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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总结

行业协会,“脱钩”才能正名中公教育茂名分校分享

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更是为了推开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大门,在政府、市场与行业协会之间求得善治

继今年7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发布之后,近日,民政部公布了____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从清理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到取消行业协会行政级别和事业编制,作为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行业协会甩开去行政化的改革臂膀,无疑会将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改革推向更深水域。

我国的行业协会诞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管理上实行民政机关登记、挂靠机关主管的双轨制。行会组织“半官半民”的色彩,确曾发挥过统筹协调、管理有效等独特优势,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行业协会政社不分、管办一体、责任不清的弊端也凸显出来。比如,不合理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在职能部门取消了,不久又在行业协会那里改头换面出现。又如,行业协会名义上为企业服务,实际往往只收钱不办事,而是热衷于行业评比,甚至出现“搭车收费”“指定服务”“官员寻租”等隐性腐败问题。

有人说,行业协会“戴着行会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这个说法形象揭示出行业协会的“不伦不类”:作为非政府组织却带着政府性印记,作为非营利组织却又有营利冲动。不扭转行业协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不革除行业协会职能作为上的沉疴积弊,就不足以彻底解决行业协会扮演“二级政府”和“红顶中介”的问题。掐断职能部门借行会商会“养

人”“牟利”的畸形需求,才能让行业协会成为独立的市场治理主体。更应递进一步追问:怎样才能让脱钩之后的行业协会契合市场经济的现实所需?行业协会并不是政府的管理工具,政府也不是行业协会的服务重心。行业协会是居于政府与企业中间的沟通桥梁,担负着政府决策咨询、维护行业权益的责任,也是行业内的“服务员”,对会员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培训引导、协调国际贸易争端等各类服务。行使好这些职能的前提,在于行业协会彻底摆脱和政府机构之间的从属关系,真正回归角色本位。

这无疑是一场行会组织的“正名”之战。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不仅仅是为了打通简政放权的“任督二脉”,更是为了推开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大门,在政府、市场与行业协会之间求得善治。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改革路径已经清晰,落地实施阶段还需用法治方式确定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职能与权限,重构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促使行业协会真正把那些“政府想干不能干,企业想干干不了”的事情做起来,当好政府和市场的帮手。

当外商在我们汽车知识产权引进时意欲将整车和发动机分开谈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向国家提出关键性的政策建议;当温州生产的打火机、眼镜、皮鞋在国外遭遇贸易壁垒时,同样是商会组织主动站出来维护了企业的权益。让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的改革靴子尽快落地,我们就可以以行业协会的脱胎换骨,推动实现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变。

协会与政府脱钩须防“藕断丝连”

行业组织与政府脱钩改革的要义,在于形成政府与社会权力的法定界分,在改革中加速相关的职能法治建设,在法治保障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向社会自治功能回归。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对脱钩的主体、原则、任务和措施作出了具体安排,下半年将选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

始试点。这意味着我国近7万家行业协会商会将与其主管、挂靠的行政机关脱钩,

实现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党建外事等全分离。

发达的行业协会商会,不仅标志着市场经济的繁荣程度,也预示着社会自治的现代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协会商会发展迅猛,成为社会组织最为发达的一脉,在推动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迅速崛起的协会商会在推动

行业自治方面,却面临着越来越难以克服的障碍,根本原因是其职能定位不清、行

政化色彩浓厚。

由于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勾连,政府在向市场放权的同时,加强了对协会商会的控制;而原本应当自治的协会商会,有的直接脱胎于政府机构改革,即便是从行业内部自发组织起来的,也呈现出向政府靠拢的积极姿态。利益最终导致政会不分,一些

行业协会商会渐渐衍化为“二政府”“红顶中介”,“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背离了行业自治的功能定位。

无论是充分激活市场自主性,还是强化社会的自治能力,都需要将协会商会从政府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依法界定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行业协

会商会成为自治性的社会组织。综观这些年的改革,方向是清晰的,但不少改革名

不副实,表面脱钩的行业组织依然与政府机构“藕断丝连”,一些政府机构领导退休后进入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同时向协会商会输送意志和利益。破解改革“两张皮”

现象,必须寻求法治化的治本之策。脱钩意味着政府和协会商会的职能分离,重点

和难点都在于遏制政府的控制冲动,剥离协会商会的行政职能。由于涉及许多官商

利益,需要通过立法界分各自的职权,提高协会商会自主性的同时,建立公开透明

可监督的运行机制;强迫政府机构放权的同时,承担起对协会商会的法定监管职责。只有依法实现职能、权责、运行方式的独立性,让协会商会真正代表行业企业而非政府的利益,它们才能成为行业内部的利益表达、博弈和化解冲突的平台机制,弥补政府的治理精力不足。

总之,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有限”不仅意味着政府的权力受严格的法律约束,不得损害社会私权;还意味着行政不能将触须伸及社会所有领域,必须为社会自治预留出足够的空间。行业组织与政府脱钩改革的要义,在于形成政府与社会权力的法定界分,在改革中加速相关的职能法治建设,在法治保障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向社会自治功能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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