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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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是指在未经过法律婚姻关系约束的情况下,同居双方对于财产的权益、分配和处理所遵循的原则。

尽管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院逐渐开始审理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案件,制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判决。

以下为同居期间财产处理的原则:1.自愿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应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在同居开始时应达成一致的财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共同财产的份额、财产分配的方式等等。

这样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和争议。

2.公证原则:同居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或法律机构进行公证,将双方的财产关系进行认证和备案。

这可以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以免双方出现财产矛盾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单独财产原则: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个人所有。

个人财产包括在同居开始前已有的、通过继承或礼物获得的财产,以及通过个人努力所获得的收入和资产。

5.贡献原则:同居双方的财产分配可以根据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贡献可以体现在物质贡献(如经济支持、资金投入)和非物质贡献(如家庭劳动、抚养子女、经营家务等)两方面。

6.公平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根据双方的个人贡献和财产状况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公平原则的具体判断因情况而异,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年龄、健康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

7.事实推定原则:在无法提供明确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根据双方的实际行为和生活方式来推定财产归属。

例如,如果同居双方有共同存款账户,法院可能会推定这些存款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

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

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对于男女未婚同居,如今已经没有非法的说法了,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关系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要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就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同居关系因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而非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当事人为此发生纠纷,也不会有法律为其提供相应的救济。

对于双方因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如何处理呢?实践中遵循如下原则:一、如果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就同居期间做出的财产处分,当事人的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承担相应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二、双方没有财产归属协议1、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双方是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双方是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双⽅是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关系财产按如下原则分割:⼀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同居期间所得部分,除能证明为当事⼈⼀⽅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财产认定,可通过实物分割,⽆法分割的,可通过折价、竞价等⽅式分割,若双⽅同居于1994年2⽉1⽇之前,则同居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应当由法院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双⽅是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关系财产按如下原则分割:⼀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同居期间所得部分,除能证明为当事⼈⼀⽅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财产认定,可通过实物分割,⽆法分割的,可通过折价、竞价等⽅式分割,若双⽅同居于1994年2⽉1⽇之前,则同居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应当由法院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条依据民法典第⼀千零四⼗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活的男⼥,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双⽅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双⽅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条确认⽆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1、如果同居双⽅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的协议处理;2、如果双⽅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3、双⽅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当事⼈的过错程度,照顾妇⼥、⼉童的合法权益和⽆过错⽅的利益;4、双⽅同居期间为共同⽣活⽽形成的债权、债务,⼀般按双⽅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5、⼀⽅在共同⽣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文书-法院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8条规则

法律文书-法院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8条规则

法院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8条规则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是同居纠纷案件的主要争议点,也是法律民事法规中不太明确的地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以未办结婚登记而审理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七条规定的表述——“解除非法同居矛盾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并且,要同时适用扶养儿童、妇女与并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此,整理了8条法院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相关主裁规则,供参考学习。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产权的所有权,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时时则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互助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同居的,女方所带财产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撤除同居关系时男方返还应予返还。

依照相关人员司法解释的规定,各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同居时女方带来的“陪嫁”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解除同居星毛关系时男方应予返4.各方同居生活过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物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后处理。

鉴于涉案房屋是同居一方单位分配其租住的房屋,之后由其以成本价购得,一方对取得涉案房屋共同财产所作贡献较大,所以他的分割份额占比较大点大。

5.期间的财产析产以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析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充分考虑物的可移动性和可利用价值,以不造成损坏为标准酌情确定可取回的物品,不宜取回的给与折价补偿。

6.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诉争双方对考虑财产取得的卓越贡献大小、子女抚育及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

同居关系有别于婚姻关系,在认定亦相关遗产的性质时亦有所不同,双方共同同居生活期间在购置的财产或所得收入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而对于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则整合性需要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各自对贡献生活的共同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发生世界经济混同,进而能够确定财产的归于归属和份额。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3篇)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开放,同居现象在我国已逐渐增多。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相对复杂。

本文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因同居关系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为同居财产分割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对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部分内容适用于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

二、同居财产分割的范围同居财产分割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2)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3)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4)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5)共同投资所得的财产;(6)其他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活所产生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

3.共同债务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发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三、同居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同居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不得因性别差异而对财产分割产生不利影响。

2.照顾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原则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应当照顾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财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4.协商一致原则同居财产分割应当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原则,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同居财产分割的程序1.协商同居财产分割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案。

2.调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最新法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最新法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最新法规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分配原则和方法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最新法规。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于同居并不被法律承认为婚姻关系,因此依照婚姻法进行财产分割是不合适的。

那么在不存在结婚关系的情况下,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归属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同居双方可以签订同居协议,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

同居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协议。

同居协议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及分割原则;2.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收入、财产支出及债务情况;3.同居期间的责任分配及法律后果;4.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如果同居双方未签订同居协议,则可以依据事实证据归属同居期间的财产。

当然,归属同居期间财产的证据确凿有力的前提是必要的。

在同居期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财产来源,那么双方所得的财产应当按照比例分配。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与婚姻法相似,同样都是基于公平、合理、依法原则。

具体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归属原则。

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财产则应当根据协议或者事实证据进行分配。

2.奉养原则。

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奉养能力和受养需要的程度进行财产分割。

3.劳动贡献原则。

对于同居期间,如果一方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和财力,则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法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协商分割法。

同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2.司法裁决法。

如果同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分割。

3.强制执行法。

如果同居一方违反协议或者司法判决,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一个法律依据不足、复杂且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在现代社会越来越普遍,同居伴侣之间在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常常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

虽然同居关系没有婚姻那样严格的法律保护,但是法律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也有一定的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一、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义同居关系是指未经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同居关系并互相承担了家庭责任的关系。

同居关系的建立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法律手续,只要满足事实上同居、相互承担家庭责任的要求即可。

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中,尚没有专门针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法规。

然而,根据民法总则和一些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尽管同居关系没有婚姻那样的法律地位,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参考。

根据该法的规定,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

因此,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同样可以将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2. 公平原则在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可以参考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一部分,强调在财产分割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公平原则,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应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进行公平分割,保证各方的权益。

3. 依据契约精神同居关系解除时,如果伴侣之间有签订一些书面或口头协议,规定了财产归属等事项,可以根据契约精神来进行财产分割。

契约精神是指各方在签署契约时所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基本原则。

同居关系中的契约精神,可以作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在确定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具体依据后,我们还需要根据一些法律原则来进行具体操作。

以下是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1. 共同财产原则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这些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汽车、存款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经营的生意所得等。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指的是在未婚情侣结束同居关系后,针对两人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一套原则和规定,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由于同居关系并无法与婚姻关系严格等同,因此财产分割原则针对同居情侣的特殊情况进行了相关规定。

其次,同居期间的共同留下的财产归属原则。

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等财产,或者有共同维护的固定资产,一般来说,按照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割。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贡献、维护情况以及双方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割。

除了以上原则,还应该考虑以下几点:1.协商一致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双方应当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尽量达成平等互利的协议。

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权益保护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于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婚姻关系的财产分割规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同时,应当尊重双方的劳动贡献和经济能力,合理分配财产。

3.实质公平原则。

财产分割应当追求实质上的公平,而非绝对的平等。

双方的劳动贡献、经济能力、年龄、健康状况等都应纳入考虑范围,不能简单地按照财产数量进行分割,要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

4.分割方式多样性原则。

同居情侣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分割方式,比如可以选择直接分割财产、互换财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分割。

重要的是双方达成一致,保证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总之,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财产状况进行灵活处理,旨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追求实质上的公平。

与此同时,同居情侣应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进行财产分割,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5篇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5篇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署,由以下两方达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同居关系人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同居关系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处于同居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权益,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公正地协商,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权益,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分割原则1. 双方共同确认,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2. 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3. 双方应尊重彼此的财产权益,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财产范围及分割方式1. 房产:(1)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后产权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分割。

(2)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购买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2. 存款:(1)双方共同存款,按照各自贡献比例分割。

(2)个人存款归各自所有。

3. 车辆:(1)共同购买的车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分割。

(2)一方购买的车辆,离婚后归购买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4. 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按照实际购买时的价值进行分割。

四、债务处理1. 双方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 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现代社会很多人不愿意结婚。

所以会选择同居,当然同居的话,可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问题,因为在同居期间可能会形成一些相关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同居了,那么关于这个问题,会产生一些争议,很多人想了解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2007年3月16日,我国颁布了《物权法》,并于当年10月1日实施。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男⼥在没有结婚就住在⼀起的话,就可以称得上是同居关系,如两⼈的感情⽣变⽽分⼿了的话,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有所帮助。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同居关系财产的认定,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对于男⼥双⽅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分割,下⽂将予以阐述。

⾸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的⼯资、奖⾦;从事⽣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双⽅共同管理、使⽤。

由于同居关系本⾝就是⾃始⽆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当事⼈的协议进⾏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般会按照照顾⽆过错第三⽅的原则进⾏处理。

⼀般情况下:个⼈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双⽅⼀⽅所有,并对另⼀⽅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共或是与他⼈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视经营情况折款归⼀⽅,由得业者补偿另⼀⽅应得份额款。

(⼆)同居关系所谓的同居关系,顾名思义就是男⼥双⽅共同居住在⼀起,所形成的⼀种关系。

但是,前提是双⽅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履⾏相关的婚姻缔结前的法定⼿续或者程序。

我们可以把同居分为两种情况:第⼀种是:⾮婚同居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双⽅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活;第⼆种是婚后同居的情况,情况主要包括:男⼥双⽅都有配偶的⽽同居在⼀起、男⼥双⽅中⼀⽅有配偶⽽与对⽅同居在⼀起,可以是以夫妻的名义进⾏⽣活也可以是不以夫妻的名义⽽进⾏⽣活。

第⼆种情况是⽐较违反社会道德的情况,不管男⼥双⽅是否以夫妻名义进⾏⽣活,都是违反社会的道德准则的,都是对于我国⼀夫⼀妻制的婚姻法律制度的破坏。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延伸阅读同居关系分手怎么分割财产-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要按照以下的方法分割财产: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很多,比如:(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依法不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那么不可避免的就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以及所生子女问题作出处理。

其中,大多数人比较关系同居财产的分割。

对此,是有一定原则的。

那到底▲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财产,即在同居期间明确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2、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

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

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同居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明确属于一方所有,则另一方没有所有权,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同居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同居财产成为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3篇)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迁,同居关系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然而,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也日益凸显。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同居者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同居者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分割财产时应当公平合理。

(2)补偿原则:一方因同居而付出的劳动、照顾家庭等,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

(3)自愿原则:同居者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对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也有一定的规定。

同居关系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同居者之间的财产分割可以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 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也有具体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

三、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范围1. 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包括:(1)同居者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2)同居者共同购置的财产;(3)同居者共同承担的家庭债务;(4)同居者共同经营的企业、店铺等。

2. 个体财产同居关系中的个体财产包括:(1)同居者各自的婚前财产;(2)同居者各自的遗产继承所得;(3)同居者各自的赠与所得;(4)同居者各自的劳动所得。

四、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原则1. 公平原则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同居者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分割财产时应当公平合理。

2. 实际贡献原则同居者实际贡献较大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3. 自愿原则同居者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4. 需要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同居者的实际需要,对生活困难的同居者给予适当照顾。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3篇)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同居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婚姻状态,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同居现象日益普遍。

同居期间,双方可能会共同购置财产,一旦关系终止,财产分割问题便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分析。

一、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1. 《民法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财产。

”虽然该条规定适用于婚姻关系,但部分同居关系在性质上与婚姻关系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照该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提到:“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3. 地方性法规部分地方性法规也对同居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规定。

例如,《上海市关于处理同居关系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具体方法。

二、同居财产分割的原则1. 公平原则同居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即分割结果应体现双方对财产的贡献,避免一方因同居关系获得不当利益。

2. 补偿原则对于同居期间一方付出的劳动、照顾子女、照顾老人等贡献,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在分割同居财产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其处分财产的权利。

三、同居财产分割的实务分析1. 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同居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分割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财产的来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置,还是一方出资购置?(2)财产的用途:是共同使用,还是一方使用?(3)财产的价值:财产的价值对双方是否有较大影响?2. 同居期间取得的收益同居期间,双方可能共同经营企业、投资等,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同居财产。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

you're uinique, nothing can replace you.(页眉可删)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案由是因为这类子女的抚养纠纷、同居当事人员财产纠纷提出诉讼。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这类案件当事人员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时,还应积极的照顾老人、妇女、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一、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子女抚养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或者“由同居引起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理由是: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答辩状,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同居区分区分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

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

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同居就会有共同财产,那么,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制定的,从而对于法律权限有着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就是这些原则会因为案件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原则的运用对于自己合法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居就会有共同财产,那么,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制定的,从而对于法律权限有着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就是这些原则会因为案件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原则的运用对于自己合法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对于当事人双方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财产怎么分配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全部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商定的从商定,无商定的根据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全部。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协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普通共有。

可按照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全部。

4、同居后的商定财产按商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全部。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全部。

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全部人为产权人。

7、个人全部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担当。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财产的处理原则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财产的处理原则:第一,经查的确属于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予以解除;其次,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但是也没有履行复婚记下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普通应该作为同居关系而判决解除;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时,假如涉及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一并解决。

三、同居财产协议有效吗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背国家的法律规矩的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协议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同居财产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及有效。

如,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商定财产归未婚者全部。

假如此协议侵犯了已婚者配偶的合法权益,则此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因此,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得详细状况详细分析。

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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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是,首先是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按意思自治原则优先处理,也就是同居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对同居财产分割进行约定是有效的,当同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才出面处理,但法院仅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是,首先是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按意思自治原则优先处理,也就是同居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对同居财产分割进行约定是有效的,当同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才出面处理,但法院仅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请求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比照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此规定,法律首先是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按意思自治原则优先处理,也就是同居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对同居财产分割进行约定是有效的,当同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才出面处理,但法院仅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及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直接涉及到同居男女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同居纠纷中的重点问题之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当事人约定原则同居财产分割是民事行为之一,民事行为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即只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且该约定的做出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约定有效。

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轻易违反该约定。

二、按份分割原则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结合《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是哪种共有,除了当事人之间具有家庭关系的,一律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的,可以依照双方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彼此的份额;如果无法确定各自出资额的,一律视为等额共有。

因此,在当事人不能自由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法院分割同居财产的,法院一般是以按份分割为最基本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原则在现实生活在,男女双方可能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

虽然男女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不是婚生子女,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时,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孩子的,还要以适当照顾孩子为原则。

此外,女性不论是天生的身体条件还是经济能力,总体来说劣于男性。

因此,在处理同居共同财产时,法院还会结合案件中女方的情况,以适当照顾妇女为参考原则。

四、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时候,男女并不是自愿成立同居关系,而是因为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转为同居关系。

此时,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关系,可能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的。

因此,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惩罚过错方。

法院在分割同居财产时,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五、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分割原则法律的规定总是针对普遍情况,无法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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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
同居就会有共同财产,那么,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制定的,从而对于法律权限有着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就是这些原则会因为案件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原则的运用对于自己合法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居就会有共同财产,那么,▲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制定的,从而对于法律权限有着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就是这些原则会因为案件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原则的运用对于自己合法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
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分割同居财产案由哪些原则,对于当事人双方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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