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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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重点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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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 变更的申请机构-拟执业地
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
门之间
.
28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延续
六、护士执业注册的延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主管
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
29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注销(一)
七、执业注册的注销
.
3
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
(一)(护一)士护的士的一一些些合合法法权权益益得得不不到到有有效效的的保保障障
1.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上存在“一院两制”;
2.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
3.严重影响o护n士e队伍稳定上。存在“一院两制”;
two 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
three 严重影响护士队伍稳定。
包括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受到 的行政处罚、处分
.
33
护士执业管理-卫生部门职责
依据法定条件办理 不符合条件,应书面说明理由 依据法定时限及时办理 办理执业注册--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办理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内 建立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受处分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是: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 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 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 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 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 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六种 。
况,制定具体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方式
.
26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变更
注意: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是依法申请的 行为,其启动权在护士。护士在执业注册 地点有变化时,应当主动的向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如果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卫生 行政部门对聘用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 照本条例第28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
门之间
.
28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延续
六、护士执业注册的延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主管
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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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注销(一)
七、执业注册的注销
.
3
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
(一)(护一)士护的士的一一些些合合法法权权益益得得不不到到有有效效的的保保障障
1.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上存在“一院两制”;
2.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
3.严重影响o护n士e队伍稳定上。存在“一院两制”;
two 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
three 严重影响护士队伍稳定。
包括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受到 的行政处罚、处分
.
33
护士执业管理-卫生部门职责
依据法定条件办理 不符合条件,应书面说明理由 依据法定时限及时办理 办理执业注册--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办理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内 建立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受处分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是: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 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 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 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 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 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六种 。
况,制定具体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方式
.
26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变更
注意: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是依法申请的 行为,其启动权在护士。护士在执业注册 地点有变化时,应当主动的向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如果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卫生 行政部门对聘用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 照本条例第28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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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 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 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 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 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 培训。
.
14
培训是最好的福利
训不走的员工,值得培养,抗压强的员工,值 得重用 。 没能力,有脾气,说不得的员工,不堪 重用。管理,严是爱,松是害。 什么事都严格监
.
18
护士的法定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 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 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三护、士护的士法的定法义定务义务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 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 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 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
案例:
某厂矿医院的护士,在为厂里的职工体检过程中, 发现自己厂子里的某女同志甲有先天性的阴道闭锁。该护 士在下班回家的班车上,就将甲先天的生殖器官缺陷告知 了乙和周边的同志,结果很快这个消息就在厂区内播散开 了,后来甲就很害羞,最后一时没想开,就自杀了。请问: 该护士是否侵犯了该患者的权利?
又如癌症患者、艾滋病患者、不明身份人员来询问患者病 情时,护士该怎么做?
唯苦过,方知甜;用尽心机不如静心做事,相信 自己胜过依赖别人
——致所有为了美好生活而奋斗的我们
.
16
4、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
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 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 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 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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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培训是最好的福利
训不走的员工,值得培养,抗压强的员工,值 得重用 。 没能力,有脾气,说不得的员工,不堪 重用。管理,严是爱,松是害。 什么事都严格监
.
18
护士的法定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 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 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三护、士护的士法的定法义定务义务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 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 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 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
案例:
某厂矿医院的护士,在为厂里的职工体检过程中, 发现自己厂子里的某女同志甲有先天性的阴道闭锁。该护 士在下班回家的班车上,就将甲先天的生殖器官缺陷告知 了乙和周边的同志,结果很快这个消息就在厂区内播散开 了,后来甲就很害羞,最后一时没想开,就自杀了。请问: 该护士是否侵犯了该患者的权利?
又如癌症患者、艾滋病患者、不明身份人员来询问患者病 情时,护士该怎么做?
唯苦过,方知甜;用尽心机不如静心做事,相信 自己胜过依赖别人
——致所有为了美好生活而奋斗的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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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
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 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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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健康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也 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
29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扰乱医疗机构的秩序,阻碍护士依
法开展职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 或者有其它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规定,来给予处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
31
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6、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 )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2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01 身份证 02 毕业证
13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32
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应该参与)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35条) 6 、2008年 1月 23 日 ,国务院第 206次常务会议 通过了《护 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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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扰乱医疗机构的秩序,阻碍护士依
法开展职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 或者有其它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规定,来给予处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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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6、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 )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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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01 身份证 02 毕业证
13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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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应该参与)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35条) 6 、2008年 1月 23 日 ,国务院第 206次常务会议 通过了《护 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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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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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执业知情权建议权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 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 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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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依法执业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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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十七条 病情危急处置、 问题医嘱报告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 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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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十七条 病情危急处置、
问题医嘱报告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针疗技 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 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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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十八条 尊重保护患者义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 患者的隐私。
9
条例 切入点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10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 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护士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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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断护士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 二、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三、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四、护士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护士执业管理-护士执业记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 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 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 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的权利(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 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01
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 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五、护士执业管理-衔接(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 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 经执业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 换领护士 执业证书。
本条例施行前, 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应当按照卫生部 规定的实施步骤,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5 月12日起施行
十三条)
提高护理水平 符合护士配备标准: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规定发热护士配备标准(第二十条)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加强护士管理 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建立护理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处理投诉(第二十六条)
三、护士执业管理-护士执业记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 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 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 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的权利(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 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01
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 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五、护士执业管理-衔接(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 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 经执业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 换领护士 执业证书。
本条例施行前, 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应当按照卫生部 规定的实施步骤,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5 月12日起施行
十三条)
提高护理水平 符合护士配备标准: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规定发热护士配备标准(第二十条)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加强护士管理 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建立护理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处理投诉(第二十六条)
护士条例ppt课件2023年
![护士条例ppt课件2023年](https://img.taocdn.com/s3/m/b098f991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02.png)
5
护士条例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护理 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包括注册护士、助理护士、护理 员等各类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涵盖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养老院等各类提供护理服务的
机构。
2023/11/29
6
02
护士的职责与权利
2023/11/29
7
护士的职责
提供医疗服务
照顾患者
观察病情
执行医嘱
卫生与消毒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的重 要组成部分,负责为患 者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生 命体征、提供药物和协 助医生进行手术治疗等 。
2023/11/29
护士负责照顾患者,包 括满足其基本需求,如 饮食、穿衣和洗澡等, 以及提供情感支持。
护士需要密切观察患者 的病情变化,及时发现 并处理任何可能的并发 症或异常情况。
23
06
护士的管理与监督
2023/11/29
24
护士的注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023/11/29
护士注册管理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疗保 健机构。
注册管理职责
负责护士的注册、执业、变更、 延续、注销等管理工作,确保护 士执业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5
护士的执业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护士执业监督机构
护士条例
2023/11/29
汇报人: 2023-11-25
1
目录
• 护士条例概述 • 护士的职责与权利 • 护士的执业要求与条件 • 护士的职业发展与培训 • 护士的待遇与保障 • 护士的管理与监督
2023/11/29
2
01
护士条例概述
2023/11/29
3
护士条例的定义
护士条例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护理 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包括注册护士、助理护士、护理 员等各类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涵盖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养老院等各类提供护理服务的
机构。
2023/11/29
6
02
护士的职责与权利
2023/11/29
7
护士的职责
提供医疗服务
照顾患者
观察病情
执行医嘱
卫生与消毒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的重 要组成部分,负责为患 者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生 命体征、提供药物和协 助医生进行手术治疗等 。
2023/11/29
护士负责照顾患者,包 括满足其基本需求,如 饮食、穿衣和洗澡等, 以及提供情感支持。
护士需要密切观察患者 的病情变化,及时发现 并处理任何可能的并发 症或异常情况。
23
06
护士的管理与监督
2023/11/29
24
护士的注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023/11/29
护士注册管理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疗保 健机构。
注册管理职责
负责护士的注册、执业、变更、 延续、注销等管理工作,确保护 士执业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5
护士的执业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护士执业监督机构
护士条例
2023/11/29
汇报人: 2023-11-25
1
目录
• 护士条例概述 • 护士的职责与权利 • 护士的执业要求与条件 • 护士的职业发展与培训 • 护士的待遇与保障 • 护士的管理与监督
2023/11/29
2
01
护士条例概述
2023/11/29
3
护士条例的定义
护士条例解读 ppt课件
![护士条例解读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d06a95815727a5e9856a61e0.png)
2020/11/24
18
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 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2020/11/24
19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 的,应当在护士职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 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准予延续,延续职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 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条例解读
急诊科 张丽玲
2020/11/24
1
护士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
一、我们国家护士立法的一个进程 二、《护士条例》一般情况的介绍 三、《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
2020/11/24
2
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2020/11/24
22
护士权利:
第一项是保障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二个方面,做好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权
利。 护士还有晋升职称,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和接受教育
参加培训的权利,还有参加学术团体,参加学术活动的 权利。 护士还有职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2020/11/24
23
护士的义务
2020/11/24
20
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 期届满未延续的,
2)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 注销
2020/11/24
21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 怎么办?
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业 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
护士条例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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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
(一) 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护 理职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护士队伍不能 满足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
——工资报酬、津贴等福利待遇; ——继续教育、进修学习; ——职称晋升;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其他休假等。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
2007年对全国696所医院调查结果显示, 合同制护士占护士总数的30.2%。合同 制护士比例为43.4%。 合同制护士离职率平均为5.7%,离职 率最高为12.3%。
•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 10%;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护士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制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加强护士管理
建立护理管理组织、人员;依条例允许合 法护士从事护理工作;建立护士岗位责 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保障合法权益
保证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保险;卫生防 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对艰苦边远地区、 接触有毒有害和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 的护士给予津贴。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护士除按规定享有工龄津贴外,还 享有护士工龄津贴;
•1988年人事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 的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在原有工资标准上提高10%;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管
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加强护士队 伍建设,提高护士业务素质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
(一) 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护 理职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护士队伍不能 满足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
——工资报酬、津贴等福利待遇; ——继续教育、进修学习; ——职称晋升;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其他休假等。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
2007年对全国696所医院调查结果显示, 合同制护士占护士总数的30.2%。合同 制护士比例为43.4%。 合同制护士离职率平均为5.7%,离职 率最高为12.3%。
•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 10%;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护士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制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加强护士管理
建立护理管理组织、人员;依条例允许合 法护士从事护理工作;建立护士岗位责 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保障合法权益
保证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保险;卫生防 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对艰苦边远地区、 接触有毒有害和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 的护士给予津贴。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护士除按规定享有工龄津贴外,还 享有护士工龄津贴;
•1988年人事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 的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在原有工资标准上提高10%;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管
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加强护士队 伍建设,提高护士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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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应当承担五方面的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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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诊疗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显 著提高,但是,医院的基础服务质量、内涵建 设相对薄弱,护理工作是医院基础服务质量的 重要内容,发展相对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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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非护士从事护理专业活动问题
➢护理工作涉及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护理 工作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直 接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与患者的接触密切、连 续、广泛,护理工作不仅技术性强,而且具有连 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及具体性等特点,因此, 护士和护理工作与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密切相关。
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护士条例》的相关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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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护理工作的萌芽,护理贯穿于人 的生老病死全过程。19 世纪中叶,南丁格尔作为护理专 业的创始人,通过制定和实施专业化的护理工作程序, 倡导科学的医院管理,并创办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 促进了护理专业的科学化发展。一百多年来,在世界范 围内,护理专业的发展始终围绕着人的生命和健康需求 而不断丰富实践内涵,拓展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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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护士工作量调查,一位病房护士每班最 少护理 10~14 名患者,最多达到30 名病人以 上,65.2% 的临床一线护士每天连续工作时间 超过 10小时。由于临床护士数量少,不仅导致 护士超负荷工作,而且使护士为病人实施的护 理服务“缩水”,对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康复带 来隐患。
护士的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应当承担五方面的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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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诊疗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显 著提高,但是,医院的基础服务质量、内涵建 设相对薄弱,护理工作是医院基础服务质量的 重要内容,发展相对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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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非护士从事护理专业活动问题
➢护理工作涉及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护理 工作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直 接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与患者的接触密切、连 续、广泛,护理工作不仅技术性强,而且具有连 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及具体性等特点,因此, 护士和护理工作与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密切相关。
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护士条例》的相关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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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护理工作的萌芽,护理贯穿于人 的生老病死全过程。19 世纪中叶,南丁格尔作为护理专 业的创始人,通过制定和实施专业化的护理工作程序, 倡导科学的医院管理,并创办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 促进了护理专业的科学化发展。一百多年来,在世界范 围内,护理专业的发展始终围绕着人的生命和健康需求 而不断丰富实践内涵,拓展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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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护士工作量调查,一位病房护士每班最 少护理 10~14 名患者,最多达到30 名病人以 上,65.2% 的临床一线护士每天连续工作时间 超过 10小时。由于临床护士数量少,不仅导致 护士超负荷工作,而且使护士为病人实施的护 理服务“缩水”,对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康复带 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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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护士执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 执业注册应具备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11条1款: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2款:“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
18
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卫 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 产专业课程学习(不包括函授、电大、自考、成 考等专业教育方式)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 以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③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 试(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人事部门制定) ④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解患者的诊、查、治等医疗信息 并制定和实施护理,完成临床观察、治疗、照 顾、健康指导、康复等工作。 医疗和护理是既有合作又有分工的两个专业, 护理病人应由护士作出决策、组织、安排。 因此,护理与医学、护士与医生应是不同学科 之间平等的分工合作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
28
16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 技术规范的规定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 体现了条例的基本价值取向、内容统领其
他各章、其精神贯穿条例的始终
11
背景: • 截至2006年底护士139万人(占卫技34%)
• 1998年全球的平均医护比例为1:2.698
• 我国目前的医护比1:0.87,护理中不容忽视的问 题: 合法权益保障、职业吸引力,群众对护理的需
求、护理职责履行、医疗质量及隐患、医疗机 构重医轻护、医护比例失调、护工问题等
3
二是,护理队伍质量
1)一些护士在履行职责、基础护理、主动服务意识、 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质量(甚至事故) 2)少数护士“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完全 付诸行动,对患者的态度不热情 3)一些医院的护理工作简单化(完成常规、忽视了 主动观察、基础护理、生活照顾、心理护理、沟通、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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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01 02
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 士执业资格考试;
03
04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 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 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 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 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本条是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以及护士执业资 格考试办法制定的规定。
护士应当通过国家统一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经执业注册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从事护理活动,未经执业注册取得 《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护理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聘用 未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从事护士工作。
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是《护士条例》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本章规定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承,不可分离。护士的 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护士特定的职业性质而 产生和存在的。因此,它具有在护理活动 中产生并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特征。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 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 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 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 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 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的立法宗旨是,既要 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 规范护理行为;根本宗旨在 于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 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01
第一章
总则
02
护士条例讲稿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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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护士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适用对象
护士条例适用于所有从事护士职业的人员,包括注册护士、实习护士等。
02
护士条例的核心内 容
护士的注册和管理
01
02
03
护士注册
护士必须通过国家或地方 相关机构认证才能注册。
护士档案管理
建立护士档案,记录其资 格、执业记录和奖惩情况 。
护士教育和培训的问题和对策
总结词:护士教育和培训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 培训方式单一等,需要采取措施加以 改进。
1. 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医院应 该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 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
详细描述
2. 培训方式单一:医院应该采用多种 培训方式,如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 ,以提高护士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对 突发情况的能力。
护士条例讲稿ppt课 件
汇报人:
2023-11-30
目录
CONTENTS
• 护士条例概述 • 护士条例的核心内容 • 护士条例的实践和案例 • 护士条例的挑战和对策 • 总结与展望
01
护士条例概述
护士条例的定义和重要性
定义
护士条例是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保障护士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的法律文件。
05
总结与展望
护士条例的实施效果和影响
提高护士地位
护士条例的出台,明显提高了护士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
加强护士权益保护
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益和职责,加强了对护士的权益保护。
推动护理服务质量提升
护士条例对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推动了护理服务 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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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
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 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成不良后果的;”
护士的义务
★《条例》对护士急救义务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明确了“立即通知”、 “先行抢救”、 “必要的紧急救护” 的医疗义务。 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 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 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护士的义务
五、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 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 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 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 医疗救护。(第19条)
护士的权利
共四条: 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 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 险的权利。
注册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至少3年的护理、助
产专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实习,取得相应 学历证书; 3、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 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 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 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条例》解读及 护理案例分析
永德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杨丽明
2014年10月23日
衷心希望: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一、《护士条例》解读
士条例?
为什么要学习护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 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 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 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 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 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 心健康需要。《护士条例》从法律层面规 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提高护理工作质 量。
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 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 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 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
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 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 及社会的义务。
护士的义务
二、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 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 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条例》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 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 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 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 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 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 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 务。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 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并在2008 年5月12日开始施行。
《护士条例》是国务院为了维护
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 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 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有关护士的行政法 规。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为 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从业环 境。
护士的权利
二、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 健服务的权利。 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 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 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护士的权利
三、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 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的权利。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延 续注册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 满前30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
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 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 注册。(第32条)
护士的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应当承担五大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 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16条)
什么是慎独?
“慎独”辞海中解释: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谨慎不苟。俗指一个人在独 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把事情做好,不做坏事。
现代医德赋予“慎独”的意义:当护士无上级监督,无同行关注时,都能 自觉遵守医德准则,能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且主动的、预见的、有条不紊地 为病人服务,不做任何有损病人健康的事。
工作中始终牢记慎独精神,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病人负责,更是对生命负 责。
护士的义务
三、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 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 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 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 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第17 条)
护士的义务
四、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 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18条)
由于医疗护理活动的特点,护士 在工作中能够获悉病人患者的病史、 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 嗜好等隐私和秘密,护士应当保守这 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避免因泄露患 者的隐私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 至产生严重后果。
四、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 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 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护士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 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
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 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
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 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成不良后果的;”
护士的义务
★《条例》对护士急救义务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明确了“立即通知”、 “先行抢救”、 “必要的紧急救护” 的医疗义务。 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 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 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护士的义务
五、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 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 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 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 医疗救护。(第19条)
护士的权利
共四条: 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 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 险的权利。
注册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至少3年的护理、助
产专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实习,取得相应 学历证书; 3、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 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 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 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条例》解读及 护理案例分析
永德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杨丽明
2014年10月23日
衷心希望: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一、《护士条例》解读
士条例?
为什么要学习护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 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 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 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 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 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 心健康需要。《护士条例》从法律层面规 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提高护理工作质 量。
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 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 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 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
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 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 及社会的义务。
护士的义务
二、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 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 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条例》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 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 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 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 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 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 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 务。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 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并在2008 年5月12日开始施行。
《护士条例》是国务院为了维护
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 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 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有关护士的行政法 规。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为 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从业环 境。
护士的权利
二、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 健服务的权利。 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 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 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护士的权利
三、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 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的权利。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延 续注册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 满前30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
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 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 注册。(第32条)
护士的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应当承担五大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 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16条)
什么是慎独?
“慎独”辞海中解释: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谨慎不苟。俗指一个人在独 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把事情做好,不做坏事。
现代医德赋予“慎独”的意义:当护士无上级监督,无同行关注时,都能 自觉遵守医德准则,能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且主动的、预见的、有条不紊地 为病人服务,不做任何有损病人健康的事。
工作中始终牢记慎独精神,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病人负责,更是对生命负 责。
护士的义务
三、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 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 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 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 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第17 条)
护士的义务
四、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 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18条)
由于医疗护理活动的特点,护士 在工作中能够获悉病人患者的病史、 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 嗜好等隐私和秘密,护士应当保守这 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避免因泄露患 者的隐私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 至产生严重后果。
四、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 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 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护士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 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
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 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