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信号把钩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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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井口管理
1、井口范围内各工种要严格划岗定位,明确责任,各岗位 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 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 严禁在同一罐笼人员、物料同时提升。 3、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验身人员的检查,听从把钩工指 挥,按顺序上下罐笼,上下罐笼必须一侧进罐、一侧出罐, 严禁两侧同时上下人员。 4、上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员入井制度,开车信号发出后, 严禁进出罐笼。 5、罐笼内每人的有效面积不小于0.18平方米。大罐每层乘 人不得超过42人,小罐每层不得超过30人。
5、地辊的安装:上车场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250mm、宽200~ 250mm的地辊、轴颈不小于40mm的地辊,倾斜角25°以下,中间每 隔15m安装一个地辊;倾角25°以上,中间每隔20m安装一个地辊。 如过巷道倾角不一致,在变坡点应加设地辊。地辊直径不得小于 150mm、宽不小于250mm、轴颈不小于22mm。在巷道转弯处应装设 能转动的立辊,尺寸参照以上规定,长度根据需要而定。严禁钢丝绳 与道板、轨道和巷帮及支架、顶梁摩擦。 6、倾斜井巷的轨道:主要运输大巷及斜巷的轨道及道岔必须达到优 良品,其他应达到合格品。 7、照明一条线、电缆一条线、管路一条线。电缆吊挂整齐,悬挂点 间距不得大于3米,不同电压电缆间距应大于0.1米,同电压电缆之间 间距不得小于50毫米。电缆与管路在巷道通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 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管路悬挂间距不得大于5米。电缆 应使用吊钩悬钩,钩宽为40毫米,铠装电缆及管路应涂漆防腐。 8、轨道质量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敷设。直线段采 用悬接对接。道床整洁,道渣不埋没轨枕上面。 9、斜巷内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10、倾斜井巷上下变坡点的轨道,一律不准采用对接头,应根据变坡 点的实际坡度,将轨道弯成拱(底)弯道。 11、各绞车道上部采用甩车场,条件不允许时,设计平车场应经总工 程师批准,并有安全措施。倾斜井巷上部平车场的坡度不得向斜坡方 向倾斜,严防矿车自溜。
矿井信号把钩工
运管办
陈磊
开篇语:培训的重要性
煤矿安全管理的三要素:管理、装备、培训。
矿井运输:矿井运输安全管理作为煤矿生产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点多、面广、战线长” 的特点,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顶板、运 输事故已成为煤矿的头号杀手,运输事故和隐患 数量所占比例较大,已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 重要因素。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今天我们培训的重 要性。
12、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70条的规定,有防跑车装置、阻车器和各车场甩车时能 发出的信号装置。 13、倾斜井巷提升轨道线路的铺设、托绳轮的安装、提升 绞车过卷距离的确定、信号峒室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第371条的规定。 14、运输巷道内安装局扇时,局扇离信号洞室不得小于1 0米,必须有消音器。局扇一般不应安装在行人道一侧, 条件不允许时,局扇必须吊挂一定高度,确保人行道畅通。 15、尽量避免在一条斜巷内采用绞车接力提升,确续接力 提升时,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16、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均应责任到人,悬挂责任牌。当班 司机、把钩工对绞车的固定、钢丝绳、保险绳、信号、照 明、轨道、道岔、安全设施和矿车的连接装置等都要认真 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跟班干部要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升井后做好纪录。
第二部分:斜巷信号把钩工
一、斜巷运输基本要求 1、采区倾斜巷道符合设计要求及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内 无杂物、无积水,保持巷道整洁。行人巷道坡度在15°以 上时必须有台阶,30°以上时应有扶手,人行道宽度不小 于0.8m。 2、矿车(人车)一侧距巷帮突出部分(或敷设的管道等 物体)的距离不小于300m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要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其他安全距 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3、有水的倾斜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流水畅通,不冲 刷道心。 4、轨道坡上下车场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运行时,信号工应目视是否在停车位置,罐笼到位后, 方可打开安全门、落下摇台装车或上下人。 5、一层作业完毕换层装车或上下人时,首先关闭阻车器、 起摇台和关闭安全门,且只允许发出调平或换层信号,待 两层罐装车或上下人完毕,抬起阻车器、摇台、关闭安全 门,收到把钩工发出的信号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目视罐笼运行,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打点停车;发现紧急情况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7、井筒检修或其他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单项作业措施, 并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所规定的特殊约定执行。 8、提升作业过程中,信号工必须严守岗位,不准离开操作 台;在罐笼运行时,不准交接班、接听电话或从事与打点 无关的其它任何工作。
(二)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井口工作经验 的人担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把钩工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随时注视信号、 提升罐笼、安全门、罐门、阻车器、摇台等安全设施的情 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井口内不准有闲杂人员逗留,井口严禁任何人往井下 扒瞧。 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 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 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5、要严格按规定把好交窑秩序。
提升物料 1、升降物料时,所装车数量和重量均不得超过规定。 2、升降物料时,把钩工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⑴ 罐笼到位停稳,待信号打点工打开安全门、摇台后, 立即打开罐帘和罐内罐挡。 ⑵ 待阻车器打开后,开动推车机,把矿车推进罐笼。 ⑶ 车进罐笼后立即合上罐挡。 ⑷ 经检查无误后发出信号。 3、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阻车器后立即通知信号工关 闭阻车器,以挡住后面 的车。 4、推车机在运行时,人员严禁站在道中心。
主要内容
一、副井信号把钩工
二、斜巷信号把钩工 三、无极绳绞车信号把钩工 四、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副井信号把钩工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 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 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 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 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 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 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 开车信号。
二、小绞车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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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小绞车管理制度 1、安装审批制度:新安装的小绞车必须填报申请单,绞 车型号、编号、地点、平面布置图、安装日期、钢丝绳规 格、长度和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2、安装验收制度:绞车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单。 3、执行申请制度:建立小绞车井口管理站。司机持证在 管理站申请操作牌。使用非本单位管理的小绞车,须填写 暂用证,再申请操作牌。 4、持证上岗制度:绞车司机必须将操作牌挂在绞车责任 牌上后,方可操作。 5、设备定期检查制度:维修单位应责任到人,实行日检, 并有详细记录。 6、设备交接制度:绞车使用单位移交其它单位使用时, 必须事先办理交接手续。 7、建立管理牌板制度:小绞车井口管理站要建立绞车管 理牌板,做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包 机人等五明确。
提升人员 1、每罐所乘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每层不得超过42人, 小罐每层不得超过30人。 2、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进车侧进罐,出车侧出罐,不准 两侧同时上下。 3、在罐停稳后,必须由信号工打开安全门,把钩工打开 罐帘,下完人后才准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开罐帘抢上抢 下。 4、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和携带工 具有无突出罐外部分,如有以上情况,须纠正后才准发出 信号。 5、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须安排妥善,放在罐 内或乘专罐上下。 6、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7、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阻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 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5、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物混装。 6、使用平板车和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 规定: ⑴ 不准超重、超长、超高、超宽。 ⑵ 装载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7、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电机车及爆破材料时,必须按 专项施工安全措施执行。 8、升降爆破材料时,火工人员应事先和井上下口把钩工联 系,并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爆破材料严禁在 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9、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后, 采取安全的措施进行处理。 10、一层作业完毕换层装车时,首先确认关闭阻车器和安全 门,方可向信号工发出调平或换层信号,待两层罐装车完 毕,确认关闭阻车器和安全门,井口把钩工才能发出信号。
6、升降大(重)件时应严格遵守井口下大(重)件措施, 禁止超长、超宽、超重,装车时捆扎要牢固。 7、井口提升信号和操车系统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设置闭锁和联锁。 8、井筒提升爆炸材料时,应与井口信号工、把钩工及绞车 司机联系清楚,绞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得有震动,且炸药和 雷管必须分别提升,提升爆炸材料,通风区上下口要有专 人接车;在交接班时间内,严禁提升爆破材料,严禁爆破 材料与人混合提升。 9、井口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在周围逗留;井口房内禁止明 火作业,特殊情况应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10、保证井口文明生产,做到定期打扫,分工明确,责任 到人。 11、严格按矿规定交窑时间管理,其它时间上下井人员要 与调度所联系,同意并通知井口后方可上下。
三、操作规程
(一)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井口工作经验 的人担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接班时,必须对操作台、各种信号、保护、指示灯等 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处理后, 再进行交接。 3、信号规定: ⑴ 信号按提升类别区分为:提人、提物、检修信号,从 事不同的提升工作时,使用转换开关切换到相应的提升信 号。 ⑵ 以小罐为基准: “1”号点为停车信号; “2”号点为正常上提信号; “3”号点为正常下放信号; “4”号点为慢提调平和换层信号; “5”号点为慢落到位调平和换层信号。
(二)绞车安装及要求: 1、小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 要求。绞车、设备与巷帮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3米,绞车后部应大于0.5 米。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误差不 大于50毫米,其过卷距离不小于3米,否则在绞车前方必须设置牢固 的车挡或霸王桩。小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0.4米,并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规定。 2、小绞车生根必须牢固可靠,生根绳严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绳头 用不少于3副钢丝绳卡卡紧,生根绳破断拉力总和应大于提升主绳钢 丝绳的三倍。 3、小绞车的提升负荷、钢丝绳的选择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写入作业 规程,严格执行。 4、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不少于2副卡子,且有防松垫圈,钢丝绳在 沿口的断丝数不得超过10%,滚筒上应留有5圈余绳。钢丝绳的长度 不得超过绞车的最大容绳量(滚筒边缘的高度高出最外层钢丝绳20毫 米)。正常使用的钢丝绳一个捻距的断丝数和磨损量不得超过10%, 严禁有挤压、窝鼻子现象。 5、绞车的司机侧应装有不小于2毫米的金属挡板,司机操作时应有 照明。 6、小绞车的控制必须采用具有正反控制功能的可逆开关,操作按钮 应固定在司机便于操作的地方。 7、斜巷每个钩头都必须配备有符合要求的保险绳,保险绳应与主绳 直径相同,用不少于4副卡子卡紧。保险绳的长度和挂车数相适应, 不宜过长。
二、人员入井制度
1、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 救器,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2、入井人员禁止喝酒,禁止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 种。 3、上下井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等罐笼时排 队等候,听从把钩工和井口管理人员指挥,不得 拥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井口。
4、入井人员禁止在井口房或罐内打闹及井 口附近逗留。
5、上下罐人员必须等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后按 秩序进出罐笼,携带的工具要带好放牢,身体和 携带物严禁伸出罐外,人员必须抓牢把手站稳, 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上下罐。 6、上下罐携带锐利工具时应套上安全防护套,防 止伤人。 7、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验身人员的检查。 8、非井口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井口房,外来参观人 员要有领导带队,并征得矿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 入井参观。 9、在规定的交窑时间外,一律不准入井,特殊情 况必须经矿调度所批准后方可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