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的通知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一、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一是在秸秆禁烧期,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每天深入到各社,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工作;二是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在重点部位、村口、田间地头悬挂禁烧标语横幅,重点部位要设立宣传站;三是要召开群众大会、坝坝会、院落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四是印发禁烧宣传单在场镇、院落、田间地头广泛分发,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在校内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将禁烧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学生、每个家庭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大力度的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乡村清洁循环利用、能源转化利用和新型环保秸秆压块(颗粒)等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要秸秆还田。
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农技部门要搞好现场指导,大力推广秸秆沤肥、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要及时清运。
对残留的秸秆要及时清运,做到边收割边清运,当日收割当日清运不过夜,确保田间不留一堆秸秆,做到干净彻底。
各村(社区)分包人员要督促群众搞好清运。
同时,要设置集中堆放点,明确专人看管,防止集中焚烧。
三要死看死守。
对没有及时清运的残留秸秆要实施严密的监管,强化巡查,实行无缝隙监管,死盯死守。
同时,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做好防火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避免产生新的火情。
四要全面禁烧。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不仅要禁烧秸秆,还要抓好其它方面焚烧行为,禁止焚烧树叶、杂草、垃圾、废旧电缆、废旧塑料等。
三、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的禁烧责任,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秸秆禁烧告知书
秸秆禁烧告知书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现在通知您:禁止在农田、草地、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秸秆。
秸秆焚烧会产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同时,秸秆焚烧也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生长。
为了更好地利用秸秆,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使用秸秆还田,能够增加土壤肥力,促进土壤有机质的积累。
2.利用秸秆制作沼气、清洁能源等,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3.将秸秆作为饲料,能够提高家畜的饲养效率和品质。
请您积极配合政府的环保政策,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共建美好家园。
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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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秸秆禁烧通报
乡镇秸秆禁烧通报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
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
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
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
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
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
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
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
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1.16•【文号】发改环资[2015]2651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环保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农业局、环保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
但是,由于全社会对秸秆焚烧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不到位,部分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屡屡发生,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控制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
加强秸秆离田还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严格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层级责任制度,强化追责问责。
强化对县(区)政府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任务在全域范围内全天候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五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模式;层层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传导压力,防控任务要落实到村、到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无死角、责任落实无盲点。
开展秸秆离田还田、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秸秆控茬标准、签订控茬承诺书、发布控茬公告、组织控茬巡查,确保秸秆留茬高度不超限。
二、责任分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主动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县(区)政府负责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方案,实行控茬收割,明确离田还田计划,并组织实施。
构建和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网格,明确各级机构主要领导为各网格责任人,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乡镇、村组、到田块、到人头。
各级秸秆禁烧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焚烧火点。
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紧急通知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紧急通知 按照主要领导指示和上级部门要求, 现就我镇做好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成 立督查小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镇上成立专门总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委员及派出所为成员,负 责督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派出所要成立专门的巡查队负责在区域内 24 小时巡 查。
由包片领导、 驻村干部及镇其他干部组成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巡查监督小组, 负责对所包片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监督。
各村要成立以书记为主要负责人 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工作小组, 负责所在村的秸秆禁止焚烧和扑灭工作。
要明 确责任,落实村干部包组、包路段、组干部包地块、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有 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确保责任区无火光、无烟雾、无黑斑。
二、严格督查督办 由镇总督查组牵头,包片领导负责本片秸秆禁烧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对督查不到位的, 工作不负责任的, 造成影响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问责处理。
三、加强督促考核 本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督查工作将对包片领导、 驻村干部、 镇其他干部和村 干部进行单项考核。
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考核细则为: 1、对各村给予每亩 1.00 元工作考核。
2、该督查发现一处将对上述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各村年终综合目标 0.2 分并通报以及相关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0.2 分。
3、上述考核将在双抢后兑现奖惩。
四、各村将本月 27 日把各村的工作组名单上报 镇党政办并每天下午 17:00 前派专人将本次禁烧秸秆情况报镇纪委处,由 汇总后报镇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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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工作通知范文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工作通知范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3月10日——4月10日)的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飓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摸底调查秸秆存量。
各乡镇(区)立即组织各村对辖区内每家每户的秸秆存量进行摸底调查,由县大气办统一设置摸底调查表,细化到户,分清种类(立杆、堆杆以及废弃垃圾如茬头、树叶、荒草等)。
各乡镇(区)要于3月14日前将秸秆存量调查摸底表报送县大气办。
二、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县乡村户四级协调联动,党政企民齐上阵,合力攻坚,坚决遏制秸秆焚烧频发现象发生。
(一)畅通利用渠道。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决咨委负责指导“飓风行动”的实施和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的研究制定。
县政府办组织县大气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积极对接国能、新集嘉诚以及其他饲料加工企业、经纪人等,摸清秸秆需求量及需求种类,县大气办要根据各乡镇(区)上报摸底调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打造绿色通道。
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加工点电力供应、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和收储点消防安全。
三、督查推动,追责问责(一)加强督导检查。
县大气办要联合“两办”督查室、县大督查组对各乡镇(区)、相关部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飓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做到立即整改,重点督办,务求实效。
(二)强化追责问责。
严格落实《秸杆露天禁烧和散煤复燃管控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试行)》,对攻坚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特别是被媒体曝光或是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四、严厉打击,高压震慑(一)完善案件查处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对当事人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处罚。
秸秆禁烧情况通报
秸秆禁烧情况通报为了保护环境,大气不受污染,禁止燃烧秸秆,下面给大家带来秸秆禁烧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秸秆禁烧情况通报范文一20xx年9月23日下午5点48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沿绵盐路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义盐路)发现了3处焚烧秸秆、1处焚烧垃圾的现象。
禁烧办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置焚烧点。
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51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带记者到三台县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三台县金鼓乡1村1社发现多处火点,均为焚烧秸秆。
20xx年9月24日下午4点2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xx县巡查时,发现该县仁和镇新民村1组焚烧生活垃圾、2组焚烧秸秆各1处;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29分,在xx县自强镇自强村1组发现焚烧垃圾1处。
20xx年9月25日下午5点0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安县巡查时,发现该县桑枣镇花庙村1组有秸秆焚烧火点1处。
根据《xx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经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分别对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三台县金鼓乡、梓潼县仁和镇、梓潼县自强镇、安县桑枣镇给予一面"黄旗"警告。
希望各县市区(园区)和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引以为戒、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疏堵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同保护好"绵阳蓝"。
xuexilaxxxx年xx月xx日秸秆禁烧情况通报范文二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9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做法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
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1〕58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近期,我省即将进入春耕播种时期,农村秸秆焚烧现象较3月反弹严重,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压力凸显。
据了解,4月7-8日,吉林省部分地区因秸秆焚烧导致部分国控及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陆续出现PM2.5小时浓度短时剧升至严重污染的现象,秸秆焚烧仍然是威胁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之一。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又恰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我省,为巩固蓝天保卫战的胜利成果,各地要切实做好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组织有保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持续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力度。
按照省领导“科学处置秸秆”“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的批示要求,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疏堵结合,推动农业部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同时,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对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火点要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处置。
三、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网格责任体系,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辽政办发〔2016〕11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在媒体上曝光责任追究情况。
我厅将开展点穴式巡查和工作督导,对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焚烧火点现场核查不严不实等问题,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19•【字号】益政办发〔2023〕27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9日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露天禁烧第三章综合利用第四章保障机制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综合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作物秸秆,是指水稻、油菜、小麦、玉米、棉花以及其他农作物的茎叶及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并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补贴力度,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需要。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环保部最新要求,为了切实减少秸秆焚烧所产生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落实秸秆禁烧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属地管理和财政拨款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1.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法规和环保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对秸秆禁烧的认识。
2.各农村工作站、农技推广站、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围绕农民实际情况,开展专题培训,向农民宣传如何科学利用秸秆,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生物质利用等技术措施。
3.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加强对师生的环境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
三、加强机制建设1.要建立秸秆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过程的规范操作。
2.政府要加大科研力度,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
四、加大执法力度1.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于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处罚,严查严处。
2.派出监督员深入农村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焚烧行为,确保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地。
五、完善经济激励措施1.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农民广泛参与到秸秆资源化利用中来。
2.采取税收政策、贷款优惠等措施,引导企业投资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加强协调和配合1.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
2.加强与环保、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秸秆资源化利用难题,切实保障利用技术和条件的提升。
七、加强监测和评估1.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测,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措施。
2.建立评估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通用11篇)
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通用11篇)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篇1秸秆焚烧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2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140号)、《武义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禁止秸秆焚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行全面禁烧。
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油料、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和草木灰、树枝落叶以及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
城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为重点禁烧区域。
二、鼓励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稻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采取固化成型、集中收贮等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
乡镇街道(度假区)要实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禁烧管理。
落实街道包社区(村)、乡镇(度假区)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
开展常态化的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监督。
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五、严格依法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就高从重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武义县农业局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武义县公安局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篇2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发改环资[2013]930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农机)厅(委、局、办)、环保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工作格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带来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用于取暖做饭的农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的过剩,“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同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存在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认识亟待提高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将影响粮食安全,乃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大对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
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秸秆禁烧问题,减少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和农田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家粮食安全,我市农业部门决定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政策,并编制了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如下:(市/县/区)农业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秸秆禁烧管理措施》,为切实解决农村秸秆禁烧问题,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农田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家粮食安全,特向你们发出严查秸秆禁烧通知如下,请各级农业部门、派出所、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广大农民和村民群众严格遵守。
一、着重宣传,提高意识1. 增加对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宣传频率,普及秸秆禁烧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意识和认识,增强禁烧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3.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向农民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禁烧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对禁烧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切实禁止1.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确保禁烧政策的全面贯彻。
2. 每个村设立禁烧工作小组,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制定功能明确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
3.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秸秆禁烧责任的落实,对违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倒逼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巡查,形成合力1.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农田、森林、山区和建筑工地周边进行密集巡查,对违规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制止。
2. 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派出所、村委会要加强联合巡查,互相通报情况,共同查处违规烧秸秆行为。
3. 对违规烧秸秆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四、加大奖惩力度,倒逼执行1. 按照《秸秆禁烧管理措施》的规定,对严重违规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依法销毁秸秆和烧秸秆的工具设备。
2. 鼓励农民通过有效利用秸秆,加工生产有机肥料、秸秆砖等产品。
对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宣传表彰。
XX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XX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施行方案通知
XX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施行方案为实在做好2023年全街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安康及财产平安,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施行方案。
一、目的任务实行全街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杜绝秸秆燃烧和土方烧肥〔烧火粪〕现象,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实现秸秆禁烧常态化。
二、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本辖区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各村〔社区〕与各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
全面落实街、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包户的包保责任制。
2.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建立应急分队,装备必要的灭火器械,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燃烧现场;
加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监控平台作用,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
3.加大执法力度。
严惩第一把火,对露天燃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及时固定证据并上报街道,街道将上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分到位。
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恶意燃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因燃烧秸秆影响交通平安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严禁焚烧秸秆通知范文
严禁焚烧秸秆通知范文关于禁烧秸秆的作文 600字左右急啊!!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大家都知道焚烧秸秆害处多,但是,有些农民伯伯不听劝阻,依旧我行我素,继续焚烧秸秆——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何不让秸秆回家呢?听村里人说,如果焚烧秸秆被人举报,举报的人有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奖金。
而焚烧秸秆的人和家人的名字,则会出现在县里或镇里的“通告”上面呢!那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啦!焚烧秸秆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有严重的危害。
危害一:在焚烧秸秆时会产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会破坏大气层,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刺激较大。
危害二: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
那是因为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非常低,可见范围小。
容易造成两车相撞,飞机导航失控坠毁。
危害三:容易引发火灾,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特别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害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焚烧秸秆能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影响农作物对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
直接干扰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从而减少收益。
有些农民伯伯认为焚烧后的秸秆灰是富含钾肥的草木灰肥料,适合中性和酸性的土壤。
那你们就会大错特错了。
危害五: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路边有几亩的秸秆全都被点着了,浓烟四起,呛得我直咳嗽。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竟把附近一块棉田里的棉枝点燃了,绽放的花儿、雪白的棉絮,就这样化为灰烬。
幸亏闻讯赶来的村民齐心协力,才保住了其它的棉田,没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我却在帮着喊人救火的时候摔了一跤,回到家里,揭开衣服一看,胳膊被擦破,膝盖青了一块。
我告诉了妈妈发生的事。
“你没事吧?”妈妈无奈地告诉我,昨天也是因为有焚烧秸秆,电瓶车和摩托车相撞了,现在人还在医院呢……田里的秸秆可以拉到收储站去卖,用卖来的钱买几件新衣服或买点心吃,不是很好吗?再也不要焚烧秸秆了,不然,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横祸。
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
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
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三、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延政办函〔2021〕128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利用作物秸秆资源,保障空气质量,现就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应用,秸秆作为肥料、饲料、工业原料、燃料和食用菌基料的产业化利用得到较快发展,推动了秸秆商品化和资源化,实现了变废为宝,促进了农民增收。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为主要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应还尽还,确保完成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公路铁路沿线、城镇、村庄及林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达到98%以上的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1.加大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
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和使用切碎、抛洒、灭茬、深埋等秸秆粉碎还田农业机械,做好农机调配组织服务,保障秸秆还田农机需求。
开展秸秆还田深耕深翻作业,推广秸秆堆沤还田、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增加土壤腐殖质,有效改良土壤,提高肥力。
2.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
以牛羊规模化饲养场(户)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根据草食畜养殖布局及规划,重点推广秸秆饲料加工调制、秸草搭配饲喂等秸秆养畜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玉米、高粱、豆类秸秆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生产,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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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的通知
秸秆禁烧实施以来,我国投入较大的资金、人力和精力等,推动禁烧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秸秆禁烧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秸秆禁烧的通知范文一
各位村民朋友们:
又到了水稻收割时节,根据长沙市和浏阳市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行动。
请全体村民自觉遵守,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水稻机收留茬高度在18cm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cm以下,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等综合措施。
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规定落到实处,节约资源,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
达浒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1日
秸秆禁烧的通知范文二
目前,我乡秋收工作正在进行,秸秆禁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维护公共交通和财产安全,实现我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此紧急通知。
一要加强宣传、巡查力度。
由农业线牵头秸秆禁烧工作,在全乡
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成立宣传、巡查小分队,进村入户,做到宣传全覆盖、不留盲点,确保一旦发现火点,现场处理。
二要落实责任。
严格督促各村落实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个村负责禁烧工作的村干部、联村干部,及时对禁烧人员进行查岗,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人。
三要严防死守控重点。
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针对性地扩大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现场督办,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乡督查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察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
乡督查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火点的村,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的通知范文三
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
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1、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3、突出管控。
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
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4、加强执法检查。
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组织领导。
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注重宣传动员。
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
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7、强化督查巡查。
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