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1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 法律-《教育法》考点总结、思维导图和真题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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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常见考点

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常见考点

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常见考点教师资格证考试是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面评价,对于担任教师职位的人员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教育法律法规常常是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之一。

下面将介绍一些教育法律法规常见考点,以供考生参考。

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述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确保教育事业规范运行,保护学生和教师权益而制定的相关法律和政策。

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法》等。

考生需要熟悉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目的和作用,以便在教育实践中能够正确运用。

二、教师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教师权益保护是教育法律法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教师权益的保护内容。

其中包括教师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合同签订与解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熟悉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在教育实践中能够获得合法的权益保障。

三、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规在教育实践中,保护学生的权益是教师应尽的职责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学生权益的保护内容。

其中包括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生命权以及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确保在教育实践中尊重学生的权益,切实保护好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行政管理法规教育行政管理法规是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生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对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其中包括学校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法规的具体内容,以便在教育实践中能够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

五、现行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法规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对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和目标。

教师资格证政策法规思维导图总结

教师资格证政策法规思维导图总结
第三节 教育法律法规
知识模块
掌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儿童权利公约》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 能够运用法条认定事故责任 理解人身权利
强化提高题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 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
A. 政治权利 B. 监督权利 C. 社会经济权利 D. 人身权利
真题再现
P126
(2021 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 )。 A.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 国家的法律监察机关 C. 国家的法律检察机关 D. 国家的法律检查机关
真题再现
P126
(2021 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 )。 A.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 国家的法律监察机关 C. 国家的法律检察机关 D. 国家的法律检查机关
C. 互联网经济
D. 国有经济
真题再现
P120
(2018 下)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 )。 A. 人身自由权 B. 信仰自由权 C. 通信自由权 D. 教育自由权
真题再现
P120
(2018 下)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 )。 A. 人身自由权 B. 信仰自由权 C. 通信自由权 D. 教育自由权
A. 宪法和法规
B. 宪法和法律
C. 法律和法规
D. 政策和法律
3.(2019 上)依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 )。

2021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法

2021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法

2021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法自己整理的2021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法相关文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试中心:教育法规概述(一)——教育法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教育法规概论》《中学综合素质》一节需要了解国家重大教育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一、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根据制定教育法的主体的权限和性质的不同,广义的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批准,并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教育法的制定主体是多样的,不仅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还包括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狭义的教育法仅指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而在我国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法。

它是我国法律的起源,是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当局等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不应与此冲突。

二、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功能是指由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和结构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

它是教育法生命力的内在基础。

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确认和规定教育权利和义务,从而明确不同教育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的责任。

教育法具有以下功能:1.规范职能。

《教育法》通过规定教育主体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及其实施后的责任来规范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

2.标准功能。

教育法是人们教育行为的标准,人们是否进行教育行为是以教育法为基础的。

3.预测功能。

教育法律规范使人们能够事先知道或估计如何开展教育活动以及在什么范围内开展教育活动。

4.强制功能。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光靠人民自觉遵守是不够的。

它必须得到强制力量的支持,以便能够坚决执行。

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法固有的指导教育法律活动全过程的总体性和根本性原则。

它是教育立法、执法、司法、教育法制宣传、普及和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基础。

中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中国宪法原则和法制建设原则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基础教育政策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和基础教育制度的特点。

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法律法规部分考点复习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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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法律法规部分考点总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3.《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 2006年9月1日实施。

2.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4.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5•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6.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 •立法目的: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2.1993年10月31 口屮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3.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4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5•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国民素质的使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 •制定:1991年9月4 FI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 H执行。

2.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 月1日开始实施。

五、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利根据性质的不同,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一般权利和职业权利两类。

1.教师的一般权利一般权利是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监督权等。

2021教师资格考证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必考知识点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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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必考知识点新版精选教案/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必考知识点新版1、单选题;;:;;;:;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 ;)批准。

_____A: 地市级人民政府B: 县级人民政府C: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 国务院;;:;;:2、单选题;;:;;;:;以下不属于受教育者义务的是_____A: 遵守法律、法规B: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 保持身心健康;;:;;:3、填空题;;:;;;:;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____和____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4、单选题;;:;;;:;《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这体现了教育法的( ;)原则。

_____A: 方向性B: 平等性C: 公益性D: 全面性;;:;;:5、简答题;;:;;;:;某市一所公办小学,家长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孩子就可以享受优质师资、小班授课、软硬件升级的“责族班”待遇。

学校的解释是因为国家财政拨款并不能够完全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因此学校只能想办法找出路。

请用教育法规知识分析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6、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教师不享有的权利是_____ 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B: 对违纪学生做出休学或开除等处罚C: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D: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7、单选题;;:;;;:;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罚款。

2021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考点

2021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考点

2021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考点自己整理的2021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考点相关文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第一条】2021年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重点考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规律。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是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教育,是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保证的。

义务教育的本质是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又称义务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义务的、免费的、普及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期限为九年。

公益:明确规定“不收学费和杂费”;统一:制定统一的教材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

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

谁违法,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用法律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规范化管理,保证教师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教师法》规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教师法决定了正常的晋升和加薪制度。

4.法律还规定,老师不得体罚学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施行。

修订: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07年6月1日实施。

(干货)2021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 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考点总结、思维导图和真题习题

(干货)2021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 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考点总结、思维导图和真题习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可知C项属于家庭保 护。
年满14岁的初中学生张某学习成绩不好,不想上学。 父母让其辍学到城里务工,一家汽修厂安排张某当学徒, 下面正确的是( ) A. 张某父母的做法合法,父母有责任帮助孩子成长 B. 张某父母的做法不合法,侵犯了张某的受教育权 C. 汽修厂的用工合法,张某已年满14岁 D. 汽修厂的用工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初二学生小华染上不良行为习惯,学校可以对他依法采取的措施是( )。 A.勒令退学 B.开除学籍 C.批评教育 D.单独禁闭
初二学生小华染上不良行为习惯,学校可以对他依法采取的措施是( )。
A.勒令退学
B.开除学籍
C.批评教育
D.单独禁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 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 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 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所以学校不能开除小华, 应该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 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单独禁闭属于体罚,是违法的。故选C。
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 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 知张某父母的行为是违法的,汽修厂用未成年人也是不合法的,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故选B。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思维导图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思维导图

儿童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儿童是发展的人 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儿童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儿童是完整的人每个儿童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儿童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每个儿童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 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儿童是学习的主体 儿童是责权的主体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 差异性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并不矛盾 全面发展的内涵全面发展不等同于各方面平均发展 入学机会均等教育公正 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 教育公正与幼儿的共同发展儿童的共同发展 面向全体儿童儿童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全面发展的儿童观儿童是独特的人两独一发儿童观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的内涵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教育观教学从“以教育者为中心”转向“以学习者为中心” 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学习过人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新课程改革的教学观提素个性创两全爱国守法。

不违法 爱岗敬业。

奉献、认真关爱学生。

爱全体学生、爱学生身心、严慈相济教知识——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教书育人。

育品德——品德创新,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

以身作则、尊重同事家长、廉洁从教终身学习。

坚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爱两人一终身职业道德教师是幼儿的倾听者、观察者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支持者、引导者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合作者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幼儿教师观教师应成为研究者、学习者、创造者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教育对象的幼稚性 劳动任务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教育过程的创造性教育手段的示范性 教学行为的自主性教师观关注生存阶段关注情境阶段 关注学生阶段 道德素养1: 政治理论修养、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 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知识素养 2: 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通识性知识能力素养 心理素养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开展微格教学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进行专门训练 反思教学经验幼儿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教师的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术研究权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 指导评价权 学业成绩获得报酬权 按时获取工资,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民主管理权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遵纪守法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教师的义务爱护尊重学生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提高业务水平生命健康权姓名权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肖像权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名誉权 禁止诽谤荣誉权 不得非法剥夺隐私权 个人信息、成绩、日记、病史、手机信息 人身自由权 搜身、关禁闭 学生的公民权人格尊严权 谩骂、体罚、变相体罚财产所有权 没收或损坏物品、罚款、删除游戏装备继承权受赠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参加教育教学权 获得经济资助权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口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学生权利保护□不得开除教师权利人身权财产权稿费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管理体制: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不得营利 办学条件:”有钱、有人、有地、有章程”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学校 对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管理体制法人资格 担任校长条件: 【国籍】、 【定居】、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管理人员——教育职员制度人员制度教学辅助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教育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国家【鼓励】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前提: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犯财产权、人身权 构成犯罪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行政处分(内) 如记过、警告、降职等 行政处罚(外) 如拘留、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问题,行为轻微,【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招生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 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招生及入学舞弊数字相关 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 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考生作弊 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组织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一章 总则教育法口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制度概说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法律责任: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七周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
识点总结
本文档总结了2023年中学教资笔试中与《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点。

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针对教育事业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目的是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教育秩序,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教育法律法规的分类
1. 宪法和基本法律
-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 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层级不同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

3. 教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例如《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
4.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各级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的校内规章制度。

三、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
1. 义务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普通高等学校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
3. 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卫生标准》
四、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
- 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
- 维护教育秩序
- 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以上是对2023年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的一个概括和总结。

参考文献:。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一、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调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仅指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

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基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

它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功能指的是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

它是教育法具有生命力的内在依据。

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对教育权力和教育义务的确认和规定,以明确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违法的责任承担。

教育法具体功能有:1.规范功能:规定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2.标准功能:教育法律规范是人们教育行为的标准;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法所固有的,指导教育法制活动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是有关教育立法、执法的依据。

是宪法在教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方针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基本制度的特点。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教育的指导思想性质和基本原则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的社会主义培养方向: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这用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精品)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精品)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高频考点提要1.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概念;2.教育活动中教育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速记一、教育法律法规概念(一)教育法律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即: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规从广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是指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从狭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所采用的教育法规概念,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三)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

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二、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一)教育关系三、教育关系,是指在人们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讲解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讲解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综合素质》粉笔教师教育第三章 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学生权利保护第三节 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知识模块考点细化掌握要求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单选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单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业务水平P63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最基本职业权利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ü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ü参加专业学术团体ü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2.科学研究权一、教师的权利ü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ü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3.指导评价权ü按时获取工资报酬ü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ü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4.报酬待遇权一、教师的权利【2020下】寒假期间,某中学要求所有教师加班两周,对于不加班的教师予以扣发工资处理。

学校的做法( )。

A.正确,学校有权给教师布置工作任务B.正确,学校可以合理使用教师的时间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自由发展权D.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带薪休假权5.民主管理权ü提出意见和建议ü教职工代表大会一、教师的权利6.进修培训权ü参加进修和培训①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②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③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④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⑤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⑥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⑦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⑧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二、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业务水平义 务P66—P67真题回顾【2019上】某中学教师黄某认为自己学历和能力都已达标,拒绝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假期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

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知识点整理)思维导图版

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知识点整理)思维导图版

当前学校教育制度
层次结构:幼儿儿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高等教育
激发功能(引发功能) 指向功能(定向功能)
维持功能 调节功能 内部攻击与外部动机 高高尚动机与低级动机 直接的近景性动机与间接的远景性动机 认知内驱力力力(要求理理解事物、掌握知识、解决问题的需要) 自自我提高高内驱力力力(由学业成就而而获得相应的地位和威望的需 要)附属内驱力力力(为获得⻓长着的赞许或同伴的接纳而而表现出 的)
孔子子与《论语》
《学记》 其他教育家及其思想
萌芽阶段的中国教育思想
教育学的萌芽阶段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里里士士多德/昆体良
萌芽阶段⻄西方方的教育思想
培根提出把教育学作为独立立学科
创立立阶段的代表人人物及其思想
规范教育学形成与发展阶段的代表人人 物及思想
教育学的独立立形态阶段(琐碎易易混)
教育学的多样化阶段
教学的概念
智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与教育、智育、上课的关系
教学与上课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引导学生生掌握科学文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发展学生生智力力力、培养学生生的创造能力力力和实践能力力力 发展学生生体力力力、提高高学生生的健康水水平
小小学教学的基本任务
培养小小学生生高高尚的审美情趣、良好的思想品德、 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良好的个性心心理理品质
知识的类型
根据概括水水平:具体知识/抽象知识
根据功能: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
符号学习(表征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
概念学习
命题学习
知识的学习
下位学习(类属学习)
知识学习的类型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结构的关系
上位学习(总括学习) 并列列结合学习(并列列组合学习)

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教育法律法规.DOC

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教育法律法规.DOC

xx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教育法律法规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每天看一些教育学考点,辅以试题,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

出guo教师资格“xx 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教育法律法规”,欢迎您阅读下载!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

要求考生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能够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本章内容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需重点掌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及依法执教等内容。

在复习时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高频考点提要 1.原则方针类;2.承担责任类;3.负责部门类;4.特殊要求类;5.财政投入类;6.材料分析类。

高频考点速记一、原则方针类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教育法14】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义务教育法22】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53】 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新整理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新整理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这一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1.性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法律效力,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2.地位《教育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国家基本法律地位,对我国整个教育领域的活动,进行了整体的规范.为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整体建设奠定了基础。

《教育法》是我国的“教育宪法”,在教育法律法规纵向层次中处于顶层,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有了这一教育基本法、母法,在它之下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有了依据。

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1.基本结梅《教育法》共有三个部分(总则、分则、附则),十章,86条。

其中,总则是对我国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定,分则是对我国教育活动各个领域的分别规定,附则是对未尽表达事项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2.主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第一节教育与教育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选】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第十二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小学——区县;高中、市属大学——市教育局;省属大学、211——省教育厅;985、教育部直属——国家教育部)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员工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第六十七条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只有教育法中有)第九章法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单选】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精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精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高频考点提要1.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概念;2.教育活动中教育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速记一、教育法律法规概念(一)教育法律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即: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规从广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是指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从狭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所采用的教育法规概念,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三)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

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二、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一)教育关系三、教育关系,是指在人们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

教师资格证法律知识点总结

教师资格证法律知识点总结

教师资格证法律知识点总结教师资格证是中国教育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证书。

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才才能够合法地从事教师职业。

而在准备教师资格证考试时,理解并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对一些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点进行总结。

教育法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常见的重要知识点。

在这个领域,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了解。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私塾教育法》等在私塾教育领域起到了重要作用的法律文件。

教师工资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教师应当按照其工作量、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等因素来确定工资。

此外,教师还有正常的休假制度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这些都需要在考试中掌握。

教师权益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法律知识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保障他们的权益,特别是在管理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该享有的权益,例如,教师应该有课程自主权、教学自主权和评价自主权等等。

教师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在教育领域,著作权是另一个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点。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能会产生一些教案、教材等教育资源,这些资源是教师的创作成果。

对于这些成果,教师应该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因此,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还需要熟悉一些关于学生权益和学生保护的法律知识。

例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保护学生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羞辱等行为。

此外,教师还应该遵守课堂纪律,保障学生的学习权。

这些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权益保护法》有关。

最后,了解一些关于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的法律知识也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重要内容。

学校管理涉及到教职员工的选拔、任职和管理等方面,而教育行政则涉及到教育资源的分配和教育政策的实施等。

2021年教育法考试知识点总结

2021年教育法考试知识点总结

教育法考试知识点总结教育法考试知识点总结第一题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失误,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第二题教育法广义的教育法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指教育法律,既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第三题我国教育法的渊源概念教育法得渊源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国际公约和条约第四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构成(5类)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活动(行为)法、教育行政法第五题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国教育法十分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将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我国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2.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

现行教育法中的许多法律规范直接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如关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受教育者行为模式的法律规定则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教育法的直接体现。

3.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

当代中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教育法的实施问题是教育法制建设的关键。

而教育法实施的基本途径还是社会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这就要广泛的社会主义道德,特别是教育伦理和道德规范的教育,以推动我国教育法的高效实现。

4.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一)

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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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一)教育法律法规
考点1宪法相关知识
【国家性质及根本制度】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民主集中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私有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考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点
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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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充足的生源
C.有合格的教师
D.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教育法》第27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 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张老师责令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小强停课 半天写检查。张老师的做法 ( ) A.合法,有助于警示其他学生 B.合法,教师育管理学生的权利 C.不合法,侵犯了小强的人身权 D.不合法,侵犯了小强的受教育权
张老师责令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小强停课 半天写检查。张老师的做法 ( ) A.合法,有助于警示其他学生 B.合法,教师育管理学生的权利 C.不合法,侵犯了小强的人身权 D.不合法,侵犯了小强的受教育权
考查依法执教和学生的权利。《教育法》第四条:“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 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 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 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 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享有 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能随意剥夺学 生的上课权。该老师根据小强的学习成绩,在其他学生 都在正常上课时,该老师私自决定小强停课,显然是剥 夺了小强的受教育权,是一种变相体罚,所以张老师的 做法为不合法的行为。该题首先根据常识判断该老师的 行为为错误行为,排除A、B选项。人身权是公民的基本 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身心健 康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教师资格证笔试 综合素质 法律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
根本大法教育法,教育母法地位高; 最高领导国务院,各级政府分工管; 社会主义是方向,机会平等终身学; 创新实践责任感,社会主义价值观; 爱国集体立德人,少数民族双语学。
教育法记忆口诀
教育制度分四级,学前教育初中高; 九年义务不可少,职业继续来补充。
下列关于教师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 )。 A.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C.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D.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下列关于教师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 )。
A.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C.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D.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解析】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等法律可以得出,教师与学生之间 的法律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 保护与被保护、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通过案例分清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小明的爸爸张某是第一中学教师,小明在上小学。 小明不遵守学校纪律,小学给予小明纪律处分。张 某向小学“捐款”10万元,小学于是撤销了纪律处分。 不料此事被人举报,小学又恢复了对小明的纪律处 分,也不肯退回捐款。教育局接到举报后,查实了 “捐款”的本质是行贿,对小学行政处罚,没收了这 10万元非法所得。张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导致旷工 数日,第一中学给予张某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专指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 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处分,学生不在此列。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 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 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 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 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某地拟设立一所新学校,下列不属于该学校设 立必备条件的是 ( )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有充足的生源 C.有合格的教师 D.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某地拟设立一所新学校,下列不属于该学校设
立必备条件的是 ( )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分: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 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 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 教师会受到教育局和学校的行政处分。
(2)纪律处分:
对学生的处分,虽然也冠以“学生违纪行政处分”, 但并非普通意义上的行政处分,而是学校的纪律处分。
教育法记忆口诀
学生有权用设施,奖金贷款可申请; 公正评价必须有,不服处分可申诉; 指导家长教孩子,开放图书博物馆; 广播电视有节目,社会一起来参与。
财政拨款是大头,教育经费多渠道; 对外交流要独立,平等互利讲尊重。
挪用克扣先归还,违规收费要处分; 违法办学要撤销,违规招生罚五倍; 停止招生一三年,吊销办学许可证; 明知危险不行动,造成伤亡蹲监狱。
教师王某在课堂上使用方言而不是普通话教学,王某的 教学行为( ) A.合法,只要课堂教学效果好,用哪种语言教学无所谓 B.合法,都是当地学生,用方言更易与学生交流 C.不合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D.不合法,违反了教育应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规则
教师王某在课堂上使用方言而不是普通话教学,王某的 教学行为( ) A.合法,只要课堂教学效果好,用哪种语言教学无所谓 B.合法,都是当地学生,用方言更易与学生交流 C.不合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D.不合法,违反了教育应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规则 《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 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该 使用普通话。
教育法记忆口诀
学校成立四条件,章程教师场地钱; 校办产业要独立,坚持勤俭和节约; 校长必须中国人,所有事情都负责; 教师参与管学校,代表大会占多数。
教育法记忆口诀
学校成立四条件,章程教师场地钱; 校办产业要独立,坚持勤俭和节约; 校长必须中国人,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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