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群群规
推荐总结-浅谈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方案
浅谈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方案各司法所(办)、各科室处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张军部长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部署,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适应“互联网+法律服务”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司法行政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确保及时实现三级覆盖按照分级建群、分级管理、统筹协调、上下一致的原则,建立区、乡、村三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尽快实现全覆盖。
其中,区级微信群由区司法局牵头建群,公律科负责,名称为“12348**群”,群内成员由司法局各科室处局及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负责人组成;乡镇级微信群由司法所牵头建群,名称(以小溪塔为例)为“12348小溪塔群”,群内成员由各司法所人员及辖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村(社区)级微信群由村(社区)法律顾问牵头建群,名称为(以小溪塔兴安社区为例)为“12348兴安群”,群内成员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组成。
区、乡两级微信群在11月底前建成,村(社区)微信群在12月底建成。
二、充分发挥功能,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服务群众实效微信平台具有及时便捷、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通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可以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作用和功能,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一是发挥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及时推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让群众了解国家大事和有关动态;及时推送有关政策法规、法治资讯,满足群众法律知识需求,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及时推送律师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让群众做法律“明白人”;及时提示重要风险,如社会普遍关注的区域法律风险提示、互联网金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趋势预测、学生安全风险预警等信息,提升群众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QQ群微信群管理规定
QQ群、微信群管理规定1、本QQ群、微信群为实名制登记,也是作为“湖州志愿者之家”公益团队的网络交流群。
2、申请进群者需上报备注单位(职业)+姓名。
入群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热心公益事业、热心志愿者工作、具有新思想、人道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之情怀。
3、在线成员有义务对入群者表示欢迎,扔掌声、鲜花等。
4、新成员入群流程:A 自我介绍,包括人生经历、爱好特长、擅长领域。
B 接受提问,与群友交流思想经验为主,并及时填写《成员信息表》,以此作为其通过审核的条件。
5、若有群成员介绍新伙伴进群前,请向群管理员申请同意后再行邀请,并及时告诉群规和团队活动内容。
6、群内交流发言欢迎畅所欲言百花齐放;在探讨正式话题时,不插闲话。
7、欢迎提出不同的意见;同时避免没必要的人身攻击,有矛盾私下解决,请务必和为贵。
8、群成员可将认为宝贵的值得分享的资料跟帖至QQ群空间版块。
9、有群成员私下发借钱、邀约、推销、骚扰信息的,让群员感到不适的,请及时向群管理员举报,经警告无效后请退出群。
10、不得发布未经过证实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确需要发布的,请先上报群管理员,由群管理员对外发布。
11、不得在QQ群、微信群里发布商业性质的广告或商品营销、宣传,或通过私窗以个人来组织非本群支持的各项活动,并拉人进入私人群组,如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上报管理员,经警告无效后请退出群。
如有群员在活动中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之事,一切责任由当事人直接承担。
12、本群将根据需要,设若干分组值班管理员,管理员的工作主要进行日常群秩序维护、有义务指导解答群员提出的有关团队事务的问题,活跃思想促进交流。
13、对于长期不发言者或缺乏时间疏于群管理,对本群没有热情的群员,团队可视情况给予请退。
湖州志愿者之家4月13日。
法律援助群体性案件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在法律事务中享有平等权利,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
群体性案件是指涉及多人利益,具有共同法律问题的案件。
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确保群体性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群体性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劳动争议案件;2. 侵权纠纷案件;3. 知识产权案件;4. 民间借贷案件;5. 信访案件;6. 其他涉及多人利益,具有共同法律问题的案件。
三、案件受理标准1.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2. 案件涉及的人数较多,具有群体性;3. 案件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4.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受理的群体性案件。
四、案件审查标准1. 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包括经济困难、无诉讼能力、受限制或受威胁等;2. 审查案件是否属于群体性案件,是否具有共同法律问题;3. 审查案件是否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4. 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
五、案件办理标准1. 法律援助机构应在受理案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2. 法律援助机构应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3. 法律援助人员应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4. 法律援助人员应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 法律援助人员应定期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6. 法律援助机构应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六、案件调解与仲裁标准1. 对于适宜调解的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人员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2. 法律援助人员应协助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协助仲裁机构开展仲裁活动;3. 法律援助人员应密切关注调解、仲裁活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公益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益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群的管理,确保公益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公益群成员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益群是以无私奉献、互助互爱为宗旨,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公益群成员应当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公益群的管理原则是:民主、法治、公开、公正、透明。
群管理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益群的合法权益,保障公益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益群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爱心捐赠、志愿者服务、公益宣传、法律援助、环保行动等。
公益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成员管理第五条公益群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三)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四)认同公益群的宗旨和目标,愿意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六条公益群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公益群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群管理员;(三)对公益群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查阅公益群的财务报告和活动记录;(五)自愿加入或退出公益群。
第七条公益群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公益义务;(二)遵守公益群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三)保持良好的公益形象,传播正能量;(四)不得利用公益群进行营利活动;(五)不得在公益群内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三、管理员管理第八条公益群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公益活动经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四)认同公益群的宗旨和目标,愿意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九条公益群管理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组织、协调公益群的活动;(二)制定公益群的规章制度;(三)对公益群成员进行监督管理;(四)查阅公益群的财务报告和活动记录;(五)自愿加入或退出公益群。
司法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司规[2021]6号)
司法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司规[2021]6号)无【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卷),期】2022()10【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文明办: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保障法律援助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及法律援助机构等招募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志愿服务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5页(P57-61)【关键词】志愿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机构;志愿者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作者】无【作者单位】司法部;中央文明办【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相关文献】1.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3.财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4.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397号)5.关于印发农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273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大爱无疆群规
一、群名称:“大爱无疆日行一善”
二、群目的:为爱心人士搭建一个结交朋友,联络感情,信息互通,资源对接的平台,重点是快乐助人、爱心互助
三、群价值观:积极和谐,尊重互助,传播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1、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色情、暴力等内容。
2、交流中,不得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及涉及人身攻击性语言,不得在本群宣泄个人情绪及与他人恩怨。
3、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等不良链接,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群;
4、发布商业广告(需发红包给全体群友或捐助)原则上需与群主(或群主安排相关人员)事先单独沟通,经审查后统一发布;私自不得随意发有商业行为的链接!
5、严禁私自转发未经核实的救助和慈善信息,不得不辨真伪随意转发。
6、群内昵称原则上采用“实名制”统一格式,如确有不便不作硬性规定。
7、群内发红包作为娱乐方式和表达个人心意的载体,原则上不作硬性要求,但不得有赌博性质。
8、其它未尽事宜,以临时规定为准。
9.新入群的朋友需征得群主或管理员两人以上同意方可入群。
10.群里人员三个月内没参与群里任何活动潜水者请自动离群!其他违反任何一条群规提醒三次不改者也请离群!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相互督促遵守谢谢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群内行为法(建议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群内行为法(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群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群内秩序,促进群建设,依据宪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是群友关系的基本准则,适用于群内全体成员。
第三条所有参与群聊人员地位平等,不得歧视、虐待、侮辱、诽谤其他人。
第四条群内言论自由,但违反法律强制禁止行为的除外。
第五条聊天交往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他人。
第六条群友聊天交往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仅为索取而无对等的回报。
第七条群友聊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完成承诺事项,不得恶意欺骗他人。
第八条聊天交往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群内秩序,损害群利益。
第九条群友应当互相尊重,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群关系。
第十条在群内的其它活动,包括下载、上传图片、照片、文件、发表评论等本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参照聊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法所称群是指在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平台上建立的虚拟群体,如QQ群、MSN 群等。
第二章分则第十二条所有加入群参与聊天交往的人员,无论其在群内公布的年龄是多少,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应对其言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群聊人应当动机单纯,基于友善及良知参与聊天,禁止恶意或怀有不法目的进行聊天交往。
第十四条禁止发表或传播一切违法信息。
第十五条禁止发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十六条禁止讨论违法、违规、敏感、政治性话题。
第十七条禁止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第十八条禁止发表宣扬种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言论。
第十九条禁止发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第二十条禁止发表恶搞国家领导人的图片、照片、信息。
第二十一条禁止发表淫秽、赌博、凶杀、恐怖信息及其链接,具有一定娱乐性的内容除外。
第二十二条禁止发表对他人进行辱骂、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或侵害隐私的言论。
第二十三条禁止使用带有性别歧视、侮辱、暴力、色情等不雅用户名或昵称。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doc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这是在我国立法史上,首次将“法律援助”明确写入法律,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1996年5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法律援助的有关内容作了专章规定。
《律师法》第六章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这些规定明确了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律师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并为今后制定法律援助的专门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目前,中国的法律援助机构已基本形成了四级组织的架构:1、在国家一级,建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对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
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事宜,开展与国外法律援助团体及人士的交流活动等等工作。
交流群规章制度公告模板
交流群规章制度公告模板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加入我们的交流群,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环境。
为了保障群内交流的秩序和内容质量,特制定以下群规章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好群内的和谐氛围。
一、遵守法律法规在群内交流中,任何言论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如有违反者将被禁言或踢出群聊。
二、尊重他人在交流中请尊重他人,不得辱骂、攻击他人,不得涉及种族、信仰、政治等敏感话题,避免引发争议,避免互相伤害。
如有争执请理智沟通,不得挑衅和恶意攻击。
三、文明交流请注意用词用语,不使用粗口、低俗语言,注意言论质量,不发表无意义的内容、广告信息等。
鼓励大家分享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严禁灌水、刷屏等行为。
四、不得发布不雅内容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暴力、恶心等不雅内容,不得散播色情图片、视频等,不得传播煽动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如发现此类行为将立即封禁处理。
五、不得恶意扰乱群秩序严禁任何形式的恶意刷屏、恶意信息轰炸、恶意插队等行为,不得发表违反群规的言论,不得捣乱群内的秩序和氛围。
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处理。
六、不得擅自修改群名称和公告为了维护群内秩序,不得擅自修改群名称和公告,如有需求请提前告知管理员进行调整。
一切涉及群名称和公告的修改需经管理员同意。
七、严格管理个人信息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他人个人信息,不得冒充他人身份,严禁进行人肉搜索和追踪。
如有涉及个人信息问题请及时向管理员举报处理。
以上为我们的群规章制度,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群内的和谐氛围。
如有违规行为,请大家积极举报,管理员将会及时处理。
最后,希望大家在这个平台上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彼此,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这个交流群成为一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祝大家交流愉快!谢谢!。
群规条新规1
群规条例1、长期潜水者请自动退群。
本群严厉打击潜水者,本群会按聊天记录定期T些人。
(发太多一样的表情直接定义为刷屏直接T了..)2、本群话题随便,健康向上即可,禁止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信仰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宣扬暴力、色情、猥亵等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以及社会公德的不雅的昵称。
3、本群禁止骂人、吵架、做人身攻击;禁止在群内发不良信息(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
4、群内禁止发广告。
例如:宣传某站点、群或空间;发送几个群就能获得QB的广告;或是什,么发几个群就会增加等级会变头像的无聊内容, 禁止恶意发病毒网址,禁止在共享内放木马。
5、自己不说话者不可以嫌其他人吵。
如果有其他重要事情,可以暂时把群屏蔽。
6、群里的成员如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随时通知管理员或在论坛的〖成员.留言薄.〗我们可以根据您的建议做出一定的修改,争取完善本群的规定,不遵守群规的直接T出本群(有经常聊天的会警告下)7、管理员的责任,管理员一定要尽到自己的义务,还有就是……管理员绝对不可以在群里面吵架!如果大家觉得管理员没尽到责任就直接说出来,群主灰暗群管理的行为恶劣程度予以处罚。
8、禁止刷屏!如果生气或觉得不爽可以找我发泄,不要在群里发彪哦!如果警告后仍不停止, 那就要请你出群了!9、进群后,要改名片,"男×× .女××"开头,并且绝对不可以刚刚进群就开始潜水,那样的话......10、大家有什么好的东西,空间代码,可以发到群里和群里的朋友分享暂时就这么多大家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就提出来哦!慢慢改进11、群空间可以上传一些有用的代码或空间素材.大家多多上传知识互相学习。
12、群里禁止发广告,拉人。
法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微信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群系法院内部交流平台,旨在加强法院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条工作群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工作群应满足法院工作实际需求,提高工作效率;2. 规范性原则:工作群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内部规定;3. 安全性原则:确保工作群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4. 协作性原则:鼓励各部门、各岗位在群内积极交流,共同推进法院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工作群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监督,其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加入。
第五条工作群管理员由院办公室指定,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工作群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群规范运行;2. 负责工作群的日常维护,包括群成员管理、消息审核等;3. 对违反工作群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4. 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群运行情况。
第六条工作群成员分为以下几类:1. 核心成员:院领导、院办公室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2. 正式成员:法院各部门工作人员;3. 观察员:法院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特邀嘉宾等。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七条工作群内交流应遵循以下规范:1. 尊重他人:在群内交流时,应尊重他人,不得发表侮辱、诽谤、诬告等违法言论;2. 严谨用语: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粗俗、低俗、恶俗等语言;3. 实用信息:发布信息应具有实用性,不得发布无关、重复、虚假等信息;4. 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5.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第八条工作群成员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使用工作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娱乐等活动;2. 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推销等商业信息;3. 不得在群内泄露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4. 不得在群内进行恶意攻击、诽谤他人;5. 不得在群内发布虚假信息、谣言等。
公益群里的规章制度
公益群里的规章制度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拒绝传播违法信息。
在公益群里禁止传播非法、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不得传播谣言,不得传播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二条:尊重群里每一个成员,遵守社交礼仪。
在公益群中,每个成员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意见,遵守基本的社交礼仪,不得辱骂、诽谤、攻击他人,不得恶意抢占话语权,不得恶意刷屏。
第三条: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透露他人信息。
在公益群中,不得随意透露他人的电话、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私自发表他人的照片、视频等个人信息。
第四条:文明交流,理性讨论。
在公益群中,鼓励成员们进行文明交流,理性讨论,不鼓励激烈争论,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进行恶意揶揄或挑衅行为。
第五条:配合管理,共同维护群秩序。
在公益群中,每个成员都应该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群秩序,不得对管理人员进行攻击、侮辱,不得置疑管理人员的权威。
第六条:严格遵守群规,不得违法乱纪。
在公益群中,每个成员都应该严格遵守群规,不得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发挥正能量,共同为社会贡献。
在公益群中,鼓励成员们发挥正能量,共同为社会贡献,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进步尽一份力量。
第八条: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警告、禁言或踢出群聊。
在公益群中,如果有成员违反了群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禁言或踢出群聊等措施。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在公益群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成员,成员们应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群秩序。
以上为公益群规,希望每一个成员都能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益群的和谐、安全和美好环境。
祝愿每一个成员都能发挥正能量,为社会贡献力量。
微信群规范本
微信群规范本范本,读音为fnběn,汉语词语,意思是书画等可做模范临摹的样本。
本站今天心准备了微信群规范本,有所帮助!微信群规范本本群主要规则:1.社会责任第一。
群内言论严禁涉及政治、宗教、黄赌毒;严禁传播谣言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发布难以证实的求助信息;严禁发布刻意诱导、胁迫群员转发的链接等信息。
一经发现,群主有权无条件立即将其移出群。
2.注意保护隐私信息,避免利益受到伤害。
严禁刻意收集和不正当使用群成员信息;严禁发布可能对群员利益造成损害的二维码、链接等,不得转发网上投票链接。
好的资讯可由群主审核后再发。
4.自觉维护群环境。
不得自言自语,连续发短信息;少谈论与群主要功能无关的话题。
不得发与群主要功能无关的图片、大表情、小程序、链接等。
不得强求红包。
尽量默默发红包,默默领红包,不乱发表情。
领红包是表示感谢,秒杀红包是表示万分感谢。
6.群成员及时修改自己的群昵称。
建议格式为"昵称备注",群昵称不宜过长,不得带不雅字词,不得带手机号等联系信息。
7.群成员邀请人进群须经群主同意。
8.违反群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严重者经群管理委员会决定立即将其移出群。
被移出群者,未经群主同意不得再次进群。
群成员未经同意将被移者拉进群的,群主有权立即将两者同时移出群。
5.群名称除发起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
微信群规范本一、聊天规则:1、新人入群后建议首先阅读本群规。
2、不可恶意刷屏。
3、本群不允许在分享交流时间发布任何硬广告。
4、未经群主或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拉人进群。
5、本群允许各类聊天,主题提倡群友交流为主。
6、聊天内容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不得在群里漫骂他人,出粗言,开玩笑要得当,不得中伤他人。
详细阅读下面【第二条】二、用户禁止发表下列信息2.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2.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2.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2.5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2.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2.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2.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2.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2.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2.11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2.12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2.1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2.14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2.15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2.16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2.17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2.18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群宗旨、群目的及群规
群宗旨:创建一个积极、健康、和谐的悦乐平台;打造一个遵纪、守法、文明的聊天空间。
群目的:增进友谊,维护和平,促进健康、获取快乐。
群规:
为促进本群规范、健康、和谐持续发展,特拟定本群规,望各位群友共同遵守!
一、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入群审批、退群自由”十六字方针创群建群,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活动。
二、增强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得发表虚假、涉黄、涉赌、涉毒、涉黑、违反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的不良信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三、严禁发布广告,分享传播不正当、不健康的链接、二维码、名片、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等。
四、严禁发布或转载传播谣言和未经证实的求助信息。
五、积极参与钓技切磋,“钓鱼宝典”共享,“战后反思”分享等。
六、谦虚低调、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七、身为群员,爱群护群,严格遵守群规。
八、凡违反上述群规者,视其情节给与警告或强制出群处理(如果已经构成
违法或犯罪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群管理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群规则大全三篇(最新)
1.禁止发布一切宣传别群,广告,诈骗,色情,反动等内容及图片.2.禁止恶意刷屏.3.禁止在本群内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4.禁止拉帮结派.5.禁止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6.严禁谈论不健康话题及使用不健康恐怖图片.7.禁止无故谩骂攻击群管理员.8.服从本群规章制度以及管理员和群主的安排.9.禁止发布任何有损本会社声誉及利益的信息.(如有违反以上第1-9条,视情况,初次管理员给与警告,警告无效后第二次将踢出本会社1、严禁传播不实谣言、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不转不是中国人”“诅咒”“算命”“心灵鸡汤”“内嵌广告”等各类三俗内容。
2、严禁发布各种与**无关的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群二维码,**转让信息,慈善捐款、名片,链接以及投票拉票行为等,好的资讯可联系管理员审核后代发。
3、欢迎大家对示范店建设以及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都会认真听取,但关于扣款不成功、对货源不满意、对自己的客户级别有质疑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自己的客户经理协商解决,禁止在群内争吵和人身攻击,恶语相向。
4、严禁各种刷屏,一次警告罚发红包,二次请出该群,欢迎群成员监督。
5、新人入群:群内客户禁止私自拉人入群,客户经理要根据最新的示范店建设名单拉客户入群,违者请出该群。
6、新人昵称:进群之后修改昵称:客户修改为客户编码,客户经理修改为单位+姓名,长期(入群2周以上)未修改昵称的客户,我们无法识别信息和身份,会将该客户请出群。
7、对于违反以上群规,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我们会将他请出该群,并取消其示范店建设资格。
8、以上管理规定由***负责解释。
该微信群旨在交流创作动态,互相学习,平等交流,共同进步。
入群自愿,退群自由。
请严格遵守网络和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
一是关于政治。
本群不得转发包含《出版管理条例》所禁止的内容。
不得与国家法律,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相抵触。
不得违背政治纪律,妄谈国是,妄议中央。
微信群发提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大家好!首先,我要向大家传达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微信群发信息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下是关于微信群发提示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
一、微信群发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1. 合法原则:微信群发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违规内容。
2. 公正原则:微信群发信息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得歪曲事实、诽谤他人。
3. 实用原则:微信群发信息应具有实用性,为群友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4. 诚信原则:微信群发信息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5. 尊重原则:微信群发信息应尊重群友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二、微信群发信息的内容要求1. 不得传播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暴力、恐怖、迷信等。
2.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隐私、名誉、肖像等。
3. 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广告、虚假新闻、虚假中奖信息等。
4. 不得恶意攻击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
5. 不得传播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低俗、恶俗、暴力、恐怖等。
三、微信群发信息的格式要求1. 标题明确:标题应简洁明了,准确反映信息内容。
2. 内容完整:信息内容应完整,包括事件背景、原因、结果等。
3.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4. 附件规范:如有附件,请确保附件格式正确,内容与信息相关。
5. 时间明确:注明信息发布时间,以便群友了解信息时效性。
四、微信群发信息的注意事项1. 事先征得群主同意:在微信群发信息前,应征得群主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 注意信息真实性: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3. 注意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具有参考价值。
4. 注意信息传播范围:根据信息内容,合理确定传播范围,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 注意信息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五、违反微信群发信息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一)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二)危害网络安全,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要求,危害网络安全秩序的;(三)侵犯网络安全,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四)泄露、篡改、损毁网络数据的;(五)破坏网络安全设备的;(六)干扰网络安全设备正常运行的;(七)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中国法律援助群群规
中国法律援助群
规定
1、本群宗旨:
为公众:诚挚提供法律援助,义务受理法律咨询。
为同道:深入探讨法学领域问题,严谨评论时事热点案例。
2、本群性质:公益法律援助与法学学术探讨。
3、建群目的:
整合聚集中国法律精英资源,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基本咨询;汇拢中原精英法律人才,深入探讨法学问题与时事热点案例,积极参与重大案件探索。
4、责任声明:
本群内外,如产生相关律师委托及法律代理行为,双方或多方间所产生利益或者其他纠纷的,对于不利后果的责任承担,由委托当事人自负!
5、群管理权利声明:
本群群主享有设置管理员和管理成员的基本权利,群主和管理员可以在腾讯QQ群的规定之内行使一切权利;对于不利本群正常秩序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管理员享有移除权。
6、管理员职责:
管理员应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本群声誉,扩大本群影响;管理员不得随意移除成员,应及时有效的按规定解答成员的法律问题,对法律专业人士、在线律师及成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持本群正常秩序。
7、在线律师的责任声明:
对于成员的律师委托或深入法律咨询,双方可以私聊,所涉费用应在沟通前向成员说明,本群概不承担所涉责任。
对于在线律师有违本群宗旨,一意只为寻找案源,单求经济利益遭到成员投诉的,本群将在核实调查后,对此类律师予以清理。
8、禁止规章:本群内禁止发布一切商业目的广告,禁止污口谩骂,禁止煽动言论,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不再批准入群请求。
9、本规定未完善部分在群内广泛征集意见,后期以做完善补充。
本群管理组成员,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法律援助群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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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道:深入探讨法学领域问题,严谨评论时事热点案例。
2、本群性质:公益法律援助与法学学术探讨。
3、建群目的:
整合聚集中国法律精英资源,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基本咨询;汇拢中原精英法律人才,深入探讨法学问题与时事热点案例,积极参与重大案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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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群内外,如产生相关律师委托及法律代理行为,双方或多方间所产生利益或者其他纠纷的,对于不利后果的责任承担,由委托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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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群群主享有设置管理员和管理成员的基本权利,群主和管理员可以在腾讯QQ群的规定之内行使一切权利;对于不利本群正常秩序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管理员享有移除权。
6、管理员职责:
管理员应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本群声誉,扩大本群影响;管理员不得随意移除成员,应及时有效的按规定解答成员的法律问题,对法律专业人士、在线律师及成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持本群正常秩序。
7、在线律师的责任声明:
对于成员的律师委托或深入法律咨询,双方可以私聊,所涉费用应在沟通前向成员说明,本群概不承担所涉责任。
对于在线律师有违本群宗旨,一意只为寻找案源,单求经济利益遭到成员投诉的,本群将在核实调查后,对此类律师予以清理。
8、禁止规章:本群内禁止发布一切商业目的广告,禁止污口谩骂,禁止煽动言论,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不再批准入群请求。
9、本规定未完善部分在群内广泛征集意见,后期以做完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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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群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