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运输提升之矿井提升运动学及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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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动学及动力学
提升速度图
•提升设备在一个提升循环内其提升速度随时间
变化的关系图形,叫做提升速度图。
•对于底卸式箕斗,为保证箕斗离开卸载曲轨时
速度不能过高,需要有初加速阶段;为使重箕
斗上升到井口而进入卸载曲轨内运行时,减少
对井架、曲轨的冲击,提高停车的准确性,应
有一个低速爬行阶段,故箕斗提升采用六阶段
速度图。
•t0--初加速阶段运行时间,由于这时井上空箕斗在卸载曲轨内运行,故加速度不可过高,以免对设备产生过大冲击,箕斗滑轮离开曲轨时的速度vo≤1.5m/s;
•t1--主加速阶段运行时间
•t2--等速阶段运行时间
•t3--主减速阶段运行时间
•t4——爬行阶段运行时间,此时重箕斗上升到井口以上进入卸载曲轨运行,为减少对井架及曲轨的冲击,爬行
≤0.5m/s;
速度一般控制在v
4
•t5--抱闸停车阶段时间,
•θ——休止时间,即装卸载时间。
•对于罐笼提升,因无卸载曲轨的限制,故无需初加速阶段,开始就以较大的主加速度加速,但是为了准确停车(使罐笼内的轨道与车场轨道对齐),也需要有一爬行阶段,因此,普通罐笼提升采用五阶段速度图。
提升加速度的确定
1、箕斗提升初加速度a
为了保证提升开始时,空箕斗对卸载曲轨及井架的
冲击不致过大,箕斗离开卸载曲轨时的速度被限制
在Vo≤1.5m/s,根据目前大量通用的箕斗卸载
曲轨行程为2.13m,(新标准系列箕斗的卸载曲轨
=0.5m/s2。行程为2.35m),所以一般初加速度a
o
2、主加速度a1的确定
主加速度a1 是按安全经济的原则来确定的,主
加速度的大小受《煤矿安全规程》、减速器强
度、电动机过负荷能力三个方面的限制。
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条件,按其中最小者确定主
的大小。
加速度a
1
•《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加、减速度的限制:“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加速度和减速度,都
不得超过0.75 m/s2;斜井中升降人员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5 m/s2。”
•对升降物料的加、减速度规程没有规定,一般
在竖井,加、减速度最大不超过1.2m /s2,斜井不超过0.7 m/s2。
•按电动机的过负荷能力来确定:根据电动机的最大平均出力应不小于加速阶段实际所需的最大出力,计算出主加速度a1的值。
•按减速度允许的输出传动转矩来确定:根据电动机通过减速器作用到卷筒主轴上的拖动力矩,必须小于减速器所允许的最大输出转矩,计算出主加速度a1的值。
•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数值,取最小者。
提升减速度的确定•提升减速度一般取与加速度相同值。它不仅需要满足上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同时还与提升设备所采用的减速方式有关。目前提升机的减速方式有以下三种:
自由滑行减速
电动机减速方式
制动减速方式
▲自由滑行减速:减速一开始,电动机便从电网上断开,提升系统拖动力为零,靠惯性自由滑行。▲电动机减速方式:电动机减速方式为正力减速。当采用自由滑行减速方式其减速度太大时,必须采用正力减速。
▲制动减速方式:此减速方式为负力减速。当采
用自由滑行减速方式减速度太小时,必须对系统施加制动力。制动减速方式有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两种
•因此,在确定提升系统减速度时,首先必须计算自由滑行减速度。若自由滑行减速度太大,则必须采用电动机减速(正力减速)方式;若自由滑行减速度太小,则必须选择制动减速(负力减速)方式。对于负力减速,当需要制动力较小时,可采用机械闸减速,当需要制动力较大时,须采用电气制动。为安全可靠,副井提升设备都应采用电气制动。
提升系统静阻力
提升系统的静阻力包括静力和阻力。
静力包括货载重力、容器自重及钢丝绳重力;
阻力来源于提升容器在井筒中运行时空气的阻力,罐耳与罐道之间的摩擦阻力,钢丝绳在天轮和滚筒上的弯曲阻力及天轮轴承、滚筒轴承的阻力等。
提升系统静阻力的特点
(1)静阻力与容器的自重无关;
(2)在提升过程中,静阻力随提升容器位置的
不同,而发生变化,这种静阻力在提升过程中发生变化的现象称之为静力不平衡;
(3)在深井中以及钢丝绳较重时,静阻力有可能在提升终止前出现负值。
•对于立井有尾绳的系统,当提升主绳和尾绳重力相等时,静阻力不再随提升容器位置的改变而改变,如图中直线3所示,属静力平衡系统。
小结
1、掌握箕斗提升和罐笼提升的速度图和速度图
各段的含义。
2、了解提升系统静阻力的特点。
3、掌握加速度和减速度的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