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鉴于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按照以下条款为乙方提供财产一切险保险,乙方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1.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在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日止所拥有或租赁的财产。
1.2 保险金额: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经评估,保险金额为xxx万元。
乙方应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费。
第二条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2.1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以下称“保险生效日”)起生效,至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日止。
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3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是指由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等意外事件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第三条保险费及费用支付方式3.1 保险费支付方式: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及时间支付保险费。
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逾期情况及时调整赔付金额。
3.2 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索赔4.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尽快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将索赔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资料提交给甲方。
4.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索赔申请书和证明资料后,及时核实损失情况,并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保险业务规定执行。
5.2 对于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拥有。
第六条合同生效6.1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篇2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鉴于乙方为其所有的财产负有保险责任,并申请由甲方承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为乙方承保其所有财产,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乙方的财产为保险标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珠宝、贵重物品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doc 8页)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doc 8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501-6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doc 8页)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doc 8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
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篇1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甲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鉴于被保险人拟投保本合同,保险人愿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1 保险标的: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符合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2)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3)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财产损失。
1.2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__________元。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金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除外责任3.1 下列情形不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1)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或故意损坏财产的;(2)依法向被保险人追索赔偿的;(3)被保险人自己保管不慎导致财产损失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承保责任。
第四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保险费用: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4.2 欠费处理:如果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人有权停止承担保险责任,直至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用为止。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5.1 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在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5.2 理赔处理: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通知后将尽快组织理赔调查,并在证明保险事故属实的情况下,按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六条保险责任限制6.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人仅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9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9篇第1篇示例:财产一切险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覆盖范围广泛,保障内容丰富。
在购买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之前,了解并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份关于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丙方:受益人保险标的:乙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保险金额:按照乙方提供的财产评估价值确定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和风险评估确定特别约定:1. 保险责任范围:本保险合同针对乙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免赔额: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内,对于每一次事故,保险人将按照约定免赔额向乙方赔偿。
若保险赔偿金额低于免赔额,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 理赔流程: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理赔申请。
保险人将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尽快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进行赔偿。
4. 保险费用支付: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
5. 保险合同变更:如乙方需要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6. 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可由乙方或保险人提出解除。
如由乙方提出解除,需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
以上是关于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一般范文内容,具体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条款细节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购买保险时,建议乙方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利益。
希望本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关于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的内容,可咨询保险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合同以实际签订的文件为准。
】第2篇示例:财产一切险是一种全面的保险,主要针对财产损失的风险进行保险承保的一种全面性财产保险,可以为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保障。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6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详见投保单。
2.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间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保险。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保险金额详见投保单,保险金额是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具体数额详见投保单。
三、保险期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XX年XX月XX日二十四时止。
2. 保险期间届满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续保。
四、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情况,如地址变更、新增财产等,并按时支付保险费。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保险标的情况进行检查,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偿。
六、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约定终止事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将保单及相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约定事项篇2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涉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拥有或合法占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辆、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器电子产品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地址:保险财产地址: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保险财产使用性质: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以往损失情况:费率:保险费:项目号保险财产名称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区域使用性质座位/吨位初次登记年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费率(%)基本保险费保险费小计赔偿限额保险费小计附加险险别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保险费小计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车上座位车上货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无赔偿优待金额:保险费合计(小写)(大写):保险期限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西藏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邹智慧,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娟芳,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晓钧,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干部。
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福州路567号。
法定代表人:诸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汪淮江,上海市海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抽纱公司)因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原告把从上海运往圣彼得堡的9127箱玩具向被告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3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3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就其财产投保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甲方就其位于【地址】的财产向乙方投保一切险。
保险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
保险金额以甲方提供的财产清单为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三、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行为;4. 其他在保险条款中规定的意外事故。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五、理赔程序及赔付标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七十二小时内向乙方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
2. 乙方收到索赔材料后,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理赔。
3. 赔付标准以保险金额及实际损失为基础,具体赔付金额将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确定。
4. 乙方将在收到完整索赔材料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理赔程序。
六、免责条款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2. 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免责条款详见附件。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准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标准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的合同范本频道,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一切险费率的内容,以及《[标准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编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编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编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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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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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
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
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
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
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
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
电话号码:
地址: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
以往损失情况:
费率:保险费: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险金额:
备注:
日期_________于__________投保人签章____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
险,
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
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保险费:费率: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险金额: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日期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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