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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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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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县域煤矿基本情况
昌宁县原有四户井工煤矿全部列入2018年关闭范围(昌宁县柯街镇星鑫煤厂、昌宁县柯街镇桑林煤矿、昌宁县卡斯金伟煤矿、昌宁大青山崩龙田煤业有限公司崩龙田煤矿)。目前仅有一户煤矿企业(昌宁县红星煤矿)。
昌宁县红星煤矿位于昌宁县田园镇九甲村,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露天开采,公路干线开拓、自卸汽车运输。开采工艺为:单斗-汽车间断工艺,排土工艺为:采用内排方式,装载机排土,地面防排水方式为:地面防洪沟,坑内排水方式为:集水坑、水泵。煤矿开采煤种为褐煤。
第二章研判依据、目的及主要危险因素的识别分析
一、研判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昌宁县域煤矿开采设计方案》、《昌宁县域煤矿年度采剥接替计划》。
二、研判目的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及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云煤安全﹝2018﹞116号)
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积极应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态势,提高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能力,降低煤矿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三、危害因素
(一)车辆伤害
县域煤矿剥离或运煤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在露天煤矿发生率较高。
(二)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煤矿生产涉及机械设备较多,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用户车辆等容易造成机械伤害。
(三)边坡滑坡、边坡坍塌
县域煤矿煤层上覆地层为全新统(Qh)河床相砂、砂砾、泥质粉砂层;下更新统(Qp)冲洪积河床相砾石,含砂砾及粗砂层,局部夹薄层砂质粘土,偶夹薄层不规则草煤,砾石为基岩碎屑;第三系上新统(N22)河床相,湖泊、沼泽相砂岩,砂质泥岩。各地层工程地质稳固性差,属软弱岩组。不利于露采边坡稳定;特别雨季,易诱发因露采边坡失稳,产生的小型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火灾
县域煤矿经江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依据GB/T20104-2006对煤层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M3煤自燃性倾向性均
为Ⅰ类,容易自燃。地面消防制度执行不严,易燃材料管理不到位等可能引起火灾。
(五)水害
县域煤矿根据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类型。煤矿排水系统运行不正常;防洪沟渠不通畅;巡视检查不到位等均可能引发水害事故。
(六)机电事故
当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没有使用绝缘用具、或绝缘失效;带电检修或搬运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失效;停电检修没有操作牌造成误送电等均可能发生机电事故。
第三章安全风险研判范围
风险研判范围为煤矿的各大生产系统。
1、采剥系统
昌宁县红星煤矿采煤系统为单斗挖掘机—自卸汽车的间断工艺,剥离为单斗挖掘机—自卸汽车—装载机的间断工艺。采剥作业范围:采煤主要分布在西南帮1620水平至1642水平,坑底为1620水平;剥离主要分布在东帮1642水平。设计平盘宽度9-13m、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65°,实际平盘宽度13m、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65°。除坑底外,各工作平盘无积水,无褐煤自燃现象。从含水层滲出及下泄的地下水均有水沟导入坑底水仓。
2、运输系统
昌宁县红星煤矿采用右侧运输出入沟的方式开拓,各采剥平盘均
通运输道路,煤矿选用的汽车轮胎外径为 1.0m,矿山干线及半干线公路设置了安全土挡墙。坑内运输道路路面宽度为6m、移动线路路面宽度4m。路面整洁无积水、无落石、无杂物,无浮土。采场内人和车辆均能通畅地到达各作业点。该矿仅白天8:00-17:00生产,夜班不生产,道路未设照明设施。主干公路无行车条件危险的路段。煤矿未使用皮带输送机等运输方式。
运煤路线:
单斗挖掘机-汽车间断工艺运输路线:西南帮采煤工作面(单斗挖掘机)→坑内采煤运输道路(煤炭用户自备汽车)→磅秤房。
剥离路线:
单斗挖掘机-汽车间断工艺运输路线:东帮剥离工作面(单斗挖掘机)→矿内剥离运输道路运输专用公路(汽车)→排土场。
3、排土系统
昌宁县红星煤矿煤矿排土方式为内排,采用装载机排土工艺,排土场只有1个工作平盘,平盘宽度为40m、排土线60m、沿排土线坡顶线方向凸凹在1.0~1.5 m之内、排土段高沉降率4.5%。汽车轮胎外径为1.0m,卸载区安全土挡墙高度为0.6m、宽度为0.3m。煤矿仅安排白班作业,夜间不进行排土作业,未设置照明设施。
4、边坡与滑坡防治系统
按边坡危害程度和边坡监测情况把边坡划分为4个区:东帮边坡、北帮边坡、西帮边坡和南帮边坡。煤矿成立了边坡管理机构,边坡观测采用全站仪人工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东帮边坡设置了3
个监测点、东南帮边坡设置了3个监测点、南帮边坡设置了3个观测点、西北帮边坡设置了2个监测点、西南帮设置了3个观测点,安排2人定期巡视采场和排土场边坡,边坡监测小组组长负责边坡位移数据分析处理工作。从边坡监测情况看,东帮、北帮和西帮边坡变形都较小,属稳定区;南帮处于蠕动变形期。煤矿在采场、排土场周围建有底宽0.6m、深0.4m的防洪沟,排水系统畅通。煤矿无地下水威胁,无需进行疏干工作。
5、防灭火系统
昌宁县红星煤矿于2005年11月委托江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对开采煤层(M3)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论为:容易自燃。
该矿制订了地面和采场防火措施,煤矿建筑物、排土场、仓库等防火措施和制度。配有1辆洒水车兼用于采场洒水消防作业,采场毎天进行5次洒水。采剥、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按规定配备有灭火器材,未发现失效的灭火器。经矿近50年的开采,采场内无火区,现场未发现煤层自燃现象。
6、防治水系统
昌宁县红星煤矿在采场、排土场周围建有底宽0.6m、深0.4m的防洪沟,排水系统畅通。煤矿无地下水威胁,无需进行疏干工作。坑内排水采用坑底储水、用潜水泵排水方式,煤矿设置有2个水仓(1638中部水仓和1620坑底水仓),1638中部水仓安设2台QY65-60/3-12型潜水泵(扬程60m、流量65m3/h、功率15kW),用于排中上部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