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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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行规程
1 范围
为适应我局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需要,保证电网及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部颁有关安全规程、运行规定、技术规范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运用中应结合各站实际设备,依据设备说明书及有关运行说明进行具体使用,编制切合现场实际的“现场运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运行人员、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对变电运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
2 引用标准
2.1 能源部 DL408—9l《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 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2
2.3 电力部DL/T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2.4 电力部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5 电力部《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1991年版)
2.6 水电部《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2.7 水电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1982年
2.8 水电部《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1988年
2.9 DL/T.559-9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2.10 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3 责职权限
3.1 总工程师负责本标准的批准和颁布实施。
3.2总师室负责本标准编写的技术指导和最终审定。
3.3 安全监督部负责本标准的执行监督。
3.4 供电运行部负责本标准的编写、修订、实施、检查和监督。
3.5 调度中心负责依据本标准指导变电站值班员进行设备的维护、操作、事故处理。
3.6 变电站值班人员负责依据本标准搞好现场的运行管理工作。
4 名词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名词和术语按照“国家电力行、地区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定、条例”所给出的名词和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
5 基本要求
5.1 值班人员必须用劳动纪律约束自己,严格组织纪律,加强责任感和责任心,严格的认
真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对已发生的事故要严肃对待,具体分析,吸取教训,妥善处理。
5.2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现场实习,考试合格,供电运行部批准,才能独立担任值班工作。实习人员在正班监护下可进行操作,但无权接受调度命令。
5.3 值班员行政上属供电运行部领导,业务上属当值班调度员领导。
5.4 站长是变电站的总负责人,负责各方面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工程师(助工)是变电站技术负责人,可代理站长工作。值班长是站长的助手,是当值的生产组织者。正值班员、副值班员都是值班长的助手,正值班员可代理值长工作。
5.5 正值班员可充当监护人和接受调度命令。
5.6 值班人员离站一个月以上重新值班时,应经过二至三天熟悉站内设备运行情况。超过三个月者,需要通过《安规》考试。
5.7 值班人员应积极对站内设备进行一般性维护。
5.8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三熟三能”(熟悉设备构造、性能、系统布置和工作原理;熟悉操作和故障处理方法;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维护技能)。
5.9 值班人员应经常保证控制室内有以下记录簿:
——负荷日志;
——设备运行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断路器自动跳闸记录;
——一次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记录;
——倒闸操作记录;
——倒闸操作票;
——雷电观察及防雷装置动作记录;
——运行工作记录;
——交接班记录;
——反事故演习记录;
——会议记录;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书;
——安全活动记录;
——蓄电池电压、比重测量记录;
——地线地刀使用记录;
——事故预想记录;
——运行分析记录;
——主变档位调整记录;
——高频通道检查;
——培训记录;
——巡视测温记录
——QC活动记录
——电度表指示记录
——党团活动记录
——巡视测温记录
5.10 每年应对各种记录整理成册,分类归档。
5.11 值班员除熟悉本标准外,还应熟悉以下规程: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部份);
——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省局颁《贵州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贵州电力公司《贵州省变电运行管理标准》(试行)
——贵州电力公司《操作票工作票使用管理规定》
——局颁《遵义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本站《现场运行规程》;
——部颁有关电力设备运行规程。
本标准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中“失去通讯联系的处理”及本站有关部份必须考试合格。还应了解相关检修、试验规程。
5.12 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
5.12.1 值班人员值班时的职责
5.12.1.1 值班人员在其值班时间内要认真负责,踏踏实实,反对粗心大意,盲目蛮干,不允许违反《安规》和《运规》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存在。
5.12.1.1.2 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根据本站的运行方式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或遇恶劣天气,预想在本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理对策。
5.12.1.1.3 控制室内应经常保护有人,值班人员应按变管所规定的时间(其中典型负荷日每小时一次)抄表,按时巡视设备,注意表计的指示,正确判断本站设备的运行状况。5.12.1.1.4 按照当值调度员命令,正确执行倒闸操作,如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应提出理由,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如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执行调度命令,应由不执行命令的值班员和允许其不执行命令的上级领导负责。
5.12.1.1.5 根据运行及作业情况和有关信号指示,正确处理事故及设备的异常现象,及时汇报当值班调度员。
5.12.1.1.6 根据运行及作业情况,正确填写各种记录簿。
5.12.1.1.7 检修或试验人员来站工作,应主动配合,并按工作票的要求,严格作好工作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并在必要时加以补充。工作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
工作人员拆除变电站的设备,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检查或二次记录上作好记录。5.12.1.1.8 严格执行保卫部门规定的各项保卫制度,特别是要严格出入制度,节假日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
5.12.1.1.9 掌握好直流系统的运行,注意直流母线电压和充电电流是否符合要求,并按时测量蓄电池的电压、比重和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5.12.1.1.10 搞好文明生产,保护设备和生产场的整洁,保管好安全用具,常用工具、材料、仪表、钥匙、记录表格等。使其经常保持良好和整洁。
变电站设施和绿化植物因工作原因被损坏,工作负责人应将损坏原因及范围书面向站内交待清楚,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12.1.1.11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5.12.2 值班人员的在交接班时的职责
5.12.2.1 值班人员应按站长排定、供电运行部批准的值班表按时上下班。
5.12.2.2 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填写交班总结,内容包刮下列各项:
a)运行方式;
b)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情况;
c)蓄电池运行及其充电方式;
d)作业及工作票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