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个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
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004年到2018年医保缴费明细
2004年到2018年医保缴费明细2004年到2018年的医保缴费明细是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
医保缴费是指个人和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下面将从不同年份的医保缴费政策、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
2004年,我国医保缴费政策已初具规模,并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
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按比例缴纳医保费用。
具体的缴费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为工资的一定比例。
同时,单位也要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员工缴纳医保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医保制度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2005年,医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规定,个人缴费比例提高到了工资的一定比例。
同时,个人缴费基数也有了明确规定,一般为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医保缴费更加公平合理,人们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6年,医保缴费政策继续调整。
个人缴费比例再次提高,达到了工资的一定比例。
此外,个人缴费基数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通常为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医保制度的完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2007年,医保缴费政策出现了新的调整。
个人缴费比例再次提高,达到了工资的一定比例。
与此同时,个人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规定,通常为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医保制度更加健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2008年,医保缴费政策继续优化。
个人缴费比例有所调整,达到了工资的一定比例。
此外,个人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规定,通常为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医保制度更加完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2009年,医保缴费政策有了新的变化。
个人缴费比例再次调整,达到了工资的一定比例。
同时,个人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规定,通常为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释(2018)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实施慢性病连续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为 部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有效期最 长12周的慢性病连续处方。慢性病连续处 方适用病种由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卫生计 生委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申请时限: ➢ 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31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参保人员可报销结算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 施是指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 务项目目录》的各类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 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 治疗的项目,以及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 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 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相关概念
➢ 基本型医疗补助:是按规定对待遇享受人 员相关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 救助型医疗补助:是按规定对待遇享受人 员遭受重特大疾病时,按治疗方案必须承 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自负医疗费 用予以一定额度补助,防止待遇享受人员 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因病致贫。
相关概念
➢ 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 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 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 的抗排异治疗。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参保人员可报销结算的药品是指《浙江省基本医 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 片,以及按有关规定列入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 构的自制制剂、复合西药等。
➢ 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先由 参保人员自理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 规定结算;
➢ 使用甲类药品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疗费用。
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2018-201X年职工医疗保险条例全文-精选word文档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职工医疗保险条例全文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的制定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
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卫生、劳动保障、财政、审计、药品监督、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是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拨付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和缴费第四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市医保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医保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局。
重庆2017社保缴费标准
重庆2017社保缴费标准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的民生工程,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庆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与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险制度一样,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7年,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和变化。
具体来说,2017年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保险的缴费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2017年重庆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企业和个人分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其中企业缴费占16%,个人缴费占4%。
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要为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增加,而对于个人来说,也意味着要增加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2017年重庆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企业和个人分别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0%,其中企业缴费占8%,个人缴费占2%。
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增加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以保障医疗保险的持续稳定运行。
另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2017年重庆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企业缴费占比和个人缴费占比。
这些调整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总的来说,2017年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根据新的缴费标准,合理安排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定运行。
2018年重庆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专注社保代理12年
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
2018年重庆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是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者有固定单位时,单位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但自由职业者就只能自己缴纳医保,重庆规定个人也能缴纳职工医保,2018年的重庆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缴纳标准已出炉,快来围观吧!
2018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一档2520元/年;二档5544元/年。
此外,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为67386元/年,但值得一提的是,若是退休人员,但职工医保缴费期未满,则需要继续按年缴纳基本医保费。
一档与二挡的区别
一档和二档区别于有无个人账户,特病报销不同。
只有二档参保人员才有个人账户,据了解这部分款项指的是,每个月划入社保卡里面的费用,可以用于看病买药。
在特病报销病种方面,一档有4类,二档有25类。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看到,二档包含一档的所有病种,并且多出了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病,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和结核病等21个病种。
重庆市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
重庆市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3、《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1〕63号)4、《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1〕58号)5、《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收取参保人员住院预付金和特殊疾病诊断管理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3〕44号)6、《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3〕163号)7、《重庆市离休干部医药费市级单独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3〕53号)8、《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和管理办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7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 003〕86号)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一、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答:我市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它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臻完善,这种医疗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社会经济体制。
特别是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窄,导致医疗费用的社会互济程度低,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差距过大,许多城镇劳动者不能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障范围,给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重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整版)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逐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五)基本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不缴费则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六)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三条统筹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包括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统称“统筹区”)的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凡在本统筹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中央在渝单位及其职工,均根据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统筹区内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四)在统筹区内各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和缴费第四条登记(一)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三)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情况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重庆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调整
2018年重庆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调整2018年,重庆市调整了社保的缴费比例,2017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386元/年,重庆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调整,那么,具体是怎么样调整的呢?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9.85元,个人248.80元;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949.37元,个人1241.84元;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单位缴纳比例7.5%,个人缴纳比例2%。
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70元;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32.84元,个人62.10元;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164.23元,个人310.46元;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与金额:1、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15.53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77.62元;4、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四、生育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免缴;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0.00元;4、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纳。
五、工伤保险缴费规定:1、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5%,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8-1.5%,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为4.5-4.8% ,个人不用缴费。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0.00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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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2022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标准是怎样的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单位缴费⽐例由由1%调整为1.5%,个⼈缴费标准由每⼈每⼈2元/⽉调整为3元/⽉,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到达到5元/⽉,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单位缴费⽐例由由1%调整为1.5%,个⼈缴费标准由每⼈每⼈2元/⽉调整为3元/⽉,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到达到5元/⽉,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承受能⼒等适时调整。
在职职⼯个⼈缴费由所在单位按⽉从其⼯资中代扣代缴,退休⼈员个⼈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应划转的个⼈账户资⾦中代扣代缴。
度居民医保个⼈缴费标准:⼀档80元/⼈·年、⼆档200元/⼈·年。
门诊可使⽤额度为80元/⼈·年。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报销起付线调整。
从2018年1⽉1⽇起,⼤额医保基⾦起付线(职⼯医保统筹基⾦最⾼⽀付限额)由3.2万元调整到3.7万元,之后每年递增5000元,到2018年达到4.7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社会平均⼯资增长、⼤额医保基⾦承受能⼒等情况适时调整。
度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度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年平均⼯资51015元的75%,即38261元,作为以个⼈⾝份参加城镇职⼯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账户资⾦划⼊基数。
⼀档全年缴费1912.8元,⼆档全年缴费4208.4元。
度,以个⼈⾝份参保⼀次性趸缴⼈员的缴费基数及个⼈账户资⾦划⼊基数执⾏度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年平均⼯资,即51015元。
居民医保⼤病保险起付线提⾼城乡居民⼤病保险起付标准进⾏了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部分超过11841元为11000元),纳⼊⼤病保险报销。
报销⽐例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别报销40%、50%、60%。
重庆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
重庆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
一、引言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着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重庆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以便了解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二、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历年变化
1.2015年-2016年
2015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4800元,下限为3200元。
2016年,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36300元,下限调整为3300元。
2.2017年
2017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8000元,下限为3500元。
3.2018年
2018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42000元,下限调整为3600元。
4.2019年
2019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46000元,下限为3900元。
5.2020年
2020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50000元,下限为4200元。
三、未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预测
从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来看,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不断增大,预计未来养老保
险缴费基数还将继续上调。
然而,具体调整幅度还需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四、结论
重庆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揭示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轨迹,也反映出国家对民生保障的重视。
了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个人养老保障,实现老有所养。
6-37个城市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目录2018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2018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2018年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2018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5)2018年杭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6)2018年南宁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7)2018年长沙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8)2018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9)2018年南昌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9)2018年厦门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0)2018年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2)2018年西安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3)2018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4)2018年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4)2018年哈尔滨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5)2018年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6)2018年大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7)2018年呼和浩特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8)2018年石家庄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9)2018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0)2018年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1)2018年太原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2)2018年唐山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3)2018年郑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4)2018年合肥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5)2018年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6)2018年东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6)2018年惠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8)2018年海口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9)2018年昆明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0)2018年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2)2018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3)2018年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4)2018年拉萨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5)2018年西宁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6)2018年银川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7)2018年乌鲁木齐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37)2018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渝人社发〔2018〕174号社保、劳动就业补贴相关表格
附件11.初次办理的申请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高校毕业生等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21.初次办理的申请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高校毕业生等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4.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附件31.初次办理,且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凭证复印件。
2.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招用人员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4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申请单位(盖章):填表说明:1.人员类别包括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中职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2.我市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区县,市外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地市。
-5-附件5填表说明:1.申请人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原件。
重庆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重庆退休人员医保政策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渝府发〔2018〕59号)。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在3个方面进行政策调整:一是关于大额医保缴费政策的调整。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费率为1.5%的大额医保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已缴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其大额医保缴费标准由“当年缴费标准的1%”调整为“与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大额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致”。
二是关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调整。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由“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下简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
为保障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待遇不降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其原基数执行并锁定划入金额;待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上涨并达到该基数后,统一执行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这一基数。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锁定时点为2018年12月份。
三是关于用人单位出现医保欠费,其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政策的调整。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年限后,其职工医保待遇不再与用人单位缴费挂钩,即缴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因用人单位欠缴医保费而中断其享受医保待遇。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介绍,此次政策调整,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实现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是我市职工医保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医保权益的重要举措,既没有增加退休人员的缴费负担,又没有降低退休人员的现行医保待遇;也是降低用人单位生产成本的务实之策,进一步释放了用人单位的活力和动力。
职工医保和个人医保具体怎么调整?职工医保1.单位参保的职工大额医保缴费政策是如何调整的?从2019年1月起,取消用人单位为其退休人员缴纳费率为1.5%的大额医保费。
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二、社保缴费比例
2018年7月-2019年6月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说明表
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工资×19% 个人缴费=缴费工资×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工资×0.8% 个人缴费=缴费工资×0.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工资×行业费率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工资×0.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工资×(9%+1%)个人缴费=缴费工资×2%+3 缴费工资的确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介于基数上下限范围内。
假设按员工3500元申报,行业费率1%,则公司承担部分为每月1292.44元,员工个人承担部门每月388元(城镇),381元(农业)
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12.25
•【字号】渝医保发〔2020〕80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关于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6〕43号)精神,综合考虑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现就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
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
二、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
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三、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
待国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后,再按照国家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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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个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现在也有很多自由职业者,他们如果需要为自己上社保的话,就需要个人进行缴费。
那么如果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的话,缴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2018年的职工医保主要有两档,以重庆为例,一档缴费标准为2520元每人每年;二档为5544元每人每年。
如果有朋友想要以个人身份来参保职工医保一档的话,那么自己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
并且一档和二档还有一定的区别,一是有无个人账户;二是特病报销兵种不同。
根据规定,只有二档的参保人才能有个人账户,可以每月划入钱来看病买药。
而一档能享受特病门诊报销的兵种只有四类,即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血友病以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二档就可以享受23类特病门诊报销,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高血压病等等。
如果大家还想要一次性来给自己进行缴费,那么根据当地的缴费基数来看,需要一年缴费67386元。
不过一次性缴费并不是所有人群都可以缴的,若参保人是退休人员,只是职工医保缴费期未满,那么就需要继续按照规定缴费;若考虑到以后的经济发展,这类人群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剩余年限。
值得一说的是,今年的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504元一年,若职工医保缴费期已满,已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话,那么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费基本医保就可以享受待遇了,但大额医保还是得继续缴纳的!
最后保险同城网保险专家提醒大家,在进行缴费的时候,最好多存入10元,以防缴费时银行扣除银行卡年费后,缴费医保的数额不够,耽误参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