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点串讲

合集下载

专利代理考试的重点知识

专利代理考试的重点知识

选择题根据《专利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专利的范围?A. 新的微生物品种B. 新的疾病治疗方法(正确答案)C. 新的计算机软件算法D. 新的机械结构设计在专利代理实践中,关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优先权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B. 优先权期限自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为十二个月(正确答案)C. 优先权可以在任何类型的专利申请中无限次使用D. 优先权仅适用于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列关于专利代理人职责的描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A. 协助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专利申请文件B. 代表申请人与专利局进行沟通C. 对申请人的技术方案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提高创新性(正确答案)D. 提供专利法律咨询和策略建议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存在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情形,会发出?A. 授权通知书B. 驳回决定(正确答案)C. 审查意见通知书D. 补正通知书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B.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十年(正确答案)C. 所有类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二十年D. 专利权保护期限可以无限续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定?A. 认定其构成侵权B.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正确答案)C. 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D. 判定其构成恶意侵权下列哪项不属于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A. 请求书B. 说明书C. 权利要求书D.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确答案)关于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专利复审是对驳回决定的再次审查B. 无效宣告程序是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启动的(正确答案)C. 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D. 无效宣告决定具有终局的效力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如果发明创造的内容已经以某种方式公开,那么这种公开方式通常不会破坏其新颖性,除了?A.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口头发表B. 在专业期刊上以摘要形式发表C. 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传播D. 在互联网上公开销售包含该发明创造的产品(正确答案)。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六(民法)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六(民法)

多选题1、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非法人组织享有下列哪些民事权利?(多选)A.隐私权B.健康权C.名誉权D.名称权正确答案:CD解析:《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因此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2019)单选题2、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单选)A.法人B.自然人C.个体工商户D.个人合伙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只有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2017)多选题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A.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B.法人享有名称权,但是不得转让自己的名称C.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D.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正确答案:AD解析:A选项,《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1013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10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的规定,合理实施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因此C选项错误。

202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专利法律知识

202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专利法律知识

202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1、下列说法哪些是对的的?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给予实行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D、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批准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答案:ABC2、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改良被污染土壤的方法B、一种运用计算机程序求解圆周率的方法C、一种可除臭和驱虫的气体D、一种通过重组DNA技术得到的转基因山羊品种答案:BD3、专利权人罗某认为什么某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下列说法哪些是对的的?A、罗某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专利证书、专利年费缴纳凭证、权利规定书和说明书B、罗某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否则其申请将被驳回C、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事项,应当限于罗某的请求范围D、假如何某提出反担保,则应当解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用的措施答案:ABC4、阿司匹林是已知药物,具有解热镇痛的功效,现有技术中用作感冒药的成分。

某项发明涉及阿司匹林的新用途,该发明对现有技术的奉献在于:实验证实阿司匹林能有效防治心血管疾病。

就此发明申请专利,说明书中不能缺少下列哪些内容?A、阿司匹林的制备方法B、阿司匹林用于防治心血管疾病的使用方法C、证明阿司匹林具有解热镇痛功效的实验证据D、证明阿司匹林能防治心血管疾病的实验证据答案:BD5、甲乙二人就同样的发明发明同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假如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A、甲B、乙C、甲和乙共有D、经甲和乙协商拟定的人答案:D6、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中涉及下列哪些内容?A、说明书附图B、摘要C、著录事项D、权利规定书答案:BC7、李某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包含4项权利规定,其中权利规定1为产品独立权利规定,权利规定2和3为权利规定1的从属权利规定,权利规定4为方法独立权利规定。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篇一: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实施细则65条①权利要求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保密审查法20.1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修改超原范围法33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③权利冲突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法26.3)充分公开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2023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11-14(民法典)

2023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11-14(民法典)

2023相关法11多选题1、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

后甲和乙约定,甲负责偿还60%的债务,乙负责偿还40%的债务。

对此,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A.丙可以要求甲偿还全部债务B.丙可以要求乙偿还全部债务C.甲偿还了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乙偿付其应当承担的40%的债务D.甲有权拒绝偿还超过60%的债务正确答案: ABC解析:本题中,甲、乙为连带债务人,丙为债权人,丙有权要求甲或乙清偿全部债务,甲和乙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甲偿还了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乙偿付乙应当承担的40%的债务,因此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2007)多选题2、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多选)A.停止侵害B.吊销营业执照C.赔礼道歉D.修理、重作、更换正确答案: ACD解析:A、C、D选项,《民法典》第179条第1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六)修理、重作、更换;……;(十一)赔礼道歉”,因此A、C、D选项正确。

B选项,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因此B选项错误。

(2006)多选题3、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多选)A.赔偿损失B.没收违法所得C.停止侵害D.消除影响正确答案: ACD解析:知识产权侵权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的方式,因此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011)多选题4、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犯物权应负的法律责任?(多选)A.返还财产B.排除妨碍C.消除危险D.恢复原状正确答案: ABCD解析:侵犯物权应负的法律责任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损害赔偿,因此A、B、C、D选项均正确。

(2019)多选题5、甲在早市购物时被乙的狗咬伤。

甲躲闪时踩烂丙的水果若干,同时用丙的水果刀将狗刺伤。

专利代理人考试-法律真题知识点

专利代理人考试-法律真题知识点

一、期限:1、外国优先权,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期限: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2、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3、实质审查费是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4、费用减缓期限: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

在专5、提复审的期限与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收到驳回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注:不要忽略推定收到日:15天)6、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的3个月内,并不要求在提起复审的时候一并缴纳7、发明人奖金: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明3000;实用新型10008、专利许可: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8、专利转让: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登记的期限未规定9、专利侵权: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9、假冒专利: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结案,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10、国际公布日是优先权日起18个月11、无效宣告请求:补充证据的期限: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证据包括:外文证据的译文)12、无效宣告请求:公证文书的举证期限: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14、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15、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16、生物材料保存样品的期限:优先权日之前;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限:申请日之后4个月内17、主动修改的期限:提实质审查时;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18、申请退款的期限是缴费日起3年内19、国知局以电子文件发出通知书的,自发文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通知书之日20、申请日更正期限: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21、主动修改:(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主动修改的期限是申请日起2个月内(2)发明有实质性审查,主动修改的期限是提出实审请求或者是收到国知局发出的实审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 相关法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 相关法

《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民法通则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民法的调整对象(M2)●财产关系:(1)物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准物权)(2)债权法律关系(维持财产动的安全)●人身关系:(1)人格权法律关系(维护基本人权)(2)身份权法律关系(维护特定身份权)2.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即使国家参与某一民事关系,其与对方当事人在民法上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利益。

要注意的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财产移转也可以是不等价的或无偿的。

●自愿原则:也就是传统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但是,民事主体的意志自由不是绝对的,其不得违背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观念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信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双方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四个特点: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间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符合民法调整的对象而被其调整时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并用强制力保证其实现;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民事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这是根据事权利内容的不同所作的划分。

财产权指以通常可以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是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人身权指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相对权与绝对权(这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的。

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一)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一)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一)专利代理相关法一、专利代理的定义和职责•专利代理是指经过资格考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的专业机构或个人,负责代理申请、许可、变更、转让和诉讼等与专利相关的事务。

•专利代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代理申请专利;出具专利申请文件;处理专利审查和审理程序;提供专利法律咨询等。

二、专利代理的资格要求•专利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资格条件;4.具有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专门培训经历;5.无犯罪记录。

三、专利代理的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罚•专利代理须遵守专利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正当代理,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竞争。

•若专利代理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面临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警告;3.暂停或撤销专利代理资格;4.给予经济处罚;5.追究刑事责任。

四、专利代理费用和费用减缓•专利代理费用是指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或个人签订的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报酬。

•对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特定主体,国家提供一定范围的费用减缓政策。

五、专利代理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专利代理机构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监督,主要内容包括:监督登记管理;审查和处理投诉;组织评估等。

六、对专利代理行为的申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不满意,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核或投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是关于专利代理相关法的知识点和解释。

专利代理在保护创新成果、维护专利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严格依法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以确保专利系统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七、专利代理的申请和登记•专利代理的申请和登记需符合以下要求:1.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利代理培训证明等;2.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颁发专利代理资格证书。

2023专利代理考试背诵知识点(二)

2023专利代理考试背诵知识点(二)

专题二十一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专题二十二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二、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六)项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三、根据《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判断外观设计新颖性判断标准为同样的外观设,包括外观设计相同和实质相同。

外观设计相同要求涉案外观与对比设计为相同种类,外观设计实质相同要求涉案外观与对比设计为相似种类。

四、根据《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判断专题二十三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专题二十四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二、专利侵权行为分析五、善意侵权行为的部分免责专题二十五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专题二十六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一、管辖2. 级别管辖四、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1. 赔偿数额的计算①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②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③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具体见下述“惩罚性赔偿”);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⑤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⑥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专题二十七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专题二十八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三、强制许可专题二十九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二、国际阶段3. 国际申请日三、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4. 费用减免。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

专利代理相关法知识点专利代理相关法1. 专利代理的定义•专利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法律事务方面具备执业资格,代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向相关机构提出专利申请、撰写专利文件、处理专利审查程序,代理人还负责专利权的维权和专利文件的管理等工作。

2. 专利代理法的立法背景•专利代理法是为了规范和保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运作,并保护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3. 专利代理师的资格要求•专利代理师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取得法律、法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3.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书。

4. 专利代理师的职责•专利代理师承担以下职责:–代理人角色:代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知识产权局等机构进行业务沟通和交流;–申请文件撰写:起草专利申请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和完整;–专利审查程序处理:协助申请人处理收到的审查意见,提供专业建议;–维权和诉讼支持:代表专利权人进行侵权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和诉讼代理。

5. 专利代理的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在执业中需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守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到行业组织的纪律处分;–取消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等。

6. 专利代理服务的费用•专利代理服务一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的标准一般由代理师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7. 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管机构•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管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机构负责,监管的目的是确保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质量。

总结•专利代理相关法的制定为专利代理行业提供了规范和保护,专利代理师的资格要求、职责和法律责任都被明确界定。

在利用专利代理服务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专利代理师进行明确的合作约定。

同时,国家监管机构的存在也为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一、专利基础知识。

1. 专利的类型。

- 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保护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 专利制度的作用。

- 鼓励发明创造:通过给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激励人们投入资源进行创新。

- 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专利权人希望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获取经济利益,从而促进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

- 提高创新能力:在专利制度的激励下,企业和个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有助于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水平。

3.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 科学发现:例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这是对自然规律的揭示,不是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数学运算方法、比赛规则等。

因为它们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不具备技术特征。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仪器、设备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 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等因素。

4.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 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合作发明创造:-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点串讲

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点串讲

3、法人的国藉
以登记或注册国为国籍
15
1、公法人与私法人 国知局为公法人,公司为私法人 2、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医院、学校为公益法人,公司为营利 法人 3、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公司为社团法人、基金会为财团法人 《》民法通则例举了4种法人:机关法人、事
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16
1、概念
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9
1、公民以其户藉所在地为住所
2、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住 所地为住所 3、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 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 地方除外。
10
1、概念: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静”的能
力。(人格、法人格),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 民事义务(责任)的资格。 2、权利能力和权利的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可能性和资格,并 非现实的权利(可能性和现实性) (2)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 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 不可分离的(处分的可能性)
18
1、概念:指本公司在外地、或外国建立的代
表本公司从事联络等工作的机构。
2、特征:
(1)是本公司在外的服务机构,不具有独立 的经济和法律地位 (2)不能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区别于分公 司 (3)服务性工作包括对内和对外
19
1、概念:即公司财产到底归公司所有还是归
股东所有的问题
2、理解该问题的角度:
3、公民和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11
1、概念:指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 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承 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动的能力”自己 亲自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2、公民:
(1)无行为能力; (2)行为能力受限制; (3)完全行为能力;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九背诵知识点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九背诵知识点

专题九背诵知识点(第一轮) 一、发明创造性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① 一种假设的“人”;② 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③ 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④ 不具有创造能力;⑤ 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二、发明创造性的判断原则与方法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①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②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③ 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④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是申请人在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所描述的现有技术,也可能是其他现有技术。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显而易见如果现有技术存在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的情形:①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惯用手段,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技术手段。

② 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专利代理人相关法考点(一)

专利代理人相关法考点(一)

专利代理人相关法考点(一)专利代理人相关法考点及详解一、专利代理人的定义和资格要求•专利代理人的定义:专利代理人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的人员,主要从事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要求包括:具备法律、知识产权及相关领域知识背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二、专利代理人执业管理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受到相关管理规定的监督。

•专利代理人的执业资格申请和管理:专利代理人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通过审查并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专利代理人的行为规范:专利代理人在执业过程中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知识产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三、专利代理人权利和义务•专利代理人的权利包括:代理申请专利的权利;参与专利诉讼的权利;享受专利代理费的权利等。

•专利代理人的义务包括: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利益;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等。

四、专利法律援助•专利代理人在法律援助中的角色:为符合条件的无力支付专利代理费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参与专利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

•专利代理人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专利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五、违法行为和惩处•专利代理人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代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泄露客户商业秘密等。

•专利代理人的惩处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扣执业资格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追究法律责任等。

以上是关于专利代理人相关法的考点及详解,包括专利代理人的定义和资格要求、执业管理规定、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以及违法行为和惩处等方面。

了解并掌握这些考点,有助于提高对专利代理人相关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一基础知识背诵知识点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一基础知识背诵知识点

专题一基础知识背诵知识点(第一轮) 1、专利法和细则修改的生效时间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第四次修改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细则 2001年6月15日发布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修改过两次,第三次修改正在审议中2、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过渡举例申请日为2021年5月31日(含该日)之前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保护期限为10年申请日为2021年6月1日(含该日)以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保护期限为15年3、先申请制情形 处理办法不同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日(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时间有先后专利权授予申请日(优先权日)在先的申请人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①收到专利局通知后自行协商确认申请人②协商不成的,专利申请都予以驳回申请方式 申请日的确定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 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含EMS)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信封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 以收到日为申请日上午或下午收到在申请日确定上无区别4、专利行政主体及其职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职权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③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④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⑤调解开放许可实施中产生的纠纷;⑥应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⑦裁决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的相关专利纠纷。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① 处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② 调解: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当事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等其他专利纠纷。

202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部分考点总结

202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部分考点总结

202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部分考点总结202*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部分考点总结20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超高频考点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第六条【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细则12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20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本条所称的“单位”,包括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发明人、设计人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完成发明创造的自然人。

本条所称的“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即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完成产品、方法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技术方案的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点串讲1、民法调整的对象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私法关系)1、财产关系:(1)物权法律关系(维持财产静的安全)(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准物权)(2)债权法律关系(维持财产动的安全)2、人身关系(1)人格权法律关系(维护基本人权)(2)身份权法律关系(维护特定身份权)2、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6、公序良俗原则7、权利滥用禁止原则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3、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特征:1、主体为平等的关系(私法关系)2、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非道德关系)3、民法调整、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关系(强制性)4、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5、包括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1、主体(承担权利义务的当事人)(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合伙企业、私人企业、非法人团体等)2、客体(标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权法意义上的财产、知识产权、行为和人身权。

3、内容:权利和义务5、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示例6、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1、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不满10周岁的为无行为能力人3、10周岁以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4、16周岁至18周岁已经有劳动收入并自立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5、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6、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父母或者配偶等亲属为监护人。

7、民法上的监护概念:监护是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1、被监护人(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1)未成年人(2)精神病人3、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兄姐、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亲朋。

4、监护人的职责:(1)针对财产(2)针对人身8、公民失踪和死亡宣告1、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其失踪;2、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其亲属代管;3、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其死亡(意外事故时是2年);4、宣告死亡后其财产发生继承转移;5、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财产要返还。

9、公民的住所和经常居住地1、公民以其户藉所在地为住所2、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为住所3、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0、民事权利能力1、概念: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静”的能力。

(人格、法人格),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责任)的资格。

2、权利能力和权利的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可能性和资格,并非现实的权利(可能性和现实性)(2)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处分的可能性)3、公民和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11、民事行为能力1、概念:指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动的能力”自己亲自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2、公民:(1)无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受限制;(3)完全行为能力;3、法人由法人机关或法定代表人行使12、自然人与法人权利能力的区别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不同步的,法人是同步的(始于成立,终止于法人消灭)。

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平等的,法人是不平等的。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生而平等)3、法人权利能力的行使由其机关,自然人则由本人(未成年时为监护人)自然人与法人各有独有的权利能力(交叉关系)13、怎样理解法人1、概念:(法律拟制的人)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仅承担有限责任14、法定代表人及法人住所1、法定代表人依法律或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是法定代表人(“行政上”的第一把手)2、法人住所法人以其主要营业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法人的国藉以登记或注册国为国籍15、法人的主要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国知局为公法人,公司为私法人2、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医院、学校为公益法人,公司为营利法人3、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司为社团法人、基金会为财团法人民法通则例举了4种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16、怎样理解公司1、概念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特征(1)依法成立(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3)公司具有集合性(独资公司例外)(4)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新公司法包括一人公司)17、怎样理解分公司1、概念:分公司对应于本公司,属于本公司建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本公司直接从事业务或者联络等工作。

2、特征:(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济和法律地位,本质上是本公司的一个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2)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本公司设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分公司必须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并由本公司承担经济和法律后果(4)外国在中国的分公司仍然是外国本公司的一部分(5)不排除分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情况。

18、怎样理解公司的办事处1、概念:指本公司在外地、或外国建立的代表本公司从事联络等工作的机构。

2、特征:(1)是本公司在外的服务机构,不具有独立的经济和法律地位(2)不能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区别于分公司(3)服务性工作包括对内和对外19、公司财产权的归属1、概念:即公司财产到底归公司所有还是归股东所有的问题2、理解该问题的角度:(1)要区分民法学意义上的“所有”和经济学(所有制)意义上的“所有”(2)一物一权原则属于民法意义上的“所有”(3)公司对其财产拥有民法意义的所有权(4)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拥有经济学(所有制)意义上的所有(5)股东不能直接处分公司财产,只能通过行使股权来间接处分公司财产20、怎样理解合伙企业1、概念: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07年生效的新合伙企业法)2、种类(1)普通合伙:每个合伙人均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2)有限合伙:一部分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3、特征:(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合同(合伙合同对内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是制定法的产物)(3)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4)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5)合伙企业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6)合伙企业属于民事活动主体,可以进行民事活动(7)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1、怎样理解联营企业1、概念: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2、分类:(1)符合法人条件的联营,形成新的法人(2)不符合法人条件的联营,属于联营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3)第一种联营,即形成法人的联营可以作为专利权人。

22、怎样理解个人独资企业1、概念: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特征:(1)投资主体为自然人(2)投资的财产为个人所有(3)个人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起字号)(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23、财产权的范围24、如何理解物权1、概念:直接支配物(财产),并享受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对世权)2、分类(1)自物权(所有权、完全的物权)专利所有权为自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他物权(不完全的物权。

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如专利权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独占实施权、房屋租用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属于用益物权)(3)占有(事实支配状态)3、物权法的意义:明确财产归属和使用,合理利用资源,定分止争,物尽其用。

25、物权与债权区别示例26、物权有哪些基本原则1、物权绝对原则(就物权的性质而言)2、物权法定原则(就物权的种类而言)3、一物一权原则(就物权的客体而言)4、物权优先原则(就物权的效力而言)5、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就物权的成立或变动而言)27、对物权绝对原则的理解1、概念:绝对权是指物权人可以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对抗任何第三人2、解释和理由:物权绝对原则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的基本标志。

绝对权为对世权,相对权为对人权。

绝对权是指物权人以自己享有的权利对抗任何第三人。

物权绝对原则包括“时”和“空”,“空间”是指可对抗任何人、“时间”是指物权没有时效限制。

28、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解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即是说物权不能随便创设,而必须由法律来明确规定和创设。

2、理由:相对债权而言,物权往往更为涉及公众与社会的利益,因此必须由法律来设定,而不能自行设定。

如:在担保法发布前,专利权就不能作为质押的客体。

否则就有可能侵害不知情的受让人等人的利益。

29、对一物一权原则的理解1、概念:是指在一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一个以上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

2、解释和理由:一物一权原则是一个古老的民法原则,通俗的说法,就是一件物品不能既属于张三、又属于李四。

所有权是各种物权中支配力量最完全最彻底的权利,在一物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最完全最彻底的权利,否则就既不完全又不彻底了。

3、意义:可以有助于人们明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及其他财产权的界限。

如专利独占实施权的权利界限。

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与经济学(所有制)中的“所有”是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概念。

30、对物权优先原则的理解1、表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2、表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1)在受偿顺序上,物权较债权优先。

(2)在追索权上,物权较债权优先。

(3)在权利转让上,物权较债权优先。

事例1:在受偿顺序上较债权优先事例2:在权利转让上较债权优先事例三:在权利转让上较债权优先31、对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理解1、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行为须以法定公示方法进行才能生效的原则。

公信原则是指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任,仍能取得物权的原则。

2、公示方式:动产以占有为公示,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专利权以登记为公示3、物权登记的公信力,是指物权或物权权能产生、转移或者灭失,一经政府机关登记对外公示,将对公众产生信用。

既使公示内容有错误,公众因善意相信该公示的内容而为的行为应受到保护。

32、专利登记的公信力1、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登记的公信力;如:甲乙共有一项技术,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了专利,并许可丙使用,丙相信专利局登记,使用权利应予保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