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电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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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14 年 3 月 28 日在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蚌埠苏讯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丙方: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丙方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签署了合同号为(BBSX20131127)的蚌埠五和医院电(扶)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蚌埠五和医院电(扶)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 三方同意,自 2014年 3月 28日起,蚌埠五和医院电(扶)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中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 本补充协议作为蚌埠五和医院电(扶)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的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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