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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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1、甲类车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甲类车间离主干道之间
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离次干道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甲类与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
2、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3、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
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 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 ;乙
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与重要公共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
4、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1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其间距可不受表2.1规定的限制。

表2.1 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注:厂房与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的最小距离计算。

5、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
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3.0m。

6、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1-1) (GB50016-2006)表1-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GB50016-2006)表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3. 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1、表2-2)(GB50156-2002(2006年版))表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2 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等于50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6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2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30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建规(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1.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5)2.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3.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4.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2.安全出口8.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1)9.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7.2)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 人;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 人10.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工业生产和物流行业中,仓库、储罐和加油站等设施安全距离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而10厂房的仓库、储罐和加油站设施距离安全问题也是需要引起关注的。

下面将介绍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工艺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问题。

仓库和储罐的设施安全距离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等意外事件,储罐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需要满足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储罐周围的设施或建筑的安全距离应该按照罐体直径和罐的材质来计算。

对于储气罐,其安全距离计算应按照贮存媒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储存压力、罐体材质等要素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国家标准GB50183-2012《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和生产设施与有关单位距离》执行。

加油站和周边建筑的安全距离加油站必须设置在开阔场地上,并且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同时,在加油站周边禁止摆放易燃物品,以免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危险。

根据国家标准GB 50156-2012《加油站设计规范》,加油机和气泡震动器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照公路管理行业标准GB50034-200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进行计算。

同时,储气罐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也需要按照GB50156-2012规范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加油站周围设施的安全。

工艺管线的设施安全距离储罐、仓库和加油站的设施,以及它们之间的管线的安全距离也是需要注意的。

事实上,这些设施之间的管线是非常重要的连接,如果管线设计不当或没有合适的安全间距,会对设施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影响。

对于工艺管线的设计,其设施安全距离应按照国家标准GB50183-2012《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和生产设施与有关单位距离标准》的要求确定。

管线的安全间距需要考虑周围设施、管线材料、管线直径等因素,以保证设施周围的人员安全。

在设计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时,需要考虑到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问题,以保障设施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储罐、加油站、仓库以及机器设施之间的管线也需要按照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其安全性。

化工企业和仓库各种间距表

化工企业和仓库各种间距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厂房及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
注:①高层工业建筑——高度超过24米以上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②联合装置——必要条件为“同开同停”,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装置集中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立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和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可视为同一套装置。

附件一
表3.1.1生产性火灾分类
附件二
表3.5.4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指标
注:①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楼梯、走道和门的最小宽度,可适当减少;但门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0.80m。

②宽度均指净宽度。

附件四
表4.2.1石化企业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注:①查不到自燃点时,可取250℃。

②单机驱动功率小于150kW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可按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确定其防火间距。

③装置储罐的最大容积,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当单个液化烃储罐的容积小于50m3、可燃液体储罐小于100m3、可燃气体储罐小于200m3时,可按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确定其防火间距。

④含可燃液体的水池、隔油池等,可按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确定其防火间距。

⑤对丙B类液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⑥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房间的火灾危险性
附件五
表4.2.28装置储罐与装置的防火间距
附件六
表5.2.7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
附件七
表4.6.2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制度区与建筑物、堆扬的防火间距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制度区与建筑物、堆扬的防火间距表
危化品仓库堆垛方法及间距。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加油站外的建构筑物等项目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重要公共建筑物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25 18 18 18民用建筑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 20 16 16 16 二类保护物20 16 12 12 12 三类保护物16 12 10 10 10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 22 18 18 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乙类液体储罐18 16 15 15 15室外变电站25 22 18 18 18铁路22 22 22 22 22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 8 8 8 6 次干路、支路8 6 6 6 5架空电力线路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C.0.1 重要公共建筑物。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1 — 1)(GB50016-2006)表1 — 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GB50016-2006)表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3.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 — 1、表2 — 2)(GB50156-2002 (2006 年版))表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2 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一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12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8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6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2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30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建规(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1.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5)2.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3.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4.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2.安全出口8.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1)9.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7.2)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10.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安全间距表

加油站安全间距表
站外间距表
级别
项目
埋地油罐(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通气管管口
(有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机
(有油气回收系统)
二级站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重要公共建筑
35
25
35
25
35
25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17.5
12.5
12.5
10
12.5
1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12.5
12.5
12.5
12.5
铁路
15.5
15
15.5
15
15.5
15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道
8.5
3
5
3
5
3
次干路、支路
5
3
5
3
5
3
架空通信线
5
5
5
5
5
5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6.5
6.5
6.5
6.56.56.5源自有绝缘层55
5
5
5
5
站内防火间距
设施名称
汽油罐
柴油罐
汽油通气管口
柴油通气管口
油品卸车点
汽油加油机
14
6
11
6
11
6
二类保护物
11
6
8.5
6
8.5
6
三类保护物
8.5
6
7
6
3
7
6

化工企业和仓库的各种间距表.doc

化工企业和仓库的各种间距表.doc

化工企业和仓库的各种间距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装置与设备之间防火距离的内容应以装置为准1.对于有易燃物品附着在厂房上的室外设备,室外设备的外壁与邻近厂房的室外附着设备的外壁之间的距离应≥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3节2.当厂房成组布置时:如果组内植物高度≤7m,植物间距≥4m;如果组内株高> 7m,株距≥6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4节3、高层工业建筑(1座)与甲类货物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易燃易爆物品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之间的防火距离≥13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64.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85.排放可燃气体和蒸汽的甲级车间与下列地点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明火或火花发射处——30米;厂外道路(路边)——15米;厂区主要道路(路边)为——10米;厂区二级道路(路边)为——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96、室外变压器、配电站与甲、乙类物品厂和仓库防火距离:(1)甲、乙类厂房——25米;(2)甲、乙类仓库:储备不超过10吨的甲类1、2、5、6项和B类项目——25米;储备不超过5吨的甲类3、4项及a类储量超过10吨1、2、5、6项——30米;储量超过5吨的甲类3和4项——40米(甲类物品具体分类见附件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否。

3.3.107、工厂围墙与厂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防火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128.厂房各层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应根据表3.5.4计算,但楼梯的最小宽度应≥ 1.10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5.49.当一台设备的成品直接进入另一台设备时,两台设备之间的防火距离可以减小,但不应小于15m,丙级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表3.2.11注释310.罐组的专用泵(或泵房)应布置在防火堤外,其与罐组的防火距离应为:甲级不应小于15m;甲级,B and B不小于12m;浮顶和丙级不应小于10m(对于小于或等于500m3 8m的储罐,不应小于8m)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表3.2.11注释911.当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超过3000m2,或乙、丙类仓库占地面积超过1500 m2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安全距离汇总

安全距离汇总

安全距离汇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安全距离的设定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需要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距离规定。

以下是一篇安全距离汇总,包括重点整合:1.仓库安全距离:·防火间距:甲类仓库之间不应小于6米,甲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不应小于4米;乙类仓库之间不应小于3米,乙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不应小于2米。

·内部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以便于人员通行和消防设备的摆放。

·通风设施:开口应设置在避风、无障碍物遮挡的地方,并应远离其他建筑物。

2.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距离:·间距不应超过20米,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每隔10米应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如出口、楼梯口等,并应易于辨认。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安全出口的距离:商场内任意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米。

电影院、礼堂等人流密集场所应每隔20米设置一个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的宽度:根据人流情况而定,不应小于3米,并应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或停放物品。

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与明火或热源的距离:不小于1.5米,同时不应将液化石油气钢瓶置于潮湿、高温或日光直射的地方。

·与家电的距离:不小于0.5米,同时不应将液化石油气钢瓶置于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5.高坠半径:·高坠半径的计算:取决于人体高度、下落角度等因素,具体数值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高坠防护措施: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设置围栏、扶手等防护设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6.工厂车间布置安全距离:·根据不同车间的特点进行个性化布置,确保工作流程顺畅、安全可靠。

·设备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避免人员和物料受到挤压或碰撞。

7.一级石油库安全距离:·一级石油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

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最新版)

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最新版)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项目重要公共建筑物50505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181818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20161616二类保护物2016121212三类保护物1612101010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221818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816151515室外变配电站2522181818铁路2222222222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8886次干路、支路86665架空通信线国家一、二级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一般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架空电力线路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

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

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

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

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

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

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

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

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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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doc

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doc

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项目重要公共建筑物50505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181818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161616二类保护物20161212三类保护物1612101010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221818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816151515室外变配电站2522181818铁路22 22 22 22 22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8886次干路、支路86665架空通信线国家一、二级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一般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架空电力线路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注:1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 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 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 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 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一级(120V180)二级(60V120)三级(30V60)三级(V30)加油站一级(45V60)二级(30V45)一级一级一级三级(20V30)一级二级二级三级(V20)一级二级三级注:1 V为油罐总容积或液化石油气罐总容积(m3)2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023年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

2023年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

2023年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要求在2023年,加油站内外的安全间距要求将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建筑结构的安全间距、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以及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间距。

1. 建筑结构的安全间距:加油站的建筑结构安全间距要求是指加油站与其周边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目的是防止火灾或爆炸时的火势蔓延和影响。

根据2023年的要求,加油站与附近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安全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通常需大于30米。

这样的安全间距可以确保在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能够减少风险蔓延到附近建筑物,并给予紧急救援人员足够的空间进行应急处置。

2. 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包括油罐、油泵、油枪等,这些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要求是为了预防设备设施之间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安全事故。

根据2023年的要求,油罐之间的最小安全间距一般应大于5米,以防止液体泄漏时火势蔓延。

同时,油泵与油罐之间的最小安全间距应大于3米,以确保在故障或泄漏时能够安全疏散。

此外,加油站内的油枪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一般要求大于2米,以防止火焰传播或者意外碰撞引发事故。

3. 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间距:加油站的车辆和人员安全间距要求主要是指加油站内外的车辆交通和人员流动之间的距离。

车辆的停车间距应符合交通法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和安全通行。

针对车辆加油时,加油站内部需要确保每个车辆的安全间距,一般规定每个加油泵与车辆之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1.5米,以防止意外的溅油或其他安全事故。

此外,加油站内外的人员也需要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特别是在加油枪附近,以避免发生火灾或爆炸时造成人员伤害。

总之,在2023年的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的要求是为了保护加油站的建筑、设备设施、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风险。

这些安全间距的要求是基于科学研究和经验总结得出的,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1-1) (GB50016-2006)表1-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GB50016-2006)表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3. 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1、表2-2)(GB50156-2002(2006年版))表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2 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等于50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6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2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30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建规(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1.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5)2.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3.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4.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2.安全出口8.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1)9.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7.2)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 人;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 人10.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1、甲类车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甲类车间离主干道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离次干道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甲类与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
2、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

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3、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

0m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

0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
4、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1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其间距可不受表2.1规定的限制.
表2。

1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注:厂房与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的最小距离计算。

5、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
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

0m.
6、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

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

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

加油站安全距离参考

加油站安全距离参考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

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平安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
尚不应小于50m。

4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时,油罐、
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平安间距的70%,但不得小于6m。

4.0.5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平安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

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平安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加油站外的建构筑物等项目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重要公共建筑物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25 18 18 18民用建筑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 20 16 16 16 二类保护物20 16 12 12 12 三类保护物16 12 10 10 10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 22 18 18 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乙类液体储罐18 16 15 15 15室外变电站25 22 18 18 18铁路22 22 22 22 22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 8 8 8 6 次干路、支路8 6 6 6 5架空电力线路1.5倍杆高1倍杆高不应跨越加油站不应跨越加油站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C.0.1 重要公共建筑物。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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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表 1- 1) ( GB50016-2006)表 1-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名 称防火间距 (m) 备注甲类厂房—甲类厂房121.设防火窗或防火卷帘 时, 甲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 12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甲类厂房—丙、丁、戊类厂房(仓12(耐火一、二级) 不应小于 6 m14(耐火三级) 库)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16(耐火四级)甲类、乙类厂房—高层厂房(仓 13间距不应小于 4 m库)2.设防火墙 时,甲类厂房之间 甲类、乙类厂房—民用建筑25不应小于 4 m ,其他防火间距 甲类、乙类厂房—重要公共建筑 50不限 。

乙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 10乙类厂房—丙、丁、戊类厂房(仓10(耐火一、二级)12(耐火三级)库)14(耐火四级)丙、丁、戊类厂房(三级) —丙、 12(耐火一、二级)单层戊类厂房—戊类仓库可减少 2m丁、戊类厂房(仓库) 14(耐火三级)(耐火四级)16丙、丁、戊类厂房(三级)—高 15 层厂房(仓库)丙、丁类厂房(三级)—民用建 12(耐火一、二级)(耐火三级)筑1416(耐火四级)7(耐火一、二级)戊类厂房(三级)—民用建筑(耐火三级)810(耐火四级) 高层厂房—高层厂房(仓库)1313(耐火一、二级) 高层厂房—民用建筑15(耐火三级)17(耐火四级) U ( 或山 )形厂房两翼之间6 成组布置 (除甲类 )时 ,组内厂房之 4 (高度≤ 7m)间 6 (高度≥ 7m) 甲类厂房—明火30甲类厂房—铁路30(厂外) 20(厂内)甲类厂房—道路厂区围墙—建筑物丁、戊类厂房(耐火一、二级)与公共建筑(耐火一、二级)甲类仓库—重要公共建筑甲类仓库—甲类仓库甲类仓库—高层仓库15(厂外)10(厂内、主要)5(厂内、次要)5不限(较高外墙为防火墙)4(较低外墙为防火墙)502012(甲类3、4 项≤2t;甲类 1、 2、 5、 6 项≤ 5t)13两座仓库之间(符合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设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甲类仓库—明火3025(甲类1、2、5、6项≤10t)甲类仓库—其它建筑甲类仓库—其它建筑甲、乙类仓库—铁路甲类 3、 4 项≤ 5t15(耐火一、二级)20(耐火三级)25(耐火四级)甲类 1、 2、 5、 6 项≤ 10t 12(耐火一、二级)15(耐火三级)20(耐火四级)40(厂外)30(厂内)20(厂外)甲、乙类仓库—道路10(厂内、主要)5(厂内、次要)乙类仓库—重要公共建筑30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 GB50016-2006)表 1-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项目3与建筑物的防火备注储量 V(m )间距1≤∨< 5012(一、二级) 1 ).1m 3 甲、乙类液15 (三级)320(四级)体可按 5m丙类液体甲、乙类液体计算15(一、二级)50≤∨< 200 2 )石油库储罐应按20 (三级)25(四级)GB50074 规定执行5≤∨< 25012(一、二级)丙类液体15(三级)20(四级)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甲类厂房(仓库)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明火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民用建筑防火堤外侧基脚线—建筑物单罐∨≤ 50甲、乙、丙类液体埋地储罐总∨≤ 200甲、乙类液体—∨≤ 1000甲、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丙类不论容量大小液体两排卧式储罐之间卧式储罐—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丙类液体—装卸鹤管甲、乙类液体—泵房丙类液体—泵房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建筑物丙类液体装卸鹤管—建筑物装卸鹤管—泵房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厂内铁路线丙类液体装卸鹤管—厂内铁路线甲、乙类液体储罐≥25≥25≥25≥106(一、二级)8(三级)10(四级)8(一、二级)10 (三级)13(四级)0.75D(固顶、地上)∨≥ 1000 时,0.5D(固顶、半地下)0.6D(固顶、地上)0.4D(固顶、地下)0.8m (卧式)0.4D(固顶、地上)闪点> 120 ℃、∨≤1000 时,≥2 m (半地下、地下)不限∨> 1000 时,≥5 m ≥3 m≥3 m20(拱顶)15(浮顶)1215(拱顶)12(浮顶)1014(一、二级)16(三级)18(四级)10(一、二级)12(三级)14(四级)8201035(厂外铁路)25(厂内铁路)20(厂外道路)15(厂内主要道路)10(厂内次要道路)30(厂外铁路)20(厂内铁路)丙类液体储罐15(厂外道路)10(厂内主要道路)5(厂内次要道路)3. 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 2-1、表 2-2)(GB50156-2002(2006年版) )表 2-1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项目名称防火间距 (m)埋地油罐—埋地油罐0.5埋地油罐—站房4埋地油罐—其它建筑物5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燃煤厨18.5房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燃气厨8房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变配电5间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站区围3墙通气管口—密闭卸油点3通气管口—站房4通气管口—消防泵房和消防10水池取水口通气管口—其它建筑物7通气管口—道路3燃煤厨房—其它建筑物6燃气厨房—其它建筑物5加油机—站房5加油机—其它建筑物8加油机—燃煤厨房15加油机—燃气厨房8加油机—变配电间6加油机—非实体围墙5密闭卸油点—其它建筑物7密闭卸油点—消防泵房和消10防水池取水口密闭卸油点—燃煤厨房15密闭卸油点—燃气厨房8备注1.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2.其它建筑物系指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密闭卸油点—变配电间6站房—其它建筑物6表 2-2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项目名称防火间距 (m)备注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通气管重要公共建筑物埋地油罐—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通气管—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加油机—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埋地油罐—民用建筑物通气管口、加油机—民用建筑物埋地油罐—甲、乙类厂房(仓库、液体储罐)通气管口、加油机—甲、乙类厂房(仓库、液体储罐)埋地油罐—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3积不大于 50m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通气管口、加油机—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3罐以及容积不大于 50m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埋地油罐—室外变配电站通气管口、加油机—室外变配电站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铁路埋地油罐—城市道路通气管口—城市道路5030(一级站)25(二级站)18(三级站)1818一级站二级站一类保护 2520二类保护 2016三类保护 161216(一类保护)12(二类保护)10(三类保护)25(一级站)20(二级站)18(三级站)1818(一级站)16(二级站)15(三级站)1525(一级站)22(二级站)18(三级站)1822主干道一级站10二、三级站81.重要公共建筑物:1)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银行、广播电视等建筑物。

三级站3) 使用人数超过500 人16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12过 200 人的幼儿园、 1501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

4)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商店建筑和旅馆建筑。

2.一类保护物:1)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邮政楼、电信楼。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3)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 5000m2的菜市场、总建筑面积超过6000m2的其它建筑物。

4)城市主干道的桥梁、高架路等。

5)车位超过 5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 150 个的停支路车场。

83.二类保护物:61)总建筑面积超过6(支路)6(主干道)加油机—城市道路5(支路)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一般架空通信线5不应跨越加油站埋地油罐—架空电力线路1.5 倍杆高(一级)1 倍杆高(二级)5 m(三级)通气管口、加油机—架空电力不应跨越加油站线路且不应小于 5 m 1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居住建筑(含宿舍)、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其它建筑物。

除一类保护物以外的桥梁、高架路等。

车位超过20 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 50 个的停车场。

4.三类保护物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类和二类保护物以外的建筑物。

一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 120 立方米,小于或等于 180 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50 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 60 立方米,小于或等于 120 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50 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 60 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30 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建规( 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21.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 3.3.5 )2.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 )3.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 3.3.15 )4.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 )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 3.6.1 )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 3.6.8 )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 3.6.11 )2.安全出口8.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 3.7.1 )9.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3.7.2 )2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5 人;2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10 人;2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20 人10.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2300m 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 3.8.2 )11.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 2 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m2时,可设置 1 个。

( 3.8.2 )3.楼梯、防火门12.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3.7.6 )13. 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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