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整理
国际经济法整理
一,名词:1 FOB: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了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从这点起承运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办理。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CFR :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3,CIF :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4,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应开证人的请求,让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按规定条款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
5,托收:是指出口方发货后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款的支付方式。
6,跟单托收:在国际支付中,跟单托收是托收的一种,它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商业单据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买方收取货款。
7,汇付(了解):是国际货物买卖的一种常用支付方式。
是由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的一种支付方式。
在汇付这种支付方式下,银行的汇款通知或银行汇票的去向与货币的流向是一致的,习惯上称为“顺汇”。
实践中,汇付有电汇、信汇及票汇之分。
8,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二,简答:1,国际经济法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指国际经济法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分为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两类。
国际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商务惯例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决议等;而国内渊源主要是各国协调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在某些国家还包括法院判例和学者学说。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1. 国际贸易法:协定、组织、贸易条款、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2. 主权债务法:主权债务、外债危机、债务重组、债务减免、债务限制。
3. 国际投资法:直接投资、间接投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如仲裁和投资争端解决法院)。
4. 知识产权法:版权、专利、商标、工业设计、地理标志、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5. 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外汇管制、外汇市场、银行监管。
6. 海洋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洋组织(如国际海洋法法院)。
7. 环境法: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约束性框架、国际环境协定、环境监测和监管。
8. 国际私法:国际合同、国际商事仲裁、国际调解、涉外民事诉讼。
9. 国际人权法:基本人权、国际人权标准、国际人权机构(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10. 国际刑法:战争罪行、人道主义法、国际犯罪法庭、国际刑法框架、刑事司法合作。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1.国际经济法的原则、调整对象、渊源1.1国际经济法的原则A.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力,对其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管理权和处置权,并得以自由行使这些权利B.公平互利原则——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以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的资格,有权充分和切实有效地参加决策过程;特别是有权通过相应的国际组织,并遵循这些组织的现行规章,或逐步改善中的规章,公平分享由此而得的成果C.合作发展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国际社会繁荣取决于成员的繁荣,国际合作是每个成员的目标和共同责任D.有约必守原则1.2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为国际经济关系,包括:A.私人间跨国商事交易关系B.政府与私人间跨国经济管制关系C.国家之间跨国经济交往关系国际经济关系广义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都属于国际经济关系。
不但包括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从事超越国境的各种经济交往活动的私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与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这些私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关系狭义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1.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国际经济条约——国家、国际组织间或相互之间为确定彼此经济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B.国内经济立法——成文法和判例法C.国际经济惯例——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当事人原意采用并遵守的习惯性做法和行为规范D.重要国际组织规范性决议——全球性的国际组织依程序通过或制定的有关国际经济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国际经济法渊源广义说——内容不限于国际公法规范,还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经济法、民商法的涉外部分国际经济法渊源狭义说——内容上仅限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条约以及属于国际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2.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判断A.公约的适用范围a.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b.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这些国家或其中一个国家虽非缔约国,但若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亦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中国保留)c.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d.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e.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B.不属于公约适用范围的货物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整理
目录
• 国际经济法概述 • 国际货物贸易法 • 国际投资法 • 国际金融法 • 国际税法 • 国际经济组织法
01
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 括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法律规则。
特点
国际经济法具有跨国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涉及 多个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平衡不同国家的利 益和法律制度。
公民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公民的全球所得或 财产行使征税权。
居民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纳税人来源于境内 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行使 征税权。
国际双重征税与税收协定
国际双重征税
0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
或类似的税。
税收协定
02
国家间为协调税收分配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旨在避免双重征税
和税收歧视。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跨国公司
指在两个或多个国家拥有资产、 生产和销售活动的公司。
法律地位
跨国公司应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
跨国公司应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 方面的责任,包括遵守劳动法规、 保护环境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
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议
指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因投资问题产生的争议。
03
国际投资法
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
区别
指投资者参与跨国公司经营决策,并 在跨国公司中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 直接参与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
国际直接投资涉及到跨国公司的经营 决策和管理,而国际间接投资则主要 涉及金融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笔记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笔记
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点整理笔记:
一、国际贸易法:
1.《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是国际贸易法的基础,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和规范贸易政策措施。
2.《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了GATT,并成为国际贸易法的核心组织,其职责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促进贸易纠纷解决。
二、国际投资法:
1.国际投资法以国际投资条约和双边投资协定为主要依据,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促进国际投资的自由化。
2.国际投资法主要涉及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和对外直接投资的监管等方面。
三、国际金融法:
1.国际金融法是研究国际金融体系的法律规定和原则,包括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支付和结算、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2.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组织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金融法庭,其目标是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
四、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
1.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由WTO负责,包括争端解决机构和争端解决程序,通过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国际贸易纠纷。
2.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主要由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和投资法庭负责,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投资争端。
3.国际金融争端解决一般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
国际金融法庭对部分金融争端进行审理。
总之,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和应用国际经济法有助于理解全球经济秩序和推动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经济法【整理】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一、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变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即国家的经济主权。
国家的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包括:⑴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⑵所有国家主权平等;⑶互不侵犯;⑷互不干涉;⑸公平互利;⑹和平共处;⑺各民族平等权利和自决;⑻和平解决争端;⑼对以武力造成的、使得一个国家失去正常发展所必需的自然手段的不正义情况,应予补救;⑽真诚地履行国际义务;⑾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⑿不谋求霸权和势力范围;⒀促进国际社会正义;⒁国际合作以谋发展;⒂内陆国家在上诉原则范围内进出海洋的自由。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CISG适用的范围:CISG是1988年1月1日起生效,我国是成员国之一。
宗旨是: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适用条款,第二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成立,第三部分规定了货物买卖,第四部分规定了最后条款.****介绍CISG的适用范围,讨论其不涉及事项并分析其原因。
公约适用于:⑴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⑵由国际司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⑶货物买卖;货物,通常是指有形财产,包括尚待生产与制造的货物。
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①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②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③电力的买卖;④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⑤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⑥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⑦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⑷就买卖合同而言,公约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公约不适用于:①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②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③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国际经济法(期末整理)
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1)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2)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与基本原则 (2)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Subject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3)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分析 (4)第二章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5)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5)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6)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商业惯例 (7)国际贸易术语 (7)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 (7)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9)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9)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9)一、要约(Offer): (9)二、承诺(Acceptance) (10)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义务 (11)第四节违约救济(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13)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15)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and Cargo Insurance (16)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16)第二节国际海运货物保险法律制度 (18)第六章国际贸易支付制度 Payment in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20)第一节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20)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21)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21)第七章国际贸易管理法 (23)第一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23)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24)专题一:反倾销法(Anti-Dumping Law) (25)专题二:反补贴法(Legal System on Subsidies &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28)专题三、保障措施 (29)第二节 WTO的法律制度 (30)第八章国际投资法概述 (33)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 (33)第二节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34)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IEL)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一、早期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二、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基础(资本主义垄断时期)三、国际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一、有关学说(一)狭义说1.观点: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2.代表人物:施瓦曾伯格(英)、卡欧(法)、金泽良雄(日)3.评价:严重脱离了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实践(二)广义说1.观点: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代表人物:杰塞普、斯坦纳、瓦茨(美);我国大部分学者3.评价:从实际出发,更能反映客观规律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范围(一)调整对象(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1、从历史发展看,个人、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2、从客观实际看,个人、法人的跨国经济交往占重要地位3、国际经济关系是统一体(二)范围(多种法律规范)1、由法律关系主体的多样性决定2、由国际经济关系的统一性及特殊性决定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间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和法律制度的总和。
2、调整围〔1〕国际贸易法〔2〕国际投资法〔3〕国际货币和金融法〔4〕国际税收法〔5〕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经济法等相邻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哪些区别,存在哪些联系?◆主体不同国际经济法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个人、法人国际公法主体:国家、国际组织国法主体:个人、法人国际私法主体:一般限于私人◆调整对象不同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经济关系,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之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经济关系国际公法调整对象:国家间政治、外交、军事、经济等关系国际私法调整对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国法调整对象:国经济组织、个人间经济关系◆法律渊源不同国际经济法渊源: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惯例,国际民商事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公法规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国法中的涉外经济规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相互关系:1、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经济法之间具有不同的涵与外延,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
虽然他们相互之间在*些方面互相联系并且相互穿插或者重叠,但他们均是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不是经济的国际法,也不是国际私法或国涉外经济法。
三、国际经济法的根本原则1、可持续开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2、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永久主权原则自由处置自然资源的权利自由勘探和开发恢复对自然资源有效控制权和损害赔偿的权利为民族开展而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按照国家环境政策来惯例自然资源的权利平等分享跨境自然资源的权利管理外国投资的权利对外国投资实行征收或国有化的权利3、国际合作以求开展原则4、公平互利原则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围 (选择题)1、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2、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于*一缔约国法律3、货物买卖不适用于公约的货物买卖包括:〔1〕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它投资证券的交易;〔2〕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3〕电力买卖〔4〕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效劳的买卖〔5〕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6〕由拍卖方式进展的销售〔7〕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1.公约和惯例的区别:国际公约是由国家批准或参加的,对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各国通过缔结国际公约可以把某些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诸当事人身上,当事人必须遵守.国际惯例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它仅对采用惯例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2.自然人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参加者,能依有关国家的国内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法人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3.跨国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实体所组成,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大型企业。
4.CISG宗旨: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5.要约的构成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十分明确肯定,至少有名称数量和价格3要约送达受约人是生效,必须标明要约人愿意受其约束6.承诺的条件:1承诺要又受要约人作出才生效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3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7.国际货物运输:是指成语人受托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某一地点的运输8.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1运输合同具有国际性2运输合同独立于买卖合同3运输合同的证明形式是货运提单4调整运输合同的法律统一程度较高9.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10.提单的作用:1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3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11.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12.国际投资:是国际间资金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向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13.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14.国际投资法的特征:1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2主题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3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4调整的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既包括国内方面又包括国际方面.15.投资总额:按照合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16.国际投资法的作用:1保护国际投资2鼓励国际投资3管理外国投资17.股权式合营企业:指由合营者相互协商为经营共同事业而组成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按股份承担义务行使权力;有一定的管理机构)18.契约式合营企业:指由合营各方根据合营契约经营共同事业的经济组织.19.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指政府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20.BOT特点:1适用范围的特殊性,一般适用于规模宏大投资风险高收入来源稳定.2投资融资方式特殊性传统股本投资+项目融资3投资结构的特殊性4特许权协议性质的特殊性21.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依据自己的征税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22.重叠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各正一次水的现象.23.逃税:指纳税人故意或有意识地违反税法规定,减轻或逃避其纳税义务的行为,也包括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而没有履行法律规定应尽的纳税义务的情形.24.避税: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缺漏或不足,通过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25.逃税手段:1不向税务机构报送纳税资料2谎报所得和虚构扣除3伪造帐册和收付凭证26.避税手段: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2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3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4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27.一般国内法措施:1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2强化税务审查制度3实行评估所的制度28.特殊国内法措施:1防止跨国联署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逃避纳税的法律措施2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3防止跨国投资人弱化公司股份资本逃避税收的法律措施29.国际合作:1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2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增设反滥用协定条款3在税收征收方面的相互协助30.下列两种情况的要约不能撤销:A.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火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024年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记忆
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对2024年国际经济法概论的知识点的记忆。
一、国际贸易法1.《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GATT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旨在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
它规定了关于非歧视待遇、关税壁垒、政府补贴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2.世界贸易组织(WTO):WTO是GATT的继任者。
其目标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促进贸易发展,通过解决贸易争端和制定贸易规则来实现这一目标。
3.自由贸易协定(FTA):FTA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而达成的协议。
其主要特点是取消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4.最惠国待遇(MFN):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成员国对待其他成员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对待其他任何成员国的待遇。
这是GATT和WTO的核心原则之一二、国际投资法1.国际投资协定(IIA):IIA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为促进和保护跨国投资而达成的协议。
其内容包括对待跨国投资的待遇、投资的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等。
2.对外直接投资(FDI):FDI是指一个国家的企业在另一个国家的企业中进行的跨国投资。
FDI对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3.国际投资仲裁:国际投资仲裁是一种解决投资争端的方式,当投资者和国家之间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对外国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等机构进行仲裁。
4.国家对外投资审查: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些国家对外国的直接投资进行审查和限制,这被称为国家对外投资审查制度。
三、国际金融法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IMF是一个国际金融机构,旨在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国际支付的平衡。
它通过提供贷款和政策建议来帮助国家解决金融困难。
2.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是各国货币和金融资产进行投资和交易的场所。
其中包括外汇市场、国际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等。
3.跨境支付: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的增加,跨境支付成为国际金融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国际经济法要点整理
国际经济法重点1.国际经济法(1)概念: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和规范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各种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2)特征:主题的普遍性,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法律规范的多样性2.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1)联系: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用以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2)区别:主题上、调整对象上、法律渊源上3.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1)联系:国际私法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用于调整国际私人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与用于调整国际私人间人身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
前者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而后者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
所以,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或冲突法也是交叉关系。
(2)区别:调整对象上、法律渊源上4.跨国公司(1)概念: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的实体组成的企业,企业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2)特征:1.跨国性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3)法律地位:在国内法上:跨国公司诸实体(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与所在国的商业组织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在法律上,子公司与分公司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其一,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其二,它们也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因此,跨国公司不可能是国际法主体,而仅仅是国内法主体5.我国对公约作出了两项重要保留(1)合同形式的保留:我国只承认书面形式的合同(2)扩大适用的保留:使用者必须是双方营业地均为缔约国的当事人6.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作为承运人的班轮公司以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船期、固定的费率、固定的挂靠港口组织的将运托人的件杂货运往目的地的运输方式,也称件杂货运输。
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复习重点整理
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复习重点整理在准备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复习时,学生需要系统地整理课程的重点内容,以便更好地复习和掌握知识点。
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经济关系法律规则的学科,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因此在复习时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整理。
下面就是国际经济法课程复习的重点内容整理。
第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范围:国际经济法是指国际上用于调整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其范围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
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无歧视原则等。
第二部分:国际贸易法的相关内容1.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机构和功能:包括WTO的组成机构、主要职能、争端解决机制等。
2. 国际货物贸易法:主要涉及合同法、货物买卖法等相关内容。
3. 国际贸易支付和信用证:学习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则和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第三部分:国际投资法的相关内容1. 国际投资的基本概念和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
2. 国际投资协定:学习国际投资协定的作用、内容和争端解决机制。
3. 知识产权保护:了解国际投资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四部分:国际金融法的相关内容1. 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特点,以及常见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
2. 国际金融监管和法律规则:熟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法律规则,包括跨境金融监管、反洗钱等内容。
以上就是国际经济法课程复习的重点内容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提供帮助。
在复习过程中,建议同学们结合案例和实际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并掌握应用技巧。
祝各位同学能够取得较好的复习效果,顺利通过考试!。
国际经济法笔记整理(大神吐血整理)
国际经济法笔记整理一、术语重点看FOB、CFR、CIF、DAT、DAP二、公约1、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约期到来前,已有根据显示一方当事人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2、根本违约: 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3、公约的适用:(1)主体范围(营业地标准):①国籍不需要考虑②营业地时明确的,即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事实应被知晓③当事人,合同的民事或商事性质不予考虑(针对民商分立国家)(2)客体范围(不适用于):①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②经由拍卖的销售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执行令状的销售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⑥电力的销售⑦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3)公约适用法律关系的范围:第一,不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第二,不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引起的有关货物所有权的问题第三,不涉及货物对人生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第四,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4)公约的适用根据:①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适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减损其效力)②非缔约国当事人的适用(一方或双方不是缔约国;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选择必须是明示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5)中国的保留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保留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4、公约关于交货地点的规定:(1)有约定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A 涉及运输时,货交第一承运人B 特定地点交货第一,合同不涉及运输第二,合同标的物为:特定物:具有单独特征不能用其他东西替代的,只能在特定所在地完成交货特定化货物:该货物存放地或所在地尚待生产或制造的货物:货物加工地或制造地第三,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时已经知道货物的存放地,加工地或制造地C 其他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经营地的确定:●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
国际经济法_知识整理
国际经济法知识整理导论1.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1、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内容;2、促进国际经济法的趋同性和多元化发展。
2.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是调整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不同国家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3.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2、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之间与他国国民之间的经济关系3、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国际民间商务惯例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
(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其他辅助性渊源)4、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基础:1、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发展2、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宏观调控)3、国家间的经济矛盾日益增加4、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体现2、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4、有约必守原则(诚实信用)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1、自然人2、法人3、国家-7.1、特征2、关于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责任的根据国际贸易法制度概念: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1、适用范围:1)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2)这些国家间有1个或2个不是缔约国,但根据国际私法规则订立合同3)货物买卖-排除4)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合同效力、其条款或惯例的效力、所有权问题、产品责任问题)2.国际货物合同1)成立与生效(要约+承诺) A.关于逾期承诺B.要约的失效:a.要约被撤回;b.受要约人拒绝;c.在约定期限内未进行答复;d.受要约人对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导致原要约失效 2)合同主要条款:1.品质规格条款2.数量条款3.包装条款4.价格条款5.装运条款6.保险条款7.支付条款8.检验条款9.不可抗力条款10.仲裁条款11.法律适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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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国际金融法概述
1、国际金融:是关于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总称,同时它也是一个法学与国际金融学共同研究领域交叉的课题。
2、国际金融法的特点
国际金融法律规范都涉及货币或证券化的金融资产与契约花的金融资产;这些规则均涉及上述金融资产跨国流通与交易;涉及到金融流通的时间价值;金融资产更重视目前的使用权。
国际金融交易最终由各种契约来完成,在契约中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释契约的条款,决定契约的效力以及契约的强制执行。
3、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1)本国法与外国法
2)国际金融著名判例
3)国际法(条约与惯例)
4、什么是布雷顿森林体系
第十五章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1、国际商业银行定期贷款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1)合同生效的法律问题
合同签订的地点,通常是比较明确的,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在一个较隆重的签字仪式上签名。
合同不能同时签字时,双方只能通过特快专递或电传的方式交换签字。
贷款合同签字地在以下法律环境下有意义:税务方面;
准据法律与法院管辖的暗示。
2)借款提取的法律问题
贷款银行贷出款项的地点是它的合同履行地。
两种意外情况:一是借款人不提款。
贷款银行不能强迫借款人来提款。
如果因为借款人不提款给银行造成损失,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二是贷款银行拒绝贷款。
法院通常不会下令要银行强制执行贷款,借款人只能要求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
3)还款的法律问题
①还款方式。
一般为分期偿还。
②提前还款。
在合同中没有提前还款限制的条件下,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③逾期还款。
它严重印象银行资金的流动性,贷款逾期虽然银行可以继续计算利息和逾期利息,但这可能成
一种账面上的收入,而不是真实的收入。
逾期也是银行对借款人偿还能力重新评价的转折点。
4)有关保证的法律问题
①声明。
相当于借款人的一种间接承诺,同时借款人说明它的财务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商务情况,使贷款
银行及时掌握借款人状况。
借款人在先决条件中已经承诺了一些内容,声明的内容应该同先决条件相符合,否则,贷款银行将不发出贷款。
②违约。
如果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与行为和它的承诺与声明不相符合,这就构成了违约。
贷款银行可以停止继
续贷款,或要求提前还款。
违反声明或先决条件的情况如果是违反法律方面的,那么可能导致贷款合同的无效。
③不得否认。
借款人如果在声明中做了虚假的陈述,贷款银行根据该陈述发放了贷款,事后证明陈述是误导
性的,借款人不得否认它所做的虚假陈述,并要对此承担责任。
5)贷款权利义务转让的法律问题
贷款银行可以将贷款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在贷款银行同意之间,借款人的债务一般不能转让。
2、先决条件:指为了减少贷款的风险而必要的法律条件,主要包括贷款的保证书、董事会授权借款书、授权签字书、
政府外汇主管部门的批准书等。
贷款银行要等到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满足之后才允许借款人提取贷款。
3、国际银团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组合在一起,向另一国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一种形式。
无论有多少家银行参加银
团,都是按照一个银团贷款合同来履行的。
4、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1)银团之间的法律文件
2)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文件
5、国际银团贷款中过错责任的确认
1)疏忽大意的责任。
2)欺诈责任。
银团的经理是代理人,其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只有证明经理与委托人共谋,经理才承担责任。
第十六章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
1、国际项目融资:投资者对一个大型工程项目贷款或投资,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再用项目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或该
项目的经营收入来偿还融资者的贷款或投资。
2、国际项目融资的合同有几个种类?其内容如何?
1)两元结构的合同
①投资(贷款)合同:投资者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
②担保合同: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
2)三元结构的合同
①投资(贷款)合同:投资者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
②担保合同: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发起人单位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
③销售合同:项目发展公司与买家签订
3)四元结构的合同
①投资(贷款)合同:投资者(商业银行)与其所属的子公司(普通商业公司)签订
②预付款合同:子公司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
③销售合同:子公司与买家签订
④担保书:发起人单位与子公司签订
3、国际项目融资的追索权:指项目的投资人因未如约获得项目运作的经济收益而对项目经营方提出的赔偿的权利。
多数是有限的,较少是无限的。
有限指限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收入范围内,或者限于项目
形成的产品收入范围内等。
有限追索权的风险在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源风险和不
可抗力的风险。
4、国际债券:指发行人、购买人分别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情况下,采用发行地国际的货币或第三国货币标价的
债券。
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指在几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同时发行,采用国际承销团承销,以第三国货币计价,不要求登记或过多披露其他信息的债券。
5、国际债券的发行方法有哪几种?
1)私募,指债券的销售经理或承销团将债券销售给一些私人购买者,或一个私人购买者。
通常不上市交易。
2)初步招募,指发行人先向选定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初步的有关债券发行的资料,试探市场反应,然后再根据市场的反应制订出正式的债券招募书,通过承销商或经纪人向客户销售。
3)限期发行,指发行人将招募书通过大众媒体散发,大众根据散发的表格填写认购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回。
6、国际债券的募集文件有哪些?
7、美国式信托:指定一个受托人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
8、受托人对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好处是什么?
1)对债券持有人的好处
①受托人有债券运作的经验,可以帮助债券投资者办理有关债券的各种业务事宜。
②受托人可以提供其他信息来源为债券投资者提供咨询意见。
③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个别债券蚩尤人进行诉讼程序是不可行的,有了受托人,他可以代表所有债券持有人进
行诉讼。
④由于国际债券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受托人为债券持有人提供更多的保护。
⑤可以保证所有的债券持有人按比例得到付款,减少差别待遇。
⑥受托人有单方面的授权改正债券发行中的明显错误,特别在复杂的国际债券发行中,如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中
的反摊薄条款,债券持有人需要有专业人士协助。
2)对发行人的好处
①防止恶意的债券持有人。
②对豁免和修改有更大的灵活性。
③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发新可以通过一个代表人来处理。
第十七章国际股票法律制度
1、国际股票:
2、国际股票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3、国际股票发行的注册程序经过哪些阶段?
4、注册豁免的机构有哪些?
5、国际股票在美国上市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6、国际股票上市交易的持续信息披露的文件有哪些?
7、内幕交易:
8、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9、收购要约:
第十八章国际支付与结算法律制度
1、票据的种类有哪些?
2、银行信用证:
3、银行信用证的运作程序有哪些?
4、银行信用证的法律规则的依据是什么?
第十九章国际金融监督1、什么是巴塞尔文件集?最著名的两个文件是什么?
2、资本充足率:
3、国际银行信用管理原则:
4、国际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是什么?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
5、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是什么?监管原则是什么?
6、国际股票的监管体制有哪些类型?
7、我国外汇的具体管理方法有哪些?
第二十章国际税法概述1、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2、国税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