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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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

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

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道路交通法规的宽松执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的不到位,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各地交管部门普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来惩戒违法行为,其中包括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

一、案卷样本概述: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对违法行为定义明晰,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均有规定。

根据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选择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

而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通常采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来快速处罚,以保证交通秩序的稳定。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是指当交通管理部门查证过程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符合简易程序处罚要求时所采取的一套行政处罚措施。

该案卷样本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及依据、当事人陈述及申辩的权利等多个部分。

案卷样本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进行编制,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处罚案卷的编制过程:行政处罚案卷的编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查证违法事实:交通管理部门通常通过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证人证言等多种方式来获取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这一步骤需要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仔细的查证,确保案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准备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确定违法事实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通常包括违法事实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权利的陈述及申辩等内容。

3. 通知当事人: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合法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有权进行申辩,并提出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意见。

4. 行政处罚执行:在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后,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申辩意见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按照决定书的规定履行处罚义务。

三、案卷样本的重要性: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对于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根据《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和《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提出以下要求:一、案件受理记录案件受理记录中处理意见由两名经办人填写,若案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填写为“本案尚需进一步核实,请领导阅示。

”;若案件需要立案的,填写为“本案需要立案调查,请领导阅示。

”案件受理记录中负责人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填写为“同意经办人意见,请核实后立案查处。

”二、立案报告立案报告中经办人签名为两个人。

负责人审批意见由分管局长填写,不能立案的填写为“不同意立案。

”;可以立案的填写为“同意立案。

本案自XXXX年XX月XX日起立案,由XXX和XXX两位同志承办。

”三、证据材料案件调查要在立案后进行,由分管局长批准的两位同志负责承办。

仅有现场检查笔录作为孤证,一般不能定案,应辅有询问笔录,违法现场的取证照片,相关的书(物)证,有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的录音资料等相关佐证1项以上,且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提供的取证照片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照片中要有拍照时间、违法当事人或陪同检查人;②能反映具体违法事实并与笔录所载内容相一致;③能反映违法事实来源于违法单位,可以拍摄多个照片相互映证,笔录中应记录拍摄照片的地点、张数等情况证据要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证据种类尽量齐全,不仅要有案件的定性材料,也要有定量材料。

取证文书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要求书写,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中监督员要书写证件号;被询问人要逐页签名,并签署意见;文书涂改处由被调查人按手印。

现场检查笔录不是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对检查中的违法事实要进行调查核实。

询问笔录中的被询问人如果仅代表个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询问笔录中的被询问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被询问人如果代表单位,要提供单位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询问笔录中与被调查对象关系填写为“XXX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XXX单位职工(员工)”或“XXX单位委托人”。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第七条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1、文书应当打印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3、文书规定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编注。

做到一案一号。

4、文书中注明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5、文书中要求填写执法证件号码的,必须要填全号。

6、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代签或机打。

7、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8、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对笔录审阅无误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无误”,并在该句话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空白的地方可以用斜线划去。

(如有续页,则每页都要签名);9、交通部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省厅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x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部或厅规范填写案由,案由前后保持一致。

10、文书中的执法地点: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归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使用的执法文书,必须有统一的编号,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色或碳素黑水,字迹清楚,文字精炼,语言通畅,叙述逻辑严密。

第三条对外使用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押印或盖章。

私自篡改文书、损毁文书、扣押文书、徇私舞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一般处罚案件结束后,卷宗由承办人整理一案一卷装订,报主管领导签批后7日内送法制科归档。

第五条行政处罚卷宗文书顺序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补办)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当事人陈述申辩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1、道路运政执法案件处理卷宗
立案号:填写决定书的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许决字〔〕号当事人:填写申请单位(人)
案由:填写申请许可的事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执法机关:填写邵武市运输管理所
案件经办人:填写业务经办人
结案时间:填写做出许可决定的时间
2、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邵武市运输管理所
3、卷宗目录(表格)
内容有:序号文书名称份数页数(份数要加盖页码章)
4、提供的材料
摆放顺序是:
{1、申请书2、申请表3、保证书〔内容是:车单位(人)正文是: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单位(人)个人的要压手印,单位的加盖公章。

时间。

时间要和申请书时间相同〕4、所有提供的申请材料,有复印件的加盖核对章,并签上“与原件核对无异”,填写日期。

如果原件是申请人提供的有申请人签“本单位(人)保证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真实有效”,盖章或签名,填写日期。

}5、受理通知书
使用省交通厅的格式,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受字号
6、权利告知书
7、决定书
统一使用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许决字〔〕号
送达事项的送达人要两名执法人员,备注填写核准证的号码
8、附件一:如有收费要复印件
9、附件二:有关许可发放的文书复印件(客运班线许可证明、线路牌等)
备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不要编入档案。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要求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1 、立案阶段: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并明确以下内容:(1) 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住址)等;(2) 案件明确。

属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注明“检查中发现”的字样,并写明发现的时间、地点;其他部门移送的,写明移送时间和有关情况;举报的,写明举报时间和方式;交办的,写明交办的时间和有关情况;(3) 有案情记载,记载简明扼要;(4) 有立案依据。

应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5) 有承办人的意见和签名,有承办部门、法制部门的意见和签名,有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名。

(6) 有立案时间。

包括申请立案和批准立案的时间。

2、调查取证阶段:(1) 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2) 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①有检查或调查(询问)的时间、所在的具体地点;②有当事人或被调查(询问)人基本情况;②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

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调查(询问)相关违法事实与情节等;③有检查人员或调查(询问)人员签名;⑤笔录有被检查人或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⑥调查(询问)笔录中如有涂改之处,应有被调查(询问)人捺手印' 盖章或签名作证。

(3)调取与保存证据(或查封' 扣押财物):注明被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有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事由和依据;③有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的具体时间' 地点;④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等;⑤有物品保存的方式' 期限和地点;⑥需登记保存的,应有领导审批记载;⑦有取证(或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并有物品所有人' 参加人' 见证人签章;⑧有记载物品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的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59.卷内无目录的、卷内目录制作不规范、目录与资料不对应、资料排序不规范或者未编写页码的,扣0.5-2分;
60.卷内缺少案件材料、有与案件无关的材料的,扣0.5-1分;
61.卷内资料破损未修补、小页纸未用A4纸托底粘贴或者对当事人提供的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的证明材料未经复印入卷的,扣0.5-1分。
23.撤销、变更处罚决定缺少必要程序的,扣1-2分;
24.缺少相对人身份证明材料的,扣3分;相对人委托代理人处理案件缺少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的,扣2-4分;
立案审批
4分
25.立案案件缺少案件来源材料的,扣1分;
26.未按照规定及时立案的,扣1分;
27.案件基本情况描述不清楚或者不符合实际的,扣1分;
文书制作
(20分)
文书制作基本情况
20分
10.对外使用的文书中执法机关未填写单位全称的,扣0.5-1分;
11.文书有修改的,未经加盖印章、签字等方式确认的,扣0.5-1分;
12.文书使用推测性、含义不清词句的,扣0.5-1分;
13.需要内部审核、审批的文书未经审核、审批的,扣1-3分;审批、审核意见表述不明确、有歧义的,扣0.5-1分;
50.行政处罚决定不合理或者自由裁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2.5分;
51.未告知当事人执行的相关信息或者告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扣0.5-1分;
送达
2分
52.被送达文书名称、文号未填写或者填写不完整的,扣0.5-2分;
纠正违法行为
4分
53.未依法责令当事人纠正或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的,扣3分;
54.告知当事人的改正方式、改正内容不明确的,扣0.5-1分;
附件7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受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检案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评分:____________ 评分人:______________
有关说明:
1.本《评查标准》针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要求制定。

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2.《评查标准》共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案卷文书制作标准和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三个部分。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主要衡量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案卷文书制作标准”主要衡量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和制作质量;“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主要衡量案卷的归档规范和外观质量。

3.案卷中凡涉及行政执法主体错误、执法内容错误、适用依据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处罚对象认定错误、主要证据错误、执法程序违法等实质性错误之一的,即视为无效案卷,案卷评查不得分;其他扣分事项以扣完该评查项目的分值为限。

1.本《评查标准》针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要求制定。

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2.《评查标准》共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案卷文书制作标准和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三个部分。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主要衡量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案卷文书制作标准”主要衡量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和制作质量;“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主要衡量案卷的归档规范和外观质量。

3.案卷中凡涉及行政执法主体错误、执法内容错误、适用依据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处罚对象认定错误、主要证据错误、执法程序违法等实质性错误之一的,即视为无效案卷,案卷评查不得分;其他扣分事项以扣完该评查项目的分值为限。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卷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卷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处罚案件 卷宗
案号
某交综执罚〔2019〕1-8号
办案单位
某某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当事人
张三车辆Βιβλιοθήκη 牌某D10156案发时间
2019年3月5日
案发地点
S310线K220+200
案由
张三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
处理
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张三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
结案日期
2019年3月8日
归档日期
2019年3月31日
归档单位
某某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保存期限
10年

卷宗制作标准和要求

卷宗制作标准和要求

卷宗制作标准和要求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制作、填写行政处罚文书和立卷归档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主体适当(一)处罚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并符合法定权限XX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执法主体,执法大队要以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

2、法律文书与处罚票据中必须使用行政机关全称,且印章与行政机关名称一致。

(二)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1、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不满14周岁有违法行为的人,不予行政处罚。

3、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4、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被处罚主体资格的材料,在案卷中反映被处罚主体资格的各类文书材料应前后一致。

5、被处罚主体必须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6、法律文书中,被处罚主体使用全称,不得丢字错字,且前后一致。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主要法律文书所述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

2、法律文书能够准确记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

3、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齐备,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2、法律文书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

3、相对人的行为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有违法行为的人,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适当且符合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

5、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为使我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一、装卷原则及要求1、案号的使用案件要一案一号。

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通知、法律文书、函电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名称重复的,可下分-1、-2等。

2、纸张及文书制作标准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3、正副卷的分立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立正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可以不入卷。

5、卷宗材料的排序原则总体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客观进程所形成文书的时间,分类自然排列,并兼顾文书之间的有机联系;同类的诉讼材料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排列。

6、装订前的准备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

破损或褪色的要修补、复制;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加边、加衬、折叠均以A4纸张为准。

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

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

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

7、卷宗的编页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

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页。

卷内页码使用打码机编打。

8、卷内目录及封面的填写卷内目录一律微机打印;卷宗封面内容尽量实现机打。

9、卷宗的装订卷宗对齐后,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由立卷人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骑缝章。

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范本一:正式风格一、案件概述1.1 案件基本信息1.2 案件背景1.3 案件申请事由1.4 案件申请人及相关当事人信息二、调查与取证2.1 调查组织与人员2.2 调查程序与步骤2.3 取证方法与过程2.4 取证材料的整理与分析三、行政处罚依据3.1 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3.2 相关法律条款解读3.3 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适用性四、行政处罚决定4.1 行政处罚的决定内容4.2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理由4.3 行政处罚的期限与执行方式4.4 行政处罚的附加处罚决定(如有)五、申请人的申辩与听证5.1 申请人的申辩意见5.2 申辩的程序与方式5.3 申辩的结果与影响5.4 听证程序与要求(如有)六、附带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6.1 相关法规、规定与文件6.2 历次类似案例参考6.3 专家意见及相关研究资料附件:附件1:涉案当事人证件复印件附件2:调查取证记录附件3: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4:申辩材料与结果书面记录附件5:听证会记录附件6:相关法规、规定及文件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政府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2. 违法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禁止的行为。

3. 调查组织:根据法律职责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与取证工作。

4. 取证材料:证明案件事实、罪责等相关材料,用于事实的查明与行政处罚的依据之一。

-------------------------范本二:简洁风格一、案件基本信息1.1 案件名称1.2 涉案当事人信息1.3 案件背景与申请事由二、调查与取证2.1 调查组织与人员2.2 调查程序与方式2.3 取证材料整理与分析三、行政处罚依据3.1 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3.2 相关法律条款解读3.3 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适用性四、行政处罚决定4.1 处罚决定内容概述4.2 处罚依据与理由4.3 处罚期限与执行方式4.4 附加处罚决定(如有)五、申辩与听证5.1 申辩意见5.2 申辩程序与结果5.3 听证程序与要求(如有)六、附带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6.1 相关法规、规定与文件6.2 历次类似案例参考6.3 专家意见及研究资料附件:附件1:涉案当事人证件复印件附件2:调查取证记录附件3: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4:申辩材料与结果书面记录附件5:听证会记录附件6:相关法规、规定及文件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政府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

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

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一、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文书等材料可以归入行政处罚案卷,不单独立卷。

(本次重点讲一讲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标准及要求行政执法案卷宜采用软卷皮装订。

入卷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应当保留原件;原件确实无法入卷的,可以保存复印件,但应当与原件进行核对,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注明来源、日期,并由核对人签名或者盖章。

凡能附卷保存的证物均应当入卷。

不能附卷保存的证物应当在案卷内注明名称、内容、数量、来源、特征、提取时间、存放地点等。

不宜保存的证物,应当拍照附卷。

行政执法案卷的卷内材料应当按照排列顺序,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页码。

凡有文字的页面都应当编页码,页码的位置正面在右上角,反面在左上角。

一本案卷编一个流水页码。

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底不编页码。

行政执法案卷的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25doc (自动保存的)

2014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25doc (自动保存的)
结案时期等。
行政处罚
全过程说理
1.说理式执法贯穿行政处罚全过程,主要包括调查取证、审查审理、告知听证、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处罚决
定、文书送达等过程;
2.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
3.说理式执法文书应当结构严谨、内容准确、说理透彻、文字简练、逻辑性强;
4.调查终结报告①案由应以说明方式概括案件由来,具体格式为“具体违法行为+案”;②当事人的基本情
12.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①有对案件来源的简介;②有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③有违法事实和证
据;④有处罚的依据;⑤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
审查
决定
13.告知和陈述申辩:①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应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的完整记载;
②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中应有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利的记载;③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中应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④告知文书有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印章,并给予当事人适当的申辩时间;⑤没有告知文书的,通过笔录等文书反映的,应有告知内容的记载,并有被调查人或被询问人签名。
的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有加处每日3%罚款的规定;⑤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⑥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⑦有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送达
执行
18.依照法定方式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委托送达与邮寄送达,军人的转交送达,被监禁人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人的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送达回证内容规范,包括:送达文书名称、文号、件数,送达方式、时间、地点,2名以上持证送达人员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若是受委托人签收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关交代收人签收,应注明代收理由、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人签名;送达文书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若是受委托人签收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第一篇: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2011-11-03 09:59:14)转载▼ 标签:调查询问行政处罚送达回证通知书询问笔录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填制要求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填制要求

填制要求文化市场行政处分卷宗一、封面上面:1. 填写省、市、县行政机关名称;例如:南昌市文化局;2. 第一栏填写年号,顺序号。

二、案由:简要填写案件的主要内容。

三、当事人: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2. 属公民〔自然人〕的,填写姓名。

四、办案人及日期:1. 填写调查案件和记录案件的工作人员姓名;2. 填写该案件立案的日期和最终结束的日期。

五、处分结果:填写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内容。

六、填写案卷的归档日期和保存期限。

七、该封面应用牛皮纸制作,并较卷宗正文加宽度2公分。

文化市场行政处分卷宗目录一、将卷宗内文书整理鹐全后,按顺序编好序号和页码,傍戉表格傅容分别填写:1.序号:撇件顺序抒列勷︛2.撇件名称:该文件具体名称;3.页号:填写该文件在整个案卷中的第几页。

文化市场违章调查询问通知书一、填写顺序号;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调查询问时间;检查人、记录人、被检查。

二、其他:盖行政机关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填写具体日期。

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一、当事人: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2. 属公民〔自然人〕的,填写姓名。

二、案由:简要填写案件的主要内容,即取证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原因。

三、证据:填写涉及违法行为的具体物品类别及数量,不够填写附上?证据保存〔抽样取证〕物品、材料登记表?。

四、其他:1.落款盖行政机关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2.当事人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填写日期。

3.一式二份,执法机关一份,交当事人一份。

现场检查笔录一、当事人情况: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2.属公民〔自然人〕的,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二、检查情况:1.检查机构的名称及检查的具体日期和时间;2.检查和记录工作人员分别签名。

三、现场检查记录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的简要经过,或所发现的问题,需当事人改正的工程。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的分类(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二)违法事实清楚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实施道路运输行政处罚,除适用简易程序的以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二、立案和调查取证程序(一)立案程序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2.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询问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

4.执法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的,报执法现场负责人审核。

5.执法现场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和处理该案件所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审核后,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6.执法人员制作立案文书。

(二)调查取证程序1.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一人询问,一人同时记录。

在法律文书中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案件卷宗中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录。

2.询问证人和当事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制作询问笔录,应当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笔录中涂改之处应由被询问人确认并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用录像录音等形式进行取证。

3.证据提取与保存(1)提取证据应当注明具体时间和地点。

(2)应当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物品性状。

(3)应当注明证据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4)需要登记保存的证据,应有保存依据、保存清单和领导审批记载,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有被调查取证者的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取证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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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1、文书应当打印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3、文书规定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编注。

做到一案一号。

4、文书中注明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5、文书中要求填写执法证件号码的,必须要填全号。

6、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代签或机打。

7、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8、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对笔录审阅无误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无误”,并在该句话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空白的地方可以用斜线划去。

(如有续页,则每页都要签名);9、交通部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省厅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x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部或厅规范填写案由,案由前后保持一致。

10、文书中的执法地点: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11、文书中的执法时间:包括起始时间,具体到分。

12、文书中的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和当事人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要详细;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要准确。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联系地址与身份证要一致;如不一致为了减少执法成本,当事人可以到居住街道居委会开暂住证明。

13、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

(如:执法地点: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

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喻遵平、王晓军,执法证号3423110074、3423110073.王晓军于2010年7月5日9时45分现场摄像(或拍照),光盘号20100705,车号:皖C01258。

喻遵平于2010年7月7日11时截图。

当事人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后签字。

)二、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一)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1、主要内容:(1)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行为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及主要相关内容,要求准确、全面、客观、真实地描述执法现场的情况,不能作主观推想和猜测。

(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

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

)后面不加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案。

(2)“上述笔录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过)情况属实无误”,只能选一项。

(3)“当事人(见证人)”只能选一项。

(二)立案审批表1、简要案情:简要地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

并指明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

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

认为王军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5、调查机构意见:提出要求立案的请示,签章和日期。

(如:要求立案,请法制部门审查)6、法制机构意见:审核,提出审查意见,签章和日期。

(如:建议立案调查,请领导批示。

)7、单位负责人意见:审批,决定是否给予批准立案。

(三)询问笔录1、询问笔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能相互矛盾(特别是时间、地点等具体情节);2、询问记录内容: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记录。

询问时要围绕需调查的行为事实进行,重点是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和结果等方面;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

3、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情况。

(四)勘验检查笔录1、天气情况:当时的天气情况,应写明“雨、雪、雾、阴、晴”中具体的一种天气情况。

2、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地填写勘验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勘验结论,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对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勘验结束后,应将勘验结果表明。

(五)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第一联随案件材料一起移交行政案件受理中心1、当事人应当签署“上述物品经核对无误”的意见并手签姓名和签收日期,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2、作出退还决定的应在“备注”栏:当事人签“上述物品完好,现已退还”签名及接收时间和两名执法人员签名。

(六)、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第一联随案件材料一起移交行政案件受理中心1、车辆有异常情况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2、在七日内持本凭证到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案件受理中心接受处理。

(七)调查报告1、案件调查情况:应当注明违法行为发现时间、发现途径、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地点、违法行为内容等违法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开展调查取证的全部过程。

(从轻、从重在调查情节中体现)2、处理机构意见:应当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八)责令改正通知书1、违法事实表述要简明、清晰,一般要注明违法时间、违法地点。

2、责令改正事项及依据(如:皖M80283滁州市驾驶员王某某无故拒载乘客,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你在营运中不得无故拒载客车)3、可以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可将改正结果注于责令改正通知书下方;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写出明确的责令整改期限;4、责令改正的内容应当尽量明确。

(九)、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1、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写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罚款处罚的应当写明罚款金额。

(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2、理由和依据: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的原文,具体到条、款、项、目。

(如: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3、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当事人可以向其提出陈述、申辩的执法单位的名称应具体到部门。

(如: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法制科)(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执1、“送达单位”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如: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送达地点”应明确具体街道、门牌号、表述准确、规范;(如:滁州市琅琊西路88号行政案件受理中心)送达回证空白部分应作划线处理,包括备注栏;“收件人”不是当事人时,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身份和与当事人的关系3、送达文书:填写送达文书的名称。

(如: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十)、当事人陈述申辩书1、调查复核情况:填写经复核违法事实。

(如:经复核,王军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承办人意见:应当由执法人员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给予王军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妥否,请批示。

)需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应当填写“建议报案件会审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3、单位负责人意见:由负责人明确写明“同意承办人意见”或者写明同意作出处理决定的全部内容。

(十一)、交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1、出席人签名:应由全体出席人本人签名,体现集体负责制。

2、讨论情况:首先“案件简介”应当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法律依据、当事人意见等;其次“讨论记录”栏中要明确每个人的意见;集体讨论记录要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要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理决定一致。

(十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1、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的叙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法律依据:写明当事人所违反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条款和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到条、款、项、目。

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3、缴纳罚款银行: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如:农行皖东支行)。

(十三)、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1、填写解除强制措施的原因和具体时间。

根据强制措施解除的情形。

(如: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十四)、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结案报告1、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种类、数额,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2、执行情况: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于2010年7月8日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5、“处理机构结案意见”由处理部门写明具体意见并由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填写日期;(建议结案)6、“法制工作部门审查意见”由运输管理机构的法制部门写明具体审查意见并由法制部门的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同意处理结果意见)7、“行政执法机关审批意见”由负责人填写意见和签名。

(同意结案)三、卷宗管理规范一、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二、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三、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1)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

(2)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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