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理规定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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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事故的等级和分类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六条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人(含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含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
第八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联系方式。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2]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2]](https://img.taocdn.com/s3/m/4002aec2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b1.png)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本领,保障企业生产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管理。
3. 定义•特种设备:指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需要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运行的设备。
•事故:指特种设备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不安全事件。
4. 上报流程1.断电: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首先确保断电,避开事故进一步扩散。
2.救援:有关人员应立刻进行事故救援,实行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上报: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刻向企业职能部门上报,填写特种设备事故上报表。
同时,必要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
4.调查:企业职能部门接到事故上报后,将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订立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5.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表日期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伤亡人数相关责任人员2021/05/01 14:30 生产车间事故性质描述事故原因描述事故损失描述3 张三、李四6. 管理标准1.企业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适时发觉问题并进行整改。
2.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参加专业培训。
3.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处置本领。
4.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5.特种设备的选配、采购、安装、运行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 考核标准1.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置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是否按时完成,记录是否完备。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培训。
4.特种设备的选配、采购、安装、运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8. 考核结果及处理1.对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置流程不符合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未按时完成或记录不完备的,将进行警告或相应的惩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1664b125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fa.png)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旨在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二、报告流程1. 任何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都应立即报告给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2. 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保障现场人员安全。
3. 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应尽快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并附上相关的事故调查报告、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现场照片和录像等证据材料。
三、事故调查1. 上级管理部门应立即成立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2.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成员不得与事故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3. 调查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调查,采集现场证据,听取目击证人的证言,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询问。
4. 调查组应书面记录事故调查过程、结论和建议,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四、事故处理1. 上级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出事故处理决定,并通知事故责任方。
2. 事故责任方应按照事故处理决定执行,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事故责任方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处理决定执行,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机密性1. 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属于保密范畴,相关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随意泄露。
2. 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
3. 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将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外传。
六、违反制度的责任任何人员违反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所有,对本制度的任何问题和争议,由上级管理部门作最终解释。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严格执行,对于任何特种设备事故都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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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是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设备,例如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是指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一定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管和控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二次事故的发生。
1.上报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在特种设备事故上报中,需要包括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
同时,上报人员需要详细描述事故现场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照片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调查。
2.上报途径和时间限制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的途径主要包括电话、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
为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上报单位或个人需要保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上报,这个时间限制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3.相关单位的应急反应和处理一旦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相关单位或机构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这包括疏散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停止特种设备运行等措施。
同时,相关单位还需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指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机构根据预先制定的计划和方案进行紧急反应和救援工作。
这些措施和预案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运行。
1.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制定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单位和机构协同合作,充分考虑不同特种设备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
这些措施和预案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疏散、事故扑灭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内容。
特种设备受伤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受伤事故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2eb94ef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49.png)
特种设备受伤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受伤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报告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事故定义特种设备受伤事故指因特种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2.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事故原因、受伤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五、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单位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在7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2. 调查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六、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并依法进行赔偿。
七、事故记录所有事故报告、调查记录和处理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八、预防措施1. 加强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九、监督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上报制度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上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5e2a28a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e5.png)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上报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流程,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事故定义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但未达到重大事故级别的事件。
四、事故报告责任1.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五、报告时限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
2. 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
六、报告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 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原因初步分析。
3. 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4. 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5. 报告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七、报告方式1. 电话报告:紧急情况下首选电话报告。
2. 书面报告:在电话报告后,应尽快补交书面报告。
八、后续处理1. 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调查。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和处理。
九、法律责任1. 未按规定报告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故意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十、培训与演练1. 各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事故上报流程的培训。
2. 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十一、制度修订1. 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十二、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64bbe81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59.png)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
二、事故分类1.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个等级,具体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故上报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事故类型、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伤亡情况等。
3. 事故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口头报告,随后补交书面报告。
四、事故调查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损失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3. 调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2. 对于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信息管理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记录事故的详细信息和处理结果。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信息数据库,定期对事故数据进行分析,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七、培训与演练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
2. 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21da891a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62.png)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引言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着重考虑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可行性,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下面将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范围1.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件。
2.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2)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多起同类事故;(3)特种设备发生意外情况,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4)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或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流程1. 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通知相关部门并报警。
2. 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负责人应指派专人立即进行初步调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初步调查完成后,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提供相关调查材料。
4.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5. 调查组应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勘察、证据收集、目击者询问等工作,并制定详细的调查报告。
6. 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后,将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7. 在调查报告最终确定后,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工作。
四、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内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
2. 事故调查情况: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涉及人员等。
3. 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事故现场处理情况、相关人员处理措施等。
4. 事故防范措施:包括事故的启示、相关防范措施等。
五、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的要求1. 及时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立即上报,并在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d3f98f1b90d6c85ec3ac6ea.png)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本规定不适用于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条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特别重大事故还应当报告国务院。
情况紧急时、特种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巨大、抢险救灾难度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一般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当采取快报、续报、结报形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报送统计月报和年报,同时报送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采用电话、传真及网络等方式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上报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上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befc078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13.png)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上报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个人。
二、事故定义特种设备事故指在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设备轻微损坏。
2. 较大事故:造成人员较重伤或设备较严重损坏。
3.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大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
四、事故报告1. 报告责任: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负责人向相关部门报告。
2. 报告时限: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较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报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事故类型、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措施、伤亡情况等。
五、信息传递1. 传递流程: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至市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 传递方式: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报告等形式。
六、事故调查与处理1. 调查责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3. 处理结果:调查结果应书面报告上级部门,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信息记录与存档1. 记录要求:所有事故报告、调查记录、处理结果等应详细记录。
2. 存档期限:事故信息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
八、培训与演练1. 定期培训: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流程的培训。
2. 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监督管理1. 监督管理部门:市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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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的报告和处理是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我们制定了以下制度:一、报告的内容和时效要求1.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设备管理人、操作人员等)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重要信息。
2. 报告应尽量详实准确,避免涉及个人情感和主观臆断。
3. 报告时限为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若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
二、报告的方式和渠道1. 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使用规定的报告表格,表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故概述、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处理方案等。
2. 报告表格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
3. 报告的提交方式可以是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具体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
三、上报部门的责任和权限1.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尽快进行事故核实和初步调查,并对事故进行分类。
2.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补充或修改报告内容,报告更新后重新提交。
3.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1.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报告的内容和初步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下达给相关单位。
2. 事故处理方案应包括:责任追究、事故现场保护、伤亡人员处理、设备修理或更换、事故防范措施等。
3. 下级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方案的要求,及时执行,确保事故处理的全面和有效。
五、事故报告的保密和追责1.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涉及单位的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事故报告外泄或用于非法用途。
2.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或虚假报告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追责,并记入个人档案或企业信用档案。
3. 对于按规定报告事故、如实陈述事故原因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事故报告的总结和反馈1.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事故报告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将总结报告反馈给下级单位。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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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管理、报告和处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使用、维修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发现事故:特种设备的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发现特种设备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2. 报告上级部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以及可能的原因等。
3. 报告监管部门:上级部门在收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的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 事故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 编制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事故调查结果,编制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原因及损失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 上报和公布:事故报告应当上报给上级部门和监管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布给社会公众,以提醒其他特种设备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注意类似问题。
二、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紧急救援: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理伤员,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2. 设备封存: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事故设备进行封存,以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3. 事故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管部门应当组织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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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影响,保障特殊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殊设备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
三、报告程序1. 发现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无法及时联系到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
3. 如果特殊设备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调查程序1. 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特殊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行调查。
2. 调查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对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3. 调查人员应听取现场人员的陈述,并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4. 调查人员应完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五、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改、撤销资质等。
2. 相关单位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3.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特殊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向受害人或受损单位进行赔偿。
六、经验总结与改进措施1. 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教训和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并在整改完成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 相关单位应加强对特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违规处理对于故意隐瞒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或拒绝配合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2fceeda2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fb.png)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特殊设备是指由法律法规规定,用于提供特定功能或实现特定工艺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特殊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理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维护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1. 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报告应明确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部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事故发生的原因等基本信息。
2. 事故的现场状况: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现场安全措施等。
3. 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介绍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切断电源、疏散人员、组织抢修等方面。
4.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应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5. 整改措施:报告应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包括修复设备、加强管理、完善安全制度等方面。
6. 事故责任的追究:报告应明确事故责任的追究情况,包括责任人的处罚措施、赔偿责任的确定等。
三、报告的要求1. 及时性: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提交,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2. 科学性: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事故的情况和原因,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
3. 全面性: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现场状况、应急处理情况、事故调查分析、整改措施和事故责任的追究等方面。
4. 透明性:报告应将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向相关人员公开,保障信息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5. 保密性:报告应严格保密,避免事故信息的泄露,防止对企业的声誉和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报告的流程1. 事故报告的起草:由事故现场负责人负责起草事故报告,并征求事故调查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2. 报告的审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审查,核实事实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报告的上报:一旦事故报告通过审查,应及时上报企业高层和相关主管部门,以便启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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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已经2022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工2022年1月20日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
第三条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外部因素引发的事故;(三)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导致的事故;(四)特种设备具备使用功能前或者在拆卸、报废、转移等非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五)特种设备作业、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当或者缺失而发生的事故;(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驶出规定的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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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旨在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二、报告流程1. 任何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都应立即报告给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2. 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保障现场人员安全。
3. 值班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应尽快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并附上相关的事故调查报告、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现场照片和录像等证据材料。
三、事故调查1. 上级管理部门应立即成立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2.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成员不得与事故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3. 调查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调查,采集现场证据,听取目击证人的证言,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询问。
4. 调查组应书面记录事故调查过程、结论和建议,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四、事故处理1. 上级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出事故处理决定,并通知事故责任方。
2. 事故责任方应按照事故处理决定执行,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事故责任方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处理决定执行,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机密性1. 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属于保密范畴,相关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随意泄露。
2. 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
3. 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将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外传。
六、违反制度的责任任何人员违反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所有,对本制度的任何问题和争议,由上级管理部门作最终解释。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严格执行,对于任何特种设备事故都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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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____人(含____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____人(含____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____人,或者受伤50-____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____人,或者受伤20―____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____人,或者受伤____人(含____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4)事故设备名称;(5)事故类别;(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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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3.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3)已经采取的措施;(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6.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
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等。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二、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4篇)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c1ba1602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98.png)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是指针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情况,建立的一套上报和处理机制。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上报要求:明确特种设备事故应该在何种情况下上报,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件需要上报。
2. 上报流程:明确上报的部门和人员,清晰界定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给相关部门。
3. 信息内容:规定上报信息的具体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分析、事故影响等详细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 时限要求:规定上报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上报,以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5. 处理程序:明确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环节,以保证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的建立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避免事故的扩大和危害的发生。
然而,上报制度的建立还需要配套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人员对上报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管和处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的一套上报事故的程序和规定。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的核心是及时、准确地将事故信息上报给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定义和分级:明确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级标准,根据事故的程度和后果进行分类。
2. 上报责任: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和管理部门的上报责任,要求他们在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
3. 上报流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程序,包括上报的时间要求、上报的内容和上报的方式等。
4. 信息内容:规定特种设备事故上报要提供的信息,如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以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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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本规定不适用于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条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特别重大事故还应当报告国务院。
情况紧急时、特种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巨大、抢险救灾难度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一般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当采取快报、续报、结报形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报送统计月报和年报,同时报送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
尽快采用电话、传真及网络等方式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快报内容至少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以及事故设备种类、事故现象、伤亡及涉险人数、事故等级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二)快报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以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续报。
续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情况和设备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涉险人数变化情况以及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结报应于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5日内上报,内容包括事故等级、事故性质、事故主要原因、采取的应急与预防措施及其处理建议等。
(四)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和每年12月25日前,将所辖区域本月、本年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结案批复情况及相关信息以快捷方式逐级上报,直至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机构。
第八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设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110、119或政府应急平台报告特种设备事故。
第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需要启动事故预案的,应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分工,积极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专人看(保)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调查结束前,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设备、转移或毁灭相关资料、破坏事故现场。
第三章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
负责批复的人民政府应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意见应送达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发生单位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并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组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批复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批复意见,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负有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应当将批复的执行情况报送负责批复的人民政府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
对不按时执行的,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办理。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当事人、负责人等进行安全责任训诫教育。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针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对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估,必要时应予及时制定或者修订。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情况应当由负责组织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外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对接到的事故批复意见持有异议的,在15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六条事故报告批复后,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将按照每起事故的相关资料汇编成特种设备事故档案,永久保存。
事故档案包括:事故现场勘察记录、调查笔录、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等文字材料和有关音像资料。
事故档案应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技术特点、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八条发生特种设备重大及其以下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发生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私自转移、隐匿、毁弃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检验、
修理改造、使用登记、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档案有关证据的;
(三)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特种设备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五)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六)不按事故批复处理意见及时执行的。
第二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违反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三)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私自泄漏调查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