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分散供养代养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寄(代)养协议

甲方(五保户):

乙方(监护人):与甲方关系:

丙方(村委会):

为了做好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满足分散供养对象的生活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由乙方寄养。

2、甲方根据寄养的实际情况,自主分配使用供养经费,甲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供养经费由乙方领取,丙方要监督好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甲方的生活等。

3、甲方被寄养前耕种的土地委托乙方负责管理,土地承包费列为老人生活补贴。

4、甲方被寄养时自有家庭财产委托乙方或丙方负责管理,乙方必须保障甲方被代养期间衣、食、住、医、葬等方面基本生活需求,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并保证甲方生病时及时就医治疗及入院期间的安全陪护。

5、甲方在分散供养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或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丙方负责协调监督。

6、甲方因财产等原因与乙方或第三方发生纠纷,丙方应

出面调解,必要时协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7、甲方因病情危重或故去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安葬事宜由乙负责,安葬费用由乙方和丙方协商按一定比例解决。

8、甲方去世后,其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9、其他未尽事宜,各方本着公平、平等,最大范围内保障甲方权益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定之日起执行,甲、乙、丙三方,及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盖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