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 问答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问答题
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
答: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答: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答: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4.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什么?
答: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的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1.什么是神誓法?其使用方式有几种?
答: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这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对神宣誓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为不敢宣誓的一方败诉,二为如果双方都敢宣誓,则需要助誓人的帮助。
2.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
答:之所以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这是因为:(1)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4)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可见,神示证据制度在当时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
级性的特点;(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答: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5.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7)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1.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2.证据裁判原则有哪些例外?
答:证据裁判原则有例外有:(1)在刑事诉讼中,基于刑罚适用的慎重性,尽管对于证明对象的枝节性内容会存在毋庸证明的可能,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却必须由证据予以证明。强调实质真实的大陆法系国家如此,实行对抗制的英美法系国家亦是如此。在我国,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第4款规定也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例外性规定。(2)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基于当事人的实体处分权而设置有自认的规定,而且,基于辩论原则,对于当事人没有明确争论的事实还实行拟制自认制度。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有效的自认直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作出裁判。另外,民事证明中,还存在大量的推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因此,对于法律推定推定的事实,人民法院无须当事人举证,可以直接依据推定规则认定事实。又由于自认与推定在民事诉讼中较为常见,因而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他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3.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的内容有:(1)法庭审判应贯彻“在场原则”。(2)在法庭审理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3)法官
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4)法官采纳的证据,一般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能采用。(5)审判应当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中断。
4.直接言词证据有什么意义?
答:直接言词语气有意义有:(1)符合了程序公正价值,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正当性要求;(2)吻合了实体公正的要求,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真理性要求。
1.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答: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的意义和作用有:(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答: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1)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其联系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2)证据的关联性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原理,那种不可知论,以及在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前无所作为的情绪和论调是站不住脚的;(3)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4)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给常重要又极为复杂的问题,发现和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办案人员的基本功。
3.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四、问答题
1.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答: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1)审查认定无证的来源是否合法;(2)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