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范文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结算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证财务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内部结算工作。
第二条公司内部结算是指公司内各部门之间发生的以货币、电子货币或其他产品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往来。
第三条公司内部结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内部结算工作。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制度、规范结算流程、确保信息安全,并定期进行财务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各部门在进行内部结算前,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编制结算计划,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六条内部结算主要包括收款和付款两个方面。
收款分为现金收款、电子支付和支票等方式;付款分为现金支付、电子支付和银行转账等方式。
第七条收款流程(一)收款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编制收款计划,包括收款金额、收款时间、收款方式等。
(二)收款操作: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及时进行收款操作,并向各部门提供收款凭证。
(三)收款登记: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收款信息登记到财务系统,并核对相关账户余额。
(四)收款对账: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收款金额和银行账户余额一致。
第八条付款流程(一)付款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编制付款计划,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
(二)付款操作: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付款计划,及时进行付款操作,并向各部门提供付款凭证。
(三)付款登记:财务部门应及时将付款信息登记到财务系统,并核对相关账户余额。
(四)付款对账: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付款金额和银行账户余额一致。
第九条内部结算流程中,各部门应保持与财务部门的及时沟通,确保结算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财务数据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结算的财务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公司内部结算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结算文件的管理,规范结算流程,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及时、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结算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传递、存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内部结算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结算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二)真实性原则:结算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三)及时性原则:结算文件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确保资金流转顺畅;(四)保密性原则:结算文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结算文件种类及编制第四条公司内部结算文件主要包括以下种类:(一)收款凭证;(二)付款凭证;(三)银行对账单;(四)费用报销单;(五)其他需要结算的文件。
第五条结算文件编制要求:(一)结算文件应使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金额、结算对象、附件等;(二)结算文件内容应完整、准确,不得漏项、错项;(三)结算文件附件齐全,与文件内容相符;(四)结算文件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和符号。
第三章结算文件审核与审批第六条结算文件审核:(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编制的结算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财务部门对结算文件进行复核,审核其合法性、合规性。
第七条结算文件审批:(一)根据结算金额和审批权限,结算文件需经相应级别的审批;(二)审批人应对结算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文件内容无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三)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后,将结算文件连同审批意见一并交财务部门。
第四章结算文件传递与存档第八条结算文件传递:(一)结算文件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传递至相关部门;(二)传递过程中,应确保文件安全,防止遗失、损坏。
第九条结算文件存档:(一)结算文件应按照类别、年份、月份等顺序分类存档;(二)存档文件应保持整洁、完好,便于查阅;(三)财务部门负责结算文件的归档、保管和查阅工作。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精选五篇)第一篇: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
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1、出纳岗位: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
(现付字凭证)工作描述:(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2、对外结算会计: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内部结算管理办法
xxx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xxx公司发〔x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x公司精细管理实施规划的通知》要求,针对公司在劳务分包及工程分包内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内部结算程序,达到精细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必须按公司要求进行招标,通过招标达到低价中标、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内部结算的以下具体要求: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低价中标后分包方在结算中与项目部发生经济纠纷,工程分包合同内必须要求分包方缴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内必须要求分包方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分包方在全面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内部结算,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内部结算后一个月内退还。
2、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费用支付的比例和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分包不得超过其80%,劳务分包不得超过其90%,尾款在项目部办完外部决算并经公司审计后再付清。
3、项目部劳务分包必须采用直付外用工费用方式,保证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不允许民工工资由承包人代为发放。
劳务分包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一份,保证上岗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人员并持有上岗证。
项目部劳资人员必须掌握项目所有的用工情况以及收入状况,以利于今后单价的确定。
三、内部结算程序1、每月28-30日项目部对当月分包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结算,单项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周内完成验收和结算。
项目部不得发生无量考核的计时工日,特殊情况须发生计时工日必须报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2、参加工程量现场验收人员由项目部在成立之初以书面形式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四人,由以下人员组成:由分管生产的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负责该项目的预算员、劳资员(参与劳务分包验收)、施工员(因项目需要的测量员)及分包方指定人员参加。
验收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程量进行验收,要认真履行自己岗位职责,不得敷衍了事,对验收记录进行认真核对后签字认可,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在验收记录中对验收工程的质量、安全签署意见。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结算管理,明确各项结算规定,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类结算行为。
第三章结算主体1. 企业内部结算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项目组、人员等。
2. 每个结算主体应严格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行为。
第四章结算方式1. 企业内部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金结算、电子结算、银行汇款等。
2. 不同结算方式所涉及的手续费、操作流程等应按企业规定执行。
第五章结算凭证1. 各项结算凭证应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
2. 对于涉及财务的结算凭证,应按照企业相关流程进行审核和备案。
第六章结算周期1. 企业内部结算周期应按照企业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2.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结算周期的,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七章结算账务处理1. 结算账务处理应遵循企业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2. 对于涉及重要财务数据的结算账务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八章结算管理1. 结算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结算责任人,遵循企业规定的操作程序。
2. 对于重要结算事项,应进行备案并留存相应的资料。
第九章结算风险控制1. 结算风险控制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2. 对于出现的结算风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章结算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结算制度的行为,应依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纪律处理。
2. 对于违规行为者,应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第十一章结算监督检查1. 对于企业内部结算行为,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结算活动的合规性。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章结算责任1. 各结算主体应严格履行自己的结算责任,确保结算行为合规、准确。
2. 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结算问题,应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章结算制度宣传1. 对于企业内部结算制度的宣传应当密切结合实际,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结算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分支机构、部门及员工,涉及公司内部资金结算、支付、报销等业务。
第三条公司内部结算应以合法、合规、高效、安全为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合理流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第二章内部结算流程第四条结算申请1.各部门需根据业务需求,向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明确结算事项、金额、用途等。
2.结算申请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
第五条结算审批1.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事项符合公司规定,手续齐全。
2.审批流程:一级审批(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批(财务负责人)、三级审批(总经理)。
第六条结算支付1.经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
第七条结算报销1.员工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凭证,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
2.报销流程:一级审批(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批(财务负责人)、三级审批(总经理)。
第八条结算监督1.财务部门对内部结算进行监督,确保结算业务合规、透明。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内部结算管理要求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结算业务合规。
第十条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台账,详细记录结算事项、金额、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加强对结算业务的保密管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定期对内部结算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内部结算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管理,避免资金风险,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与合法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公司内部资金结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明确权责,保障资金安全。
第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做到与公司经营发展相适应。
第二章资金结算的基本规定第五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应当采取电子化或者银行转账等形式进行,严禁私自擅取资金进行结算。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收付登记账簿,记录资金的支出与收入,确保每一笔资金交易都能够追溯。
第七条资金结算流程应当明确,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整或者跳过流程。
第八条资金结算过程中,如有发生差错或者疑点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账户管理第九条公司所有账户必须在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查询、监督账户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账户的名称、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资金结算过程中,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不得将资金挪用或者用于不正当目的。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对账户进行定期整理和清理,清理出不再使用的账户,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第四章资金监控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控体系,及时了解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起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资金账务的监督,确保资金账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资金结算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如发现资金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章资金风险防范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起资金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起风险防范机制,严格限制员工的操作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的一般方法
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的一般方法随着企业运营规模的扩大和复杂度的增加,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成为了每个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
企业内部交易是指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交换活动,而结算则是指对这些交易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的一般方法。
企业内部交易的一般方法包括采购、销售、转移和共享等几个方面。
在采购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向其他部门或子公司采购所需的原材料、设备或服务来满足自身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在销售方面,企业可以将自产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销售给其他部门或子公司。
在转移方面,企业可以将某些资产、负债或权益从一个部门或子公司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子公司,以满足集团内部的战略调整或资源优化的需要。
在共享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共享资源、技术或知识,提高集团内部的效率和竞争力。
在企业内部交易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结算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结算的一般方法包括核对交易信息、计算应付和应收款项、制定结算方案以及执行结算等环节。
首先,核对交易信息是指对交易双方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验证和比对,以确保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
首先,企业应制定明确的交易规则和流程,明确交易的权限和责任,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其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用于记录和追踪交易的信息和流程,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准确性。
企业内部交易和结算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合理的交易方式和规范的结算方法,可以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的最大化。
同时,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可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因此,企业应重视并不断优化内部交易和结算的方法,以提升企业运营的效率和竞争力。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一)目的1.规范公司内部结算行为,确保公司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合理配置。
2.提高公司内部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造册和错误结算。
3.预防和控制内部结算风险,保护公司合法利益。
(二)依据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2.《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结算行为,包括货款结算、费用报销、工资发放等。
三、内部结算流程(一)结算单据的准备1.货款结算:发货单、购货单、销售合同等。
2.费用报销:费用报销单、发票、收据等。
3.工资发放:工资条、员工档案等。
(二)结算审核1.结算单据的审核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人员应独立于结算人员。
2.审核人员应核对结算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结算金额准确。
(三)结算记录和凭证1.结算记录应清晰、详细地记录结算的对象、金额、时间等信息。
2.结算凭证应保存完整,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
(四)结算支付1.公司内部结算应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性。
2.结算支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确保合规性。
四、内部结算风险控制(一)内部结算风险的种类1.虚报风险:包括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交易等。
2.内部控制风险:包括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内部审计不力等。
3.人为错误风险:包括人为差错、操作失误等。
(二)内部结算风险控制措施1.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2.加强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解决内部结算风险问题。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内部结算的认识和意识,降低人为错误风险。
五、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一)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劝导、纠正、警告等。
2.对于严重违反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责任追究1.对于因违反内部结算管理制度导致公司损失的,应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集团内部交易定价程序及结算程序
XX集团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运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释义内部交易结算,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劳务交易、资金往来等交易事项结算。
第二章产品交易结算程序第三条内部产品交易系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物资、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燃动费的购销活动。
第四条集团内部产品交易均须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会签审批按各公司权限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内部产品交易结算程序(一)销货方开具商品出库单、发放商品。
购货方指定专人负责出货凭证的确认;(二)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发票;(三)购货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未付的应按迟付天数交付滞纳金。
(四)购货双方必须建立健全业务台账及往来明细账,定期进行账务核对。
第六条集团内部产品定价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法: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当期平均销售利润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第三章劳务交易结算程序第七条集团内部劳务交易是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加工、运输及服务活动。
第八条劳务交易结算程序(一)供销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二)劳务方依据协议提供服务,并开具结算单;(三)劳务方开具发票结算;(四)接受劳务方履约付款。
第九条集团内部劳务价格等同一般客户。
第四章资金往来结算程序第十条集团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程序(一)借款方财务部提出付款申请,注明所借款项的确切用途、还款时间;(二)借款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三)依据《XX集团权限审核暂行管理办法》报集团领导审批;(四)借款方到期偿还借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内部借款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集团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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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办法
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交易资金的清算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清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资金清算活动。
(三)内部交易资金清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范围(一)内部采购与销售业务产生的资金收付。
(二)内部劳务提供与接受产生的费用结算。
(三)内部资产转移产生的款项支付。
(四)内部资金借贷产生的本息收付。
(五)其他经公司认定的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事项。
三、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账户设置(一)公司设立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专用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内部交易资金的收付。
(二)所属各单位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内部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四、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流程(一)交易发起内部交易发生时,交易双方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及时将交易信息录入内部交易管理系统。
(二)资金结算申请交易一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对方提出资金结算申请,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和审批文件。
(三)审核与审批接收方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四)资金支付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所属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
(五)记账与对账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记账处理,并定期与交易双方进行对账,确保资金清算的准确性。
五、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时间要求(一)对于常规的内部交易,资金结算应在交易完成后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内部交易,资金结算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最长工作日个工作日。
(三)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资金清算无法按时完成,应提前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
六、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风险控制(一)建立健全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金清算流程的规范运行。
集团内部结算定价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结算定价管理办法内部交易结算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
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
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专业术语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管理部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管理内容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
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教辅产品。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
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培训服务。
3、内部摊销法:以产品的采购价为基础,按照受众人数或受众数量分摊采购成本。
适用于房租、水电费、办公设备、及其他公用资源。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1、结算周期按自然月1日-30(31)日发生的内部采购或服务项目做结算2、结算方式次月5日内对公账户结算3、结算依据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软件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结算行为,提高结算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之间的结算业务。
第三条公司内部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结算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及时性:结算业务应及时办理,确保资金流转顺畅;3. 准确性:结算数据应准确无误,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4. 安全性:结算过程中应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结算申请1. 部门或子公司需在结算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结算事由、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2. 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结算审批1.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批;2. 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办理。
第六条结算执行1. 部门或子公司根据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办理相关手续;2. 财务部门根据办理结果,进行资金划拨。
第七条结算核对1. 财务部门在结算完成后,与部门或子公司进行核对;2. 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结算方式第八条公司内部结算方式包括:1. 银行转账;2. 支票;3. 现金;4. 其他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方式。
第四章结算监督第九条公司内部结算监督分为:1. 内部监督:由财务部门对结算业务进行日常监督;2. 外部监督: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结算规定的部门或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2. 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3.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高盛集团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山东高盛集团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山东高盛(集团)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内各公司内部交易行为,整合集团公司资源,发挥集团各公司协同作用,降低成本、费用支出,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明确集团各公司交易范围、定价、核算办法,保证集团各公司业绩评价及考核依据。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山东高盛(集团)公司下属的山东高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安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路装饰有限公司、淄博托普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内部交易业务。
三.定价原则1、各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结算原则上以成本价为依据;经双方总经理商定签字确认后转财务开票结算;内部交易的结算管理统一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内部交易的账务处理核算由集团财务签字后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2、特殊情况(重大质量问题等原因情况)下,各公司之间可以就交易价格提出调整申请,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四.业务流程主要业务流程:1、原材料领用流程:各公司之间的原材料原则上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各公司之间的原材料可以相互共用,以领料单的形式到仓库领用的:具体流程:使用部门开具填写完整的领料单→经采购同意→到仓库领用→仓库月底转集团财务开票→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2、产品加工流程:需方公司以书面申请或合同→各公司销售公司(必须确定价格)→销售公司下单到各公司(或外协加工)→加工完验收入库→销售发货到各公司→月底集团公司财务根据发货确认数量开票→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3、工程施工流程: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由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后→出具工程结算书经申请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转集团公司财务开票→转各公司财务入帐。
五、财务规范各公司之间内部往来交易要求定期核对、正确、及时反应内部往来账目。
各公司内部交易单位需在每月底前完成内部交易业务账务处理并相互核对应收与应付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内部交易结算政策规定
内部交易结算政策规定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定公司内部交易的结算政策,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转移、物品交换、服务提供等。
定义
- 内部交易:公司内部成员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 结算:完成交易并清算相关款项或物品的过程。
- 交易立项:将内部交易计划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获得批准的过程。
结算流程
1. 交易立项:所有内部交易需经过交易立项程序,包括填写交
易申请表、明确交易双方及内容等。
2. 部门审批:交易申请表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交
易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3. 结算方式:内部交易的结算方式可以是货币支付或物品调配,根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4. 结算标准:结算标准应依据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确定,确保
交易公平合理。
5. 结算时限:内部交易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结算,并及时记
录交易结果。
6. 结算记录: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交易结算记录,包括交易
双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信息,并妥善保管。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公司内部交易结算政策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查等。
审查和修订
本政策将由相关部门定期审查并进行必要的修订,以确保与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
以上为内部交易结算政策规定,敬请遵守。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结算活动,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内部运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结算、服务费结算、费用报销等。
第三条企业内部各部门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结算管理,确保内部结算的合法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企业内部各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结算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并由企业领导审批。
第二章结算范围第六条本内部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商品采购与销售的货款结算;2. 不同部门之间的服务费结算;3. 员工出差、差旅费用报销;4. 各种费用的报销和开支结算。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内部结算的合法合规性和准确性,确保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八条结算流程包括结算申请、审批、付款、核对等环节。
第九条结算的申请应当明确列明结算内容、金额、时间等基本信息,并附上相关的申请表格和文件。
第十条结算的审批应当由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批人要对结算内容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结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结算的付款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付款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结算后应当进行核对,核实结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进行调整和处理。
第四章结算管理责任第十三条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严格贯彻执行内部结算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内部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企业内部结算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负责内部结算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结算管理能力。
第五章结算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完善第十六条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适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办法
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办法一、内部市场结算管理1、内部市场结算机构市场办是负责全公司内部市场结算的专门机构。
市场主体核算员是所在单位市场核算专职人员,既要配合市场办工作,又要对本级市场主体进行核算,业务受市场办指导。
市场结算人员要熟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
2、市场办结算职责(1)负责草拟市场交易规则和核算政策,报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记录、测算、汇总、确定一、二级市场主体(公司、区队)的收入、支出,核算各市场主体工资收入。
(3)负责确定各市场主体的补贴和追加费用,下达和调整月度费用计划。
(4)负责单项工程的预、结算,参与单项工程的验收与管理。
(5)负责办理一、二级市场(公司、区队)的日常核算和月度结算。
(6)负责内部市场价格体系及结算结果科学性、合理性的综合分析与上报。
二、内部市场核算方法与收支项目设置1、内部市场核算方法内部市场核算原则上采用统计核算法。
2、内部市场收支项目的设置内部市场收支项目见附表1。
三、内部市场收支结算流程1、收入结算(1)生产收入采掘开单位的产量、进尺生产收入,依据月末验收部门提供的产量、进尺等工程和施工条件验收单,人力资源部根据综合单价结算,市场办对每个市场主体进行结算。
(2)服务收入辅助单位服务收入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经职能部室审核后,定期传市场办结算。
单项工程结算由市场办负责。
按月底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有关验收单,对施工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进行结算。
当月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和市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依据审批预算进行结算,开具结算单,录入电脑,实行一工程一结算。
当月未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人力资源部、调度室或市场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形象进度和实际发生的支出,按比例合理估算收入,由市场办开具结算单,录入电脑,完工时从工程收入中扣除。
(3)定额外补贴收入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未预见的特殊情况时,市场主体可提出价格调整或费用补贴申请,由市场办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编制定额外补贴预算,报仲裁委员会审批,市场办根据审批意见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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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打物资出库单、机打验收入库单、提货单、发运单、质保书、签证单、项目审批单、工程审计书、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货物流转、劳务(服务)提供、工程竣工的有效书面材料。
证明货物流转、劳务(服务)提供、工程竣工的书面材料必须有对方单位盖章、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签名。
二、财务部门应对相关单位提供的结算凭据进行审查,确保结算资料完整、准确。
对各单位提供的结算凭据存在缺陷的,应退回要求进行补充、更正。
三、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交易,收款方财务部门在取得经济业务必备的结算依据后,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有关票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会计凭证通过邮件、QQ等联系方式发送给付款方。
四、为实现公司集中管理资金的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每日应将超限额部分资金转入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指定账户内。
五、各单位对收到的结算资料,应进一步核准落实。
若无差错,应依此进行账务处理;若有差错,应尽快与收款方财务人员联系将差错原因通知收款方,待资料齐备收款方凭证传递到位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交易双方财务部门必须核对往来交易数据,坚决杜绝单边挂账,确保结算业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的会计核算第七条公司下属单位通过“内部存款”科目核算内部交易和内部关联交易业务,公司总部通过“单位存款”科目核算该类交易业务,两科目下根据业务内容下设采购销售、内部借款、劳务、其他四个二级科目,单位挂辅助核算。
月末,各单位要及时与财务中心进行对账,便于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两科目合并抵销。
一、公司总部与各单位间的结算,公司收款、子公司付款时
收款方:借相关科目贷单位存款- 甲、乙等公司付款方:借内部存款-甲、乙等公司贷相关科目公司付款、子公司收款时做相反科目。
二、公司各单位间发生的交易,账务处理如下:
1.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收款方:借内部存款-(甲公司)贷相关科目
付款方:借相关科目贷内部存款-(乙公司)
2.财务中心的账务处理
借单位存款-(乙公司)贷单位存款-(甲公司)
第八条公司在本办法批准下发日启用“内部存款”、“单位存款”科目,核算当月发生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
在此之前的发生的公司内部交易的账务,待双方账务核对后,再调入这两个科目内。
第九条因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形成的资金占用,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资金“有偿使用”原则,占用资金一方(债务方)应每月向被占用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利息),资金占用费按一年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平均资金占用额计算。
第五章公司内部交易会计资料的准备第十条各单位内部交易结算资料需有业务部门双方签字的资料:
一、内部购买(销售)商品应具备的资料:签订交易合同(协议)、结算价格依据、机打物资出库单、机打验收入库单、提货单、发运单、质保书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
二、提供(接受)劳务应具备的资料:签订的劳务合同、人事部门的审批书,或签订的加工服务合同。
三、租赁业务应具备的资料: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书;
四、资产处置应具备的资料:资产处置情况说明书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书。
第六章内部借款及资金调拨的程序和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内部借款的办理程序及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中心及各单位需内部拆借资金,通过公司OA 发起协同,由财务总监批准。
流程完成后,公司财务中心资
金管理部进行资金划拨。
计息日为资金付出之日,属专门借款的按照其实际资金成本计息,不属于专门借款的按照母公司平均资金成本计息。
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账务处理;反之,亦然。
一、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票据)贷:内部借款--(财务中心)
二、财务中心的账务处理:
借:单位存款—甲、乙等公司贷:银行存款(票据)第十二条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应按日主动将超限额资金交存到公司财务中心账内,计息按照银行办法计算。
账务处理同上条。
第七章交易结算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中心及各单位财务人员凭双方业务人员签字同意交易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当月及时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准确填制本单位会计凭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交易结算程序办理结算业务,对未经双方确定的经济业务,业务部门提交的原始资料未经对方签字同意,各单位会计不得单方挂账,不得进行账务处理,一经发现,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月末结账前,应主动将“内部存款”科目的发生额、余额与公司财务中心的“单位存款”科目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核对不一致的,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质量和按时报送的,纳入经济责任予以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指导、检查日常交易结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中心。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四川XXXXXXXX内部资金划拨申请单
2.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流程图
3.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流程图
附件1:
四川XXXXXXXX内部资金划拨申请单单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