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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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

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市辖三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四个清理”专项行动,政府存量资金清理是其中之一。按照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要求,我局对清理范围内的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保障中除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具体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老年人福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多项工作。在经济社会中民政工作发挥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我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PC年1月起交由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在核算中心的集中户内设基本户一个;根据党费管理规定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核算要求,在农行开设有工会、党费专用账户各一个。

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成立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四项清理”专项行动小组,3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出工作要求;3月中旬,将专项行动通知(银党发15号)转发至局属各单位;4月底,按照政府存量资金工作组的要求及提供的表格,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对清理范围内的资金进行梳

理和分析;5月上旬上报清理结果,提出资金盘活计划。

三、单位存量资金现状

截止4月30日,我单位以上银行账户余额万元。

(一)会计核算中心账户。20PC年,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民政局撤消原有银行账户,统一在核算中心的集中户内设基本户一个,小号为0725。该账户资金主要是在集中核算前的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历年各级单位转入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西部影视城“救生行动”捐款等)。该账户资金按照《行政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截止4月30日,账户余额万元,其中:

1、“其他应付款”万元,包括市劳动就业局拨入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万元、西部影视城转入的用于“救生行动”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自治区民政厅拨入救灾款万元、退役士兵杨波放弃自谋职业安置费用万元、社团公告工本费万元。

2、“应付账款”的万元,包括应付宁夏金凯胜工贸公司、宁夏德兰尼装饰材料公司、宁夏宇辉医疗器械公司、宁夏圣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尾款。

3、208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转的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万元。

4、2080201款-行政运行结余万元。

5、2080207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结余万元。

6、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结余万元。

7、2080803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结余万元。

8、2081201款-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结余万元。

(二)工会、党费专用账户。根据党费管理规定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核算要求,我单位经批准,20PC年和20PC年分别在农行鼓楼支行开设了工会和党费专用账户,用于工会经费和党费的收支核算,专用账户资金由局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工会经费账户收支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党费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单独设账核算。截止4月30日,工会账户余额万元,党费账户余额万元。

四、资金盘活计划

通过资金清理检查,我单位对存量资金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以下资金盘活计划:

(一)其他应付款中的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应付账款中的资金,按民政局与施工或销货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待合同约定到期后支付尾款,计划在10月全部支付。

(二)各款的结转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计划在5月以后陆续支付。

(三)工会、党费专用账户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

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镇积极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由财政分局精心组织、各站所通力配合,努力确保财政存量资金清查盘活高质量完成。

本次清查主要是对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进行清理,按计划分20PC年度、20PC年度两个时间段分别清理,并依据形成原因按收回、原用途留用、整合、上缴等不同的方式作出相应处理。

乡财政分局与各股站所密切协作,摸清底数,做好分类统计,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通过大家的日夜奋战,共同努力同时借助此次清查,使我镇的财务工作走向了规范,资金使用有了方向,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提升。

此次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的做好全镇财政存量资金摸底,详细分析形成原因,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准备好基础数据,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稳增长、惠民生、释放积极财政政策具有促进意义。

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电〔20PC〕38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PC〕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真正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扎实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部署情况

为了更好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崇左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涉农资金的业务科室开展整治行动。并组成督查组,于20PC年4月14日—17日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本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督查。

二、我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一)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PC年财政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20PC年财政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各县(市、区)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各乡镇,乡镇及时发放到受灾户,并做好发放登记等有关手续。救灾物资(含捐赠款物)发放做到“一卡一账一册四公开”,即建立灾民救助卡,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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