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法学通论(高起专)》期末考核

合集下载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一一、名词解释题1.法的体系2.宪法修改3.行政处罚4.缓刑5.诉讼时效6.法律制裁7.人民主权原则8.信赖保护原则9.累犯10.消费者知情权二、单项选择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A、社会对象B、法律书籍C、法律条文D、法律现象2.下列不属于封建制法的有()A、萨力克法典B、唐律C、教会法大全D、法国民法典3.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是依据()来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A、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B、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C、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D、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4.按照是否具有原创性可以将宪法分为()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D、原生宪法和派生宪法5. 根据我国宪法,(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级人大C、国务院各部委D、国务院6. 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A、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B、保护原则C、普通原则D、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也兼采普遍原则7. 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是()A、犯罪的目的不同B、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C、使用的手段不同D、打击的部位不同8.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A、无效合同B、可撤销的合同C、效力未定的合同D、部分无效的合同9.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必经程序。

A、调解B、仲裁C、和解D、判决10.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中哪一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最高决策机构()A、股东会B、董事会C、经理D、监事会11.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的制定主体D、法律的效力12.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A、法律B、政策C、习惯D、命令13.法律规范属于()A、技术规范B、社会规范C、道德规范D、团体规范14.宪法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是()A、限制国家权力B、授予国家权力C、保障公民权利D、规范公民权利15. 市工商局撤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A、行政处罚B、行政检查C、行政强制D、行政裁决16.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A、各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检察院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答案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朱丘祥试卷审核人阙占文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案例一:一、案例简介:2011年3月10日,杨某被抢劫的逃跑过程中,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7000元)缓速行驶,杨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在遭拒绝的情况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未受伤),夺车逃走。

(事实一)杨某骑车至安全地方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

杨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8000元。

杨某顿生贪欲,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事实二)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

(事实三)二、法律争议与适用:法律争议:事实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争议:事实二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争议:事实三适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评析与结论(可加附页):事实一: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骑车逃走的行为是为本人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不得已的措施,具有紧迫性,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事实二:杨某将摩托车尾部的工具箱的锁撬开,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工具箱上锁,8000元现金和存单处于封闭状态,且杨某具有侵占该财产的故意,成立盗窃罪事实三:杨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构成毁坏财物罪案例二:一、案例简介:王某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冰箱,尚未拆开使用,于2010年10月30日又将该冰箱转卖给赵某。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图文稿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图文稿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模拟题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以下不属于我国现在法律渊源的是()。

A.宪法 B .地方性法规 C. 特别行政区的法源 D.国际惯例2.新中国最早的一部宪法是()年颁布的。

A.1950B.1952C.1954D.19563.以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是()A.刑法B.武汉市卫生防疫条例C.北京大学学生处理违纪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即审查其合法性,也审查其合理性。

A.具体行政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一般行政行为D.特殊行政行为5.根据我国刑法,15周岁的少年可能被判处以下哪种罪名()。

A.故意杀人罪B.盗窃罪C.制造毒品罪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6.根据法律规定,()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A.债权B.所有权C.处分权D.支配权7.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元。

A.1000 B.5000 C.10000 D.500008. 以下不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是()A.被害人B.被告人C.自诉人D.证人9.国际私法是以()为调整对象的法律。

A.涉外刑事关系B.涉外民事关系C.涉外经济关系D.涉外所有关系10.依《劳动法》,未成年工是指()的劳动者。

A.未满16周岁B.未满18周岁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D.以上都不对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前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有:()A.劳动权B.受教育权C.财产权D.依法纳税2.以下有关国籍表述正确的是 ( )。

A.国籍取得不可能由申请的方式取得B.属人主义又叫做血缘主义C.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D.战争可能会产生国籍的变化3.行政处罚的种类按性质分可以包括()。

2018年秋季《法学通论(高起专)》期末考核

2018年秋季《法学通论(高起专)》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法律责任答: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

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

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点: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

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2.成文宪法:答: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答: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刑法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5.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的体系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一、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二、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

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4、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法通期末复习答案

法通期末复习答案

法学通论复习卷(A)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题1分,共15分。

在给定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1、狭义上的法律,专指(B )A、以“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B、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一国的基本法律D、宪法2、下列法律部门中,体现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是(D )A、宪法B、民商法C、行政法D、经济法3、由国务院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称为(B )A、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规章D、行政决定4、下列关于法律的效力层次的表述,错误的是(C )A、立法主体的地位越高,其制定的法律效力越高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C、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D、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5、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规定,(D )A、婴幼儿无行为能力是指婴儿不能实施任何行为B、婴幼儿没有享有权利的能力C、婴幼儿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D、婴幼儿能成为权利主体6、美国是(B )国家A、单一制B、联邦制C、邦联D、政合制7、我国的政体制度是( C )A、总统制B、议会制C、人民代表大会制D、多党合作制8、下列不可以被个人私有的财产是(B )A、房屋B、矿藏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9、个人对其创作的根雕设计,可以享有的知识产权是(A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外观设计10、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在婚姻关系中,“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主要是指婚姻(B )A、一夫一妻原则B、自由原则C、不受法律调整D、是合同11、下列关于诉讼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D )A、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则不能离婚B、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任何一方在半年内都不得再次提起诉讼C、诉讼离婚案件中,法院应秉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理念D、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12、生育权是指(A )A、公民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B、公民有生多生少的自由C、女方专属的一种权利D、已婚夫妻才享有的权利1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B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意外事件D、不可抗力1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行为,造成损害的,属于(C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紧急避险D、不可抗力15、下列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具有最终的权威性的是(C )A、协商B、调解C、诉讼D、行政复议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法学通论(奥鹏高起专离线作业)

法学通论(奥鹏高起专离线作业)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成文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2.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有哪些?答: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在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在国家机构方面,只有一套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的中央国家机关体系;(3)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无论是普通的省、县、乡行政区划,还是民族自治区域,或者特别行政区域,都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得脱离中央而独立;(4)在对外关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法主体,公民只有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而决定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1)历史原因。

我国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建立的就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尽管也曾有过分裂割据的状态,但时间较短,而国家统一的局面则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长期的历史传统,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民族原因。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不适宜采取联邦制,而应该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法学通论复习题

法学通论复习题

法学通论复习题法学通论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C)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D)A、人口B、环境C、气候D、物质条件3、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A)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4、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B )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5、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法律客体中的精神产品( B )A、矿泉水B、科学著作C、虚拟账户中的Q币D、股票6、下列那一项( C )不是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B、国家只有一种司法机关体系C、国家没有地方政权机关体系D、公民只有一个国籍7、我国政党制度是( D )A、多党制B、一党制C、两党制D、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8、用益物权是指对别人的财产依法享有( B )的权利。

A、占有和处分B、使用和收益C、使用和处分D、收益和处分9、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在我国,发明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B )A、50年B、20年C、15年D、10年10、遗嘱人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订立遗嘱,其中(B )的效力最高。

A、口头遗嘱B、公证遗嘱C、代书遗嘱D、录音遗嘱11、婚姻自由包括( D )A、恋爱自由和订婚自由B、结婚自由和同居自由C、订婚自由和结婚自由D、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12、(C )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A、缔约过失B、不当得利C、合同D、无因管理13、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刑法规定的( A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特殊防卫D、紧急避险14、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 C )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14法学通论试卷A及答案

2014法学通论试卷A及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案例一(20分)案情:2010年1月1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

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10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11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2010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

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10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为不定期租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的规
范的总和。

2.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理、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3.行政补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4.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5.留置权:基于债的关系而留置财产的一种担保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产生的标志。

答:国家的出现;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出现解决纠纷的机关。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

也可以说,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因此,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

一般说来,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3. 简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第一,行政赔偿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第二,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要小于行政补偿;
第三,程度不同,行政赔偿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第四,时间阶段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违法行政之后,而行政补偿事前也可以进行;
第五,性质不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责任,行政补偿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简述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

答: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第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第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第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论述题(共15分)
1.试论述刑法理论中的罪行法定原则。

答: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随意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其基本内容是:
第一,在定罪的根据上,允许有条件地适用类推和严格限制的扩大解释,即适用类推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类推制度为前提,以有利于被告人为原则,不允许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进行扩大解释必须以不超越解释权限为前提,以符合立法精神为原则,不允许越权解释或违背立法本意作任意解释。

第二,在刑法的渊源上,允许习惯法成为刑法的间接渊源,但必须以确有必要或不得已而用之为前提。

只有当构成犯罪的要件确定后,必须借助习惯法加以说明时,习惯法才能成为对个案定性处理的依据。

第三,在刑法的溯及力上,允许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作为禁止刑法溯及既往的例外。

新法对其颁布施行前的行为,原则上没有追溯的效力。

但是,当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则可以适用新法。

第四,在刑罚的种类上,允许采用相对的不定期刑,即刑法在对刑罚种类作出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规定出具有最高刑和最低刑的量刑幅度,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选择确定适当的刑种和刑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