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课件--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ppt课件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觉守法。)
要求:不仅仅是惩罚违法者,并通过惩罚防止 其再次违法,而且是寓教育于惩罚之中,使违 法者通过处罚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 同时也教育他人维护法律,提高法制观念。
行政处罚法
六、行政处罚的适用
1、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 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 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 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 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 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追责时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从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政处罚的种类
6、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政拘留是一种人身自由罚。
行政处罚法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 政处罚。 4、部委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对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 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的 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完美版PPT
事责任原那么
行政处分的根本原那么
〔七〕职能别离原那么 1、行政处分权的设定机关与实施机关
相别离 2、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
举行听证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四、行政处分权的设定
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无理狡辩为由,加处分款200元,并限其当日到银行缴纳,否那么从次日起按日加处5%的罚款。
1、行政处分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行政拘留
2、劳动教养〔违法种类〕
行政处分的执行程序
〔二〕行政处分的执行程序 1、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情形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
正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
日内提出。 C、通知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
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分的程序
D、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
持,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 行政处分建议,再由当事人进行质证和申辩,经 过调查人员与当事人的相互辩论后,当事人可以 作最后陈述。 听证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隐私外,应当公开举行。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 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听证会的全部过程要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 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是处分 决定的依据,处分决定应在笔录范围内作出。
〔三〕财产罚
1、罚款
收违法所得
2、没
行政处罚法培训ppt课件
行政处罚的原则
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处罚法定原则 主体法定 职权法定 程序法定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 同等情况,同等处罚;不同情况,不同处罚; 程序必须公正 公开 依据公开、主体身份公开、决定过程要公开 公开、听政公开 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种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轻重程度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减免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上缴国库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
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 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么功 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 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了解) --与刑罚
•制裁性质,适用的违法行为,惩罚程度及适用程序,制裁 机关,处罚形式
--与处分
•制裁对象,制裁性质,制裁原则,惩罚范围与程度,形式, 救济途径
制定《行政处罚法》的目的
“两保障”:
1、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适用条件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程序 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公开 听证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 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 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法学之行政处罚(PPT 49页)
交警几时上下班、哪天值班,都了如指掌;遇到哪 天有“突袭”,只要一个车友的车被扣,所有车夫 都绕着“出事”路段走;碰上哪天交警巡逻,一个 车友报信,大伙干脆收车玩扑克……尽管如此,吕 福山还是不时地被交警、街道、派出所、市容管理 部门等处以金额不等的各式罚款,有时甚至被没收 车辆。
救济途径不同
行为种类 、行为实施
程序不同
练习题-4
钱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李 某吃后中毒住院抢救,钱某这一违 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钱某应 当( )
A.受到行政处罚 B.依法承担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民 事责任 C.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D.既要受到行政处罚,又要承担 给李某造成的损害的民事责任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的设定权,全方位的设定 权。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人 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处罚。对法
律已经设定的行政处罚,可以 具体规定。
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 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之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 法规已经设定的,地方性法规 可以作具体规定。
4、部门规章的设定权,原则上 无新设权,可以做进一步细化。
2004年(试卷二)第44题 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
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 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 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 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 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 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 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 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 于时效的规定 B. 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 原则 C. 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 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 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法课件
行政处罚法课件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法课件》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及课件的结构和组织方式。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法的定义、规范和基本原则,以帮助学生了解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听证、裁决等,让学生了解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要求。
本章将介绍行政处罚的主体和权限,包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以及他们在行政处罚中的权限和责任。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度,包括
罚款、没收物品、行政拘留等,以及其在行政处
罚中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包括行
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以及学生在面对行政处罚
时的应对策略和途径。
该部分将介绍行政处罚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从业人员在行政处罚中应遵循的道
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该部分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并提供实际操作
的指导。
该部分将对整个《行政处罚法课件》进行总结,回顾课程的重点和要点,以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
该部分将对整个《行政处罚法课件》进行总结,回顾课程的重点和要点,以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
《行政处罚法》PPT课件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设定和实施,无法 律依据不得处罚。
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公正、公开,保障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 也是对当事人的教育。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
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等步骤,确保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
罚
01
授权组织的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其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组织的条件
必须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委托组 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
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相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同时,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对委托组织实施 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并对委托组织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3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
要点一
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 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要点二
级别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 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点三
指定管辖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 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 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 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法培训教材PPT(共 63张)
6. 行政拘留
(1)人身罚(自由罚) (2)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其他的行政处罚种类。
(三)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第9,10,11,12,13,14条)
1.行政处罚的创设权 2.行政处罚的具体化
2. 行政处罚的罚款和执行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第8条)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方式
1.警告
(1)是一种申诫罚 (2)可以单处,可以并处 (3)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书面
2. 行政处罚的具体化
(1)上位法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下位法只能 在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 规定,而不能超过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 范围。
(2)法律效力等级排位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思考题:
受委托的组织
(3)受委托的组织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合法、有人、 有物) ---具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如果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应当有条件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 定
(4)不得再委托。 (5)书面委托(建议)。 (6)加强监督。
(五)行政处罚的实施对象 (第25,26,29条)
1. 行政处罚的创设
1. 行政处罚的创设
(1)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创设,限 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不仅限于行政拘留。 (2)地方性法规不得创设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但是可以创设吊销个人营业执照, 也可以创设吊销个人和企业的其他许可证或执 照。 (3)规章可创设的罚款数额。
行政处罚法(通用课件)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总结词:适用范围
4. 事项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所有行 政管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工商 、税务、交通等各个行政管理领域。
3. 地域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有地方,包括各级 行政区划和特别行政区。
1. 人群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所有中 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 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 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 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 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 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 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 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 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03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管辖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法 律规定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法定授权范 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以下条 件并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经费确有保障的事业组织,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 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并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的要点•行政处罚的特殊情况•行政处罚的监督•行政处罚的案例分析01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制裁性、具体性、限制性等特点。
行政处罚的定义行政处罚的特点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目的在于使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并教育当事人不再犯。
惩戒性制裁性具体性限制性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是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一种表现。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有明确的被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
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开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注重对当事人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02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注明情况。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予以配合。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法培训课件contents •行政处罚法概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与监督目录行政处罚法概述行政处罚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作用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范围种类适用范围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设定和实施,无法律依据不得处罚。
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正、公开,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促进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01020304表明身份说明处罚理由告知权利制作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应当自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立案。
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申请和受理听证通知听证举行听证笔录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事实调查告知权利听取意见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课件--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一部分: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1.为制裁手段:本质属性不利决定;惩罚性行政决定的分类2.属行政性制裁未达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1程度不同2.处理机关和形式不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处罚对象是公民、组织不同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对违法违纪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务员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行政处罚的判定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王某某经某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获得《采矿许可证》,该证载明:生产规模为每年产100万吨,矿区面积为0.1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05年8月。
后工商局向王某某核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王某某即按要求在核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砂、石。
2005年8月19日,国土房管局以该砂石场的标高范围属长江库区水位消落区,通知王某某所持有的砂、石场采矿许可证8月到期后不能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撤出采矿设施、设备。
行政处罚法概述(ppt54张)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 地方性法规无权创设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地方 性法规只能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执 行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市区内乱发小广告的现 象,决定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则下列关于北 京市人大制定的法律规范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法律规范能够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 B该法律规范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 C 该法律规范属于地方性法规,需要以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D对该法律规范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相抵的说法,正确 的是( ) A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管制 C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D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2、职能分离原则 决定的作出和和决定的执行不能由同一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同时行使,而是要由不同的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分别行使。 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执行该处罚。 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具体的处 罚决定。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银行收缴相应的罚款,将其上缴国库。
七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构成四要件: 1、主体要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 一般来说,乡镇级的行政机关无权实施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法讲义(ppt 47页)
4.处罚的折抵。关于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 用问题,在具体适用上可视不同情况采用下 列三种方法:
(1)只由司法机关裁量刑罚处罚。对于给予 刑罚处罚就足以达到惩处和预防行政违法、犯 罪的目的,就没有必要再由行政机关予以行政 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 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 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举行听证。行 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除非当事人放 弃陈述或者申辩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听 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 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 的,还应举行听证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调查终结,并听取当事人的 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
(2)刑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即对行为人 除由司法机关予以刑罚处罚外,有关行政机关 还应予以行政处罚。因为刑罚与行政处罚的种 类和功能的差异决定了在适用刑罚的同时,还 必须适用行政处罚以弥补刑罚的不足。在刑罚 与行政处罚的双重适用中有两种情况:一是法 律、法规明确规定应予适用双重处罚;二是法 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应予适用双重处罚但实 际上却需要适用双重处罚。
5.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注意几点:
(1)两年内没发现违法行为,不是没发现违法行为 人。两年内没发现违法行为,两年后就不能处理了。
4.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 受处罚案件的权限划分。一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 为,依其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 事犯罪。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除应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外,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 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讲义(ppt47张)课件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 为辅,注重纠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听证制度
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对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
行申辩和质证。
告知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立案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审查决定
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 处理决定。
送达与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 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PART 06
行政处罚法的实践应用和 案例分析
REPORTING
行政处罚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行政处罚法适用范围广泛
涵盖了各个领域的行政处罚行为,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执法 依据。
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规定了严格的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 节,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处罚种类多样
一事不再罚制度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 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PART 02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REPORTING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对违法行为人提出告诫,促使其警觉并改正。
罚款
强制违法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示惩戒。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将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收归国有,或者 将其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等物品予以没收。
行政处罚法讲座 (1)ppt课件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行政主管机关
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 实施行政处罚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在法律法规明文授权的范围内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政府组织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在 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 托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后果。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权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来行使 -行政机关并非都具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8个地方 城市领域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审批权限 国务院 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
2、行政处罚的适用:
概念:行政处罚的适用是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行政违法 行为人,根据违法情节裁量决定科以行政处罚的制度。 •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为了弥补行政处罚的不足) • 一事不在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的行政处罚) • 裁量情节
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以及违 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4-18周岁的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胁迫的、配 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 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机关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警 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的行政处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罚款,人民 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行政拘留, 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行政处罚法》课件
●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25-27条)
① 责任能力: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 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 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 的,已经能够当给予行政处罚。
一. 概念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是依 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范 围: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犯罪
3.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 序实施。
●主 体: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概 念: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 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所给予的特定的行政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行政“法典三部曲”
(基本法)
一. 概念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 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 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含义:
1. 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 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责任。
性 质:法律制裁,惩罚性
② 减轻危害的四种情形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配合行政主体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③违法情节轻微
七. 适用
● 处罚时效
超过追究时效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 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 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 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 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培训课件
行政拘留:对违法 行为进行行政拘留, 以示惩戒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其他法律规定的行 政处罚种类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A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C
B
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D
社会影响: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社会影响和公众利益
谢谢
04
行政处罚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基本原则
01
合法原则:行政处罚必须符 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律 规定的范围和幅度
03
公开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 开进行,不得秘密进行
05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 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 罚为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02
适当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 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 害程度相适应
04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 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 方
2
行政处罚的种 类和设定
处罚种类
警告:对违法行为 进行警告,要求改 正
罚款:对违法行为 进行罚款,以示惩 戒
没收违法所得:没 收违法行为所得的 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对 违法行为进行停产 停业,以示惩戒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执照:对违法 行为进行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执照, 以示惩戒
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处罚决定
0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 0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
0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0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
2017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课件--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1)第一节行政执法程序概述一、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强调和重视反映在领导人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重要的文件中。
2010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点任务。
行政执法更要注重程序,只有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依法程序化,才能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
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
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
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10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
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目前,我国一些单行法虽然规定了行政程序,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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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一部分: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1.为制裁手段:本质属性不利决定;惩罚性行政决定的分类2.属行政性制裁未达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1程度不同2.处理机关和形式不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处罚对象是公民、组织不同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对违法违纪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务员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行政处罚的判定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王某某经某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获得《采矿许可证》,该证载明:生产规模为每年产100万吨,矿区面积为0.1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05年8月。
后工商局向王某某核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王某某即按要求在核准的矿区围开采砂、石。
2005年8月19日,国土房管局以该砂石场的标高围属长江库区水位消落区,通知王某某所持有的砂、石场采矿许可证8月到期后不能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撤出采矿设施、设备。
2005年9月3日,县政府办公室接到一群众反映,县国土房管局派人到实地调查核实后,以王某某从2005年9月1日起未经批准非法采砂石为由,对王某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王某某认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实为责令停产,属于《行政处罚法》上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
第二部分:行政处罚法的地位1.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的必要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制裁2.常用的行政管理手段几乎遍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80%的行政机关都拥有此项权力3.直接影响公民、组织的权益规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引彐第八届全国人会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各领域中的立法对行政处罚的规定第三部分:种类和形式(一)种类1.申诫罚:对违法行为人的名声、名誉和荣誉等施加影响,使其不再重犯的处罚形式。
2.财产罚:剥夺违法行为人的财产所有权的处罚形式。
3.行为罚:亦称能h罚,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处罚形式。
4.人身罚: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
(二)法定形式《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没收非法财物5.责令停产停业6.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行政拘留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四部分:基本原则1.意义贯穿行政处罚制度,体现行政法治的在精神和理念,从事行政处罚活动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基本要求。
2.构成(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一事不再罚(5)权利保障原则3.处罚法定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是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体现是行政处罚的核心原则1.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得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2.主体法定处罚者有职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围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15条3.程序合法、正当"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4.公开、公正1.公正过罚相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裁量合理2.公开依据公开:。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4条第3款结果公开信息公开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1.寓教于罚2.警示6.一事不再罚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权利保障无救济则无权利第五部分行政处罚的设定1.设定的意义处罚来源2.设定的基本思路关系到公民、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原则上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规章在法律授权下可以设定。
规章以下的规性文件无权设定。
3.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所有处罚类别,且人身自由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声誉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自由罚2.行政法规除人身自由罚的处罚3.地方性法规除人身自由罚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处罚4.规章警告和罚款第六部分行政处罚的主体1.主体资格1.组织2.享有行政处罚权3.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4.独立承担后果2.委托指行政处罚主体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以该主体名义代为实施处罚,由该主体承担后果的制度。
1.特征(1)委托方为行政执法主体(2)受委托人为组织或个人(3)受委托人须以委托方名义实施行为(4)行为后果归委托方(5)委托方对受委托人负有监督责任2.委托的条件(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2)受托人的条件通常是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相应执法条件和人员(3)通常不得再委托第七部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程序的重要性1.简易程序1.适用围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兀以下,对法人、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2.具体程序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违法行为人有关事项,给当事人述和申辩的机会,填写处罚决定书。
①表明执法身份②告知违法行为人有关事项③给当事人述和申辩的机会④填写处罚决定书告知权利:述权和申辩权等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告知救济途径2.普通程序1.适用围2.具体程序3.听证1.适用围【案例】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等2003年12月20日,省金堂县图书馆与何伯琼之夫黄泽富联办多媒体电子阅览室。
经协商,由黄泽富出资金和场地,每年向金堂县图书馆缴管理费。
2004年4月2日,黄泽富以其子何熠的名义开通了ads184992722(期限到2005年6月30日),在金堂县镇桔园路一门面房挂牌开业。
4月中旬,金堂县文体广电市场科以整顿网吧为由要求其停办,后摘除。
金堂县图书馆多媒体电子阅览室。
牌子。
2005年6月2日,金堂工商局会同本县文体广电局、公安局对门面房进行检查时发现数名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在上网游戏。
黄等人未能出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金堂工商局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的规定,先扣留32台电脑主机。
黄等人不服起诉到法院,未获法院支持。
同年10月12日,金堂工商局以黄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7、27条的规定作出,决定“没收在何伯琼商业楼扣留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32台。
”黄等人认为处罚行为违法,请求法院撤销并返还电脑主机。
法院判决:一、撤销处罚决定;二、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虽然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列举“没收财产”,但是该条中的“等”系不完全列举,应当包括与明文列举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类似的其他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
为了保证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述权和申辩权,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也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适用听证程序。
关于没收较大数额的财产标准,应比照《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3条。
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中对罚款数额的规定。
因此,金堂工商局没收黄泽富等三人32台电脑主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属没收较大数额的财产,对黄等三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金堂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案中,金堂工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只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告知黄等三人有述、申辩的权利,而没有告知听证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2.具体程序①申请②组织听证③决定【案例】某行政机关认定甲公司违法,拟给予处罚,遂向甲公司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可以在3日提出听证申请,但在该公司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听证的情况下,于当日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2万元罚款。
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理由: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听证《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某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2条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含经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的罚款,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法执行。
第八部分行政处罚的执行1.基本安排当事人自觉履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予以履行。
”2.罚缴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可当场收缴情形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依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当场收缴的要求1.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2.执法人员及时上缴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通过通过两种方式执行1.行政机关自行执行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所有的处罚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其他措施,须由法律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