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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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卫照明——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 为防范需要而设置的照明。
✓宜与正常照明合用。
5.障碍照明——装设在建筑物或地面上、航道上作为障 碍标志用的照明。
✓采用能穿透雾气的红光灯具。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3照明质量
合适的照度 照度的均匀性 合适的亮度分布 限制眩光
(1)合适的照度
特点:使用灯具少,投资少,效率高
适用于:对光照方向无特殊要求的场所,如办公室、 教室、仓库、会议室、候车厅、营业大厅等。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分区一般照明——在某一区域内相对集中(非均匀) 设置灯具的一般照明方式 特点: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有效的节约 能源。 适用于:某一区域要求较高照度的场所,如大型商 场、旅馆的总服务台、生产车间的流水线等场所。
观察对象的照度比为1
表面名称 顶棚 墙面 地面
反射比 0.7~0.8 0.5~0.7 0.2~0.4
照度比 0.25~0.9 0.4~0.8 0.7~1.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关于眩光
1.眩光是影响照明质量的重要因素。
2.眩光等级标准:
眩光等级
Ⅰ Ⅱ Ⅲ
眩光强度
无眩光感 轻微眩光 有眩光感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亮度分布 亮度对比值决定了观察物体的清晰感以及舒适感。
对于工作面而言,背景的亮度无论什么位置都应低于 作业面的亮度,但不应低于其亮度的1/3。
亮度L与反射比r成正比
r 环境 /r 对象 0.3~0.5
降低可见度 或产生眩光
则否
清淅度较好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工程设计中采用照度比和墙面、顶棚、地面的 反射比来控制亮度分布:
第四章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 照明方式、种类及质量 ▪ 照明器的布置 ▪ 住宅照明设计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照明方式、种类及质量
4.1.1照明方式
按照灯具的布置特点或使用功能区分,分为一般照明, 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4种。
➢一般照明——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照亮整个场 所,照度基本上均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பைடு நூலகம்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局部照明——为满足工作场所某些部位的特殊需 要而设置的照明。仅照亮一个有限的工作区域。 特点:灵活、方便、节电,能有效突出照明重点。 适用于:局部地点需要高照度,对光的照射方向有 一定要求的场合。如车间内机床灯、商店橱窗的射 灯、办公桌上的台灯等。
➢整个场所不应只设局部照明而不设一般照明。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2照明种类
按照明的作用分类有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 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
1.正常照明——正常情况下使用的照明。所有使用房间 和供工作、运输、人行的屋顶,室外庭院和场地均应 设置正常照明。
✓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同时使用, 但控制线路须分开。
2.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时,供暂时继续工 作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
➢ 采用的光源应能瞬时点燃,如白炽灯和卤钨灯,若作 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第四经章室常内照点明设燃计基,础 可用荧光灯。
应急照明包括: ✓疏散照明 ——人员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 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 照明。地面的平均照度≧0.5LX
(2)照度的均匀性
在视野内照度的分布应有一定的均匀性。
均匀度:
DV
E min EV
DV>0.7
E交/E工>1/5
E非工/E工>1/3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办公室、阅览室等工作房间照度的均匀度不应小 于0.7。 ✓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房间或场所内的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 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1/3。 ✓对于分区照明,交通区的照度不应低于工作面照 度的1/5。 ✓照度的均匀度与灯具的布置间距有关。
✓符合照度标准的要求。
✓合适的照度有利于保护视 力,降低视觉疲劳,提高产 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室内不同要求所需要的照度水平
照明要求
刚能看出人的面部 特征
能满意地看出人的 面部特征
在通常的工作台室 内获得最佳观看条
件
完成低对比和精细 的临界作业
水平照度(lx) 20 200
2000
2000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安全照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 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度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5%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照 度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值班照明——非工作时间为需要值班的车间、商店的 营业厅、展厅等大面积场所提供的照明。
✓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利用应急照明 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混合照明——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 成的照明方式。 特点:可获得高照度,易于改善光色,减少装 置功率。 适用于:对工作位置视觉要求高,对照射方向 有特殊要求,一般照明不能满足时。
✓其一般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混合照明总照度的 5%~10%,且不低于20LX。
20000~50000
遮光角(°)
≥10 ≥15
光源平均亮度 遮光角(°) (kcd/㎡)
50000~500000
≥20
≥500000
≥3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②其他方法
✓提高灯具的悬挂高度,增大照射角度;
一般照明灯具的最低悬挂高度
光源种类
白炽灯
荧光灯 荧光高压汞灯
金卤灯、高压钠 灯
灯具形式
有反射罩 乳白玻璃漫射罩
适宜场所
有特殊要求的高质量照明房间,如计算机房、制图 室等 照明质量要求一般的房间,如办公室、候车室等 照明质量要求不高的场所,如停车场、仓库等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眩光的控制:
①控制眩光区的亮度
✓选择透光材料(漫射型),遮蔽光源。 ✓控制遮光角。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光源平均亮度 (cd/㎡)
1000~20000
无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格栅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格栅反射罩
灯具遮光角 最低悬挂高度
10°~30°
2.5~3.5
2.0~3.0
2.0~3.0
10°~30° > 30°
10°~30° >30°
2.0 3.5~6.0 3.0~5.0 4.5~7.5 4.0~6.5
✓宜与正常照明合用。
5.障碍照明——装设在建筑物或地面上、航道上作为障 碍标志用的照明。
✓采用能穿透雾气的红光灯具。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3照明质量
合适的照度 照度的均匀性 合适的亮度分布 限制眩光
(1)合适的照度
特点:使用灯具少,投资少,效率高
适用于:对光照方向无特殊要求的场所,如办公室、 教室、仓库、会议室、候车厅、营业大厅等。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分区一般照明——在某一区域内相对集中(非均匀) 设置灯具的一般照明方式 特点: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有效的节约 能源。 适用于:某一区域要求较高照度的场所,如大型商 场、旅馆的总服务台、生产车间的流水线等场所。
观察对象的照度比为1
表面名称 顶棚 墙面 地面
反射比 0.7~0.8 0.5~0.7 0.2~0.4
照度比 0.25~0.9 0.4~0.8 0.7~1.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关于眩光
1.眩光是影响照明质量的重要因素。
2.眩光等级标准:
眩光等级
Ⅰ Ⅱ Ⅲ
眩光强度
无眩光感 轻微眩光 有眩光感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亮度分布 亮度对比值决定了观察物体的清晰感以及舒适感。
对于工作面而言,背景的亮度无论什么位置都应低于 作业面的亮度,但不应低于其亮度的1/3。
亮度L与反射比r成正比
r 环境 /r 对象 0.3~0.5
降低可见度 或产生眩光
则否
清淅度较好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工程设计中采用照度比和墙面、顶棚、地面的 反射比来控制亮度分布:
第四章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 照明方式、种类及质量 ▪ 照明器的布置 ▪ 住宅照明设计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照明方式、种类及质量
4.1.1照明方式
按照灯具的布置特点或使用功能区分,分为一般照明, 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4种。
➢一般照明——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照亮整个场 所,照度基本上均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பைடு நூலகம்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局部照明——为满足工作场所某些部位的特殊需 要而设置的照明。仅照亮一个有限的工作区域。 特点:灵活、方便、节电,能有效突出照明重点。 适用于:局部地点需要高照度,对光的照射方向有 一定要求的场合。如车间内机床灯、商店橱窗的射 灯、办公桌上的台灯等。
➢整个场所不应只设局部照明而不设一般照明。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4.1.2照明种类
按照明的作用分类有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 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
1.正常照明——正常情况下使用的照明。所有使用房间 和供工作、运输、人行的屋顶,室外庭院和场地均应 设置正常照明。
✓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同时使用, 但控制线路须分开。
2.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时,供暂时继续工 作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
➢ 采用的光源应能瞬时点燃,如白炽灯和卤钨灯,若作 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第四经章室常内照点明设燃计基,础 可用荧光灯。
应急照明包括: ✓疏散照明 ——人员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 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 照明。地面的平均照度≧0.5LX
(2)照度的均匀性
在视野内照度的分布应有一定的均匀性。
均匀度:
DV
E min EV
DV>0.7
E交/E工>1/5
E非工/E工>1/3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办公室、阅览室等工作房间照度的均匀度不应小 于0.7。 ✓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房间或场所内的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 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1/3。 ✓对于分区照明,交通区的照度不应低于工作面照 度的1/5。 ✓照度的均匀度与灯具的布置间距有关。
✓符合照度标准的要求。
✓合适的照度有利于保护视 力,降低视觉疲劳,提高产 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室内不同要求所需要的照度水平
照明要求
刚能看出人的面部 特征
能满意地看出人的 面部特征
在通常的工作台室 内获得最佳观看条
件
完成低对比和精细 的临界作业
水平照度(lx) 20 200
2000
2000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安全照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 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度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5%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照 度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值班照明——非工作时间为需要值班的车间、商店的 营业厅、展厅等大面积场所提供的照明。
✓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利用应急照明 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混合照明——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 成的照明方式。 特点:可获得高照度,易于改善光色,减少装 置功率。 适用于:对工作位置视觉要求高,对照射方向 有特殊要求,一般照明不能满足时。
✓其一般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混合照明总照度的 5%~10%,且不低于20LX。
20000~50000
遮光角(°)
≥10 ≥15
光源平均亮度 遮光角(°) (kcd/㎡)
50000~500000
≥20
≥500000
≥30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②其他方法
✓提高灯具的悬挂高度,增大照射角度;
一般照明灯具的最低悬挂高度
光源种类
白炽灯
荧光灯 荧光高压汞灯
金卤灯、高压钠 灯
灯具形式
有反射罩 乳白玻璃漫射罩
适宜场所
有特殊要求的高质量照明房间,如计算机房、制图 室等 照明质量要求一般的房间,如办公室、候车室等 照明质量要求不高的场所,如停车场、仓库等
第四章室内照明设计基础
3.眩光的控制:
①控制眩光区的亮度
✓选择透光材料(漫射型),遮蔽光源。 ✓控制遮光角。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光源平均亮度 (cd/㎡)
1000~20000
无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格栅反射罩 有反射罩 有格栅反射罩
灯具遮光角 最低悬挂高度
10°~30°
2.5~3.5
2.0~3.0
2.0~3.0
10°~30° > 30°
10°~30° >30°
2.0 3.5~6.0 3.0~5.0 4.5~7.5 4.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