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爆破拆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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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新港闸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老闸拆除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高邮市新港漫水闸位于高邮湖新民滩的河港上,介于高邮湖和邵伯湖之间,是淮河入江水道高邮湖控制线7座控制建筑物之一,主要功能为蓄水灌溉和行洪排涝。该闸建成于1968年5月,现状共29孔,其中通航孔1孔,孔宽6.0米,现状通航孔已封堵废弃;节制闸孔28孔,单孔净宽4.0米,总净宽112米。
由于该闸原设计标准低,又经40余年的运行,结构普遍老化,病害较严重,闸身稳定、结构强度等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江苏省水利厅组织的安全鉴定,并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核查,认定该闸为四类闸,建议拆除重建。
二、老闸拆除方案编制依据
1、依据高邮市新港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2、依据高邮市新港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
3、依据须遵守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
(3)《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
(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规范》JGJ147-2004;
(6)《起重吊运起重信号》GB5085;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5130-2011。
4、相关的规范、规定及规程。
三、老闸拆除项目内容
1、拆除工程包括老新港漫水闸闸身主体及上下连接护坡翻砌段块石护坡。
本工程拆除工程量较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老闸闸室底板、墩墙混凝土拆除,约1100m3。
(2)上下游翼墙砼拆除,约150m3。
(3)钢筋砼闸门拆除,计28扇。
(4)铺盖、消力池砼拆除,约800m3。
(5)上下连接护坡翻砌段块石护坡拆除,约2000m3。
(6)部分设备拆除;
拆除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人工机械拆除、废渣的运输和堆存。拆除工程开工前,编报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流程计划、施工机具、人员组织配备等资料,上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方法
1、(1)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形、地貌、道路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清除各类障碍物、垃圾、树根、杂草等,初步平整场地,进行施工现场布置。
(2)准确测量放样,定出基坑中心线,上下口开挖边线及填土区的位置,并用石灰线和标杆作出醒目的标志。
(3)进行降排水设计和施工,连续抽排地下水,保持土层中的潜水和承压水水位控制在拟开挖层底高程以下0.5m。
(4)合理布置土方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修筑道路,创造好的运输条件。
(5)在施工区域内设置排水沟、截水沟,疏通并排除地下水,使施工场地无积水,阻止雨水顺坡流入基坑。
2、拆除老闸前,向业主申请领取原新港漫水闸竣工图纸。以完全掌握结构情况,合理的安排拆除顺序和施工质量。
在围堰填筑及抽排闸塘内河水完成后,采用泥浆泵清除漫水闸底板护底上的淤泥。清淤是拆除老闸的主要环节,在下游侧块石护坡位置修筑一条破混杂石料路宽6米,可以利用拆除老闸的碎渣,机动车和挖掘机能够到河床底部进行挖淤泥、装车外运。
(1)老闸(含上、下游翼墙及护砌)底板2m以上结构拆除:由于闸室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U型结构且闸室底板距闸墩顶上部结构及闸室上、下游人行便桥上部高度较高,故先对老闸(含上、下游翼墙及护砌)底板2m以上结构进行拆除,即而拆除的砼块填空闸墩与闸墩间的空隙,破碎机座落渣土上向前推进拆除作业。拆除后的砼块应及时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堆放,统一处理。
(2)老闸(含上、下游翼墙及护砌)底板以上闸墩结构拆除:又因老闸总长120米,宽6米,面积较大,故安排第二台破碎锤随第一台破碎锤后同时进行闸墩部位拆除施工,以加快施工进度。拆除后的砼块应及时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堆放,统一处理。
(3)老闸闸室底板及上下游护坦、消力池结构拆除:采用破碎锤对闸室底板及上下游护坦、消力池结构直接拆除,破碎的砼块应及时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堆放,统一处理。
3、砌体拆除
(1)在拆除某单位工程前,编报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流程计划、施工机具、人员组织配备等资料,上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2)块石砌体拆除,采用大、小型机具拆除。
(3)块石砌体拆除后,符合标准的可利用材料,集中妥善堆放,废渣应及时处置。
(4)在拆除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备专职安全员,确保无伤亡事故发生。
4、块石、砼及钢筋砼拆除清运
(1)在拆除砼、块石单位结构工程前,编报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结构安全措施,施工流程计划,施工机具,人员组织配备等资料,上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现意外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2)拆除砼、块石结构工程,要小心谨慎,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测原结构情况,如有意外,应上报监理人研究后方可继续施工。
(3)拆除废渣应及时进行处置,不可乱堆乱放。
(4)任何拆除后的有利用价值的材料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对拆除后符合标准的可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承包人应优先向发包人购买,其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5)在拆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有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随时做好记录,拆除结束后及时上报监理人。
(6)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做好料场、渣场的挡护、排水等工程措施或植物种植保护措施,并负责料场、渣场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工作。
(7)弃渣运输,应对运输车辆采取防泄漏措施,出现渣料泄漏情况时,应予清理或回采,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8)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堆放开挖料和弃渣,并在其堆放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
(9)拆除漫水闸闸门,钢轨道,按顺序由上至下用液压锤进行拆除,用吊车把桥梁板吊走。同时机动车将工程废物外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10)拆除闸墩用挖掘机液压锤按顺序进行拆除,从闸的一头开始拆除,便于车辆外运。拆除下部结构前,清淤施工需要加设横纵向混杂石料临时路。因河床较宽,清淤挖掘机和机动车不能靠近的部位,采取混杂石料铺筑临时路方法进行挖掘淤泥。
3、凿拆除注意要点
(1)进行人工拆除时,操作人员要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要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2)人工拆除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3)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结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墩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5)拆除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结构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