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

合集下载

XX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评估办法

XX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评估办法

XX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评估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考核评估工作,有效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主体由区司法局协调镇(办)组成联合考评小组并实施,考核评估应充分听取村(社区)“两委”意见,同时应当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群众代表等参与。

二、评估对象经区司法局遴选或调配,由村(社区)委员会聘任,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在册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评估标准和原则(一)评估考核内容,以省司法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为依据。

(二)以村(社区)“两委”、村(社区)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评分参考。

四、考核评估办法考核小组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评。

在服务协议届满前,签约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就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同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将评估结果报村(社区)所在镇(力、)司法所。

(二)村(社区)“两委会”及群众性代表测评。

村(社区)“两委”成员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区司法所、村(社区)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每个村(社区)不少于20份),根据测评和调查情况,统计评分。

(三)考评小组考核评估。

通过现场检查、查阅书面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确定工作情况实际得分,再综合满意度情况量化打分,得出最终考评分。

(四)考核结果确认。

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对考核评估结果签字确认。

由司法所汇总考核结果后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将全区考核结果于考评结束后15日内报送市司法局。

五、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

分4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区司法局要将考核结果同时报送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考核结果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

Xx(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之三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对象是指签订《Xx区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含补充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

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

第三条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实行现场检查与查看书面材料相结合、听取群众意见和基层意见相结合、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Xx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法律顾问自评、社区和司法所初评、司法局考评的程序。

1.自评。

社区法律顾问对照《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如实自评。

2.初评。

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Xx区司法局。

3.考评。

司法局结合自评、初评以及掌握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详见《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1.每月服务时间。

每月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按公示时间、地点到签约社区现场提供服务。

2.协助社区自治管理。

帮助社区修订自治组织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为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就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通过现场值班、电话、预约等方式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应群众的要求,为群众提供合理的法律帮助;指引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社区辖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开展法制宣传。

每个季度至少为社区提供1次法制讲座,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每半年至少参与1次司法所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协助社区辖内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社区制作法制宣传品等。

5.参与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

协助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应司法所邀请,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

2019年村社区政法工作考核细则

2019年村社区政法工作考核细则
2019年村(社区)政法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部门: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计分办法
1
平台建设
场所建设
1分
单独设立综治办,悬挂《人员公示栏》、《村(社区)治保会工作职责》、《村(社区)平安法治工作职责》、《村(社区)调委会工作职责》、《村(社区)治安防控示意图》,有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8
扫黑除恶
5分
按照要求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营造,宣传氛围不浓厚的扣1分;做好村(社区)扫黑除恶台账资料整理,并有专人负责,台账不规范扣1分;做好村(社区)线索排查工作,对镇扫黑办得到的相关线索及时进行反馈,排查不到位或不及时进行反馈扣2分。
9பைடு நூலகம்
国家安全
2分
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积极做好情报收集上报和国家安全宣传工作。辖区内发生国家安全事故的,扣2分;辖区内发现相关情报信息,上报后得到市、县相关部门确认的,加2分。
10
雪亮工程
6分
加强技防建设,配合技防选址布点,做好技防接电工作,协调技防施工矛盾,有一项不合要求扣2分;加强技防管理,确保辖区内每一处技防设备供电正常、运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一处不合要求扣2分;积极提供场所,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信息联网应用,建立村(社区)视频会议、视频监控和网格信息系统,落实专人保管联网应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有一处不合要求扣2分。
窗口建设
2分
在一站式服务平台内统一设立平安法治(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窗口,悬挂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悬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人员公示,在一站式服务平台外设立“xx村(社区)综治中心”和“xx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有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

2018温陈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全文5篇]

2018温陈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全文5篇]

2018温陈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全文5篇]第一篇:2018温陈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2018年茌平县温陈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不断规范和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根据茌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茌平县司法局《茌平县“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茌综办发[2016]1号)并结合温陈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担任温陈街道及村居法律顾问的人员(以下简称法律顾问)。

二、考核内容法律顾问工作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办法,行百分制。

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顾问单位测评、信息报送、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加分项。

三、履职情况(40分)考核目标:法律顾问应保证每周到温陈司法所签到一次,到顾问单位工作与顾问单位负责人见面,并与所在管区负责人接洽,并及时填写完善工作日志,至少填写4次,少填写一次扣1分,没有顾问单位负责人在日志上签字,扣1分,少到顾问单位工作一次扣1分,每少签到或接洽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顾问单位测评(40分)考核目标:顾问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测评。

评分标准:顾问单位测评为“满意”的不扣分,“基本满意”的扣20分,“不满意”的不得分。

被评为不满意的,取消其在该单位的顾问资格。

五、信息报送(10分)考核目标:及时报送具体工作,积极报送温陈街道办事处、温陈司法所需要的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材料。

考核标准:每月30日前在“聊城市法律全覆盖网页上”及时上报本月的工作信息。

每少报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连续3月不报者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六、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10分)考核目标:法律顾问应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考核标准: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影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七、扣分与加分项目(一)扣分项1、表上签字”并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值班一天。

替班要有有资质的人员担任,只能签替班人的名字。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设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顾问办公室设在乡镇司法所(乡镇政府办公室),由乡镇司法所所长(分管法制工作的乡镇长)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负责乡镇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一)为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二)为涉及乡镇政府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三)受乡镇政府委托承担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四)协助乡镇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乡镇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乡镇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五)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六)协助乡镇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七)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八)办理乡镇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三)具有X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情况;(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六)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七)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乡镇政府为聘任主体,采取乡镇政府定向邀请、公开选聘或者各乡镇司法所推荐、个人申请等方式,挑选出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合适人选,报乡镇政府审定。

审定后,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

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

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第一篇_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表说明:权重为5%的,优秀为:分;良好为分;合格为分;较差为分;极差为分;权重为10%的,优秀为:分;良好为分;合格为分;较差为分;极差为分;评分人如仅打钩不填具体分数的,计分时取相应等级的最低分;评分人如评“较差”或“极差”等级的,需在备注中说明理由;总分由战略投资部负责统计,考核平均分为考核的最终结果,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0—90分,合格为60分—70;不合格为60分以下;以上评分表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

第二篇_项目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第三篇_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所具体协助实施。

三、考核时间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

具体内容如下: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资产处臵、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臵等无重大损失;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呈逐年增加之势。

为加强农村法治工作,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二、目的本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向农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农民权益,促进依法治理,推动“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一)选聘法律顾问各村选聘1-2名律师、人民调解员或有法律专业知识且热心公益的村民作为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并协助村委会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二)法律顾问工作内容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要协助村委会制定法律咨询服务计划,建立咨询服务机制,积极向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2. 协助解决纠纷:法律顾问要积极了解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现实困难,协助村委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协商解决各种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3. 参与村委会法律工作:法律顾问要协同村委会工作队或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宣传、监督、服务等工作,协调处理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相关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法律服务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同时加强培训,提升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工作效果评估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后,实施长效跟踪和效果评估,协助村委会将其工作情况纳入“两委”考核和法治村评选等工作中,对工作效果好的村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进行督促整改。

五、总结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的法律问题,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同时,还可以开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模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律师等专业人才积极服务农民,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工作的相关问题及应对措施1. 法律顾问的能力和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化。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法律顾问的工作表现,发现问题,整改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咨询服务情况: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次数、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指标。

2. 法律宣传活动:包括参与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次数、宣传效果等指标。

3. 法律援助工作:包括提供法律援助的次数、帮助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等指标。

4. 法律培训情况:包括参与组织的法律培训活动次数、培训效果等指标。

5. 其他工作表现:包括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的能力、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等指标。

第四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的方法包括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

1. 定期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内容按照第三条的要求进行评估。

2. 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进行考核,以检查法律顾问在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 临时考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法律顾问进行临时考核,以衡量其工作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五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1. 合格: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评定为合格。

2. 不合格:未能达到考核指标要求,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等问题的,评定为不合格。

第六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绩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对法律顾问进行绩效考核,作为晋升和职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2. 奖惩措施:对工作合格的法律顾问,给予奖励或表彰;对工作不合格的法律顾问,进行教育、批评或相应处罚。

3.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法律顾问的培训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是指市司法局按照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通过评查和审核的方式,对每名法律顾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职责履行程度进行量化评定;绩效奖励是依据每名法律顾问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对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的一种奖励。

第三条绩效考核和绩效奖励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分值考核,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日志、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

根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职责履行程度逐项考评,按计分标准分别计分,各分项汇总得分为本人最后得分。

一、法治宣传情况将市司法局制作的法治宣传内容在每月5号、15号、25号及时推送至所服务村(社区)法治宣传微信群,并积极解答村(居)民的法律咨询,给予村(居)民满意答复。

每推送一次计1分,不按时推送不计分,不推送一次扣1分。

二、进村(社区)服务情况根据村(社区)季节特点和法律需求,进村(社区)实地开展法律服务,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及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认真填写工作手册(内容详实,盖章、签字齐全),根据服务质量和工作手册填写情况,每进行一次计5-10分。

三、月报表填写情况每月5号前上交上个月的月报表,内容填写完整按时上报得3分,司法局每催交一次扣1分,不交的扣5分。

四、法治讲座开展情况对所服务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村(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每开展一次并提交法治讲座照片和讲稿计10分。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科学管理,促进和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治建设方面的获得感,根据《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社区)法律顾问是由市司法局遴选指派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部分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职责1制定村(社区)法律服务方案。

广泛接触基层自治组织和村(居)民,摸查了解所在村(社区)法律需求情况,掌握基层法律事务特点和规律,制定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

帮助审核、修改完善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

协助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

为村(居)委会各类民事经济合同和处理信访案件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参与村(居)委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尤其是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问题。

指导群众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开展法治宣传。

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

协助制作普法宣传品,策划法治宣传橱窗内容,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主动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接,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协助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6.协助村(社区)处理其他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

第四条村(社区)的权利义务村(社区)应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做好联络协调及群众发动等项保障工作;明确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本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监督法律顾问各项工作落实。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促进和提高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质量,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旋意见》和《*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1、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内容是: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情况。

2、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内容是:与顾问社区的工作联系情况,帮助顾问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写出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其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内人员开展民主评议。

第三,由区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以查看台帐资料、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名额不超过社区法律顾问总人数的10%。

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得再担任社区法律顾问。

考核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年检注册内容,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考核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认真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社区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帮助。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司〔2010〕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县(市、区)司法局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2.各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浙江省司法厅2013年11月6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0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平安浙江考核办法和《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浙司〔2010〕137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3〕92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

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和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计划、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制度情况;(二)组织、调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法律顾问情况;(三)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指标实现情况;(四)村(社区)法律顾问省级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五)争取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六)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情况;(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八)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二)工作质量;(三)工作态度;(四)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考核方式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方式主要采用定期考核与突发事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定期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具体方法为:1、每季度对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一次考核;2、采用既定的考核表进行考核;3、考核结果以及每位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月报、周报等综合考核结果,将信息整理并反馈给社区主任,社区主任集体研究并确定考核结果和绩效奖惩。

(二)突发事件考核社区法律顾问如果发生违规或突发事件,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包括突击检查、询问调查等方式。

第四章考核标准(一)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是对社区法律顾问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为:1、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2、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3、最终目标达成情况。

(二)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质量取向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包括:1、工作成果的质量;2、服务态度的质量;3、工作效率的质量。

(三)工作态度工作态度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态度和方式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包括:1、服务态度是否热情;2、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3、遇事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四)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对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包括:1、专业知识储备情况;2、业务能力提升情况;3、管理发布情况。

第五章考核结果社区法律顾问每季度将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以及每位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月报、周报等综合考核结果,将反馈给社区主任,社区主任集体研究并确定考核结果,然后实行绩效奖惩。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若有需要修改的,应经社区主任集体研究通过,并提交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作相应的修改。

XX乡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

XX乡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

XX乡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__乡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乡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聘用期内乡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乡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工作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任期工作考核。

考核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辖区村(居)两委参与。

第四条日常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每半年度组织一次。

日常工作考核根据法律服务所和聘任法律工作者的日常工作情况,结合县司法局以及相关服务部门的意见予以评定。

乡政府法律顾问任期届满时进行任期工作考核。

任期工作考核根据两次日常工作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乡政府法律顾问评优及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五条日常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的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总分,另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履职考勤(10分)。

有事外出一周以上,未向政府办公室告知备案并另行指定法律工作者的,一次扣2分。

无特殊情况,不参加乡政府法律顾问会议或活动的,一次扣8分。

(二)发挥作用(5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1.未按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2.未按要求提交年终工作总结;3.未按要求为乡政府及乡级(属)部门及辖区村(居)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4.未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规范执业(20分)。

执业期间被投诉查实的或受到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的,一次扣5分。

在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等任职期间有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予以解聘。

(四)树立形象(20分)。

有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等有损法律顾问形象的,一次扣10分。

(五)加分项目(10分)。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乡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批示的,一次加5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一次加1分;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服务政府部门和群众受到好评的,一次加1分;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得到上级肯定的,一次分别加5分。

全市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考核方案

全市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考核方案

关于对村级法律顾问实施考核的方案
实施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已近一年,要对包村法律顾问进行考核。

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5年5月以来与各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

二、考核标准
A、考核优秀(90-100分)。

完成文件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即:每个月到每个村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平时本村有法律服务需求随时提供服务;每个季度每个村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

工作日志记录及时齐全。

为村里至少处理了1件法律事项。

村里对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较高。

B、考核合格(70-89分)。

基本完成文件规定的工作量,村内无法律事务发生。

村内评价较为满意。

C、考核不合格(69分以下)。

基本工作量没有完成,或者完成情况一般,村内有事法律顾问拒绝参与解决。

村对法律顾问不满意。

三、考核程序
1、由各区司法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本区域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市司法局根据打分情况,综合评定该法律顾问在该村的评定等次。

3、部分村法律顾问有调整,分别对他们每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考核。

4、5月19日(下周四)之前,将考核情况报送市局。

四、注意事项
1、对法律顾问的考核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事,不能打人情分、照顾分。

2、对各区优秀等次有一定的比例,市局在最后评定时,将将高分到低分对优秀名额进行进行确定。

2016年月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试行)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所具体协助实施。

三、考核时间
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

具体内容如下:
(一)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20%)
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二)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10%)
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动拆迁项目、土地流转涉及10户村民或面积在
10亩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签订等)、资产处置(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三)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40%)
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等无重大损失(占20%);
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10%)。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10%)。

(四)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30%)
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委托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村居委组织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并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合同规定的考核服务费用。

其中,优秀档次全额支付考核服务费;良好档次按80%支付;合格档次按60%支付;不合格档次不支付考核服务费用,并调换考核为不合格的法律顾问。

六、考核细则的解释
该考核细则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考核细则的实施
该考核细则自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