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动物故事类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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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动物故事类型研究
前言
泰国(Thailand,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或者เมืองไทย)全称泰王国(Kingdom of
Thailand),旧称暹罗(Siam,สยาม)。十三世纪前,在今泰国境内也曾出现过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古国,如伏南、真腊、堕罗钵底等,但之后中部泰族势力逐渐强大,于公元 1257 年建立素可泰王朝,形成统一的国家,之后历经了清迈王朝、阿瑜陀耶王朝、曼谷王朝,直
至1932 年,泰国由君主专制国家转变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暹罗(สยาม)是Siam一词的泰译,来自马来语,1956年4月5日曼谷王朝批准《英暹条约》时,首次使用泰语สยาม一词。1939年,銮披汶政府将国名从暹罗改为泰国,1945年2月总理换届时一度改回暹罗,1949年5月銮披汶重新上台后又改名为泰国,并一直沿用至今。
动物故事是民间故事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早在各民族的神话中就已经出现了动物,神话中的英雄往往有动物的形象,或者能够和动物交流、交往,而那些动物也会有着人一样的行为思想,有时甚至还会幻化成人形。动物还与图腾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上古先民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很多民族而言,动物故事都是其最重要的民间文学形式之一。泰国动物故事中,动物们大都具有人的特质或性格,虽然泰国受印度文化影响很深,但印度化文化并不等于印度文化,受印度影响也不意味着照搬印度的一切,而是将印度文化引进泰国之后,进行一定的本土化修改,剔除或更换不适合泰国人观念的物象,再传播和发展,作为印度文化最主要宗教信仰在泰国的发展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佛教在泰国的传播借助诵经讲故事的手段,引导泰国人相信佛教教义,向善做人,经文的内容多为含有大量动物故事的佛本生故事,除此之外,泰国的民间故事中那些篇幅短小的动物故事也与佛本生经故事一样,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
在以往对泰国民间故事研究中,学者们多关注具有丰富情节的“生活故事的”
第一章泰国动物故事类型分类
民间故事的“类型”并不是天然存在的,是人们为了认识和研究方便而设定的,故事学家将情节相似或相同的故事文本群,称为一个故事“类型”。芬兰学者安蒂·阿尔图斯·阿奈尔(Antti Aarne,1867-1925)在《民间故事类型》(The Type of the folklore,1910)一书中对各民族民间故事作比较研究时使用“Type”一词,1932年,美国学者斯蒂·汤普
森(Stith Thompson)将“母题(motif)”一词引进故事研究,并在阿尔奈研究的成果上进行了补充,由此形成“阿尔奈-汤普森体系”或“AT分类法”,成为上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间,故事类型研究中接受度最高,运用最广的故事分类法。在以类型索引为基础的民间类型研究中,不断有学者提出新的类型研究方法。1928年,俄国学者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Vladimir Propp,1895—1970)从“功能(function)”的角度定义类型,普洛普认为“功能”是故事构成的而不变或基本因素。故事功能是由角色的行为构成的,功能可被理解为人物的行动,而功能的界定需视其在行动过程中的意义而定;1955年,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 1908-2009)提出“神话素(mytheme)”理论,将其定义为神话的最小单位,并认为神话是由许多神话素构成
的,如同词是由音位构成的一样;1962年,美国著名民俗学家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1934-2005)提出“母题素(motifeme)”分析方法等。
每个国家和民族的故事数量是无法穷尽的,在本文中笔者所选的故事属于泰国社会中广泛被人们所熟知的,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文本,对于分类方法的选取,笔者参考借鉴了“AT 分类法”及普洛普“结构功能”的观点,以故事中动物们的行为,故事中出现的主要母题和故事的功能三项标准作为分类依据,故将泰国动物故事分为以下四类:
一动物与人的恩怨型故事
在动物与人类打交道的过程中常发生围绕“恩怨”展开的故事,属于动物故事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类型,也是泰国动物故事中文本数量较为丰富的类型之一。笔者根据“施恩对象及受恩者”“是否报恩”为标准,将泰国该类型故事分为“动物施恩,人忘恩型”、“动物报恩,人负义型”和“施恩的人和忘恩负义的动物”三种类型。
(一) 动物施恩型,人忘恩型
在笔者所收集的故事中,该类型是比较常见的类型。仅在1997年由泰国国家教育部国家文化委员会泰国文化推广部民间文化组织编写的《泰国民间故事》一书中,就已收录了两篇内容相似,但篇名不同的故事。主要情节是:
故事主要由“母狗受孕生女”“母狗寻女”“儿女对母狗态度迥异”“善女受赏恶女被惩”几个情节单元组成。两篇异文情节大同小异,只在细枝末节上稍有差异:对于母狗的死亡,
《孤儿莲》(ก าพร้าบัวดอง)1(文本一)中是(a)为保护母亲,二女儿错手杀死了母狗,但在《黑狗》(หมาขนด า)2(文本二)中,则是(b)大女儿将母狗虐待致死。
类似这样的细微差异,还有在对母狗怀孕这一情节的处理上,文本一中并没有交代母狗怀孕的原因,但在文本二中,则运用“神奇受孕”的母题说出了母狗怀孕的原因。但是这样的差异并没有影响故事表达“为人子女者,不应嫌弃父母,无论父母身份如何,都应该对其尽孝感恩”的道理。这样的差异可以解释为:这是民间故事在流传过程中,人们采取这样的演绎方式,为了更好的表达它的中心思想,即给善良的角色赋予各种美好的品质,给邪恶的坏人添加上各种的坏品质,用这样强烈且鲜明的对比手法,希望听众在听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得知坏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产生由衷的共鸣感,从而增加故事的艺术价值,。
(二)动物报恩,人负义型
该故事类型并非泰国特有的故事类型,而是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在世界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斯蒂·汤普森将该故事归于AT160感恩的动物型,忘恩负义的人。在东南亚地区广泛流行的故事异文中大都是常见的动物是蛇或乌龟。这一故事类型在泰国、老挝等地区均有
1[泰]《ก าพร้าบัวดอง》,见《泰国民间故事选译》,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269页;《เต่าทอง》,见泰国教育部国家文化委员会泰国文化推广部民间文化组编选《泰国民间故事》(泰文),曼谷:教师委员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14~15页。
2[泰]《หมาขนด า》见《泰国民间故事选译》,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269页;《เต่าทอง》,见泰国教育部国家文化委员会泰国文化推广部民间文化组编选《泰国民间故事》(泰文),曼谷:教师委员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185~1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