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过渡时期总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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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过渡时期总路线
中国必须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在民主革命时期已经明确。但是对于何时过渡、怎样过渡的问题,毛泽东和党的领导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先搞工业化建设再一举过渡,到建设和改造同时并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即逐步过渡的发展变化过程。
1952年9月,毛泽东在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要现在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10年后才开始过渡,这是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
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主要内容我们通常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离。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当然中共中央在这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适应了当时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当时的中国已经有了迅速发展和相对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新中国已经积累了利用、限制资本主义私营工商业的经验,我们已经积累了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的经验,受到了苏联的启示。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之所以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而孤立进行,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具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第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
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是有利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制度的强烈愿望。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首先,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其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迫切需要。
再次,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总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具有现实依据的,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
但是,过渡时期总路线也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并不是十全十美的。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什么事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很不成熟,缺乏实践经验,因此而形成了一些错误的指导理论观点,即认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个观点是不切实际的,不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不利于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