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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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获得认定成功的企业可获得以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减免:申报产品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部分享受财政补贴(3年全额补助2年减半补助)(说明:增值税中的25%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的40%为地方税)。

二:贷款贴息:经认定的企业可以获得贷款额利息30%--50%的贴息。

三:人才引进:对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是外地人可以优先办理上海户籍、落实上海户口政策(本科以上)。

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范畴的成果转化项目,无论法人或自然人,内资或外资企业,均可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

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利用国内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2)、在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

3)、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4)、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个月都可以组织申报,本项目常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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