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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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矿井通风设计

矿井通风设计是整个矿井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矿井通风设计的基本任务是建立一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设计分为新建矿井通风设计与生产矿井通风设计两种。对于新建矿井通风设计,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又要考虑矿井的长远发展。对于生产矿井通风设计,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矿井生产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尽量利用原有井巷与通风设备,在原有基础上提出更完善、更切合实际的通风设计。设计必须贯彻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

新建矿井通风设计一般分为基建和生产两个时期,并分别进行设计。

矿井基建时期的通风多用局部通风机对独头巷道进行通风。当主要进、回风井筒贯通、主要通风机安装完毕后,便可用主要通风机对已开凿的井巷实行全风压通风,从而可缩短其余井巷与硐室掘进时局部通风的距离。

矿井生产时期通风设计,根据矿井生产年限的长短而采用不同的方法。矿井服务年限不长时(约15至20年),只做一次通风设计。矿井服务年限较长时,考虑到通风机设备选型、矿井所需风量、风压的变化等因素,分为两期进行通风设计,第一期为矿井生产初期(如第一水平),对该时期内通风容易和通风困难两种情况做详细的设计;第二期为矿井生产后期(如第二水平),该时期的通风设计只做一般原则规划,但对矿井通风系统,应根据矿井整个生产时期的技术经济因素,做出全面考虑,使确定的通风系统既可适应现时生产要求,又能照顾长远的生产发展与变化。

矿井通风设计的内容包括:确定矿井通风系统;矿井总风量的计算和分配;矿井通风阻力计算;选择通风设备;概算矿井通风费用。

矿井通风设计的主要依据是:矿区气象资料;井田地质地形;煤层瓦斯风化带垂深、各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及梯度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发火周期;煤尘爆炸危险性及爆炸指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矿井开拓方式及采区巷道布置,回采顺序、开采方法;矿井巷道断面图册;矿区电费等。

矿井通风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将足够的新鲜空气有效的送到井下工作场所,保证生产和创

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通风系统简单、风流稳定、易于管理,具有抗灾能力;

3、发生事故时,风流易于控制,人员便于撤出;

4、有符合规定的井下安全与环境监测系统或检测措施;

5、系统的基建投资省、营运费用低、综合经济效益好。

第一节拟定矿井通风系统

拟定矿井通风系统主要是拟定进风井与回风井的布置方式,矿井风流路线,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这是矿井通风设计的基础。

矿井通风系统应和矿井的开拓、开采设计一起考虑,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之后确定。确定的通风系统,应符合投产快、出煤多、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等原则。

一、拟定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要求

1、每个矿井必须至少要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新建和改扩建矿井,如果采用中央式通风时,还要在井田边界附近设置安全出口;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掘出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每个采区至少都必须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通。通到地面的2个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间的安全出口,都必须有便于行人的设施(台阶和梯子间等)。

2、风井位置要在洪水位标高以上(大中型矿井考虑百年一遇、小型矿井50年一遇),进风井口须避免污染空气进入,距有害气体源的地点不得小于500米。井口工程地质及井筒施工地质条件简单,占地少、压煤少、交通方便、便于施工。

3、箕斗提升井一般不应兼作进风井或出风井。如果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其漏风不超过15%,并有可靠的防尘措施,箕斗井可以兼作出风井;若井筒中风速不超过6m/s,有可靠的降尘措施,保证粉尘浓度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箕斗井可以兼作进风井。胶带输送机斜井一般不得兼作风井。如果胶带输送机斜井中的风速不超过4m/s,并有可靠的防尘措施和防火措施,可以兼作进风井;如果胶带输送机斜井中的风速不超过6m/s,并装有甲烷断电仪,可以兼做回风井。

4、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新建矿井不宜在同一井口选用几台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

5、不宜把两个可以独通风的矿井合并为一个通风系统;若有几个出风井,则自采区到各个出风井的风流需保持独立;各工作面的回风在进入采区回风道之前、各采区的回风在进入回风水平之前都不能任

意贯通;下水平的回风流和上水平的进风流必须严格隔开;在条件允许时,要尽量使总进风早分开,总回风晚汇合。

6、采用分区式(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时,为了保证联合运转的稳定性,总进风道的断面不宜过小,尽可能减少公共风路的风阻;各分区主要通风机的回风流、(中央主要通风机)每一翼的回风流都必须严格隔开。

7、尽可能降低通风阻力。尽量采用并联通风,并使主要并联风路的风压接近相等,以避免过多的风量调节。尽可能利用旧巷道通风。

8、尽可能避免设置大量风桥和风门或采用容易引起大量漏风的通风系统。

9、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进风流,回风必须引进矿井主要回风道。井下充电硐室必须独立通风,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二、确定矿井通风系统的方法

依据矿井通风设计的条件,提出多个技术上可行的方案。首先根据矿井生产实际,选定2~3个技术上可行,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将最优方案确定为设计方案。矿井通风系统应具有较强的抗灾能力,当井下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后,所确定的通风系统能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并能迅速恢复生产。

第二节 计算和分配矿井总风量

一、矿井需风量的计算原则

矿井需风量应按照“由里往外”的计算原则,由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的实际最大需风量总和,再考虑一定的备用风量系数后,计算出矿井总风量。

1、 按该用风地点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

不得少于4m 3。

2、按该用风地点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风速以及温度等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

二、矿井需风量的计算方法

矿井需风量按以下方法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 矿=4NK (9-1) 式中 Q 矿——矿井总供风量,m 3/min ;

N ——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4——每人每分钟供风标准,m 3/min ;

K ——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分配不均匀等因素。

采用压入式和中央并列式通风时,可取1.20~1.25;采

用中央分列式或混合式通风时,可取1.15~1.20;采用

对角式或区域式通风时,可取1.10~1.15。上述备用系

数在矿井产量T ≥0.9Mt/a 时取小值;T <0.9Mt/a 时取大

值。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等处实际需风量计算

1、 采煤工作面需风量的计算

采煤工作面的需风量应按下列因素分别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1)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采Q =44100CH CH K Q m 3/min (9-2)

式中 采Q -------采煤工作需要风量,m 3/min ;

4CH Q -------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 3/min ;

4CH K ----采煤工作面因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不均匀的备用风

量系数,即该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与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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