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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三章-自学考试.doc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三章-自学考试.doc

1、不正当竞争行为:(1)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竞争性、反道德性、违法性(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的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当有效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4)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侵犯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权利损害市场机制,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信用和社会公德2、反不正当竞争法:(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2)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在宗旨和所发挥的社会经济功能上是协同的所产生的背景、适用的市场状况、调整的对象、规制的行为是不同的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渊源:(1)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模式:专门立法模式:即专门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如德国、日本合并立法模式,即制定《竞争法》,将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并立法,如瑞典、芬兰、俄罗斯等国。

综合立法模式,即在其他法律中设专章、节或条款规范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意大利等。

援引模式,即适用其他法律的相关条款,如法国。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渊源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体制和程序: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体制,在同一层次上实行综合执行与分别执行相结合的体制。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1、欺骗性标示行为:(1)含义:指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作出不实标记或陈述的行为。

(2)危害:仿冒行为:虽然增加了仿冒商品或服务被消费者选择购买的机会,却淡化了被仿冒商业标记的市场形象,给消费者带来识别的困难、不能或错误,从而侵害了被仿冒商业标记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四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四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四章
1、消费者概念:
 (1)消费者概念: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2)消费者权益概念: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
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而保护的核心则是消
费者权益。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础:
 从哲学的角度说,是有关人权的各种理论。

消费者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生存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七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七章
(2)财政法体系构成:
广义:预算法(财政法的核心法)、税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 付法
狭义:不包括税法的财政法体系
二、预算法律制度:
1、预算与预算法概念:
(1)预算的概念:指国家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
先结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4)预算法的地位:在财政法的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预 算法》是我国财政法规范性文件体系中的一部至为重要的法律。
(5)预算体系的组成:我国的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共有五级。
2、预算管理职权的划分:
(1)预算管理体制概念: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在预算管理 职权方面的划分。
(2)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 系,即财政关系。
(3)特征:国家主体性、法域特定性、调整对象的独特性
3、财政法的地位: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并且是经济法的宏观调控 法中的重要部门法
4、财政法的体系:
(1)概念:是指财政法的各类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它应 当是内外协调的,即对外要求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要和谐共处,对内要求组 成财政法的各类法律规范要协调互补。
财政内容包括财政收入、支出、管理三个部分,并围绕公共欲望这一中心 展开。
引申特征:强制性、非营利性、永续性
(3)财政的职能:分配收入(最原始、最基本职能)、配置资源、保障稳 定
2、财政法的概念:
(1)概念: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 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预算法的概念: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 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五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五章

第五章经济法的运⾏论 ⼀、经济法的运⾏系统: 1、⽴法因素的基础性影响: (1)经济法的⽴法,是经济法运⾏的起点 (2)经济法⽴法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a.严格贯彻法定原则 b.注意⽴法模式的选择(独享模式、分享模式) (3)济法⽴法中存在的问题: a.⾏政机关⽴法过多、过滥。

b.⽴法的数量、质量、协调性等问题也要关注 2、执法因素的特殊重要性: (1)经济法的实施,更侧重于积极的执法。

(2)经济法的实施,政府性的调制主体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从⽽使协调 因素在经济法运⾏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3、司法因素影响的弱化: 司法原因:调制⾏为主要发⽣在执法阶段 宏观调控⾏为的可诉性相对不⾜ 许多纠纷被解决在司法阶段之前或司法程序之外 4、守法因素特别效应分析: (1)守法因素对于经济法的运⾏具有特别效应:经济法运⾏如何,在很⼤程度上取决于守法主体的遵从。

(2)从守法的⾓度看,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守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对法律的遵从度。

⼆、经济法的适⽤范围: 1、从时间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的适⽤范围,就是经济法的时间效⼒问题。

从⼀般意义上说,各类经济法规范,在其从制定到变更或废⽌的期限内是有效⼒的,且它在时间上也是不能溯及既往的。

(2)时间因素直接关系到调制受体的权利或义务的有⽆等问题,因⽽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效⼒。

2、从空间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主要是在⽴法者的管辖权所及的领域内适⽤,不同层级的经济⽴法适⽤的空间范围也各不相同 (2)经济法的域外适⽤和区际冲突等问题,也都值得关注。

3、从主体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的适⽤范围,体现为经济法对哪些主体具有法律效⼒。

确定经济法所适⽤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属地原则和属⼈原则。

(2)除了关注对主体的管辖权问题外还要关注各类主体的实质差异。

4、经济法的普适性问题:经济法的普适性,直接关系到经济法适⽤的公正性,关系到对相关主体的普遍和平等适⽤,强调经济法整体上的普适性是⾮常重要的,它有助于在“总体上”解决主体利益的均衡保护问题。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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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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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市场
交易法 法
经济
行为
公司
经济法
经济
案例经济法
规制
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内容摘要
书依据新的经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介绍经济活动中常用的经济主体法、经济调控法、市场交易法和市场 秩序法。本书内容精炼,文字简洁,并配有引导案例、小知识(小资料)穿插、案例视频和拓展阅读链接(二维 码)等多样化元素,形式新颖,具有可读性。另外,本书还提供电子辅助资料,方便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保证 第三节抵押 第四节质押 第五节留置 第六节定金
第一节专利与专利制度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 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第四节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 第五节专利权人的权利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商标与商标法 第二节商标权的取得 第三节商标权人的权利 第四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二章反垄断法律 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节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损害赔偿 第五节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节消费者组织以及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五节消费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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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税法 第五章银行法
第六章证券法 第七章保险法
第一节税法概述 第二节增值税 第三节消费税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篇一:读书笔记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王求江】1、经济法目前尚无令人信服的定义。

2、经济法这一概念最先出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主要是对由于一战时期德国所采取的战时经济政策所导致的在经济领域出现的新立法活动和法律现象的统称。

也包含了德国战后经济复兴的法令,以及在魏马宪法体制下的社会化法。

3、日本经济法概念承袭德国,更多的称为经济统制法,主要指一战时期在实体法领域制定的经济统制的有关法律。

4、美英并不热衷于经济法概念,美国并不特别承认经济法的领域存在。

本着实用主义的考虑,美英多以专门法形式存在。

如《反托拉斯法》、《劳动法》、《工业所有权法》等。

5、有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之所以不能确定的原因在于:一是经济法作为一个新的领域,与历来法律领域间的关系无法确定。

二是经济现象多变,有关于经济的法律立法也多有不同的理论和主张。

6、德国关于经济学概念的学说主要有:集成说、对象说、世界观说、方法论说以及以统制观念为中心的机能说。

7、集成说的代表是努兹巴姆。

他认为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为目的的规范的总体就是经济法,间接影响如财政法以及以个人生活为对象的法律如民法,应在经济法范畴之外。

8、对象说的代表人物一是基尔德斯密特,其主张经济法是组织经济固有之法,是以改进生产为目的而规制的交易经济(个体经济)和共同经济之法。

二是卡斯凯尔,其主张经济法是经济性企业者的企业管理之法。

前者关注“组织形态”,后者关注经济形态里的“人”。

9、世界观说的代表是赫德曼。

他认为具有现代法特征,并渗透于现代法的经济精神为基调的法就是经济法。

此学说针对十八世纪的以“自然”为基调的时代精神,并不谋求经济法的独立的法律分支地位,是从一般意义上做出的概念性规定。

10、方法论说严格而论并不能看做是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学说。

此学说主张经济法是在有关经济生活的法律领域中,运用法学研究的社会学方法,甚至主张一切有关经济的法律均可称为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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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结算
经济法
教材
合同பைடு நூலகம்
法律
合伙
经济法
会计职称
考试 制度
银行
概论
法律责任
会计
概述
董事
公司
监事
内容摘要
本教材结合2018年会计职称考试的重大改革和法律法规,大胆突破了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束缚,一切以实用为 出发点,紧密围绕会计职称考试的大纲和知识要点,避免了经济法教学和学生“考证”需要的脱节。根据长期教 学经验和学期教学的课时限制,本教材排除了税法部分,汇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的总论、劳动 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并包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核心内容,即公司法和 合同法。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五节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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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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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目录分析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 制度
第四章劳动合同与社 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串讲笔记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串讲笔记

精品文档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特征:企业是营利性、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登记机关撤消其营业执照。

1〕新中国成立后,按所有制对企业进行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律标准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投资或社员入股集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律标准有【乡集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

私营企业:指企业资本或财产属于私人所有、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其法律标准有〈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外商投资企业:指全部或局部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其法律标准有【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2〕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分类依所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的出资方式、责任承当方式和企业主体地位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企业的法律特征:1〕企业法是标准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企业法是标准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

如企业兼并、改组、股份和债券的发行和转让、盈余分配等。

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法律渊源指法律标准存在的具体形式。

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最高法律效力。

它对企业的根本类型、管理制度有规定,是根本原那么和指导思想。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前者是根本法,后者是一般法律,二者效力没区别。

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有:【民法通那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经济法概论读书笔记40、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主要是法律上的企业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两个方面。

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以民法为中心。

商法中也规定有责任,主要是结合商事特点,以民法为基础而提出,主要有经营责任、股东责任、合同责任、第三者责任等。

经济法中当然也有企业责任,但与商法中的责任不同,它不是着眼于企业的经营性而是着眼于政策的目的性。

企业也有刑事责任,但主要针对自然人而不是法人。

企业的刑事责任意味着对公益而非私益的保护。

金认为商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还是间接地与企业的责任有关,主要是对企业中的自然人的责任进行科罚。

而经济法中的刑事责任则不仅追究自然人,也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并可对公司自身科以刑罚。

总而言之,商法中的刑责主要基于公司存立及经营的公正化和健全化,仍然是民法的补充,而经济法中的刑责则主要是对企业反公益性的问罪,是一种对企业的直接问罪。

41、企业的行政责任,日本商法中几乎没有规定行政责任,除了解散令外。

经济法作为市民法的自由放任经济的变更和修改,当然具有行政责任的要求。

两者的差别在于:对于商法,行政责任是例外,经济法是通例。

商法中的解散令虽说是为了维护公益,但仍坚持公序良俗的一般私法原则。

42、1956年,日本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发源于经济同友会的全国大会决议《经营管理人员社会性责任的觉醒和实践》。

谢尔顿《经营者的社会性责任》(Sheldon,thesocialresponsibilityofmanagement,1924年)比较权威。

当然社会性机能论者认为,追求营利应是企业的最大责任,这种把公益服务从于私益的`见解,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把私益与公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应是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43、最初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背后有着劳工运动的背景,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害、环境问题、物价溢涨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源。

1946年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提出了《企业的社会性责任》,指出大型企业在民主社会进而具有类似于政府的社会责任。

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笔记

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笔记

经济法概论笔记1第一编第一编第一编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一一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

(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

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二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四四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五五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

经济法概论官方笔记汇总版

经济法概论官方笔记汇总版

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特征【选择/简答】★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特征【简答】★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私法。

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三、公司的设立与成立(一)公司的设立设立行为:——必须要申请设立登记。

【选择】★(二)公司的成立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选择】★五、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性质【选择、简答】★1、法定性内容的法定性:内容主要为绝对记载事项,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形式的法定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修改程序的法定性:修改必须基于公司法规定的事由和法定程序。

效力的法定性: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自治性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自己定)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自己管)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管自己)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公司的合并1、合并的形式——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选择】★2、合并的程序【选择/案例】★3、合并的法律效果【选择/案例】★(二)公司的分立1、分立的形式——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选择】★2、分立的程序【选择/案例】★TIP: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分割,分立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分立的法律效果【选择/案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公司的资本、资产(一)概念(二)公司资本“三原则”【选择、简答】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八、公司债●公司债与公司股票的不同【选择】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不能担任的情况2、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自考00043《经济法概论(财)》授课笔记

自考00043《经济法概论(财)》授课笔记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本质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式法的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6、国际条约。

法的结构: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关系:1.一致性:1)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有着共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3)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2.不同点:1)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总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器;2)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3)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去组织、建立国家机构,规定它们的地位、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需要通过法建立和贯彻各项政治、经济制度;4)法也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统治阶级依靠法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五.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法人的经营范围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直接相联的。

2.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因其经营范围和工作性质不同而各有区别,这与公民权利能力都一致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此外,公民的有关人身的权利能力,法人也是不具备的。

3.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二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二章

第⼗⼆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概述: 1、垄断的含义: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为。

2、垄断的特征:垄断的客观⽅⾯是垄断⾏为⽽⾮垄断结构 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垄断的主观⽅⾯是牟取超额利益 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 垄断具有违法性 3、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即反垄断关系。

它⼜可分为垄断⾏为规制关系和反垄断体制关系。

4、反垄断法的定义: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垄断⾏为: 1、滥⽤市场⽀配地位⾏为: (1)市场⽀配地位的认定依据:市场份额和市场份额标准 市场⾏为和市场⾏标准 其他 (2)相关市场: 含义:是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之间丰在竞争关系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市场。

表现: 种类上的相关市场:指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包括同类产品和服务市场、替代产品和服务的市场。

空间上的相关市场:指在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产品和服务所分布的空间范围内的市场。

时间上的相关市场:指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测算要求的时间范围内的市场。

(3)滥⽤市场⽀配地位的⾏为: 含义: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为。

分类:可分为阻碍性滥⽤和剥削性滥⽤ 阻碍性滥⽤:是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实施的、以限制和排除同业竞争者、维持和提⾼⾃⾝市场地位为直接⽬的的市场⾏为。

具体表现有:掠夺性定价、过剩⽣产、交易、强制交易、拒绝交易和搭售、差别待遇等 剥削性滥⽤:是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实施的、以获取超利润为直接⽬的的市场⾏为。

主要表现有:垄断⾼价、垄断低价,并且强制交易、交易、差别待遇也可⽤作剥削性滥⽤的具体形式。

危害:(对他⼈)掠夺社会资财,侵犯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对制度)践踏平等交易规制,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经济法概论笔记

经济法概论笔记

经济法概论笔记(2007学期9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概念1*、经济法的含义:调整经济组织关系,经营活动和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2、经济法特征:A、调整对象具有经济性质B、经济法与民法密切相联(民法实质是私法与之对应的是公法)C、经济法具有多元性3、法律规范与法律渊源A、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性行为规范。

(任何规范都是有条件、有约束力的)B、法律渊源是法律借以表现的形式(即法律规范的表现)法律渊源有五种:宪法(国家根本大法)法律(它必须符合宪法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命令、条列)地方性法规(地区制定)其他法律形式(其他法律等级取决于指定其法律的效率等级、也取决于他解释对象的效率等级)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1、定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们相互之间结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有经济法律所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的组成: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客体(双方或多方指定的对象)第三节经济法律权利、义务与责任1、权利(法律关系主体所具备的某种权利)从权利的标的或内容可分为:财产权、部分人权。

从权利的实现或作用可分为:支配权、形成全、期待权、请求权、抗辩权。

权利保护:支付之诉讼、确认之诉讼、形成之诉讼2、义务(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为或不为的规定)法定义务:子女抚养权、教育权、老人赡养权约定:财产继承、分配3、责任(违反义务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单独责任,主要指财产责任、包括两种: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除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还可附加精神赔偿)第四节法律行为1、定义:法律行为是指:主体基于意识表示在旨在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特征:A、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B、法律行为必须能够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C、法律行为应是合法的3、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特定主体能够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行为能力(当事人能通诉自己的独立行为享受法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定的义务资格)4、法律行为的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快速、便捷缺点:口说无凭)书面形式(优点:明确、合法)其他形式(优点:方便缺点:责任无确定)第二章所有权与债1、定义: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自考00244 经济法概论-精讲(有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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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重点重点重点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知识点2知识点3知识点4知识点5知识点1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何谓经济法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点1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何谓“市场失灵” 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公共产品供应不足;2.公共资源过分消耗;3.垄断、不正当竞争现象突出;4.经济信息的不对称;5.失业问题严峻;6.贫富悬殊。

知识点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知识点3 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知识点3 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知识点4 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知识点5 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 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调整对象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问题定位”和“客观定位”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客观定位要求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知识点2 调整对象理论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知识点3 经济法的基本定义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有普遍性、包容性和基础性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垄断与竞争、公平与效率、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知识点1 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

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知识点2 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调整目标、调整手段、调整对象、调整领域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1.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2.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知识点3 经济法的现代性特征3.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知识点1 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当然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当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并且是整个法律系统中日益重要的一个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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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笔记
第一编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
1、“经济法”这个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的《自然法典》中首先提出来的。

进入20世纪以来,德国学者首先使用了这一概念。

2、深入研究并准确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的重要性:(1)健全我国经济法制的需要。

(2)发展经济法科学和搞好经济法教学的需要。

3、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4、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

5、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

6、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是因为:(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所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

(2)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的职能,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体现了“国家之手”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

(3)市场经济情况下,虽然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但它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和一定的盲目性,决定了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必要性。

(4)实践证明,只有既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进行必要的国家协调,才能保证国民经济高效正常运行。

7、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简称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在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简称为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8、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的其他法的部门。

9、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指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其重要性如何。

/ 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0、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1)凡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就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每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必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经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第一,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过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第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是可以分开的,有自己的特征的。

11、经济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1、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体系的结构,决定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经济法关系的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可划分为独资本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管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宏观调控法:投资法,预算法,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4)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等。

3、经济法的实质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

具体来说,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即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经济法的形式渊源:经济法规范来源于何种法的形式。

换言之,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4、经济法渊源的种类:根据创制方式不同,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既成文法,非制定法即不成文法。

/制定法:指由国家指定的,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1)宪法;(2)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3)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5)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6)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非制定法: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判例:(1)习惯法: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习惯。

(在我国,习惯法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2)判例法: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判例。

(在我国,有判例,没有判例法)
第三章
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密切的联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发生的思想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4、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内容或客体的变化。

/ 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消灭。

5、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

6、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4)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7、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8、经济权利: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9、经济权利有:(1)经济职权(2)财产所有权(3)经营管理权
10、经济职权:指国家机关进行经济管理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 特征:(1)产生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的直接规定(2)具有命令与服从的隶属性质(3)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 内容:包括决策权、资源配置权、指挥权、调节权、监督权等
11、财产所有权:即所有权。

指所有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的独立支配权。

12、经营管理权: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 包括:产、供、销、人、财、物
1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 包括:(1)经济行为(2)物(3)货币和有价证券(4)科学技术成果14、实行经济法中的奖惩制度和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1)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必须保护经济法律关系;只有保护经济法律关系,使得经济法主体真正能够行使自己的经济权利,履行自己的经济义务,才能保证经济法的实施,发挥经济法的作用。

(2)在经济法中,一定要对奖励与惩罚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如果不对奖励与惩罚作出规定,或虽作出规定但不实行,从而丧失了经济法作为法律所特有的严肃性和高度权威,经济法律关系也就得不到保护。

15、奖励分为物质奖(经济鼓励措施)和荣誉奖(精神鼓励措施)/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

16、惩罚分为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四章
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2、经济法制定的现状:我过在制定发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表现在:不少急需的经济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相当一部分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需要抓紧修改完善;很多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虽很重要,但层次低,权威性差,有必要继续和加强经济立法。

3、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1)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2)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3)要加快步伐,提高质量;(要处理好三个关系:有与无的关系;多与少的关系;粗与细的关系)(4)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5)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优化经济法律、法规起草班子的结构;(6)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
4、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经济守法,是指经济法主体遵守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 经济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 经济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处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案件的活动。

5、经济法实施的现状:我国经济法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表现在:(1)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2)在健全市场管理方面(3)加强宏观调控方面(4)完善社会保障方面。

6、强化实施经济法应采取的对策:(1)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经济法制观念;(2)加强经济执法、司法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3)健全经济执法、司法机构,改革与完善经济执法、司法制度;(4)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促进经济法的实施;(5)建立监督体系,全面加加强对于经济守法、执法、司法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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