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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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幻灯片PPT
A. 42 B. 48.72 C. 50.4 D. 54.6 【答案】B 【解析】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5000+500-
200+500)×(1-30%)×1.2%=48.72(万元)
六、税收优惠
❖ 一、《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 ❖ 二、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例题】
❖ 下列各项中,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有( )。 ❖ A. 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 ❖ B.文化体育单位出租的公有住房 ❖ C. 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 D. 个人对外出租经营税采用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 税率。
❖ (三)计算公式: ❖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
方米)×适用税率
五、 税收优惠
❖ (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 一免税项目
❖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 定的减免税项目
【例题】
❖ 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 规定的免税项目是( )。
【答案】ABC
)。
❖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 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 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 三、税率 契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税率,比例为3%~ 5%。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契税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税率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依不动
❖ (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 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 税。 (二)特点:
❖ 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 ❖ 2.征税范围广; ❖ 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 纳税义务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 税,该税属资源税类。
200+500)×(1-30%)×1.2%=48.72(万元)
六、税收优惠
❖ 一、《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 ❖ 二、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例题】
❖ 下列各项中,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有( )。 ❖ A. 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 ❖ B.文化体育单位出租的公有住房 ❖ C. 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 D. 个人对外出租经营税采用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 税率。
❖ (三)计算公式: ❖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
方米)×适用税率
五、 税收优惠
❖ (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 一免税项目
❖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 定的减免税项目
【例题】
❖ 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 规定的免税项目是( )。
【答案】ABC
)。
❖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 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 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 三、税率 契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税率,比例为3%~ 5%。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契税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税率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依不动
❖ (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 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 税。 (二)特点:
❖ 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 ❖ 2.征税范围广; ❖ 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 纳税义务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 税,该税属资源税类。
第十一章 契税 《税法》课程PPT
一、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三) 税率
基本 税率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自2016年2月22日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符合条件的执行
下列政策: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
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
特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
三、契税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
(二) 税额 计算
2.税额计算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的,应由房地产转让 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 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或土地收益
特别提醒: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 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所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 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 的,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 格核定
别
的税率征收契税。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注
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
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
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北京市、上
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②项契税优惠政策,按原规
定执行
一、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和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
确定的价格
(二) 税额 计算
(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 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PPT课件(适用于本专科和成考自考)
A.57500
B.62500
C.72500
D.85000
2009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8000平 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共有建筑物15000平方米, 甲企业使用其中的4/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1/5。 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在2009年3 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 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 征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两家企 业2009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如何?
(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 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 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收优惠 1、免税项目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税项目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 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 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 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 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 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 2.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 分级幅度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级 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人口(人) 50万以上 20--50万
每平方米税额(元) 1.5 --30 1.2 --24
最新契税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税额) 如果属于高层建筑并多家共用一宗土地,每一产权者 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 比例计算。 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某纳税人使用建筑面积/该宗地总建筑面积 在计算土地使用税时如果一宗地涉及两个等级范围,则 从高征收;道路两侧涉及两个级次的宗地,则从高征 收。
对租赁土地的如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6年4月3日财税【2006】56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 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以无偿使用、 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 进行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契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 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 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 行为,不征收契税。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还是 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 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也应由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征收。
三、土地使用税案例解析
案例1: 某供热企业房产原值8000万元,占用土地 10000平方米。2009年全年经营收入9000 万元,其中向居民供热收入300万元,无法 准确划分向居民供热的生产用房。该企业所 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30元/平方米。 请计算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 税?
对租赁土地的如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6年4月3日财税【2006】56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 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以无偿使用、 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 进行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契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 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 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 行为,不征收契税。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还是 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 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也应由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征收。
三、土地使用税案例解析
案例1: 某供热企业房产原值8000万元,占用土地 10000平方米。2009年全年经营收入9000 万元,其中向居民供热收入300万元,无法 准确划分向居民供热的生产用房。该企业所 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30元/平方米。 请计算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 税?
契税培训教材(PPT 3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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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体面生活,又觉得打拼辛苦;想要健康身体,又无法坚持运动。人最失败的,莫过于对自己不负责任,连答应自己的事都办不到,又何必抱怨这个世界都和你作对?人生的道理很简单,你想要什么,就去付出足够的努力。 2、时间是最公平的,活一天就拥有24小时,差别只是珍惜。你若不相信努力和时光,时光一定第一个辜负你。有梦想就立刻行动,因为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余生中最年轻的一天。 3、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谁的人生不是荆棘前行,生活从来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永远安稳,只要努力,就能做独一无二平凡可贵的自己。 4、努力本就是年轻人应有的状态,是件充实且美好的事,可一旦有了表演的成分,就会显得廉价,努力,不该是为了朋友圈多获得几个赞,不该是每次长篇赘述后的自我感动,它是一件平凡而自然而然的事,最佳的努力不过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愿努力,成就更好的你! 5、付出努力却没能实现的梦想,爱了很久却没能在一起的人,活得用力却平淡寂寞的青春,遗憾是每一次小的挫折,它磨去最初柔软的心智、让我们懂得累积时间的力量;那些孤独沉寂的时光,让我们学会守候内心的平和与坚定。那些脆弱的不完美,都会在努力和坚持下,改变模样。 6、人生中总会有一段艰难的路,需要自己独自走完,没人帮助,没人陪伴,不必畏惧,昂头走过去就是了,经历所有的挫折与磨难,你会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要强大得多。多走弯路,才会找到捷径,经历也是人生,修炼一颗强大的内心,做更好的自己! 7、“一定要成功”这种内在的推动力是我们生命中最神奇最有趣的东西。一个人要做成大事,绝不能缺少这种力量,因为这种力量能够驱动人不停地提高自己的能力。一个人只有先在心里肯定自己,相信自己,才能成就自己! 8、人生的旅途中,最清晰的脚印,往往印在最泥泞的路上,所以,别畏惧暂时的困顿,即使无人鼓掌,也要全情投入,优雅坚持。真正改变命运的,并不是等来的机遇,而是我们的态度。 9、这世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也没有不劳而获的回报,你所看到的每个光鲜人物,其背后都付出了令人震惊的努力。请相信,你的潜力还远远没有爆发出来,不要给自己的人生设限,你自以为的极限,只是别人的起点。写给渴望突破瓶颈、实现快速跨越的你。 10、生活中,有人给予帮助,那是幸运,没人给予帮助,那是命运。我们要学会在幸运青睐自己的时候学会感恩,在命运磨练自己的时候学会坚韧。这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11、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来没有努力过,还怡然自得地安慰自己,连一点点的懊悔都被麻木所掩盖下去。不能怕,没什么比自己背叛自己更可怕。 12、跌倒了,一定要爬起来。不爬起来,别人会看不起你,你自己也会失去机会。在人前微笑,在人后落泪,可这是每个人都要学会的成长。 13、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永远能够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所以,管别人怎么看,坚持自己的坚持,直到坚持不下去为止。 14、也许你想要的未来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也许你已经很努力了可还是有人不满意,也许你的理想离你的距离从来没有拉近过......但请你继续向前走,因为别人看不到你的努力,你却始终看得见自己。 15、所有的辉煌和伟大,一定伴随着挫折和跌倒;所有的风光背后,一定都是一串串揉和着泪水和汗水的脚印。 16、成功的反义词不是失败,而是从未行动。有一天你总会明白,遗憾比失败更让你难以面对。 17、没有一件事情可以一下子把你打垮,也不会有一件事情可以让你一步登天,慢慢走,慢慢看,生命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 18、努力也许不等于成功,可是那段追逐梦想的努力,会让你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一个沉默努力充实安静的自己。 19、你相信梦想,梦想才会相信你。有一种落差是,你配不上自己的野心,也辜负了所受的苦难。 20、生活不会按你想要的方式进行,它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孤独、迷茫又沉默忧郁。但如果靠这段时间跟自己独处,多看一本书,去做可以做的事,放下过去的人,等你度过低潮,那些独处的时光必定能照亮你的路,也是这些不堪陪你成熟。所以,现在没那么糟,看似生活对你的亏欠,其 实都是祝愿。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金=租金收入×12%
7
【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2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7
【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2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房地产税务培训》课件
《房地产税务培训》 ppt课件
xx年xx月xx日
• 房地产税务基础知识 • 房地产各环节的税务处理 • 房地产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 • 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与案例分析 • 房地产企业税务合规与审计 • 房地产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目录
01
房地产税务基础知识
房地产税务概念
01
02
03
房地产税务定义
房地产税务是指与房地产 相关的税收及其征收管理 的总称。
02
房地产各环节的税务处理
土地获取环节的税务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获取环节的主要 税务,根据土地用途和年限确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方需要缴 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土地增值额的30%60%。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 方需要缴纳的税种,税率为企业利润的 25%。
税务智能化管理的应用
如智能报税、智能风险预警、智能决策支持等,可以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推进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制定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战略
企业应明确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的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计 划和方案。
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
企业应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的水平。
税务风险应对与控制
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等。
税务风险控制手段
合理避税、及时缴税、积极应对税收争议等。
04
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与案 例分析
当前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概述
当前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
介绍当前适用的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契税等。
xx年xx月xx日
• 房地产税务基础知识 • 房地产各环节的税务处理 • 房地产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 • 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与案例分析 • 房地产企业税务合规与审计 • 房地产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目录
01
房地产税务基础知识
房地产税务概念
01
02
03
房地产税务定义
房地产税务是指与房地产 相关的税收及其征收管理 的总称。
02
房地产各环节的税务处理
土地获取环节的税务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获取环节的主要 税务,根据土地用途和年限确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方需要缴 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土地增值额的30%60%。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 方需要缴纳的税种,税率为企业利润的 25%。
税务智能化管理的应用
如智能报税、智能风险预警、智能决策支持等,可以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推进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制定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战略
企业应明确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的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计 划和方案。
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
企业应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税务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的水平。
税务风险应对与控制
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等。
税务风险控制手段
合理避税、及时缴税、积极应对税收争议等。
04
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与案 例分析
当前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概述
当前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
介绍当前适用的房地产税务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契税等。
《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ppt课件
2018年CPA考试《税法》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 地增值税法-2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契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 产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一)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归纳】对于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情况如下表: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特别提示1】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 而减免契税。 【特别提示2】买房者不论其购买目的是为了拆用材料还是为了得到旧房后翻建成新房,都要 涉及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只要发生房屋权属变化,就要照章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3】某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也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缴纳契税: (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入股,应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 由产权承受方按入股房产现值缴纳契税。 【注意特例】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因未发生权属变化,不需办理房产 变更手续,故不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4】注意辨析与房屋赠与有关的规定: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1)房屋的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应由受赠人按规定缴纳 契税。房屋的继承要区分法定继承与非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属于契税 的征税范围。 (2)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 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赠与——征税;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名或加名的免征契税。(财税2014年4号文件)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 地增值税法-2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契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 产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一)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归纳】对于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情况如下表: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特别提示1】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 而减免契税。 【特别提示2】买房者不论其购买目的是为了拆用材料还是为了得到旧房后翻建成新房,都要 涉及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只要发生房屋权属变化,就要照章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3】某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也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缴纳契税: (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入股,应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 由产权承受方按入股房产现值缴纳契税。 【注意特例】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因未发生权属变化,不需办理房产 变更手续,故不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4】注意辨析与房屋赠与有关的规定: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1)房屋的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应由受赠人按规定缴纳 契税。房屋的继承要区分法定继承与非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属于契税 的征税范围。 (2)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 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赠与——征税;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名或加名的免征契税。(财税2014年4号文件)
《契税、土地使用税》课件
契税的征收程序
01
02
03
申报与审核
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 税务机关申报应税凭证, 并提交相关资料。
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 需按照规定方式缴纳税款 。
发票与完税证明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税务 机关应出具发票或完税证 明。
契税的优惠政策
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政策
如对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 定人群,可以享受契税减免的优惠政 策。
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地域性
调节性
土地使用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征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可以调节土地资源 的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 集约利用。
差异性
累进性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不 同,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以适应不同地区 、不同类型土地的实际状况。
确保税收公平。
降低税率
在保持财政收入稳定的前提下, 适度降低土地使用税税率,减轻
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合理的契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 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提高房地产市场透明度
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可以增加市场的信息对称性,减少投机和违规 行为。
《契税、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契税概述 • 土地使用税概述 • 契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关系 • 契税的计算与征收 •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与征收 • 契税与土地使用税的改革趋势
01 契税概述
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一种对土地、房屋权属转 移行为征收的税种,其征税对象
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两者在实际应用中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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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 除10%-30%后的余值 计算缴纳。各地扣除 由当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 租金收入 计征的, 称为从租 计征。
房产的租金收入, 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出租房产使用权取 得的报酬,包括货 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房产出租的,以 房产租金收入为房 产税的计税依据。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4
房产税 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 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5
房产税 发展历程
1949年 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
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7
房产税 发展历程
1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针对的是经 营性的住房,并且是到2002年才开始严格执行
2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 收范围限于城镇更加广泛,包括了非经营 性用房和自住性住房。
,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
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6
房产税 发展历程
免税规定
国发[1986]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财税地字〔1986〕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8
房产税
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 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 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其中: 1、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2、 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3、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4、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 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契税
主办:总税办公室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
培训目的
1、熟悉房产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2、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3、熟悉契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2
报告结构
1
房产税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契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3
1
房产税
定义 纳税对象 征收范围 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纳税标准 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免税政策及特殊规定 非经营性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税发【1986】90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关于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0
房产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1)房产原值是指 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 规定,在账簿“固定 资产”科目中记载的 房屋原价。(2)房 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 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 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 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 房屋进行改建、扩建 的,要相应增加房屋 的原值。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 计税余值 征税的, 称为从价 计征。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
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
或交付之次月起。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3
房产税 免税政策及特殊规定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9
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 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产权属国 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 和个人纳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1
房产税 税率及纳税标准
税率
应缴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房产 余值一次 减除10%30%后的余 值计征的, 税率为 1.2%
按房产 出租的 租金收 入计征 的,税 率12%。
1.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 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 入×12%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2
房产税 纳税地点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屋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
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 租金收入 计征的, 称为从租 计征。
房产的租金收入, 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出租房产使用权取 得的报酬,包括货 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房产出租的,以 房产租金收入为房 产税的计税依据。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4
房产税 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 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5
房产税 发展历程
1949年 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
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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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发展历程
1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针对的是经 营性的住房,并且是到2002年才开始严格执行
2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 收范围限于城镇更加广泛,包括了非经营 性用房和自住性住房。
,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
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6
房产税 发展历程
免税规定
国发[1986]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财税地字〔1986〕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8
房产税
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 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 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其中: 1、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2、 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3、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4、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 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契税
主办:总税办公室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
培训目的
1、熟悉房产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2、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3、熟悉契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2
报告结构
1
房产税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契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3
1
房产税
定义 纳税对象 征收范围 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纳税标准 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免税政策及特殊规定 非经营性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税发【1986】90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关于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号)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0
房产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1)房产原值是指 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 规定,在账簿“固定 资产”科目中记载的 房屋原价。(2)房 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 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 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 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 房屋进行改建、扩建 的,要相应增加房屋 的原值。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 计税余值 征税的, 称为从价 计征。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
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
或交付之次月起。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3
房产税 免税政策及特殊规定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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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 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产权属国 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 和个人纳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1
房产税 税率及纳税标准
税率
应缴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房产 余值一次 减除10%30%后的余 值计征的, 税率为 1.2%
按房产 出租的 租金收 入计征 的,税 率12%。
1.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 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 入×12%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12
房产税 纳税地点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屋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
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