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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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2014)的
要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将采取绝热、隔热和隔声措施作为室内装修的必要条件;
3、对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要求表面形状如实,缝隙和接缝封
闭紧密;
4、对使用的纸浆板和室内墙体材料应采取涂料进行防潮处理;
5、使用的涂料应有正常的附着力、耐久性和防水性能;
6、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饰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湿润和腐
蚀等损坏;
7、确保建筑内部消防系统和其他管线设施被安装正确;
8、必须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建筑内部装潢材料长时间受潮;
9、检查建筑内部装潢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建筑物室内装
潢技术标准》GB/T50558-2010的要求;
10、验收时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如
有则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

[2019整理]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019整理]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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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颁布机关】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1995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1995年10月01日【时效性】有效CodeforFirePreventioninDesignofInteriorDecorationofBuildings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1总则32.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32.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32.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2.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2.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2.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四级,并应符合表32.2.0.2的规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32.2.0.2等级装修材料燃烧性能A 不燃性B1 难燃性B2 可燃性B3 易燃性32.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GB_50222-95_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_50222-95_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年月日号为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年月日一般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工业厂房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总则消结合特制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尚应符床罩家具包布等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的规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级的纸面石膏板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理达到级装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的有机涂料施涂于级基材的规定确定其燃烧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范附录民用建筑一般规定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其顶棚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排烟机房级及其前室开敞楼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级装修伸缩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级的装级的装级装饰材料制成的棚装饰材料应采用级建筑物内的厨房级装修材料的用防火墙和甲级性能等级可在表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高层民用建筑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座位的观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能等级可在表级地下民用建筑不应低于表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单独建造在地下的顶层餐厅包括高在高空的餐厅观光厅等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的基础工业厂房表采用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级的装修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试验方法级顶棚墙面应符合级和地面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物阻燃性能测试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等级的判定燃烧性能等级应定为炉内平均温度不超过试样表面平均温升不超过试样中心平均温升不超过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试样平均失重率不超过其中没有墙面对下边缘有保护的试件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未到大于或等于等于时应定为中的条和装饰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判定并符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塑料燃烧性能判定表本标准用词说明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或正面词采用或反面词采用应符合的规定或执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北京市消防局上海市消防局吉林省建筑设计院轻工业部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李引擎孟小平马道贞潘丽黄德龄李庆民许志祥蔡守仁王仁信。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8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3月29日1总则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1.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_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_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1 总则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2.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 B1 级。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篇】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范围本文档规定了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和具体细则。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建筑物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墙面、吊顶、地面、门窗、涂料等工程。

2.2 验收: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定的过程。

3. 验收责任和流程3.1 验收责任3.1.1 业主:负责组织验收活动,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3.1.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

3.1.3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协助业主组织验收活动。

3.2 验收流程3.2.1 提交验收申请3.2.2 组织验收人员3.2.3 进行验收检查3.2.4 完成验收报告3.2.5 确定验收结果3.2.6 处理不合格项3.2.7 验收结算4.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1 墙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1.1 墙面平整度要求4.1.2 墙面表面光洁度要求4.1.3 墙体装饰层与基层的附着强度要求4.2 吊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2.1 吊顶平整度要求4.2.2 吊顶表面光洁度要求4.2.3 吊顶材料与基层的附着强度要求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规范:指本文档中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和细则。

5.2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单位。

5.3 监理单位: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机构。

6. 附件本文档涉及相关验收表格和记录表等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第二篇】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范围和目的本文档适用于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旨在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的过程和要求。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建筑物进行室内装饰和装修的工程项目,包括墙面、吊顶、地面、门窗等。

2.2 验收: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建筑物的内部装修设计,如住宅、商业、
办公、工业等。

标准规定了在建筑内部装修中所使用的材料、构造、设备
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防火分区、逃生通道、疏散设施等的设计标准。

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防火性能要求:标准规定了不同用途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的防
火等级和限制条件。

例如,各类墙体、天花板、地板、门窗等材料的防火
性能要求。

2.结构设计:标准对建筑内部装修中的隔墙、楼梯、平台、大厅等结
构的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

例如,隔墙的防火时间要求、楼梯的宽度与防
火间距要求等。

3.消防设备与系统:标准规定了建筑内部装修中所需的各类消防设备
和系统的设计要求,如火灾报警器、喷淋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

4.防火分区与逃生通道:标准规定了建筑内部装修中的防火分区和逃
生通道的设置要求。

例如,建筑物内部的消防吊顶、防火门、安全通道等。

5.疏散与逃生:标准规定了建筑内部装修中的疏散与逃生的设计要求,包括人员密度、逃生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的宽度等。

6.其他附属设施:标准还对建筑内部装修中的灭火器、疏散自动照明、排烟系统等附属设施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规定。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提供了明确的防火要求,保障了建筑物内部装修的安全性
和可靠性。

同时,该标准的实施还有助于提升国家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
火灾事故的发生。

因此,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需要遵守该标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安全。

GB 50222-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indesig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GB 50222-201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8年4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22-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0.1、4.0.2、4.0.3、4.0.4、4.0.5、4.0.6、4.0.8、4.0.9、4.0.10、4.0.11、4.0.12、4.0.13、4.0.14、5.1.1、5.2.1、5.3.1、6.0.1、6.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7月31日1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50354-2005

实用标准文档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基本规定3.1设计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_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_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0号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8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3月29日目次1总则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民用建筑3.1一般规定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3.3高层民用建筑3.4地下民用建筑4工业厂房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人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8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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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 B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纺织织物;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Ⅰ主控项目3.0.5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3.0.8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

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4.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

4.0.2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木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级木质材料;1B1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I主控项目4.0.5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

4.0.6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7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8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9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0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m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4.0.1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3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4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检验方法:观察。

5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5.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

5.0.2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5.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m3检验燃烧性能。

I主控项目5.0.5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0.6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

5.0.7对具有贯穿孑L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必须使泡沫塑料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

5.0.8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

涂刷应均匀,且涂刷不应少于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9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2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A级材料表面;3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5.0.10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避免其他工种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11泡沫塑料经阻燃处理后,不应降低其使用功能,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盐析、返潮和变硬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5.0.12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泡沫塑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6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6.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

6.0.2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复合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l 、B2级复合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6.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主控项目6.0.5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6.0.6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

检验方法:观察。

6.0.7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

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l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且至少涂刷2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7.0.1其他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

7.0.2其他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7.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主控项目7.0.5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0.6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0.7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8用于其他部位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的方式一致。

防火堵料施工后必须严密填实孔洞、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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