲翔2015310406黄四民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52018188 30工业工程系朱华星2015310419张弛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62018189 31工业工程系江泽武2015310416ZHU WANSHAN美国明尼苏达大学62018190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109人)序号院系姓名学号导师拟前往国别拟前往大学拟资助月数资助编号32工业工程系范孟琪2015310398吴甦美国南加州大学62018191 33工业工程系李岳2015310421赵晓波美国罗格斯大学62018192 34工业工程系庞博文2016310417谢小磊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62018193 35电机系刘羽霄2016310441康重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62018194 36电机系戴强晟2016310468石立宝美国普林斯顿大学62018195 37电机系王超2016310427李永东美国圣迭戈州立大学62018196 38电机系陈垒2015310427赵伟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42018197 39电子系时鸿志2017310673李勇美国南加州大学62018198 40电子系张维忆2017310627黄翊东瑞典瑞典皇家理工学院62018199 41计算机系吴陈铭2017310766刘永进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62018200 42计算机系奉雨娟2015310655CHEN TING美国康奈尔大学威尔医学院62018201 43计算机系罗予岑2015310572张钹美国普林斯顿大学62018202 44计算机系陈冲2017310753张敏美国罗格斯大学52018203 45计算机系黄建强2016310612陈文光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62018204 46自动化系陈凤玲2015310704张奇伟美国斯坦福大学62018205 47自动化系杨镇铭2015310678赵千川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62018206 48自动化系张祥林2015310660李衍达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62018207 49自动化系李志杰2015310710郑小平德国柏林洪堡大学62018208 50自动化系席霄鹏2015310680周东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42018209 51自动化系张德鉴2017310885郑小平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62018210 52自动化系郜晨2016310671何潇英国布鲁内尔大学62018211 53航院刘通2015310748王沫然英国伦敦帝国学院42018212 54航院钟磊2015310784GAO HUAJIAN美国布朗大学62018213 55航院余明2016310771许春晓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 4.52018214 56航院于海东2016310745符松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62018215 57航院张梓彤2017310975曹炳阳韩国蔚山科技大学62018216 58工物系袁媛2015310844王侃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62018217 59化工系肖哲熙2014310745魏飞日本东京大学62018218 60化工系赵辰孜2015310906魏飞美国康奈尔大学62018219 61化工系张睿2015310917王金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62018220 62化工系徐玲2016310895杨睿美国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62018221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109人)序号院系姓名学号导师拟前往国别拟前往大学拟资助月数资助编号63化工系刘琳2017311118朱兵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62018222 64材料学院周宇2015310986林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62018223 65材料学院曹丽2015310950翁端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62018224 66数学系余丽珊2015311028郑绍远美国德州大学休斯顿健康科学中心42018225 67数学系周泰龙2017311229李海中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62018226 68数学系黄伟清2015311001郑绍远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62018227 69数学系曾鹏2016311020肖杰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62018228 70物理系金翔2015311060姜开利美国麻省理工学院62018229 71物理系向丹凤2015311109王晓锋日本东京大学62018230 72物理系高翔2017311288庄鹏飞美国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62018231 73物理系戚若阳2015311038高健存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62018232 74物理系禹伟2016311082刘长洪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62018233 75化学系周亚明2014311111李强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学院62018234 76化学系郑晓坤2015311117童爱军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62018235 77化学系蔡明瀚2015311121邱勇日本九州大学62018236 78化学系徐涵颖2017311348邱新平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62018237 79化学系常嵘2017311412陈永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62018238 80生命学院张娟荣2016311251龚海鹏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62018239 81生命学院郑熠辉2015311316李海涛美国洛克菲勒大学62018240 82生命学院刘阳嘉2014311165张荣庆美国密歇根大学62018241 83生命学院石莎莎2016311375张林琦美国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62018242 84地学系郭京2015311407宫鹏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62018243 85地学系吴瑞丽2015311408张强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62018244 86地学系徐伊迪2018311761俞乐法国巴黎萨克雷大学62018245 87地学系林楠2016311388王聿绚美国休斯顿大学52018246 88地学系张阔2017311645宫鹏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62018247 89经管学院吴凡2015311524陈国权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62018248 90经管学院胡倩倩2016311502曲庆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62018249 91经管学院李智鑫2015311459曹静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42018250 92经管学院李涛2014311471徐心美国明尼苏达大学62018251 93经管学院胡潇婷2014311494金占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620182522018年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录取名单(109人)序号院系姓名学号导师拟前往国别拟前往大学拟资助月数资助编号94经管学院乌日汗2015311512李东红美国洛约拉马利蒙特大学62018253 95经管学院刘扬2015311471朱英姿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62018254 96公管学院朱梦曳2015311541齐晔美国马里兰大学大学城分校42018255 97公管学院杨雁翔2016311516胡鞍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62018256 98金融学院钱佳琪2016311548田轩美国哈佛大学62018257 99法学院杨翱宇2017311877申卫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62018258 100法学院彭阳2016311591傅廷中荷兰伊拉兹马斯大学62018259 101法学院张咏2016311593余凌云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52018260 102新闻学院张舒媛2017311914陈昌凤美国哥伦比亚大学62018261 103马克思主义学院倪博闻2017311945李蕉美国斯坦福大学62018262 104美术学院徐千尧2017312131徐迎庆美国斯坦福大学52018263 105美术学院李兆2018312239章锐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62018264 106教研院李瑞琳2016311806史静寰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62018265 107医学院汪鸿章2015311933刘静美国芝加哥大学62018266 108医学院吴杨宇2014311182CANESSA CECILIA美国耶鲁大学42018267 109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蔡正阳2016311990杨全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62018268。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2023 访问学者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2023 访问学者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2023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留学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途径。

作为国家级留学资助机构,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都会向一定数量的优秀学者提供访问学者的机会。

那么,想要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呢?下面就是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一、学术背景及资历1.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为在校或具有正式工位的专职科研人员。

2.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成果和国际影响力,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获得重要学术奖项等。

3. 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实力,在国际学术界享有一定的声誉,并能够胜任访问学者的工作任务。

二、研究计划1. 申请人应提交详细的访问学者研究计划,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2. 研究计划应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方向和重点领域相契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3. 研究计划应具有一定的实施可行性,能够在访问学者期间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合作意愿及条件1. 申请人应明确访问学者期间与国外合作机构或研究团队的合作意愿和条件,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双方利益等。

2. 如有意愿在访问学者期间与国外合作机构或研究团队合作科研项目,申请人应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3. 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顺利与国外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四、其它要求1.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学术记录和行为。

2.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胜任国外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

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能够胜任长期国外访问学者的工作和生活。

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访问学者申请条件旨在选拔优秀的科研人才,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

申请人需要具备博士学位和一定的科研背景和实力,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并具有与国外合作伙伴合作的意愿和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学术、英语和身体健康状况。

希望广大有意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的学者们,按照以上条件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争取在国际学术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采。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1、申请与审批程序(1)博士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研究生公派工作组;(2)院系组织遴选、排序,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3)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4)向录取的博士生颁发《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

被录取者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成行有效。

2、申请材料欲申请该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1)《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

(2)拟前往大学或导师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参见附件2,须写明不收取学费,或予以免除学费);(3)往返国际旅费解决办法(写明校内导师资助、或境外导师资助、或个人承担),由出资者签名;(4)中、外导师签字同意的在国外期间研究计划(中、英文),(参见附件3);(5)博士生全学程时间安排计划(附件4);(6)已修课程成绩单,资格考试、选题报告(如已通过)记录表以及获奖证书(不超过3项)复印件;(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健康体检证明(校医院出具,三个月内有效);(9)身份证复印件;(10)委培生、定向生需提供委托、定向单位同意函。

3、办理出国审批手续需提交的材料(1)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本人及导师签字)(附件5);(2)清华大学出国访学博士生须知(阅读并已签字)(附件6);(3)家长同意函(已签字同意)(附件7);(4)清华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5)拟前往大学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复印件;(6)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

4、资助标准与办理程序在国外期间生活费:资助期间为3-6个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美元,并根据国家和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生活费领取和换汇手续参照我校公派出国人员现行管理方法执行,由博士生在国际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其他注意事项(1)博士生须按照“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离校和返校手续;(2)录取博士生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签署《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按照派往国家和大学要求购买当地保险;(3)在国外期间若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与我国在驻地国家的使领馆联系;(4)回国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报告(附件8),包括书面和电子版,附照片。

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北京大学哲学系

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北京大学哲学系

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给人文学部在校博士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有效提高赴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学习的质量与效率,北京大学人文学部设立“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

该计划资助人文学部优秀博士研究生到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含本学科国际排名顶尖大学)进行一年期或半年期研究和访学(一年期优先),该项经费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和发放,由北京大学人文学部教学委员会负责评审和使用。

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第一条资助计划1.全学部每年拟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或访学,时间为一年期或半年期(一年期访学项目优先)。

2.资助具体人数根据资金和申请情况确定。

资助内容仅限学费、选课费。

资助标准参考顶尖大学实际执行,原则上以学费或选课费的90%资助申请人,余额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选课费的申请,限每人每学年1至2门课程;外语水平特别优秀者,原则上每学年支持课程不超过3门。

3.重点资助申请到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1.档案在我校的非毕业年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经取得博士资格;并已经完成或能保证在出国访学前完成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在延期期间不允许申请此项资助。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优秀(达到能在海外大学修课的熟练程度);3.接受海外机构(含院校、科研机构、基金会)资助生活费,且访学的海外高水平大学收取学费或选课费的在校博士生,满足上述条件1、条件2,亦可申请本项目资助。

但正在境外学习或研究的博士生,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

4.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仅享有1次资助机会。

第三条申请及选拔程序1.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下面各项材料。

(1)《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有哪些《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经费资助项目:(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主要是指面向社会各行各业公开选拔,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项目。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是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短期出国交流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的项目。

(三)高校合作项目,主要是指面向高校合作选拔,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项目。

(四)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其中地方合作项目主要是指与有关地方合作选拔,资助符合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单位人员赴国外学习的项目;行业部门合作项目,主要是指与有关部委、行业部门等合作选拔,资助行业发展急需人才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主要是指资助优秀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资助国际组织后备人才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六)政府互换项目,主要是指根据中国和相关国家政府教育交流协议,资助人员赴对方国家学习的互换项目。

(七)中外合作项目,主要是指根据中方与外方为落实国家领导人出访成果及中外人文交流机制有关举措而签署的合作项目或根据教育部委托留学基金委与外方高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资助相关人员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八)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主要是指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的项目;(九)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留学项目。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国留学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进修、访问、交流,奖励优秀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留学项目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赴国外学习、进修、访问、交流的人员。

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

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

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推动学校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保障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生赴国(境)外交流。

根据《XX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X教委外(20XX)130号)、《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实习,让更多学生获得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博士研究生海外访学项目、国(境)外学习项目(交换学习项目、访问学习项目、攻读学位项目等)、国(境)外实习项目等。

博士研究生海外访学项目访学时间应保证连续6个月以上2年以下,并完成相应考核要求。

国(境)外学习项目学习时间应在一学期及以上(一般为90天以上),并获得相应学分、学位等。

国(境)外实习项目实习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

第四条根据《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设立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交流工作小组”),负责本资助的规划、实施、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小组成员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交流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按照实际执行的交流项目和学生人数,确定当年的资助标准、名额和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资助经费。

交流工作小组负责学校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申请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二)参加的交流项目必须是学校组织实施的,或取得学校批准的个人交流项目;(三)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四)参加学习项目的,应在我校在读期间按学校要求完成所选修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参加实习项目的,应在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实习工作并取得实习合格证明;(五)没有违反《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的行为;(六)学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同一类资助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教育部」XX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选派,是指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委派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就工作的指导原那么、组织管理,以及公派人员的选派,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公派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guo探亲和自费等,下文为大家分享的是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选派简章全文如下:第一条xx年方案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详细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详细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详细以相关工程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工程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工程方案选派3500人。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立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工程方案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guo交流工程方案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工程方案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工程方案选派50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出guo研修工程)方案选派39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工程方案选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工程及地方合作工程28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工程600人。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办法为给在校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该项经费将作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一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

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资助计划1.医学部每年拟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本专业领域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与博士论文课题相关的短期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资助的具体人数根据当年医学部预算确定。

资助内容包括往返旅费和在外住宿费用。

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应标准执行。

3.本计划针对在与国内外导师已建立良好科研合作的基础上,重点资助科学型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1.人事档案在医学部的非毕业年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应已经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

2.已经完成学科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

品学兼优,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无欠费、无违纪违规。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

4.身心健康。

5.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曾享受过北京大学其他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或国外院校已经提供往返旅费及生活费资助者。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申请短期资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以下各项材料:(1)《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

(2)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水平、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情况等)。

(3)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费用情况等。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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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
1、申请与审批程序
(1)博士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研究生公派工作组;
(2)院系组织遴选、排序,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4)向录取的博士生颁发《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

被录取者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成行有效。

2、申请材料
欲申请该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
(1)《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

(2)拟前往大学或导师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参见附件2,须写明不收取学费,或予以免除学费);
(3)往返国际旅费解决办法(写明校内导师资助、或境外导师资助、或个人承担),由出资者签名;
(4)中、外导师签字同意的在国外期间研究计划(中、英文),(参见附件3);
(5)博士生全学程时间安排计划(附件4);
(6)已修课程成绩单,资格考试、选题报告(如已通过)记录表以及获奖证书(不超过3项)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健康体检证明(校医院出具,三个月内有效);
(9)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出国审批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本人及导师签字)(附件5);
(2)清华大学出国访学博士生须知(阅读并已签字)(附件6);
(3)家长同意函(已签字同意)(附件7);
(4)清华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5)拟前往大学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复印件;
(6)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

4、资助标准与办理程序
在国外期间生活费:资助期间为3-6个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美元,并根据
国家和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生活费领取和换汇手续参照我校公派出国人员现行管理方法执行,由博士生在国际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其他注意事项
(1)博士生须按照“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离校和返校手续;
(2)录取博士生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签署《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按照派往国家和大学要求购买当地保险;
(3)在国外期间若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与我国在驻地国家的使领馆联系;
(4)回国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报告(附件8),包括书面和电子版,附照片。

并在所属学科内做学术报告,汇报在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研究情况及个人体会等。

(5)将国外导师评语电子版表格(附件9)填写好自己的基本信息后交给国外导师,请国外导师写好评语直接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信箱:yjsypyc@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月起实施,有关问题由研究生院、国际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解释。

研究生院、国际处、财务处
2011年6月7日
附件1 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2 拟前往大学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
附件3 在国外期间研究计划
附件4 博士生全学程时间安排计划
附件5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
附件6清华大学出国访学博士生须知
附件7家长同意函
附件8 总结报告
附件9 国外导师评语表
附件10 院系推荐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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