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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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徐州市失业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让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根据徐州市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一、失业金的计发标准。

根据徐州市的规定,失业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上一年平均月缴存工资和个人缴存年限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越高,个人缴存年限越长,可以领取的失业金金额就越多。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的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确保自己的失业身份得到认可。

其次,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另外,失业人员需要积极参加当地人社局安排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工作。

三、失业金的发放方式。

失业金的发放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失业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自己的失业金。

此外,部分地区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支票或者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四、失业金的调整和停发。

根据徐州市的政策规定,失业金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进行适时调整。

另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者拒绝合适的工作岗位,也会导致失业金的停发。

五、失业金的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的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

随后,根据人社局的安排,参加相关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工作。

最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失业金。

六、失业金的相关政策保障。

徐州市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政策不仅包括失业金的发放,还包括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徐州市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个人缴存年限和上一年平均月缴存工资来确定的,领取条件和流程也相对清晰明了。

希望失业人员能够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

领失业金保证书

领失业金保证书

尊敬的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您好!我是XXX,因客观原因,目前处于失业状态。

在此,我郑重地向您提交我的失业金申请,并保证以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失业原因我失业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裁员。

我在此期间,一直积极寻找工作,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自身专业技能有限,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

此次失业,是我个人无法预料和控制的。

二、求职情况失业以来,我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工作,包括在线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朋友推荐等。

我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向多家企业投递了简历,并与部分企业进行了面试。

尽管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我仍在努力寻找中。

三、生活状况失业期间,我面临着生活压力,家庭开支、房租等费用使我处境艰难。

在此期间,我尽量节省开支,降低生活成本,但仍然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申请失业金是为了保障我和家人的基本生活,缓解我当前的经济压力。

四、遵守规定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将继续积极寻找工作,争取尽快重新就业。

同时,我会遵守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求职情况和收入状况,配合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感恩之心我深知失业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的关爱和帮助,因此,我会珍惜这次机会,感恩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为重新就业做好准备。

六、诚信承诺我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有找到工作,将立即停止领取失业金,并主动告知失业保险管理部门。

失业期间,我深感生活的不易,也更加珍惜曾经的岗位。

在此,我衷心感谢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能审批我的失业金申请,让我在困难时期感受到国家的温暖。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当您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和手续告知您本人,请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1、申领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二张二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申报材料失业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用人单位告知本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医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及三张一寸照片等复印件上交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需要在与职工本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之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申领失业金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1、办理领取手续失业人员接用人单位通知后,于当月28日至月底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及《市医疗保险卡》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按月办理领取身份签字验证手续失业人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签字验证手续。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签字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金领取期限与标准失业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1)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为缴费每满1年计发3个月;(2)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为18个月;(3)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尊敬的失业保险金申请人:
您好!经过核实和审批,您的失业保险金申请已经通过,现通知您领取相关补助金。

以下是详细信息:
1. 申请人信息: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2. 补助金额:
根据您的申请资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您可获得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3. 领取方式:
您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
a. 银行转账:请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我们将会在[日期]将补助金转入您的指定账户。

b. 领取办公室:请您于[日期]至[地点]领取补助金,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4. 注意事项:
a. 请您持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补助金,代领人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b. 如选择银行转账,请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的银行账户信息,避免延迟或退回资金。

c. 您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期为[天数]天,请在补助期限内领取相关补助金。

d. 若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失业保险金咨询热线:[电话号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失业保险金制度的信任与支持。

希望这笔补助金能够帮助到您,渡过这段失业期,重新实现就业目标。

祝您生活愉快,再次感谢!
此致,
[您的单位名称]
[日期]。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22•【字号】徐人社发[2011]21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人社发〔2011〕212号)各县(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做好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11〕2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缴费(一)参保申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先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申报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凭办妥的参保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基数及费率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当地同期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失业人员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

(三)缴费程序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费用,由个人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先行缴纳,然后凭有关缴费凭证等资料,经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报销其缴纳的费用,报销的资金划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存折,所需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待遇享受(一)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且缴费后,按照当地职工医保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缴费期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徐劳社就管[2009]7号、徐财社[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徐劳社就管〔2009〕7号、徐财社〔2009〕9号)各县(市)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107号)和《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下限的通知》(苏劳社就〔2008〕22号、苏财社〔2008〕94号)、《市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服务就业的意见》(徐政发〔2009〕21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市级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计发办法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确定,随失业保险金一起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二、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再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变动。

三、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办法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凡2009年3月31日前已经核定过失业保险金标准并继续享受的失业人员,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按每月530元标准发放。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见分进元”的原则确定。

五、各县(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二○○九年三月九日。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一、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出现以下情形时,本人应主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停止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含个体经营等);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出,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认定。

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年月日
回执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已收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发出的《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签收人:
年月日。

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是您所在地的失业保险局,特此给您发出失业保险接收函。

根据您的申请,我们已收到您的失业保险申请材料,并进行了审核。

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一、审核结果:经初步审核,您的申请材料符合失业保险的相关要求。

您具备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

二、申领条件:1. 您必须是劳动合同终止或雇主解雇的劳动者;2. 在过去的一年内至少有连续12个月的正式就业,并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3. 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我们管理的区域范围内;4. 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根据上述条件,您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的要求。

三、申领流程:请您在本函件附件中找到附上的申领表格,并填写完整,签字后寄回。

所需的申领材料请在申请表格中详细列明,并按要求提供。

注意事项:1. 请您留意申领截止日期,逾期将影响您的申请进度;2. 邮递地址请仔细填写,确保我们能够正常收到您的申请材料;3. 若有其他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回复并解答您的疑问。

四、申领进度与待遇:1.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进行进一步审核,并通知您审核结果;2. 如审核通过,您将获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3.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将根据您的缴费记录和失业期限来确定具体数额;4. 您将收到一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收据,以供您领取保险金时使用。

五、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们的服务热线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失业保险局联系信息如下:地址:[失业保险局地址]联系电话:[失业保险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失业保险局电子邮箱]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希望您能够顺利申领到失业保险金。

祝您一切顺利!此致敬礼失业保险局日期:[日期]。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沛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业务表单流水号:姓名:身份证号:本次失业前工作单位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个月,月标准元。

请您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带以下资料,在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视作您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金等权利。

本《告知书》在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由经办机构收回。

本《告知书》经沛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签章后有效。

(签章)年月日---------------------------------------------------------------------------------------------告知事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失业登记需要携带资料:1、本人《告知书》2、本人《户口本》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四张二寸彩色照片。

办理手续流程:凭用人单位发给的《告知书》及以上资料,本地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非本县户籍的,到沛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需要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本人在沛县信用联社银行新开设的存折(存折类型必须是个人结算类)原件及复印件(有账号的面)3、本人1寸彩色照片1张。

办理手续流程: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是已经办妥了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二是由本人持上述资料及工商银行存折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劳动所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金从办妥申领手续的次月20日后,按月发放到本人提供的银行存折。

此手续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含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失业保险金停发因素时,将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保证书

失业金保证书

尊敬的失业保险部门:我,xxx,因个人原因导致失业,特此向贵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在此,我郑重承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失业保险政策,合理使用失业保险金,确保不影响社会稳定和他人利益。

一、失业原因本人因企业生产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重组,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

在失业前,我一直在该企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失业并非我个人原因造成,而是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影响。

二、失业保险金用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我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将失业保险金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此期间,我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努力实现再就业,以减轻失业保险基金的负担。

三、遵守法律法规本人承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失业保险部门的监管。

我将如实报告就业状况、收入情况等信息,配合失业保险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同时,我也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理分配时间在失业期间,我将充分利用时间,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求职辅导活动。

通过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加再就业竞争力,为尽快重新就业做好准备。

五、感恩回馈社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我将牢记国家和社会对我的关爱,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参与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珍惜再就业机会,努力工作,回馈社会,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六、承诺真实性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失业保险部门:请您审慎核实我的失业情况,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尽快发放失业保险金。

在此,我再次表示感谢,并承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申请人: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失业保险通知书

失业保险通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失业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 你已于______年____月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失业保险累计缴费_____年。

请于_____年____月10—15日到社保局失业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原单位(章)单位负责人(章)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之日起 60日内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过期不办理失业登记,视为放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一、办理失业登记人员需要携带:①失业前所在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携带两寸照片一张办证用)。

二、办理失业登记后,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需要携带:①《就业失业登记证》;②与本人姓名、《身份证》相符的本市中国农业银行的卡/折(失业金代发银行);③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

需要携带三张一寸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有身份证有效期)。

④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申领生活补贴,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失业人员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20日后,到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卡,失业金同时拨付到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卡。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兴唐大厦对面,建设路路东,市就业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咨询电话:2343244 2347282 失业人员签名:参保单位:盖章档案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时间:年月日本通知送达失业人员时间:年月日注:此件一式两份,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存一份,失业人员本人持一份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金时用。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先生/女士:请您收到单位转交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下办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办理流程1、填表。

准确完整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医保接续。

原用人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社保暂停缴费后,请您持身份证到社区或社保处登记科,也可以在办理申领登记的同时由失业科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从单位转入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申领登记。

请您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携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参保地社保处失业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

4、本人持《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于10日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二、注意事项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必须由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2、失业人员应当在原单位终止缴费的次月办理个人失业金申领登记,如果提前办理将造成单位已缴纳当月医保费,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的医保费无法到账。

3、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当月15日前开立银行帐户的,失业保险金当月26日前到帐;16日后开立银行帐户的,失业保险金次月26日前到帐。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您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还原到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原缴费状态,请及时缴纳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确保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为保证您的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请在失业保险领取期满后至少3个月内不要将失业保险金银行帐户注销6、请遵守《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若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就业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请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时间:每月1日—22日可办理;每月23日—30日可受理。

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办理地点: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失业科地址: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205室。

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

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

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单位留存联)
验证码:C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备案时间:
我们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您有权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如果您符合失业登记条件,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青岛市面向失业人员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如创业扶持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申请享受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如灵活性就业社保补贴等。

如果您本次失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您的失业保险待遇将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每月15号前办理失业登记的,自当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月15号及之后办理失业登记的,自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本人签字:签收日期:年月日。

社区协理员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业务操作规范

社区协理员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业务操作规范

社区协理员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业务操作规范为确保失业人员在社区就近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业务,特提出如下操作规范,请社区协理员依规范办理。

一、业务流程:失业人员在社区办妥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可凭《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本人身份证(必须是二代)原件、在徐州邮政储蓄银行新开设的本人邮政储蓄存折、《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等5件资料,在《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也就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地方)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手续。

二、操作规程和步骤:(一)社区协理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领”业务时的操作流程及步骤:社区工作人员在在接到失业人员提供的《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申请失业保险金业务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是核实其为本社区失业人员;二是核实《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签发次日起距申请之日的时间在60日内;三是登录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打开失业保险管理下的“失业保险金个人申请”模块;四是按照界面提示,利用身份证读卡器或手工输入申领人的身份证号码,读取失业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该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失业保险金核定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五是核对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

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存折,存折必须是在徐州邮政储蓄银行开设的,必须是新开存折,存折类型必须是结算类;六是在失业保险金个人申请界面的“银行开户信息”中输入两次银行帐号。

两次输入的银行帐号必须一致,否则无法保存。

七是核对上述输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请表保存”按键;八是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键,打印出“失业保险金个人申请表”交由失业人员本人确认无误后粘帖本人照片,并由本人签字;九是将签过字的“失业保险金个人申请表”、银行存折、本人身份证进行扫描,十是点击“资料上传”按键,将“失业保险金个人申请表”、银行存折、本人身份证3个扫描件进行上传;十一是在《就业登记证》上记载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职工身份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西安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20元/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年≤累计缴费时间<2年可领3个月2年≤累计缴费时间<3年可领6个月3年≤累计缴费时间<4年可领9个月4年≤累计缴费时间<5年可领12个月5年≤累计缴费时间<10年可领18个月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时间可领24个月四、申领渠道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通过线下或线上申报等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一)网上申领流程1.个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网(:8615/)2.输入联系电话,点击查询。

3.符合申请条件,会加载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月数。

4.选择银行类别,输入个人银行账号,点击保存即可。

(二)一体机申领流程1.登录进入自助查询机-->职工个人菜单-->个人失业金申领。

2.符合领取条件的,选择银行类别。

3.个人填写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点击申请即可。

(三)柜台申领流程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五、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除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享受以下相关待遇:(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及大额医疗补助费。

(二)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三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根据湖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政策规定,按照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和监督相关要求,现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领失业金期间我中心将代缴职工医疗保险(本人已缴纳医疗保险,我方无法再对其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2. 领取失业金期间就业的(含单位为个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应及时告知我中心。

应领取而未领取完的待遇,就业后重新参加失业保险、再失业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将与新的待遇期限合并计算。

3. 套领失业保险基金是违法行为。

领金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造成冒领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在领金期间如已重新就业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没有如实告知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除了按规及时追缴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外,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信用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 联系电话:************
张家界市就业服务中心□我已阅读全文并知悉相关要求
领金人员签名:年月日(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本人与经办机构各持一份)。

五险一金员工告知书

五险一金员工告知书

五险一金员工告知书养老保险:1、投缴:若您在渝投缴过养老保险,请您联系上家社保投缴单位办理停保并无欠费情况。

为了确保您能及时参保,以上情况请在投保当月的15号之前办理,否则我司将无法为您投缴该保险,待您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我司再为您进行补缴。

2、养老及医保异地转入:需您到异地投保的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医保缴费凭证》之后把这些凭证和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给到我们,一般周期大概在半年左右,建议您这段期间不要离职,否则以后还要您到社保局办理其他手续。

失业保险:1、申领条件:连续投缴满一年及以上,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辞退等。

2、申领失业保险金:若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请在您解除劳动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失业保险缴费登记卡》原件(如有上一家单位的缴费纪录须申领,请提供上一家单位的《合同》和《失业保险缴费登记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至我司为您办理,待我司办理完毕后再通知您到我司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医疗保险:1、享受条件:首次参保或断缴3个月后,在参保第三个月才能享受医保住院报销。

门诊只能使用社保卡余额。

2、社会保障卡办理:①若您未在重庆投缴过医疗保险,待我司投缴成功后,提交制卡材料。

4-6个月左右发放社保金融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由您在拿到卡后15天内到您所指定的银行激活。

3、医疗保险生效时间:当月投保次月生效。

4、办理异地就医:若您长期工作在重庆市外,需办理异地就医的,请联系我司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工伤保险:1、享受条件:员工参保24小时后享受待遇。

2、享受要求:发生工伤要求在渝中区协议医院治疗。

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受伤地附近工伤或医保医院就近抢救,病情平稳后转入渝中区协议医院继续治疗。

工伤职工需住院治疗应到医院的医保办登记。

协议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坪医院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重庆红岭医院重庆红楼医院3、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应在24小时内通知我司,并于2日内提供《重庆市工伤事故伤害报告表》给我司;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伤害事故,应在12小时内通知我司。

申请失业金保证书

申请失业金保证书

尊敬的失业金管理局:我,(写明姓名),(写明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向您提交我的失业金申请。

在此,我郑重地向您保证,我的申请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我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首先,我确认自己已经满足了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我曾经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一年,但由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目前无法找到工作,且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

我深知失业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是国家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爱,因此,我在申请失业金时,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提供了自己的情况。

其次,我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我明白,失业金的领取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信息不实,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此,我郑重承诺,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包括我的身份信息、缴费记录、失业原因等。

同时,我也会积极配合失业金管理局的工作,随时提供需要的信息和证明材料。

此外,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将积极寻找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

我会参加各种就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争取早日重新就业。

同时,我也会关注就业市场动态,主动投递简历,参加面试,争取获得合适的工作岗位。

我知道,领取失业金不是长久之计,自主就业才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早日结束失业状态,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最后,我再次向失业金管理局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您在审核我的失业金申请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我深知失业金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政策,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是一份重要的生活保障。

我会珍惜这次机会,诚实守信,合规领取失业金,同时积极寻求重新就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领取失业金保证书

领取失业金保证书

尊敬的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我,(姓名),因客观原因,不幸失去了工作,现在依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此,我郑重地向贵部门提交领取失业金保证书,承诺如下:一、我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失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工作,努力实现再就业。

一旦找到工作,我将立即停止领取失业金,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如实报告自己的就业状况、收入情况等信息,如有虚报、谎报、隐瞒等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得利用失业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关注自身的身心健康,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再次就业做好准备。

五、我同意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对我的领取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我有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情形,我愿意立即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有工作需要,我将积极投身于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七、我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关心社会、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政治、文化、技术培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再次就业创造条件。

八、我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注重与亲朋好友的沟通与联系,保持良好的心态,克服困难,努力走出失业的困境。

九、我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特长,积极参与各类招聘会、人才交流活动,争取早日实现再就业。

十、我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珍惜每一次面试的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潜力,争取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

在此,我真诚地向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表示感谢,希望在贵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我能够度过失业的困境,早日实现再就业。

同时,我也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履行以上各项承诺,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徐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徐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徐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以下是关于徐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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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姓名 ,
本次失业前工作单位。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个月,月标准元。

请您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费,并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在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视作您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金等权利。

本《告知书》在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由经办机构收回。

本《告知书》经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签章后有效。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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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事项
(一)失业登记
需要携带资料:1、本《告知书》、2、本人《户口本》、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就业失业登记证》、5、二寸四张彩色照片。

办理手续流程:失业后,本人持最后一次用人单位发给的《告知书》及以上资料,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
需要携带资料:1、本《告知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就业失业登记证》、4、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费资料。

办理手续流程:一是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按规定及时缴费;二是由本人持上述资料,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
本人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在次月的20日-27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存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银行存折只限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含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因素时,将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本人已经阅读并知晓上述内容,同意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
年月日请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在本《告知书》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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