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场所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下设综合部、业务部、窗口管理部、督查考核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优化、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窗口管理部: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四)督查考核部: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推诿、拒绝。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爱护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规定。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是政府与社会的纽带。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依法接受委托,为委托单位及公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服务为先,诚信为本,高效为要,规范为重。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来办理业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提供政务咨询服务,解答公众疑问,指导办理业务;(二)接收、审核、处理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三)受理来访举报,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四)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素质;(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加强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公众利益。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是指对政务大厅进行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政务大厅的高效运行,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保障公民权益。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架构:明确政务大厅的组织结构,各部门和职责的划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服务标准:明确政务大厅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办理时限等,确保对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人员管理:包括政务大厅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大厅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4. 信息化建设:包括政务大厅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提供在线申办、预约等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5. 常态化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工作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 投诉处理:建立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公民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解决公民的问题和困难。

7. 安全保障:确保政务大厅的安全和秩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提高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不断完善和优化这些制度,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更好地为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大厅管理,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政务大厅是为公民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服务态度亲切、高效。

第三条政务大厅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民、企业、社会团体等,服务内容覆盖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事务咨询等。

第四条政务大厅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节假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政务大厅应当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不得索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七条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服务的意见建议,加强自身的改进与完善。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八条政务大厅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了解。

第九条政务大厅应当保持服务台面整洁,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引导公民有序办理业务。

第十条政务大厅应当采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体验。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窗口办理不同业务,避免混淆和延误。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应当制定服务承诺,确保办理时限,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行政审批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应当协助各部门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协助、咨询和指导。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和规定,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超越职权。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审批过程中要求公民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应当合理设置受理窗口和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四章事务咨询第十七条政务大厅应当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解答公民咨询,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十八条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咨询记录制度,记录公民咨询内容、时间、咨询人员等信息,保障咨询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政务大厅应当根据公民的要求提供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表格等,帮助公民完成办事。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1)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部门工作联动制度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AB岗工作制度 (7)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调整办法 (9)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询问、举报、投诉等有关事项时所接触到的第一位“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对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承担办理或解答、转交、引导的责任制度。

二、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中心收件、退件和服务承诺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具体指导,要按“六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转办件、联办件、退回件)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窗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群众到承办人或责任人处。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但属于“中心”其他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直接指引服务群众到办理窗口。

4、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及地址,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5、首问责任人不能确定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属何部门职责范围时,应主动告知或将其直接引导到咨询台或“中心”办公室。

6、对电话、传真咨询或举报,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来传反映的事项、来电来传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及时办理或转告相关部门或窗口,并负责告知来电来传人。

7、属于举报或投诉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直接引导到“中心”监察室。

8、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须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不得寻找借口进行搪塞,要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5篇)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5篇)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后不允许外出吃早点和干私活。

短时外出,必须向大厅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去向。

2、有特殊事情和患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的由大厅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由核算中心主任审批。

请假应有请假条,经批准签字的请假条由办公室存留。

3、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允许请假。

二、安全保卫制度1、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保卫意识,自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事故。

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非大厅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工作柜台内。

3、要严格按大厅值班表履行值班义务。

因值班人员疏忽或擅自离岗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当班值班人负责。

4、工作人员要认真保管财物。

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和数据资料,关好电脑和电源。

三、岗位责任制度1、要服从领导,对安排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事事有着落,有回音。

2、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3、要保持大厅良好工作环境,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吐乱丢和吃零食。

4、要按规程办事,做到认真严谨,注意检查核对登录数据和填写事项,尤其是申报核定数据要与库存数据核对检录。

5、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不准与顾客争吵,不得恶语伤人。

6、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将外界的存储介质上机使用,未经批准,不准将本中心的存储介质和数据外传。

业务数据要时时备份。

7、认真履行值班义务,保持大厅安全、整洁、优雅的环境。

遇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8、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和提高服务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以下是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服务大厅的组织架构,包括负责人、各部门和岗位设置等,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2. 值班制度:制定值班轮班表,保证服务大厅在每天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来访者的问题和需求。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和企业的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具体业务领域。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 中心设立综合业务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服务窗口四个部门。

综合业务部负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三、工作职责1. 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接收市民和企业的申请材料,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 审核申请材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3) 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4) 统计和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2. 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拟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3) 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4)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所管理、设备维护等。

3. 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方案;(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3) 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信息系统故障和问题。

4. 服务窗口部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2.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科、窗口服务科、事务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3. 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遵循统一决策、分工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及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2. 服务范围: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证照办理等。

3. 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预约、资料审核、办理审批、结果告知等环节。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服务过程合法、规范。

3. 服务效率:服务效率应高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 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服务规范1. 服务秩序:服务现场应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得出现乱扔垃圾、吸烟等行为。

2. 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

3. 服务纪律: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

六、服务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监督途径:通过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社会评议等途径对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服务改进1. 改进机制:建立服务改进机制,对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改进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设施设备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政务大厅是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政策宣传、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能。

第三条政务大厅的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大厅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对政务大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政务大厅内设若干服务窗口,各窗口负责办理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

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政务服务。

第三章:政务服务第七条政务大厅应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咨询、申请、审批等服务。

第八条政务大厅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第九条政务大厅应设立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十条政务大厅应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应设立监督机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公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应定期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政务大厅所有。

注:本规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民众办事的效率和便利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1.政务服务中心是为民众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旨在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2.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负责设立和管理。

三、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1.为民众提供办事咨询和办事服务,明确承办的行政事项范围。

2.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查询服务。

3.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4.解决民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5.及时反馈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

四、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1.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3.管理委员会召开例会,定期研究讨论政务服务中心的重点工作和管理问题。

4.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办公室,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管理事务。

5.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和沟通。

五、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1.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行政管理和服务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服务承诺。

2.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岗位设置和职业发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岗位和职务晋升。

3.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业绩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

4.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六、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1.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提高服务的效率和一致性。

2.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应以简化程序、便利民众为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和手续。

3.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网上办理、预约系统和快速通道等便民措施。

4.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的跟踪和提醒机制,确保民众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

行政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一、大厅使用规定1.1 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需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接受安检检查。

1.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行政服务大厅。

1.3 禁止在大厅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

1.4 禁止在大厅内私自摆卖商品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

1.5 大厅内不得随意拍照、录音、录像,如有需要请提前向工作人员申请。

1.6 禁止在大厅内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业务办理规定2.1 公民办理各类业务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大厅指引的流程进行办理。

2.2 企业办理业务需出示相关证照和登记证明,如有代办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书。

2.3 业务咨询需遵守排队顺序,如需等候,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2.4 如遇业务咨询或办理过程中有疑问或意见,请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在大厅内滋生口角或冲突。

2.5 对于突发情况或突发状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遵守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

三、服务态度规定3.1 工作人员需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公民和企业代表。

3.2 工作人员需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和协助,解答疑问,助力办事。

3.3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放行办理或办理规定外的事项。

3.4 工作人员需维护行政服务大厅的秩序和环境,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3.5 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制度,准时到岗上班,不得早退晚到。

四、违规处理规定4.1 对于未遵守行政服务大厅规定的公民或企业代表,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2 对于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4.3 如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行政服务大厅相关部门或监督部门举报。

以上为行政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公民和企业代表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行政服务大厅的良好秩序,提升办事效率,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感谢您的合作!。

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汇编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用于规范和指导管理行为的体系,它将各项管理规定、流程、程序和方法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归纳,以便提高组织的协调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行政管理制度是指在政府和公共部门中,依法行使权力、管理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和实现公共目标的行政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制度安排。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层级制度1.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与职责:明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上下级业绩评估制度: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干部进行绩效评估,激励干部快速行动、高效工作。

二、行政许可制度1.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规定:明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批流程,确保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监管制度: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机制,防止滥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制度1.行政执法权限和程序:明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市民权益。

四、公共资源管理制度1.公共资源配置规则:制定公共资源配置的规则和标准,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2.公共资源使用监管制度:建立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管制度,防止公共资源被滥用和损毁。

五、行政决策制度1.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防止行政决策滥用职权或违法行为的发生。

2.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六、行政监察制度1.行政监察机构设置与职责:明确行政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2.行政监察投诉举报制度:建立行政监察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七、行政服务管理制度1.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明确行政服务的事项和办理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2.行政服务评估制度:建立行政服务的评估制度,对行政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19•【字号】津审〔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各进驻部门: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审批办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提高效率检验标准》、《投资项目联审程序与要点无偿培训制度》、《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联审帮办领办代办服务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19日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一、行为规范(一)坚持服务群众观点。

时刻牢记“审批工作为申请人服务,审批人员是人民勤务员,审批部门审批人员与申请人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做到想申请人所想、急申请人所急、办申请人所需,尽心竭力为申请人服务。

(二)精通本岗审批业务。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知本岗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熟练运用审批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娴熟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准确解答审批服务咨询。

(三)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讲求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热情服务和蔼办事。

服务热情,态度诚恳,语气和蔼,亲切自然,先问“您好”,“请”字当先,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五)首办负责一次告知。

坚持首办负责,主动给申请人领办帮办、答疑解惑,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和办结时限等全部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____元,矿工一天扣____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前言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前言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前言政务大厅是政府机构为便民利民而设立的重要服务窗口,是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是实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场所。

政务大厅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服务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效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务大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制定了本《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以规范政务大厅管理工作,保障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本《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着眼于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涵盖了政务大厅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安全管理、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本《制度汇编》的执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大厅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和外部协调,注重制度宣传和培训教育,积极搭建政务大厅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平台,不断提高政务大厅的服务水平和效能。

同时,我们还将更加注重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励和引导政务大厅的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大厅服务的需求。

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本《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定将成为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为政务大厅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最后,预祝本《制度汇编》的顺利实施,预祝政务大厅管理工作再创辉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到中心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第二条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行政机关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所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不论行政管理相对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部门、交由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办理。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一同解决。

(五)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部门办理。

(六)承办部门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认真答复,积极办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推诿扯皮,不置之不理,不说不知道。

(二)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行政处分:(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二)未及时将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行政管理相对人举报的。

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范本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大厅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大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和大厅内各类设施设备。

第三条服务大厅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便民利民,服务至上;(三)规范高效,勤政廉洁;(四)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服务大厅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大厅工作的顺利进行;(四)维护大厅的秩序,保障大厅的安全;(五)负责大厅的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六)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大厅工作人员的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三)维护大厅秩序,保持大厅环境整洁;(四)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五)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大厅形象。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规范提供服务:(一)仪容仪表: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二)语言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三)办事效率:按照规定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四)保密原则:对来访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业务内容严格保密;(五)投诉处理:及时处理来访人员的投诉,维护大厅形象。

第八条来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大厅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二)保持大厅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三)文明用语,不吵闹、喧哗;(四)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不插队、拥挤;(五)爱护大厅设施设备,不损坏、私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服务大厅的安全管理包括:(一)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治安管理:维护大厅治安秩序,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三)食品安全:确保大厅内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管理制度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标准1.首席代表职权到位。

符合任职资格,在“中心”专司其职,具有实际审批权限,不有名无实。

2.进驻人员素质到位。

选派业务骨干,年龄性别比例合理,保持队伍稳定,不未经沟通随意调换。

3.良好精神状态到位。

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好,部门整体形象好,服务意识和水平高,不疲沓松散。

4.坚持集中审批到位。

落实政令坚决,事项应进必进,落实“一站式”服务扎实,不“体外循环”。

5.落实现场审批到位。

审批授权真实,在“中心”窗口公示,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不“两头跑”。

6.执行联合审批到位。

严守联审规程,认真执行效能监察登记制度,不在联审系统外审批。

7. 严格限期办理到位。

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增加立等可取,扩大网上办理,不变相延长审批时间。

8. 实行政务公开到位。

办事指南内容完整,表述合法准确清楚,公示材料更新及时,不擅自增加申请材料。

9.文案内务整洁到位。

物品摆放有序,文档随办随清,保持室内整洁,不杂乱无章。

10.廉政措施落实到位。

依法合规审批,办理全程透明,遵守廉政规定,不规避监督。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工作专注,不空岗娱乐。

2.着装规范,工装整洁,仪表端庄,不随意着装。

3.微笑服务,礼貌迎送,态度热情,不冷漠怠慢。

4.文明用语,请字当先,语气和蔼,不言语冲突。

5.接打电话,先问您好,解答耐心,不首先挂断。

6.首办负责,一次告知,准确明了,不含糊推拖。

7.系统操作,即时录入,限时办结,不变相压件。

8.高效办件,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不暗箱操作。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并由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一、仪容仪表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端正,站姿挺立,行走稳重。

3、禁止梳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异色染发;男同志不准蓄胡须、戴墨镜,女同志化妆与佩饰要得体,不准涂指甲油。

4、夏季不准着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鞋上岗。

二、行为举止1、行为举止要和善、谦恭、得体,不准仰靠或趴伏桌面。

2、面对服务对象应主动热情,自然真诚,禁止在服务对象面前化妆、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3、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聚团聊天、嬉闹打逗。

4、工作时间禁止利用计算机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禁止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

5、禁止在办公大厅吸烟。

6、工作时间禁止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三、服务态度1、微笑服务:应微笑面对服务对象。

2、有声服务:做到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去有送声。

3、六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本地人、外地人一样对待。

4、五个牢记:不急不躁,耐心解答;态度严谨,认真负责;宽容忍让,注意形象;对待建议,虚心听取;出现失误,及时纠正。

四、服务用语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用语文明、言简意赅、温和谦恭,全面推行使用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并使用“您好,这里是许可中心××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断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打招呼,使用“您好,请问您办什么事”、“请在这儿办理”或“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请填写××”、“请到××缴费”、“请您听我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再见”,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不起,请您补全××手续再来办理”。

6、当某项业务按规定不能办理时,应说“对不起,按某规定不能办理,请原谅”,并解释原因。

7、在适当对话环境中应多使用“欢迎”、“谢谢”、“请您”、“对不起”等文明用语,切忌用语生硬,作风粗暴。

五、禁止用语接听电话或接待服务对象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快点,我要下班了”,“下班了,明天再来”、“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考勤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心”的作息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中心”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到岗后,先到“中心”咨询台签到,不得代签。

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或擅自脱岗。

四、因公务外出或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因公外出要将具体情况报综合科;(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报首席代表并经协调管理科长同意;(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的报首席代表和区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主任审批;(四)请假四天以上的报单位领导和区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主任审批;(五)休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六)探亲假、婚假和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七)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还应通报窗口成员单位领导,由人员单位及时安排顶岗人员;(八)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及时送监察室备案;(九)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予批准而自行休假的,作旷工处理。

五、每月底综合科将考勤情况统计后作为部门和个人考评依据,并报“中心”主任各一份,督查科一份存档。

六、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退回原单位处理:(一)工作期间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经警告没有改正的;(二)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的;(三)工作严重失职的;(四)有营私舞弊行为的。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廉政建设规定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及本市、本区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要求,依法行政,恪尽职守。

二、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七不准”:(一)不准言行恶劣、作风粗暴,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风气,确保良好政风;(二)不准擅离职守,杜绝工作时间办私事,确保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三)不准有法不依,故意推拖、敷衍或刁难申请人;(四)不准借工作之便,吃、娱、拿、卡、要、报,谋取个人利益,违法乱纪;(五)不准搞部门或小团体利益,杜绝“三乱”不正之风,确保部门良好行业风气;(六)不准滥用职权,公事私办、越权审批、违反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七)不准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举报人。

四、对工作人员发生违规问题的,一般性问题由进驻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转其隶属部门处理,并报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备案。

五、对部门发生两次以上违规问题的,一般性问题由“中心”监察部门对该部门提出批评警告,并要求及时整改;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中心”会同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向其隶属部门领导报告,由该部门作出书面限期整改措施,“中心”及“中心”监察室随时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整改措施的落实。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投诉督察管理办法一、受理部门、电话及电子邮箱投诉受理部门: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二、投诉范围(一)违反“五公开”承诺,不向公众公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和承诺审批时限,不备齐审批项目告之单和办理申请书等示范文本。

(二)违反行政审批管理有关规定,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

(三)违反“中心廉政建设规定”,服务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五)其他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

三、投诉办法投资者到窗口办理事项时,涉及上述投诉范围的,均可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投诉。

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但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四、投诉受理投诉由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负责接待并受理。

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认真分析投诉资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五、投诉处理投诉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投资者对一个部门或个别工作人员的投诉,监察室马上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中心”各科室和窗口要密切配合,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诉处理方法,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

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监察室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对投诉涉及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一经核查属实,将纳入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年终综合考核。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一次性告知制的涵义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说清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收费标准等内容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一)“中心”各窗口单位都要印制一次性告知书面材料,包括进驻窗口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同示范文本一起在办公场所展示,方便申请人获知。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各服务窗口经办人应当场进行审核,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予以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向申请人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三)对申请材料能够当场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并及时予以办理;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四)对申请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申请人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五)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告知的形式,其他情况要以《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六)违反本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安全保障和卫生管理制度为增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中心”工作安全有序运行,保持“中心”作为窗口单位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指导思想“中心”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以“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