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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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管理规定修订版

公文管理规定修订版

公文管理规定修订版一、前言公文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对于保障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信息沟通至关重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的撰写和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制定了本次修订版的公文管理规定。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政府机关和其它组织用于内外部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正式文件,包括公函、公报、公告、会议纪要等形式。

三、公文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形式,公文可以分为下列几类:1. 内部公文:用于机关内部沟通和文件传递的文件,如会议纪要、通知、文件等。

2. 外部公文:用于机关与外部组织或个人之间交流的文件,如函件、公告等。

3. 经济公文:用于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合同等。

4. 政策性公文:用于政策宣传和指导的文件,如政策解读、通知等。

四、公文的格式要求为了保证公文的正式性和规范性,公文应按照以下格式撰写:1. 页眉:显示机关名称、文件字号、密级、日期等信息。

2. 标题:准确概括公文的主题。

3. 正文:分为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每部分内容应清晰、简洁明了。

4. 签名:署名单位或个人,并注明联系方式。

五、公文的处理流程为了提高公文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公文的处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登记:收到公文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确定公文的分类和处理人员。

2. 分发: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紧急程度,将公文分发给相应的处理人员。

3. 审核:处理人员应对公文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办理:按照公文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办理工作,如回复函件、制定计划等。

5. 归档:办理完毕后,应将公文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六、公文的保密与公开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公文的保密与公开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1. 保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公文,应采取保密措施,限制阅览范围和复制权限。

2. 公开:对于公告、通知等无保密要求的公文,应及时公开发布,以便于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七、公文的电子化处理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公文的电子化处理已成为现代公文管理的必然趋势。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2012 年4 月16日,中办、国办颁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这是党政合一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非常重要,是今后具体办文执行的标准文件。

原《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和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包括总则、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共8章,42条。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新《格式》)增加了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突出体现了“统一、规范”的要求,有助于促进公文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公文处理相关概念的重新定义(一)《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也就是说公文处理由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组成。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二)新《条例》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中,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 3个环节(在《办法》中,这 3个环节均隶属发文办理)。

新《条例》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公文办理范畴。

经此调整,公文处理工作由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组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1994(000)002
【摘要】现将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发给你们,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七年二月十八日发
布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
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
【总页数】3页(P19-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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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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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按照公文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文件材料,是传达贯彻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围绕公文的收进与发出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是对公文从撰写制作、传递到管理,以及归档或销毁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公文处理遵循准确、及时、安全、统一、高效等基本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综合财务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和发文机关,对公文实行归口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各部室负责拟稿、会签、送审。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司党政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11种。

适用范围如下:(一)决议:适用于公司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有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指示,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人员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印发公司规章制度,任免人员。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十)函:用于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2.10.10•【文号】国税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结合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和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形成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税务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税务机关公文是税务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直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各单位实施领导、履行职能、指挥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依法经营和进行商务活动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的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公文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纪委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分别负责公司行政、党委、纪委、工会的公文处理工作,是公司相应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并对各单位的相应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单位应设立文秘岗位,指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文书、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单位内设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七条非涉密公文应当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处理。

特殊情况下,不宜使用oa办公系统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各单位的公文主要包括正式发文(文件式公文)、便函(信函式公文)、内部公文和专用文件等四种类型。

第九条正式发文是以单位名义发布的、用于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重要事务的公文,主要种类包括: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通知。

适用于任免干部,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重要事项,转发上级单位重要公文。

3.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告知重要情况。

4.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公文管理制度修订

公文管理制度修订

公文管理制度修订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我部决定对公文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一、修订目的公文是机关单位重要的沟通工具,是体现机关单位意志和决定的重要载体,对于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修订公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文的起草、审签、发放和归档流程,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修订原则本次修订公文管理制度的原则是:服务大局、严格规范、便利高效、科学管理。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大局:公文管理制度修订要贴近实际、服务大局,满足机关单位工作需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2. 严格规范:公文管理制度修订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公文的起草、审签、发放和归档流程,保证公文合法合规。

3. 便利高效:公文管理制度修订要注重提高公文办理的便利性和效率,简化流程,减少繁琐环节。

4. 科学管理:公文管理制度修订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和流程,完善公文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修订内容1. 公文起草(1)规范公文格式:明确公文的格式要求,规范标题、密级、公文类型等内容,确保公文的统一风格和形式。

(2)公文编号管理:统一公文编号规则,明确编号管理责任人,避免重复编号和漏编号情况的发生。

(3)审批流程规定:明确公文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规范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公文审批的监督。

2. 公文审签(1)审签权限管理:明确各级领导的审签权限范围,规范公文审签的流程和要求。

(2)审签时间限制:规定公文的审签时间限制,加强审签工作的督办和监督,提高审签效率。

3. 公文发放(1)发放方式规定:明确公文的发放方式和渠道,规范公文的发放流程,保障公文的安全和及时性。

(2)公文传阅管理:规范公文的传阅流程和要求,加强对公文传阅的监督和管理。

4. 公文归档(1)归档管理规定:明确公文的归档要求和流程,规范公文的归档管理,保证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种类和适用范围第一条公司公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或资料:上级(外单位)来文、本级发文(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处理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

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原则:按照机关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文的处理工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来文(收文)处理第五条来文(收文)指收到上级或外单位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办理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呈批、承办、催办、办结等。

(一)签收: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点公文要逐页查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紧急公文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必须将公文的来文单位、收文时间、编号、公文标题、密级、紧急时限、件数等逐项在收文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三)呈批: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的来文,统一使用“公司收文(来文)处理笺”。

属于加急、密级的文件,由各承办部门直接呈批。

属于普通来文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呈批办理。

(四)承办: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来文呈批流程为:综合办公室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意见,分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并存档。

属联合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协办部门则要积极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五)催办:对领导批转承办部门办理的来文。

综合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批示要求限时办理、及时催办,随时了解办理进度。

(六)办结:来文(收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注明办结。

公文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整理齐全,按规定存档。

第三章内部公文处理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在履行完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负责对外上报、对内下发的各类公文办理,其他部门(子公司)仅能在公司系统内发文,不得对外。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1、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公文处理流程,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公文处理流程包含了公文的起草、审核、批准、签发、分发和归档等环节。

2、公文起草2.1 撰写公文公文起草人根据事由和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意思。

公文应包括标题、主题、正文和结尾等部分,并采用规定的格式和文体。

2.2 核对材料公文起草人核对所需附件、证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公文审核3.1 审查内容公文审核人对公文的文体、用词、格式、逻辑顺序等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公文表达准确、规范。

3.2 核对附件公文审核人核对所附带的材料和附件是否齐全、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3 签署审核意见公文审核人签署审核意见,明确是否通过审核,如需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并予以说明。

4、公文批准4.1 批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公文批准人具有批准公文的权限。

4.2 审核意见反馈公文批准人收到公文审核人的审核意见反馈后,根据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公文。

4.3 签署批准意见公文批准人签署批准意见,明确公文的批准结果,并填写批准日期。

5、公文签发5.1 印发公文公文签发人将批准后的公文进行复印,并加盖签发人印章。

5.2 追加签发意见若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批准的公文,需要追加各部门的签发意见。

5.3 分发公文签发后的公文通过邮件、快递或其他方式分发给相关人员和部门。

6、公文归档6.1 资料整理公文归档人将各部门的公文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编制目录。

6.2 归档存储归档人员将已整理的公文按照规定的归档方式,存储在指定的位置,并负责归档档案的保管和检索工作。

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2:公文审核意见反馈表附件3:公文批准意见表附件4:公文签发表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2.1 公文:指由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制发的具有法律效力、规范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文件。

2.2 权限: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授予的特定权利或责任。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

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公文处理基本流程(修订版)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文处理的基本流程,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合法性。

公文是组织内部和外部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正确处理公文对于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2.公文分类及特点公文主要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两类。

内部公文是机关、单位内部进行交流、传达和批示的文件,外部公文是机关、单位与外界进行交流、沟通的文件。

2.1 内部公文特点内部公文通常以机关、单位的正式文件格式书写,并在文件上标注征求意见、保密级别等信息。

内部公文常见的类型有通知、批复、决定、报告等。

2.2 外部公文特点外部公文通常采用公函格式,包括来文、函件、回执等。

外部公文主要用于与其他机构、单位进行协作、交流,如信函、合同等。

3.公文处理流程3.1 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公文处理的第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文标题:准确、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内容。

- 来文/发文单位:标明来文或发文单位的名称、邮箱、联系人等信息。

- 正文:列明公文事项、具体内容和处理要求。

- 附件:如有需要,列明和附上相关文件、资料。

- 签署:由相关负责人签署,并注明签署日期。

3.2 公文审批公文审批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部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内容的逻辑性、合规性等。

- 领导审核:由领导或主管领导对公文进行最终审核,确保公文符合组织政策和法律法规。

3.3 公文登记公文登记是公文处理的必要步骤,以便追踪和管理公文。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登记编号:为每份公文分配唯一的编号,方便后续查阅和归档。

- 登记分类:按照公文的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方便后续组织和检索。

- 登记归档:将已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归档,并记录归档位置和时间。

3.4 公文传送公文传送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确保公文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或单位。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内部传送:通过内部邮件、文件传送等方式将公文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状态版本与更改记载版本/更改实施日期记载编制审核批准14071.0/0 2014.7 首版****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依照上级相关文件,结合****(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是公文处理的办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指导本部门人员按本办法要求办理公文,规范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二)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七条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任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部门)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或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公文处理的新要求2012 年4 月16日,中办、国办颁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这是党政合一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非常重要,是今后具体办文执行的标准文件。

原《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和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包括总则、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共8章,42条。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新《格式》)增加了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突出体现了“统一、规范”的要求,有助于促进公文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公文处理相关概念的重新定义(一)《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也就是说公文处理由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组成。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二)新《条例》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中,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 3个环节(在《办法》中,这 3个环节均隶属发文办理)。

新《条例》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公文办理范畴。

经此调整,公文处理工作由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组成。

二、公文处理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的变化新《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高山煤矿的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永贵能源公文处理管理规定》,结合高山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公文是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下达各项决议决定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是高山煤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上级来文(电报)、上报上级的各类请示报告、下发各类公文、批复下级请示报告等。

行政办公室配备专职文秘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级领导要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文风,行文必须注重效用,讲究效率和质量,按程序办事,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

(五)、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

二、公文种类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函、会议纪要等。

三、公文格式(一)、公文一般由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公文版头主要有:《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文件》、《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等。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号、发文年度(使用六角括号)和发文顺序组成,标明于版头下方居中或左下方。

3、文件编号高山…****‟**号(括号内为年份全称,括号后为文件编号,均用阿拉伯数字)。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4、签发人上行文要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管理办法原版已签字...........有限公司公⽂管理办法司规字第02号第⼀章总则第⼀条为做好公司公⽂处理⼯作,明确公⽂的种类、格式、⾏⽂规则等,提⾼公⽂质量和⼯作效率,使公⽂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公⽂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依法治企和进⾏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处理是指公⽂的办理、管理、整理(⽴卷)、归档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督促、检查公⽂运转和办理情况,统⼀管理公⽂收发、审核、⽤印、归档和销毁等⼯作。

第五条公司⽂员、内勤应不断提⾼公⽂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处理⼯作。

处理公⽂⼈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处理必须严格执⾏有关保密规定。

第⼆章公⽂种类第七条公⽂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命令(令)适⽤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重⼤强制性⾏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员。

⼆)决定适⽤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适⽤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的事项。

四)通知适⽤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员等。

五)通报适⽤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适⽤于向股东代表⼤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适⽤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请⽰适⽤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中存在问题,以及⼈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的事项。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最新整理)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最新整理)

根据1993年11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我国将现行行政公文分为如下12类13种,并对每一类每一种公文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规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等。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活动或事项作出安排。

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公告和通告向国内外宣告法定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则用“通告”。

通知适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互不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纪要适用于传达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

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在公务活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公文具有法规和准绳的作用。

有的公文本身就属于法规文件,有的公文则是法规的具体化。

它们对所涉及的对象都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是个人和单位行动的准绳。

第二,公文具有领导和指导的作用。

通过互行公文,上级机关可传达领导意图,下级机关则可遵照执行、贯彻领导意图。

第三,公文具有教育和宣传的作用。

国家行政机关可通过公文进行自上而下的宣传,以达到教育、启示、动员、释疑解惑、说明的作用。

第四,公文具有联系和知照的作用。

通过互行公文,各级行政机关可互相交流、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和领导水平。

第五,公文具有依据和证明的作用。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登记、分发、传递、归档、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文种类与格式第四条公文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命令、请示、报告、批复、意见、通报等。

第五条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版面布局、字体字号、标题、正文、落款等。

第三章公文起草与审核第六条公文起草应明确目的、内容、要求,语言应简洁、准确。

第七条公文起草后,应由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内容无误。

第四章公文签发与登记第八条公文签发前,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第九条公文签发后,应进行登记,记录公文标题、文号、签发日期等信息。

第五章公文分发与传递第十条公文分发应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确定分发范围和对象。

第十一条公文传递应确保安全、准确,不得泄露公文内容。

第六章公文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公文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

第十三条公文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防止损坏、丢失。

第七章公文销毁第十四条公文达到保管期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不泄露信息。

第十五条销毁公文应有详细记录,包括销毁时间、数量、责任人等。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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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修订-)
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三、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用“报告”。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建议事项。

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答复公函所提问题用“复函”。

五、会议纪要/简报:记载和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情况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反映沟通财务、业务、政务情况,用“简报”。

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的决定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六条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第七条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210MM*297MM。

二、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

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三、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第八条公司常用公文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一、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

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一)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以公司名义发文,代字为:“皖新宇”,字号样式为:皖新宇〔2016〕1号。

以部门或常设机构名义发文,代字分别为:“皖新宇总”、“皖新宇财”、“皖新宇行”,以此类推;字号样式同上。

会议纪要,代字为:“皖新宇纪”,字号样式为:皖新宇纪〔2016〕1号。

(三)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

只用于上行文。

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一般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公司行文用手写体标识。

二、公文主体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

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一)公文标题: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三)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

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

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
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

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

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四)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五)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六)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七)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八)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九)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三、公文版记部分,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

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一)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二)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

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

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第四章发文流程
第九条公司文件发文流程: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核稿→有关部门会签→总经办审核→公司领导签发→行政人事部编号、排版、缮印→总经办盖印→行政人事部分发。

第五章办文质量
第十条公司发文应当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确有必要,注重实效。

凡能当面、电话协商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行文。

第十一条公司发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力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观点鲜明,用语准确,层次清楚,结构严谨。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办应加强对公司发文特别是上报、外发公文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办文规则和程序,对不符合规定及文字质量较差的公文,可以退回办文部门。

第十三条经过签发的公文,不得改动,如确需改动,应报签发人同意。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收到的公文,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处理。

公司各部门收到主送或抄送的公文,应及时交公司总经办按程序统一办理。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十五条签收,外来公文由总经办负责签收,按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登记,公司总经办对签收的公文逐件拆封核查,分类登记。

登记中要将办件、阅件和简报分开。

不需办理的阅件和简报,由总经办送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传阅。

第十七条传阅,传阅文件要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先阅文。

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领导批示范围组织传阅,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传阅范围。

第十八条拟办,对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公司总经办提出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力求准确、恰当,要主动征询业务部门的意见,对紧急、重要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对需几个单位承办的公文,要明确牵头主办单位。

第十九条批办,对需公司领导批办的公文,公司总经办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公司领导批办。

经公司领导签批办理的公文,总经办要及时转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履行签字手续。

涉及几个部门办理的公文,原件送主办部门,同时复印送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承办,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抓紧办理。

第二十一条催办,凡经公司领导批办的公文,公司总经办负责催办。

紧急公文跟踪催办。

重要公文及领导限期办理的公文重点催办。

第二十二条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办理完毕后,及时反馈来文单位,并向公司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等,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第二十四条发文办理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应将公司领导签批的底稿及2份公文正本留存。

一般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的公文案卷集中向总经办移交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离开原岗位时,应主动整理、移交其经办或暂时保存的公文,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并将其移交的公文进行查验后,交专人统一保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修订、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司一般公文标准格式
2.函(复函)标准格式(平行文)
3.请示(报告)标准格式(上行文)
4.通知(通报)标准格式(下行文)
5.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6.文件审批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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