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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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长、副会长职责及其分工协会副会长职责

关于会长、副会长职责及其分工协会副会长职责

关于会长、副会长职责及其分工协会副会长职责会长职责会长负责本商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是: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4、审核、批准本会财务开支情况。

5、代表商会对外联系。

6、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商会整体良好形象。

常务副会长职责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

其职责分项是:1、兼任秘书长的常务副会长。

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

具体其职责是:抓好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组织安排实施本会政治、业务、法律等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负责商会财务开支情况复核工作。

2、兼任经济联络部部长的常务副会长。

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本会经济联络工作。

具体其职责是:对外协助政府有关方面招商引资、开展商贸等活动;对内帮助会员发展经济,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树立文明经商意识;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并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搞好企业各项相关评比活动。

3、兼任会员维权部部长和常务副会长。

在会长领导下,负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具体其职责是:积极发展会员,更好发挥会员参政议政作用;为会员提供信息、市场、法律等多种服务;依照会员权利和义务,协助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他人之间各种纠纷;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鼓励、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帮困助学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4、兼任财务部部长的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在会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商会每年的财务预算和审核,大型活动的财务预算。

副会长职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商会工作,其职责是:1、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商会某方面的工作。

2、带头发展会员,壮大商会队伍。

3、自觉维护商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商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成立运输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运输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运输协会的条件和流程一、成立运输协会的条件1. 相关人士的支持:成立运输协会需要得到行业相关人士的广泛支持,包括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这样才能确保协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充足的资金:成立运输协会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组建机构、招聘人员、开展活动、维持日常运营等,因此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3. 专业化团队:成立运输协会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团队,包括管理人员、专业顾问、行业专家等,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熟练的管理能力。

4. 法律法规的遵守:成立运输协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协会章程的制定、会员管理、财务透明等方面,确保协会的合法合规运营。

二、成立运输协会的流程1. 筹备阶段(1)确定成立目的和定位:首先需要明确成立运输协会的目的和定位,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等,确保协会的发展方向清晰。

(2)确定组织结构和人员安排:然后需要确定协会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安排,包括理事会、秘书处、专业委员会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制定章程和规章制度:接下来需要制定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包括协会宗旨、会员资格、会费管理、财务管理、管理机构等内容,确保协会运营有序。

(4)招募会员和筹备资金:同时需要组织招募会员,吸引行业内相关人士加入协会,还需筹备资金支持协会的运营和发展。

2. 注册成立阶段(1)成立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协会的注册和成立事宜,包括确定协会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金、法人代表等,申请注册成立。

(2)报批核再:核发协会设立批文,并领取协会法人登记证书。

进行工商、税务、社保、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正式登记申请。

(3)制定并发布章程:注册完成后,需要制定协会章程并公告发布,提供给会员了解协会运营管理机制,确保会员权益和协会运营顺畅。

3. 运营阶段(1)开展行业调研和政策研究:协会成立后,需要开展行业调研和政策研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变化,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办学承诺书

办学承诺书

办学承诺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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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1.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宗旨1. 本协会以促进XXXX为宗旨,为广大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四条协会地址1. 本协会注册地址为XXXX,实际办公地址为XXXX。

第五条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 协会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会员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志愿会员。

2. 正式会员是由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3. 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特殊贡献和支持的人士或机构。

4. 志愿会员是协会的志愿者,不具有投票权和选举权。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

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八条协会监事会1. 协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协会职员1. 协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1. 协会设立各类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项工作,由协会会员组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1. 协会经费应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项目实施和活动开展。

第四章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第十三条论文发表1. 协会鼓励会员就相关专业领域撰写论文,协会有权对优秀论文进行发表和宣传。

第十四条研究成果1. 协会对会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加协会相关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1.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和遵循协会工作安排等义务。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分支机构组织行为和工作程序,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支机构是本协会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的组成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的机构。

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三条依据业务范围和会员的组成特点,分支机构名称可称为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从事某一专业的标准化业务,以某一专业领域的个人会员为主组成。

分会从事某一行业的标准化业务,以某一行业的单位会员为主组成。

工作委员会从事某项综合性的标准化业务。

第四条分支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本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

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规范使用该分支机构的名称,名称前应冠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英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未经本协会批准或授权的,不得擅自以本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五条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坚持有利于扩大本协会主体功能和弥补新兴领域空白的方向,遵循聚集标准化资源、设置综合超前、组织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建设规划,实行设立审批。

第六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当向本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说明设立的理由,业务范围、活动领域和工作任务。

(二)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三)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第八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分支机构登记、换届、年检、财务、档案、证章等事项及重大活动的业务指导及审批等管理工作,引导分支机构按照本协会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提高分支机构的权威性、凝聚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第九条分支机构的依托单位,负责协助本协会对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提供基本条件和工作支持。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河东政办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为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决定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霞副组长:刘恩区政府办常文辉区民政局武伟区残联成员:闫红霞区计生委黄佩玲区委宣传部史俊清区发改委谢晓红区建委任俊胜区法制办唐文区文明办王立区财政局薛志和区人力社保局杨忠区房管局张俊钧区教育局李金岭区体育局王雅洁区卫生局尹玉华区司法局马成光区文化旅游局殷万隆公安河东分局董文明工商河东分局吴晋区国税局李龙区地税局岳军廷规划河东分局张莉区总工会王林团区委韩仲玲区妇联郑文多区新闻中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武伟兼任。

二、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 9〕10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41号)和《河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河东政办发〔2012〕21号),结合河东区实际,成立了河东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第97期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第97期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第三十八期(总第97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8月4日工作动态国家外专局在我省威海开展外国专家休假联谊活动。

7月21日至28日,国家外专局组织16名“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及眷属到威海市开展了休假联谊活动。

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外专局局长张建国出席联谊活动。

他指出,我国将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广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

山东省的引智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政策环境改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专家服务管理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丰硕— 1 —成果,涌现出一大批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受郭兆信副省长委托,董国勋厅长出席联谊活动并致辞,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珍惜这次与外国专家接触、交流的机会,全力做好休假活动保障工作,服务好、照顾好各位外国专家,使他们在山东期间休息好、生活好。

省人社厅副厅长黄麟英、省外国专家局局长刘杰等陪同。

(外国专家管理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务虚会8月2日至3日在济南举办。

会议传达学习了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务虚会精神,各位厅、局领导和各直属院校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困扰我们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做好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董国勋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强基固本,开拓创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的讲话。

他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真正做到“五个深刻认识、五个始终不渝”。

要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既要牢牢抓住面临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又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2.09.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3.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4.电子邮箱:*********************.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9月28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或者其他服务活动的,执行国家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

社保协管员规章制度

社保协管员规章制度

社保协管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保协管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保协管员是指社保机构委托的个人或单位,负责在其授权范围内,协助开展社会保险管理、征缴、发放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社保协管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素质,能够独立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服从社保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社保协管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政策,保守社会保险机构的商业秘密,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社保协管员须经社保机构审查并取得证书后方可开展工作,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重新办理。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社保协管员有权根据委托任务的要求,协助社保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管理、征缴、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社保协管员有权要求社保机构提供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支持,确保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社保协管员应当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护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侵犯公共利益。

第九条社保协管员应当按照委托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任务,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社保协管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保护社保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给非授权人员。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社保协管员应当按照社保机构的委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协助处理参保人员的咨询和申诉。

第十二条社保协管员应当认真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缴费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社保协管员应当遵守社保机构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业务。

第十四条社保协管员应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问题反馈,协助社保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五条社保协管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责令停止工作,吊销证书,同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社保协管员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刑事责任由法律追究。

第十七条社保协管员如受到处罚,将被列入社保协管员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社保协管员相关工作。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本会章程相关规定,为保障本协会工作、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结合我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协会所有会员单位。

第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本协会会费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缴纳标准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具体缴纳标准如下:(1)会员单位标准为1000元/年;(2)理事单位费标准为3000元/年;(3)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六条会员单位如有特殊困难,可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缓缴或者减免年度会费,具体由秘书处审定。

第三章会费交纳办法第七条本协会会费按年度计,每年缴纳一次。

第八条本协会缴纳会费的期限:(一)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二)每年上半年被批准的新会员,自入会当月起缴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及以后批准入会的,当年按年会费标准50%缴纳。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开具财政部门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 XX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协会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应向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报告,每五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并接受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费使用的主要范围:(一)会员大会、理事会及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会议费用;(二)编印会刊、资料印刷费、稿费、邮寄费等;(三)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差旅费等;(四)培训、调研及其他费用;(五)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本协会会费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会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合理支出,节约使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限期缴纳会费(二)予以通报(三)限制其行使《西安节能协会章程》的部分权利。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章程和制度范文(5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章程和制度范文(5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章程和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章程和制度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第一条:总则1、本章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行为,保障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客户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第二条:工作职责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人才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服务,并确保所提供的人才满足客户的需求。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最新的人才信息和行业资源。

第三条:服务流程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需求,确认招聘职位和要求,并进行人才的筛选、面试等环节。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人才推荐和推荐函,并协助客户进行面试、薪资谈判等工作。

3、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保护客户和候选人的隐私,确保招聘过程的机密性。

第四条:合作规范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人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不得窃取客户的商业机密。

3、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

第五条:收费标准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收费标准,并与客户达成一致。

第六条:诚信行为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诚信经营,遵守合同规定,不得以欺诈、虚假承诺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保守客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规处罚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如果违反了本章程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合作等。

2、对于严重违规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采取解除合作关系、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

2024年协会秘书处工作职责(二篇)

2024年协会秘书处工作职责(二篇)

2024年协会秘书处工作职责一、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二、负责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的采购、登记、保养,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三、负责协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及管理;四、负责会员管理、联络、信息宣传、服务维权等工作安排,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五、负责协会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本协会印章的使用、管理;六、协调协会内外关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各兄弟协会、社会各界及会员单位联系,进行上传下达,协调会员单位各项任务;七、负责协会各种会议、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安排;八、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九、完成理事会决定和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十、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和分支机构的拓展,会费的收取及管理;十一、负责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协会报刊和重大活动、信息专刊,一般每季度出版一期协会报刊,建立协会网站,构筑起相互交流、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平台;十二、负责研究制定协会开展经济创收的计划和具体措施;负责协会创收项目的组织推动;十三、负责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会员排忧解难,掌握了解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十四、负责聘请如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第三条、秘书处人员配置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配置必____人开展相关工作。

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会长和副会长汇报工作。

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4.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4.2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宣贯、培训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4.3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

网球社章程

网球社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网球社章程(一)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网球社是以“共谱网球高雅韵曲,拓展校园体育文化”为宗旨的学生社团。

(二)网球社登记类别为体育类。

(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有关于网球的教学,举办和组织校内外学生网球赛,展示网球文化,观看网球比赛等活动。

采用自愿参加,定期与不定期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方式。

(四)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网球社实行会员制,设社长副社长各一名,下设技术部,组织部,宣传部,秘书部,外联部均有专人负责。

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是由指导教师及前任社长推荐结合民主选举产生。

其中:技术部:主要负责社员的网球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

组织部:主要负责策划及安排社中的校内外比赛,展示网球文化,观看网球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主要负责树立并维护社团形象,通知,招募等一系列宣传方面的事务。

秘书部:主要负责社内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内部人员协调等一系列内务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本社与校内其他社团,校外相关社团以及相关单位的联谊和招募赞助的事务。

社长:主要负责综合处理社团工作,协调各部门正常运转等事务。

副社长:主要配合社长处理社团工作。

(五)社员的资格,权利及义务:1.本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球社,并必须准时注册,按时交纳社费。

2.社员有参与社团活动和管理社团事务的权利。

3.社员有咨询的权利。

4.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5.社员有退会的权利。

6.社员有维持协会内工作及活动正常开展的义务。

7.社员有参加社团内工作及活动的义务。

8.社员有服从社内安排及各项规定的义务。

(六)经费社团主要经费来自校团委和社员交纳的社费。

经费主要用于:1.购买网球2.社团新器具的添置3.各类比赛及活动所需的开支4.宣传部、编辑部用于宣传5.其他(七)本社保留对此章程进行解释,修改及补充的权利。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网球社。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一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一号《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监管执法第五章法治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是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主管部门。

2021行业协会章程

2021行业协会章程

行业协会章程是协会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准则,以下是2021年行业协会章程的800字回答,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XXXX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为促进和规范本行业的发展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有关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会员的政策水平;(二)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三)开展行业调查,收集和整理行业信息,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四)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览会、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五)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注册协会的流程

注册协会的流程

注册协会的流程
注册协会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章程:首先,成立组织发起人会议,确定协会的宗旨、目标、组织结构、成员资格等内容,并委托一个小组起草章程。

2. 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织,负责准备注册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包括章程、申请表格、资金证明等。

同时,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文件和材料递交给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民政局等。

申请人需要填写准确的表格,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并缴纳注册费用。

4. 审核与审批:行政管理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考察。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通过审核后,行政管理机关会颁发注册证书,并公告注册信息。

5. 完成登记和备案手续:根据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领取注册证书后,还需要按照要求完成登记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如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

6. 协会运营:注册完成后,协会便可以正式开始运营。

成立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或常务委员会,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策划等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注册协会流程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也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注册前,最好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注册。

2024年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模版(二篇)

2024年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模版(二篇)

2024年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模版保险业的功能发挥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在某月某日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到某年,我市保险业将逐步构建一个市场体系健全、服务范围广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预计全市保险业机构网点数量将达到约____个,保费收入超过____亿元,保险密度达到____元/人,保险深度达到____%以上。

各级保险机构需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创新开拓,注重实效,不断提升保障性保险项目及服务“三农”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以及其他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各类责任险、法定强制保险和与社保配套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

通过长期有效的政保合作,争取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建设项目,以提高和发挥资金融通功能。

(二) 突出诚信经营,提高保险效益。

必须坚持以诚信为根本。

诚信是保险企业生存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立足的前提。

因此,保险业应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诚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

采取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评价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保险信用秩序的明显好转。

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惩治和约束力度,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坚持以规范经营为原则。

在向罗强书记、马华市长汇报全市保险会议时,罗书记、马市长强调了对保险业贡献的肯定,同时强调依法管理,要求合规经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保证。

只有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要坚持公平有序竞争,用市场化的手段赢得客户,开拓市场,塑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视保险资源为生命,倍加珍惜社会民众不断增强的保险意识和消费愿望,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严防欺骗、误导,严禁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第三,坚持以强化管理求效益。

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企业的生命,没有效益,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就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效益,本身就是对投保人和被投保险人最大的不负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1•【文号】银保监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11号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银保信公司、中保投资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为深入推进保险业标准化改革,确保“十四五”期间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5月11日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标准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是保险业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标准化是促进保险业有效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的重要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新时代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面临的形势(一)发展回顾“十三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服务大局、立足长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保险业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不断强化保险标准化工作,保险标准化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意识不断提升,实施成效显著。

政府部门发布保险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项,市场自主公开保险团体标准48项,覆盖保险业务、客户服务、信息技术、数据交换等诸多领域,标准化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地位显著增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保险业的高度肯定,为支持保险业发展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协会会费管理办法)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

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一)个人会员费10元/年;(二)团体会员费500元/年;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协会xx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xx年12月8日起施行。

xx协会xx年12月8日第二篇: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xx年4月10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协会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职责,加强会费的监督管理,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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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协会是一个立足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生所组成的学生社团,并接受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学社联在团委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提高社团成员综合能力,服务学校,回报社会。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各项工作的义务,并完成本协会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社团聘请相关专业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社团工作。

第六条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社团理事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职责:1.选举社团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2.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3.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4.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5.其他在情理中应行使的职权。

第八条社团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学社联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九条社团可以制作社团的标志,并由学社联监督其使用。

第十条学生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须经学社联同意,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第十一条社团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到学社联进行注册工作,以利于学社联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二条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学社联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应清楚明确,招聘会员应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

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

第十三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学社联提出申请,按照学社联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十四条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协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发展部,财务部,及活动部。

各部门人员分为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十五条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协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和二位副理事组成。

第十六条协会各部门职能为:办公室为协会行政机构,负责人为主任,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办公室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工作,包括:协会文件管理,理事会会议记录,协会会员登记及奖惩,协会内部通知的发放等。

活动部主要职能有:负责协会所有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内部交流、参观等)的策划、经费计算、人员安排、组织安排和现场维护。

其中经费计算需上报秘书处。

宣传部主要职责有:对协会及协会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包括办展板、制作海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影响。

外联部主要职责有:致力于会员间,会员与协会之间的交流沟通;负责协会与社公委,学生会,团委及校内外兄弟社团间联系。

发展部主要职责有:负责协会活动的提出与可行性研究,向会长提交活动草案;对会员组织进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对协会活动进行学术支持;全面负责社团的成立、换届、整顿、注销及月评,负责招新。

财务部主要职能有:提出协会预算并做结算报告,记录协会财务状况,负责协会流动资产管理;为协会寻找赞助,做到开源节流。

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部长任命。

部长对理事长负责,各部部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简单多数票通过,任期一年,连任次数不限。

第五章会员第十七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1.凡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双学位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2.承认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的权利1.享有向社团索取会(社)员证的权利;2.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4.享有承办各项活动的权利;5.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的义务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学社联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会费不超过30元)4.执行学社联的决议。

第二十条会员的管理与奖惩制度1.社团有义务将负责人联系单发与会员,并由办公室负责各名单管理;2.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还会员证,由办公室除名;3.会员态度积极,为本社团作出贡献,可经理事会决议进入管理层;4.会员违反章程规定,情节严重者,由理事会予以除名。

第六章社团干部第二十一条社团理事长的产生、聘任与更换1.社团理事长任期一年。

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学社联有权请校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2.换届时间是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的半个月。

3.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理事长向学社联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

4.下届理事长候选人可由上届理事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方能当选。

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学社联递交竞聘申请书。

5.各社团的新任理事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和学社联主席团从候选人中通过面试、考察产生。

6.新任理事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7.社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院级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8.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社联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理事长的权利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学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享有向学社联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的义务必须遵守学社联章程,实践学社联宗旨;必须按时参加学社联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让会员知道社团的发展状况;必须积极参加学社联的各种活动,执行学社联的各项决议。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理事长:1.学习确有困难,不能勉强担任社团干部;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3.受到警告或警千以上校纪处分者;4.有其他违反法纪法规行为者。

第二十五条社团的主要干部,经社团成员根据大多数会员认可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或推荐,经学社联考核认可产生。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心社会工作,乐于服务同学;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社团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六条社团干部要经常联系会员,关心会员的工作与学习,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社团理事会要注意社团的发展以及社团在交接上接班人的培养。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要对社团干部每学期或学年进行改选或调理,学社联经校团委批准有权对不称职的社团干部给予罢免或撤销其职务。

第七章社团活动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

第三十条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社团开展的全校性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两周向学社联提交活动申请表、详细的活动计划及预算报告,经校团委及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团不得开展以纯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凡组织跨校级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三周提出书面申请,交校团委报省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四条社团活动应有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交学社联存档。

学期末应交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附电子文档)报学社联。

第八章社团的宣传与外联第三十五条社团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扩大在校内外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社团在进行活动申报时,应将宣传方案一并提交学社联,以便对起提出修改意见,做统筹安排。

第三十七条社团在进行对外宣传和联络(即面向校外的宣传和联络)时,须报学社联申请备案得到批准方可执行,由校团委和学社联开具介绍信。

第三十八条社团宣传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实是。

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的身份。

不得盗用学社联或其他学生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

第三十九条社团在争取社会赞助时,必须与提供赞助方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诚实守信,不得有损学校的形象。

第四十条社团为交流和宣传的实际需要出版刊物,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筹办前向学社联提交书面申请,由学社联申报校团委审批;2.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稿件统筹;3.统筹稿件必须全部交学社联审核,审核后方可印刷;4.刊物印刷完毕后,必须在学社联批准的范围内散发;5.社团发行的刊物必须交学社联备案存档。

第四十一条网络1.由社团专门部门负责网络上宣传(包括写稿、上传)。

2.部门负责人将社团最新消息传至湘农青年网,内容二周更新一次。

第九章社团经费第四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与自筹相结合,日常活动经费自筹的原则。

各社团的大型全校性活动可向学社联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经学社联审核并报团委批准,视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第四十三条社团对外联系赞助,统一使用样团委出具的介绍信,对于所接受的各项经费,由校团委的统一出具证明。

第四十四条社团活动赞助金的管理条例1.社团与赞助单位签定的协定书必须事先上交学社联主席团审批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定正式协议。

2.严令禁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校举办纯商业性活动。

3.严令禁止与“三室两厅”及学校周围的小饭馆、网吧等达成赞助协议。

4.赞助金须按赞助商合同金额上交学社联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领取活动必需资金。

5.赞助单位提供一切实物或资金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已有。

6.现金赞助提成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具体数额为:赞助金额(A元)提成A≤500A*10%500<A≤1000 A*12%1000<A≤2000 A*15%A>2000 A*20%7.赞助金的使用情况须经有效会计原始凭证入帐。

第四十五条社团可在发展一年后收取会费,每人次会费不得超过20元,最终所收会费报学社联审批备案。

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社团必须指定专人(非会长)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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