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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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 郑大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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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BC3、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

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

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AD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

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以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是合法的?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ABCD5、合伙人可以用以下哪些财产或权利出资?A、货币B、知识产权C、劳务D、土地使用权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C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A、6000元B、30000元C、100000元D、150000A 2、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B、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C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B、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C、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方可举行。

郑州大学《经济法实务》第06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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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6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6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 56:42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定期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2个月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是( )。

A 、抵押B 、质押C 、留置D 、保证3、不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 )的不同。

A 、担保的效力范围B 、实现方式C 、设定方式D 、标的物及其占有状态4、下列与保证责任有关的诉讼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C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5、甲向乙借款,丙为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甲的还款日期为2003年10月1日。

但直到2006年5月1日,乙从来没有向甲或者丙提出过任何还款请求。

时至2006年5月2日,乙请求甲还款。

甲说:“我虽然也知道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但我还是愿意偿还借款。

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你可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乙便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应当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已经表示愿意继续承担债务B 、丙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其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C 、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承担赔偿责任D 、丙可以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该抗辩不因甲的放弃而受影响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下列情形哪些情形,担保物权消灭:A 、主债权消灭;B、担保物权实现;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2、下列哪些财产可以用作抵押物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B、建设用地使用权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D、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3、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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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一、出资人数不同1、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注册资金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责任形式不同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内部治理结构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企业行为依据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约束。

《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说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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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D、由合伙企业所有2、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A、签发营业执照B、出资完成C、订立合伙协议D、验资完成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以企业的设备为己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的,当然退伙。

A、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B、被依法宣告失踪C、个人债务到期不能清偿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5、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赵某是一家饭馆的合伙人之一。

因生意很兴隆,赵某便和哥哥在附近又开了一家饭馆,主要由其哥哥照管。

赵某经常将客人介绍到自家开的饭馆去,并和客人说两家是连锁店。

依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赵某可以这样做B、赵某不可以这样做C、经多数合伙人同意,赵某可以这样做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4、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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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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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一、出资人数不同1、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注册资金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责任形式不同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内部治理结构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企业行为依据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约束。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42:13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下列那种财产不是物权的客体()。

DA、矿藏B、房屋C、土地D、行为2、下列哪种说法错误AA、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B、物权的种类是法定的C、物权的内容是法定的D、物权属于支配权3、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C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B、物权具有优先效力C、物权的客体可以是行为D、物权是支配权4、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DA、债权是相对权B、债权为请求权C、债权具有意定性,不需要公示。

D、债权具有不平等性5、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D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下列哪几项ABCDA、非物质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期限性2、债发生的依据包括ABCDEFA、合同债B、不当得利债C、无因管理债D、侵权行为债E、缔约过错债F、单方行为债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BCD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A、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B、行为人无代理权;C、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D、须相对人为善意。

5、ABCDEFHGA、B、C、D、E、F、G、H、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依据民法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正确错误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同意和提起仲裁或诉讼正确错误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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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2.论述题(共20分)试述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甲公司于2012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1)假设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2)假设3月1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

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电报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经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

则甲公司是否需要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案例分析题(共20分)张某3月17日递交名为“除草剂”的发明申请,随后张某收到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但后经多次试验,发现该技术还存在重大缺陷,于是又递交了一份撤回申请书,专利局准予撤回。

10月21日,王某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授予王某专利权。

张某以曾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丧失新颖性为由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试分析下列问题:(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其认定标准有哪些?(2)对张某的无效宣告请求,哪个机关有权受理?该机关会做出何种裁定?为什么?(3)如果张某对无效宣告请求的裁定不服,应采取什么救济方式?5.案例分析题(共20分)4月10日,哈尔滨市新华饮料厂“南极”商标许可亚美保健品饮料有限公司使用,未备案。

经济法实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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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作业第一篇:经济法实务-作业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的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每题都做,独立完成;2、以word 2003形式提交学习的平台;二、作业内容: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0分)答: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需要满足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主要为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实质条件分两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质条件为: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三性” 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实质条件为:新颖性、明显区别性、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技术(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公众已知的现有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明显区别性,是指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10分)答:商标侵权形式包括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和其他侵权五种情况。

一、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标识侵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反向假冒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其他侵权:(一)企业名称侵权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抢注驰名商标: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域名侵犯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四)商品名称和装潢侵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五)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1)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1)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下列哪种说法错误A、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B、物权的种类是法定的C、物权的内容是法定的D、物权属于支配权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债权是相对权B、债权为请求权C、债权具有意定性,不需要公示。

D、债权具有不平等性3、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债权是相对权B、债权的主体是特定的C、债是能够以货币衡量的财产关系D、债权是支配权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5、知识产权的客体是A、知识产品B、行为C、房屋D、土地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下列哪几项A、非物质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期限性2、债发生的依据包括A、合同债B、不当得利债C、无因管理债D、侵权行为债E、缔约过错债F、单方行为债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4、依照民法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5、A、B、C、D、E、F、G、H、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依据民法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正确错误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同意和提起仲裁或诉讼正确错误3、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正确错误4、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正确错误5、连带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是多数人、并且该多数人彼此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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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所问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 论述题(共20分)试论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

答: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

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1、约定赔偿范围。

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

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

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1987年10月19日) 对涉外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除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一方当事人赔偿另一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一般应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灭失和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就是指利润),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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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最主要区别。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论述题(共20分)试述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答:1、对债务人的效力: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

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

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郑州大学《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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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A BC D、甲、乙、丙三个自然人订立一份普通合伙协议。

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B内缴付C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D再协商确定A B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A BC D、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A BCD额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3、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

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

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

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以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是合法的?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5、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的特征包括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A、共同出资,共同经营B、共享收益,共担风险C、订立合伙协议D、具有法人资格正确错误、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正确错误、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正确错误、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1、如何理解破产宣告(受理)的法律效力?答:1、对债务人的效力: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

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

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法院或专门机构同意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

具体地讲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2)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3、对债权人的效力,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

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没有保持力。

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没有保持力.我国现行《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债权申报。

郑大《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

郑大《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答: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答: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五、其他行式的商标侵权行为。

3、什么是担保合同,其效力如何?答: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二、论述题:试述公司法对公司投资权和担保权的限制。

答: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是公司一项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却是在实践中长期困扰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们的一个问题,由于旧的《公司法》不但有对外投资的限制,而且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相对较高。

通常为了使对外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只有增加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和经济的发展,也变相地干扰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经济法实务

经济法实务
2、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2.论述题(共20分)
试举例说明你是如何理解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形的?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
吴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银行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吴某即交出房产证,房产证记载吴某为产权人。银行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吴某因无力还款,银行正准备拍卖该房产时,突然接到一纸诉状,吴某之弟在诉状中提出,抵押房屋系其父母购置,应归他们兄弟二人共有,现在吴某私自抵押,请求法院判决该抵押关系无效。经查,该房屋为吴某兄弟年幼时其父母为其兄弟二人所购置,但只以吴某姓名登记,其间并无其他记载。试分析:
(1)乙方铺设复合地板行为构成何种形态的违约?
(2)甲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为什么?
(3)甲拒付房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乙的合同解除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1、答: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1. 论述题(共20分)试论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

答:损害赔偿的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行为人对于他人人身侵害的赔偿,必须以因侵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来确定。

也就是说,对人身的侵害只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时,行为人才负赔偿责任。

如果对人身的侵害没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行为人不负民事责任。

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时,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

(一)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民事赔偿责任既然是一种财产责任,那么责任范围的大小一般来说应当以财产损失的多少为依据。

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于补偿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

只要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损害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又具备直接因果的,就应该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在适用这一原则中必须注意赔偿的范围,一般只限于因被侵权直接造成的伤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误工费及因伤、病就医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等,不能随意扩大赔偿范围。

所谓全部赔偿只是指合理的损失,对于不合理的损失不予赔偿则是理所当然的。

(二)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两人以上共同致人损害,它的特征是几个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致人损害的共同过错,同时各个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客观上正是造成损害的不可分割的原因。

在确定共同致伤害的责任范围时,一是应按各个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轻重,分别按比例分担;二是各个加害人之间应负连带责任。

不能只考虑各个加害人的按份分担,而在某一加害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时,使受害人的财产得不到全部补偿。

一个加害人无力偿还,其他加害人都应共同负起他对受害人所负的那一份责任。

(三)混合过错的责任范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不仅加害人有过错,受害人也有过错,即所谓混合过错。

确定混合过错的责任范围时,双方所负担的责任的大小应以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这样确定,实际上就是把不是由加害人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不让加害人负责,而是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郑州大学会计学第二章

郑州大学会计学第二章

A B
C D
、所有者权益是指()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A B
C D
、广义的解释权益的概念,指()。

A B
C D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产的是()。

A B
C D
、企业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款项存入银行的业务,属于下列()的变化业务。

A B
C D
E、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2、下列经济业务不会使资产和权益总额发生变动的有( )。

A、用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
B、从银行提取现金
C、用银行存款购买原材料
D、购买材料时货款未付
E、用现金发放工资
3、借贷记账法下账户贷方登记()。

A、资产的增加
B、负债的减少
C、费用的减少
D、所有者权益增加
E、收入、利润的增加
4、通过账户进行核算,可以直接提供()。

A、期初余额
B、本期增加发生额
C、本期减少发生额
D、期末余额
E、增减的百分比
5、下列项目中属于资产的有()。

A、银行借款
B、存货
C、对外投资
D、设备
正确错误
、借贷二字不仅作为记账符号,其本身和含义也应考虑,“借”只能表示债权增加,“贷”只能表示债务增加。

正确错误
、在借贷记账法下,“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对应账户。

正确错误
、复合分录可以由几个简单分录复合而成。

正确错误
、账户的借方是增加方,贷方是减少方。

正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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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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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
A 、签发营业执照
B 、出资完成
C 、订立合伙协议
D 、验资完成
2、甲、乙、丙三个自然人订立一份普通合伙协议。

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 、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
B 、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
内缴付
C 、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
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年时再协商确定
3、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是哪项?
A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员 D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 、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 、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 、以企业的设备为己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D 、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 )的,当然退伙。

A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B 、被依法宣告失踪
C 、个人债务到期不能清偿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
额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 、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
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3、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

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

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
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

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以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5、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的特征包括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
A、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B、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C、订立合伙协议
D、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正确错误
2、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不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
正确错误
3、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正确错误
4、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正确错误
5、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正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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