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亭值班室人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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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沙涧村社区化管理岗亭值班室人员
管理制度
为搭建服务管理平台,实行社区化管理,实现“三中心”服务管理格局,加强后沙涧村社会治安管理,实行社区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岗亭值班室人员是指在村实行相对的封闭化管理,主要出入口设立的专人值守岗亭值班室人员。
一、岗亭值班室人员需要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本村常住户口;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5、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及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人员优先。
6、符合所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职责和任务:
1、坚守岗位,确保人员出入凭卡,车辆出入凭证。
2、对临时进出村庄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3、配合村“三中心”工作,建立好人员车辆的规范管理。
4、听从村“三中心”的统一工作安排及调动。
5、严查不发犯罪分子、收废品、运煤车等。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
1、考勤及病事假
(1)、岗亭值班室由村“三中心”采取相应的考勤制度,每月考勤记录要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留存,备查。
(2)、考勤结果的界定
⑴每日工作时间:时间段安排由"三中心"划定早6点--中午12点,中午12点---晚6点;
⑵迟到:超过上班时间未到达工作岗位;
⑶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⑷旷工:
①未请假,擅自不到岗;
②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到岗;
③假期期满,无续假说明逾期不到岗;
(3)、因病需要治疗和修养的或因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可请病、事假。岗位值班需自行找其他人代替,他人替班期间工资补助请自动转交于替班人员,“三中心”不再另行发放。
(4)、应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如本身有心脑血管疾病,请随时注意身体健康,避免在工作中与人发生冲突,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请自负。
四、劳动纪律:
1、岗亭值班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工作中,遵守上下班时间,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3)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态度严谨、工作踏实、忠于职守、保守机
密、为人正派、用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检举揭发并制止违法违纪行为;
(5)文明值班、礼貌待人、严格依法办事、热心帮助基层同志、努力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
2、岗亭值班室人员在工作中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
3、岗亭值班室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持服装整洁,不准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不准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物等破坏公共环境卫生。
4、岗亭值班室人员出现以下各款中所列行为之一,均视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中心”有权利进行处理,严重违纪者开除。(1)、无故迟到、早退1次警告,2次罚款5元,3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开除。
(2)、旷工累计1个工作日以上的(含1日)处以日工资2倍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3)、拒不服从领导或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开除;
(4)、在工作中出现与人争执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喝酒等恶劣行为(酗酒、醉酒罚款50,屡教不改的开除);(5)、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报告、不制止,逃避或推诿责任的开除;
(6)、在工作期间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开除;
(7)、岗亭值班室人员因行为、着装等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8)、从事参加非法收费、罚没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开除。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