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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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银行相关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企业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企事业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企业付款、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企业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且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事业单位用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个人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付款、网上支付、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个人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个人用户.第四条XX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由总行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对无需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业务品种,由总行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告。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应事先向总行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后,根据总行网上银行上线推广计划实施。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之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在获总行批准并取得内部授权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管理全行网上银行业务,负责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及相关内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推动、管理业务运行;负责向监管部门上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新品种的申请;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需求编写,组织系统测试、验收,协助信息技术部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业务需求开发、应用设置及软件维护工作。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部门参与,具体分工如下:(一)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

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协议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下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各运营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

第三条网上银行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网银开通须经统一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二、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公司,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网银的开通与首次使用第四条申请网银开通一、网银开通审批工作流程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各运营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需由相应公司出纳提出申请,填写“网银开通申请表”(附表一)。

申请需附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

并经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人应考虑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

二、网银开通工作流程1、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2、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填写“网银开通备案登记表”(附表二),并将《密码函》、USBKEY(网银盾)、“网银开通协议”(企业留存联)等所有资料一并呈报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统一归档保管。

子公司应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在总公司备案归档。

第五条网银系统首次使用一、网银系统首次安装由出纳联系对应银行专业人员上门安装网银。

禁止财务人员单人或外单位人员私自安装(详情参照对应银行操作手册)。

二、严格划分网银操作管理权限网上银行开通后,总公司由财务负责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运营公司由其财务主管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指定网银制单员和网银复核员,并分别移交USBKEY,管理员USBKEY由总公司财务副总或其指定人员保管。

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部
XX银行的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发展,便利我行个人客户办理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和《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为客户提供办理个人结售汇服务的业务。

第三条各营业机构开展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遵循“合规、安全、准确、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模版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模版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上银行的管理,保护客户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网上银行指的是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理财产品购买等。

第四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已经通过银行认可的身份验证程序注册并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

第五条网上银行管理员是指由银行指定的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和运营的员工。

第二章网上银行的注册与认证第六条网上银行客户应按照银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和认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网上银行客户注册时,应选择安全性高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保证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性。

第八条网上银行客户通过银行认可的认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第九条银行有权随时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客户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十条网上银行客户需要更改用户名和密码时,应按照银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客户因遗失或泄露密码,导致网上银行账户受到损失的,应立即向银行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

第三章网上银行的操作权限和限制第十二条网上银行客户根据认证等级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第十三条网上银行客户可以查询其本人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但不得查询他人的账户信息。

第十四条网上银行客户可以进行转账汇款、购买理财产品、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业务等操作,但需要符合银行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客户应合法使用网上银行服务,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网上银行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发现账户异常或安全漏洞的,应立即向银行报告,配合银行进行处理。

第四章网上银行的安全保护措施第十七条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八条网上银行客户在登录网上银行时,应使用银行指定的安全认证工具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九条银行应定期组织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

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手机银行业务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手机银行是指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依托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以客户手机为终端而提供的金融服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为湖南省手机银行业务统一系统接入方和业务管理方;各法人行社(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业务法律关系主体,实行独立核算,手机银行业务收益全部归法人行社所有,有关风险也由其承担。

第三条手机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核心业务系统处理。

第四条凡办理手机银行业务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规章。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开办手机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各法人行社经省联社同意后即可对外办理手机银行业务,同时应积极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

第七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级联社,下同)、法人行社应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

手机银行业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熟悉相关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依据技术实现方式的不同,向客户提供客户端版、贴片版两种服务模式(以下简称“客户端版手机银行”和“贴片版手机银行”),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功能。

(一)客户端版手机银行是指客户自行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电脑登录网址为、手机登录网址为)或苹果官方app store下载安装手机银行软件,通过签约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办理手机银行各项金融业务。

客户端版手机银行分为安卓、苹果和塞班等系统类型。

(二)贴片版手机银行是指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业务人员在客户签约手机号码的手机SIM卡上安装贴片卡,客户通过登录贴片版手机银行实现手机金融服务。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模版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工作,提高业务运营效率,更好地服务客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网络金融服务部门为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提供管理员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由银行网络金融服务部门授权的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员应依据本办法规定,做好网上银行业务安全管理,接受监督,保证业务顺畅性和客户利益,为银行业务发展和客户信赖创造良好的管理和运营环境。

第四条银行网络金融服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管理员工作,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并针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第五条管理员管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第二章管理员管理工作第六条银行网络金融服务部门应对管理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并颁发专项培训证书。

第七条管理员要按照银行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进入网上银行管理系统,了解网上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查询、交易处理、异常问题的处理等。

第八条管理员必须对银行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等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机制等负责,如出现问题或泄露,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惩罚和纠正措施。

第九条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银行业务运营的各项安全策略和标准,并制定相关流程和管理制度,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性,防止各种攻击和非法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

第十条管理员管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时,应保守银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篡改、窃取客户信息,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要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三章管理员日常工作第十一条管理员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交易授权管理、客户个人信息更新和审核、账户交易异常处理、业务报表统计和分析等。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向客户反馈业务操作情况。

第十三条管理员必须认真维护和管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包括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数据备份和恢复等,确保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营。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节选)第四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办理第十九条凡在我行开立凭密码支付的个人结算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或银行卡(附属卡除外)的个人客户都可以注册成为个人网上银行用户,但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才允许申请安全认证介质。

第二十条个人客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

第二十一条柜员在受理客户申请网上银行业务时,应检查客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个人客户提交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核查,核查信息打印留档。

第五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办理第二十二条凡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使用企业网上银行服务。

第二十三条企业客户注册网上银行可到我行的其中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网点申请办理。

注册成功后,企业客户办理网上银行其他业务必须到网上银行开户机构办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网上银行用户可加挂不同客户号的企业账户,但申请加挂的必须是企业总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分设机构。

第二十五条企业客户申请网上银行代付业务,除促销期外,签约手续费低于1元/笔的,需填写《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减免申请表》报总行个人金融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客户申请网上银行代收业务,客户资格必须由支行分管行长审核并在协议书上签章,呈总行个人金融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柜员应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证件是否真实、有效,齐全;检查申请表及协议书是否已经加盖公章;审核账户信息中所盖印鉴与企业预留银行印鉴是否一致;确认办理人身份,非法人代表亲自办理需核实被授权人资料是否与办理人相同;要求办理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的,柜员须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身份证进行核查,核查信息打印留档。

第二十八条客户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需对其提供的业务申请表银行联、协议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核查结果、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委托授权书等申请资料进行专夹保管;柜员为客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打印的业务处理单随传票保管。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4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4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公司的网上银行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在网上银行平台上的操作和使用的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般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的内容:1. 权限设置:公司内部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等级。

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可以登录和使用网上银行平台。

2. 账号管理:公司为每个经授权的员工分配唯一的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并进行严格保密。

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3. 认证措施:公司可能使用一些额外的认证措施,如动态口令器、短信验证码等,以增加账户的安全性。

4. 交易授权:公司内部设立交易授权的机制,对不同金额或类型的交易进行不同的授权流程,确保制度的安全性。

5. 交易限制:公司可以设置一些交易的限额和交易的时间限制,例如限制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大额转账。

6. 审计和监控:公司设立网上银行的审计和监控机制,定期检查员工的网上银行操作记录,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和制度。

7. 员工培训:公司应提供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要求。

8. 网络安全:公司应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措施,保障网上银行平台的安全性,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9.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扣除绩效奖金、停职等。

上述是一般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二)(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审计合规、风险可控和业务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网上银行的所有业务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公司网上银行:指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支付、结算和统计等一系列金融管理的电子服务平台。

2. 管理人员:指负责公司网上银行业务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下同)网上银行(以下简称“网银”)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是指利用因特网向社会提供的自助服务式银行业务系统,具有转账结算、网上支付、信息查询、客户理财等功能。

第三条网上银行业务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经营、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提供以下服务:(一)账务查询服务:存贷款账户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等。

(二)银行交易服务:内部转账、支付转账、自助缴费、汇兑业务、惠民卡贷款、理财业务等。

(三)网上支付:网上购物付款等。

(四)账户状态管理服务:账户挂失、登录用户密码修改等。

(五)个性化定制服务:界面排列、业务选择、信息选择、历史交易分析提示、问题回复、产品推荐、理财、预约服务等。

(六)客户交流服务:咨询、申请、求助、建议、留言、投诉、回复等。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网上银行系统主要包括管理系统和客户交易系统。

(一)管理系统包括RA证书管理系统、网点客户系统、网上支付后台管理系统和内部管理系统。

RA证书管理系统是银行内部证书管理系统,实现银行内部各级机构的建立以及各级操作人员证书的管理。

网点客户系统是银行各注册网点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所使用的系统,实现客户信息维护、账户信息维护以及客户证书的管理。

网上支付后台管理系统是网上支付业务的证书管理系统,实现对银行内部网上支付各级机构的建立、操作人员证书的管理。

内部管理系统是面向农村信用社内部用户开发的,旨在为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信息、数据、报表等各方面支持的系统。

(二)客户交易系统包括个人网银系统和企业网银系统。

第六条网上银行电子指令是指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向银行业务系统发出的查询、转账结算等信息。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模版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 (3)第二章组织职责 (3)第三章任职资格 (4)第四章工作权限 (4)第五章岗位管理 (5)第六章附则 (5)附件: (5)附件1.《网银业务权限管理表》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切实防范风险,保障网上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的管理,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包括:总(分)行网银业务主管、总行网银系统管理员、支行网银业务主管、支行网银业务操作员及其他业务操作员五类。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三条总行网银业务主管由总行远程银行部人员担任,接受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管理。

第四条总行网银系统管理员由总行远程银行部人员担任,接受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管理。

第五条分行网银业务主管由分行网上银行管理部门人员担任,其接受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六条支行网银业务主管由支行营业部主任或会计主管担任,其接受本(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七条支行网银业务操作员由支行综合柜员担任,其接受本(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八条其他业务操作员由总行相关部室或各分支行人员担任,需相关部室或分支行提交申请,经总行远程银行部审批后,为其增加业务范围内的角色及操作员,并接受本部室或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九条本行网银业务管理员任职资格包括:(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二)熟悉本行会计业务规章制度、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流程,熟练掌握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技能,能处理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三)支行网银业务操作员为已取得综合柜员上岗资格证三个月(含)以上且通过网银业务操作资格考试的综合柜员;(四)支行网银业务主管为通过网银业务操作资格考试的营业部主任或会计主管。

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促进手机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手机银行业务是农村信用社依托相关移动通讯运营商网络、STK应用技术、手机银行平台和各业务子系统,以装有贴片式SIM扩展卡手机为终端,向客户提供的自助式金融产品。

第三条手机银行业务是服务广大客户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手段,是传统银行业务的扩充和延伸,是电子银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账务处理仍然执行与之配套的传统业务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行手机银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为电子银行部。

第二章业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手机银行业务组织结构由本行及辖内营业网点组成,在联社的统一指导下,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发展模式,具体业务管理、运行等由电子银行部、科技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稽核部及辖内营业网点组成。

(一)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1、负责本地特色产品创新;2、负责起草和制定手机银行业务相关制度及细则;3、负责手机银行业务培训和指导;4、负责本地市场拓展包括营销、宣传和推广;5、负责接受客户咨询、投诉、建议、客户回访和客户关怀等;6、负责相关业务的检查、监督;7、负责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做好业务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8、负责统计、分析辖内手机银行业务经营报表,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供业务需求和市场调查报告等;9、负责手机银行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与防范;10、负责手机银行业务的任务分解、考核等。

(二)财务会计部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内手机银行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管理等工作。

(三)科技部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内手机银行业务正常开展的技术保障;负责手机银行产品售后服务及使用指导等相关支持工作。

(四)稽核部的主要职责负责手机银行业务的检查、监督、审计;负责辖内手机银行业务的风险提示等。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

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协议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有效防范网上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本行相关业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网上银行业务,是指我行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借助网上银行系统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账务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业务。

第三条我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一)集中管理、分级负责:总行提供统一的网上银行服务系统,采用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各分支机构负责网上银行业务营销推广。

(二)确保安全:我行采用业务、技术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运行和用户资金安全。

(三)讲求效益:对网上银行用户和产品的开发实行效益论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分析,把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统筹考虑,力求实现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凡办理我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本行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客户。

第六条我行网上银行提供以下客户身份认证方式(以下简称认证方式):密码、动态口令、数字证书等。

密码是指客户自行设定的,用于判别客户身份的字符信息;动态口令是指按照一定规则随机变化且可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字符;数字证书是指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存储数字证书的介质为USB KEY。

第七条我行网上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注册状态、认证方式和申请项目,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个人网上银行向客户提供普通版、动态口令版、数字证书版三类服务,客户可自行选择。

普通版采用静态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动态口令版网上银行采用手机短信动态口令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版网上银行采用USB KEY(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统称县市联社)及营业网点。

第三条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因特网向社会提供的自助式银行服务,具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资金管理等功能。

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核心业务系统进行。

第四条县市联社营业网点为注册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开通前必须确认注册客户已知悉网上银行各项服务,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

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县市联社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七条网上银行业务实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联社)、县市联社、营业网点三级管理。

县市联社营业网点负责办理网上银行客户的注册。

第八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制。

县市联社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须向区联社提出业务开办申请,经区联社批准申请后,须持相关材料向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报备,并符合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第九条营业网点对网上银行的业务需求(包括特色业务需求),须由县市联社以书面形式提交区联社,由区联社统一研究和组织开发。

第十条区联社负责制定统一的客户服务协议、业务操作规程、客户指导手册及各种凭证和表格,县市联社按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十一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信用社网上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查询或办理转账结算等业务的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

网上银行客户按客户身份性质不同,分为企业客户、个人客户;按享有网上银行服务功能不同个人客户又可分为动态口令版客户和专业版客户(证书客户);企业客户只有专业版客户(证书客户)。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运作,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全体参与网上银行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基本规定、业务运作、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第四条本行各级领导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业务运作第五条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消费支付等。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方式,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具备良好的界面设计、操作便捷性和用户体验,提供良好的的在线帮助和指导服务。

第八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及时反馈用户操作结果,保障用户的权益和利益。

第九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用户投诉和纠纷,并及时跟进解决。

第十条网上银行业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用户通知和告知服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采用高强度的加密技术,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设有合理的身份验证环节,确保用户的身份信息得到真实和准确的验证。

第十三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对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监控和审计,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警和处理。

第十四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灾备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和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六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及时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合理的授权和权限管理制度,确保用户的授权范围和权限限制。

第十八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调拨和风控机制,防范非法取款和资金风险。

第十九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确保业务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

XX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手机银行业务管理,防控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XX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手机银行业务系指本行依托移动通信网络,向签约的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缴费、理财等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业务。

第三条个人手机银行系统通过专业版和大众版向客户提供服务。

(一)专业版系指客户在营业网点柜面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并选定安全认证工具的服务方式。

(二)大众版系指客户登录手机银行系统自助开通手机银行服务的服务方式。

第四条企业手机银行系统要求客户在营业网点柜面开通,并选定音频Key为安全认证工具。

企业手机银行只有专业版。

第五条手机银行业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手机银行业务实行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

第七条分支行开办手机银行业务实行审批制,由总行网络金融事业部负责审批。

支行开办手机银行业务的,由分行零售业务管理部门向总行报送当地银监部门批复、金融许可证和业务开办报告等资料,并经总行批准;新设分行申请开办手机银行业务的,由分行筹备机构向总行报送当地银监部门批复、金融许可证和业务开办报告等资料,经总行批准,在开业前持总行的授权书及相关材料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

第八条分支行提出关于手机银行的业务需求(包括特色业务需求),须以书面形式向总行网络金融事业部报告。

总行网络金融事业部组织开展业务评审和立项,批准后,由总行信息科技部组织开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节部门职责第九条本行各级机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逐级管理、分级经营”的原则,加强手机银行业务管理,有序开展手机银行业务。

第十条总行部门职责(一)网络金融事业部1.负责拟订手机银行有关业务发展规划、计划和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制定手机银行业务需求和牵头组织业务测试及验收;3.负责组织开展手机银行营销宣传和业务培训;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手机银行业务风险评估与管理;5.负责组织手机银行安全认证工具介质的采购工作;6.负责组织开展公众手机银行安全教育工作;7.协助开展手机银行反洗钱工作;8.负责拟定手机银行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优惠措施,报总行服务价格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

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手机银行业务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手机银行是指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依托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以客户手机为终端而提供的金融服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为湖南省手机银行业务统一系统接入方和业务管理方;各法人行社(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业务法律关系主体,实行独立核算,手机银行业务收益全部归法人行社所有,有关风险也由其承担。

第三条手机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核心业务系统处理。

第四条凡办理手机银行业务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规章。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开办手机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各法人行社经省联社同意后即可对外办理手机银行业务,同时应积极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

第七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级联社,下同)、法人行社应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

手机银行业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熟悉相关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依据技术实现方式的不同,向客户提供客户端版、贴片版两种服务模式(以下简称“客户端版手机银行”和“贴片版手机银行”),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功能。

(一)客户端版手机银行是指客户自行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电脑登录网址为、手机登录网址为)或苹果官方app store下载安装手机银行软件,通过签约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办理手机银行各项金融业务。

客户端版手机银行分为安卓、苹果和塞班等系统类型。

(二)贴片版手机银行是指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业务人员在客户签约手机号码的手机SIM卡上安装贴片卡,客户通过登录贴片版手机银行实现手机金融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农银发[2002]52号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农银发[2002]52号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2002年4月1日农银发[2002]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以因特网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查询、转账、支付等各种业务。

第三条农业银行网上银行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集中管理:农业银行总行建立全国网上银行中心,提供统一的网上银行服务界面,采用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开展网上银行业务。

确保安全:农业银行采用业务、技术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运行和客户资金安全。

讲求效益:对网上银行客户和产品的开发实行效益论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分析,把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统筹考虑,力求实现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网上银行经营资格审批:一级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总行统一审批,一级分行辖内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分行自行审批,报总行备案;各分行网上银行新业务需求由总行统一审批,立项开发。

第五条凡办理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提供以下服务:(一)账务查询服务:账户状态和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对公业务查询、票据查询等。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防范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网上银行业务管理第一条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在互联网等在线网络平台上开展的金融业务活动。

第二条客户在银行开设网上银行账户时,应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强度合适的密码。

客户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密码,如发生泄露、遗忘等情况,应及时向银行报告。

第三条银行应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加以实施。

第四条银行应当制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规定等,完善风险和安全管理体系,防范业务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宣传网上银行业务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风险提示、防范措施等。

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包括用户身份识别、业务授权等制度,建立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交易安全。

第三章客户身份认证第七条银行应对客户身份进行真实、准确、全面认证,可采用密码、指纹、短信验证码等多种认证方式。

第八条银行应当定期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实身份信息是否变更,确保信息随时更新、真实可靠。

第九条银行应制定相应的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制度,明确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的方式、程序及安全措施。

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应经过合法授权,确保资金交易安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对网上银行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与管理。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网上银行业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络安全措施、系统安全措施等,有效预防各类网络攻击、恶意软件等对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威胁。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用户身份验证、业务授权、资金交易等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时,应严格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认真核对交易信息,及时通知银行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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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银行流程体系文件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X
编制部门:远程银行部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2018 年 05 月 30 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职责 (4)
第三章任职资格 (4)
第四章工作权限 (5)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附则 (6)
修改与审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XX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切实防范风险,保障网上银行业
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的管理,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员岗位包括:总(分)行网银业务主管、总行网银系统管理员、支行网银业务主管、支行网银业务操作员及其他业务操作员五类。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三条总行网银业务主管由总行远程银行部人员担任,接受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管理。

第四条总行网银系统管理员由总行远程银行部人员担任,接受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管理。

第五条分行网银业务主管由分行网上银行管理部门人员担任,其接受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六条支行网银业务主管由支行营业部主任或会计主管担任,其接受本(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七条支行网银业务操作员由支行综合柜员担任,其接受本(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八条其他业务操作员由总行相关部室或各分支行人员担任,需相关部室或分支行提交申请,经总行远程银行部审批后,为其增加业务范围内的角色及操作员,并接受本部室或分支行的管理和总行远程银行部的监督。

第三章任职资格
第九条本行网银业务管理员任职资格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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