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业主委托施工方进行工程施工的合同,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形式相关内容。
2. 合同价格形式的定义合同价格形式指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用于确定工程总价的具体规则和方式。
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以及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
2.1 总价合同形式总价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的总价,并将该总价作为合同的基础,明确指定工程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等基本条款。
这种形式下,施工单位需要在总价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费用。
2.2 单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的各项工作的单价,并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具体情况计算各项工作的数量。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按照单价计算出该项工作的金额,并将各项工作的金额累加得到工程总价。
2.3 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工程总价。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各项工作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出利润部分。
3. 各种价格形式的适用情况3.1 总价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总价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范围、施工条件较为明确、稳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质量要求等信息较为完备时,总价合同形式能够提供明确的工程总价,便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
3.2 单价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单价合同形式适用于施工工作的范围和数量较为复杂或不确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具体设计方案还未确定,或者不同部分的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时,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合同定价。
3.3 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的适用情况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的成本不易估计或者具体设计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
当工程的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存在较大风险变动时,采用成本加利润合同形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单位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4.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质保期满后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一、合同价格形式
1.1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
1.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以下简称“合同总价”。
1.3合同总价已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
二、合同价格调整
2.1合同价格调整因素包括:
(4)结算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确认的合同总价;
(5)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开具发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
2.3合同价格调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工程内容所达成的价格协议。
价格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价格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本文将从价格形式、价格确定、价格调整、价格支付等方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进行详细解析。
一、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合同价格。
1. 固定总价: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要求,完成整个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相对准确、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小的项目。
2. 固定单价: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单价。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大的项目。
3. 可调合同价格: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变化、工程变更、物价波动等因素,导致合同价格发生调整的合同价格形式。
可调合同价格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大的项目。
二、价格确定1. 招标工程:对于招标工程,合同价格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要求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 非招标工程:对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格应当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包人和发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要求等进行协商确定。
3.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同价格的基础,应当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工程量清单应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等内容,并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4. 单价和总价: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要求,制定合理的单价和总价。
单价和总价应当符合市场行情,同时考虑到工程的风险因素。
三、价格调整1. 工程变更: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工程内容变化等情况,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的计算、支付和调整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价格形式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工程造价的控制。
根据我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一、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风险范围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 合同价款稳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3. 调整方法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包括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计算依据等,以保证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要求有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在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较小,结算工作相对简单。
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灵活性:可调价格合同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有利于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 双方共担风险: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工程价款的风险,有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
3. 调整依据明确: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件和程序,包括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公式、审批流程等。
建筑施工合同价格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双方根据工程特点、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的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常见的建筑施工合同价格形式有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完成工程的固定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工程全部内容的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
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
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的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例如根据工程变更、材料价格变动、汇率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有利于合同管理、造价的控制和风险的合理分摊。
在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较大,结算工作相对复杂,但能够使双方在风险分担上更加公平合理。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成本部分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计入工程项目的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等;间接成本是指不能直接计入工程项目的成本,如管理费、利润等。
酬金部分通常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的。
这种方式有利于激励承包单位积极进行成本控制和提高工程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掌控。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价格形式有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不同的价格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格形式,以达到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和风险合理分摊的目的。
施工合同中价款形式
施工合同中的价款形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交易款项的支付方式。
在施工合同中,价款形式通常包括固定价、变动价、成本加成等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常见的价款形式,并分析各自的优缺点。
一、固定价固定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价格,作为完成工程后支付的金额。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否则价格不得变动。
固定价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可控:对于业主来说,固定价可以提前预知工程的总成本,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
对于施工方来说,虽然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的波动风险由施工方承担,但可以通过采购策略和成本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2. 简化结算:固定价合同的结算过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即可。
避免了因价格波动导致的繁琐的调整和结算过程。
然而,固定价合同也存在以下缺点:1. 风险分配不均:固定价合同将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的波动风险全部由施工方承担,这对于施工方来说风险较大。
若价格波动较大,施工方可能面临亏损。
2. 激励不足:由于价格固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
二、变动价变动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基准价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变动进行调整。
变动价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分配合理:变动价合同将价格波动风险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2. 激励机制:变动价合同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然而,变动价合同也存在以下缺点:1. 成本不易控制:对于业主来说,由于价格变动不确定,工程总成本不易控制。
2. 结算复杂:变动价合同的结算过程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增加了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成本。
三、成本加成成本加成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成本加成比例,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按照约定的比例计算价款。
成本加成的形式有以下优点:1. 风险分配合理:成本加成合同将价格波动风险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建设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一、引言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以规范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格形式是核心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本文将对建设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合同价格形式的分类根据建设施工合同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合同价格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作为承包单位完成工程任务的报酬。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价格。
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为明确、工程周期较短、技术难度较低的建设项目。
2. 可调整价格合同可调整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工程风险较高的建设项目。
合同价格的调整通常与工程材料的单价波动、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等因素有关。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单位的工程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构成合同价格。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风险较高、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的建设项目。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利于合理分摊工程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4.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项工程量及其单价计算。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存在差异时,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较小的建设项目。
三、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具有不同的技术难度、工程量和风险程度,因此需要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格形式。
2. 工程周期:工程周期较长的项目,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可考虑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施工合同签约价格的形式
施工合同签约价格的形式施工合同签约价格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质量。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价格的形式有多种,常见的有固定价格、变动价格、成本加成价格等。
下面将对这些形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固定价格固定价格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确定的一个确定的价格,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发生变化,无论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如何变化,施工方都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固定价格有利于双方进行预算控制,降低工程风险。
但同时,固定价格也使得施工方在成本上升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
因此,在采用固定价格形式时,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的条件和幅度,以防止因价格波动导致的一方利益受损。
二、变动价格变动价格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价格形式。
变动价格分为成本加成价格和单价合同两种形式。
1. 成本加成价格成本加成价格是指在工程成本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润率,形成的价格。
该价格在合同签订时不确定,而是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和约定的利润率计算得出。
成本加成价格有利于施工方合理控制成本,减少亏损风险。
同时,也能使业主在工程成本上升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采用成本加成价格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成本的计算方式、利润率以及价格调整的条件和幅度。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项工程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工程总价的价格形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可能会有所变化,因此单价合同允许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价格调整。
单价合同有利于业主和施工方共同控制工程成本,避免因工程量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纠纷。
在采用单价合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量清单、单价、价格调整的条件和幅度等。
三、其他价格形式除了固定价格、变动价格之外,还有以下两种价格形式:1. 最大努力价格最大努力价格是指施工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诺尽最大努力完成工程,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的价格形式。
这种价格形式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成本,但同时增加了施工方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这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润和生存。
除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也是施工企业无法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
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甚至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的形成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的2017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进行修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可以进行修改,但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的价格计算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
单价合同的价格是根据约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得出的,工程量包括合同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产生的工程量。
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要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文件,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款结算时的纠纷和损失。
总价合同是根据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在于,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及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及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下面将对这三种计价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实施工程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合同期较长(一般为1年以上),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的实际成本及约定的酬金,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签署合同,约定双方在工程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范围。
合同价格形式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支付方式和费用的结算规则。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形式,并分析其特点和应用情况。
2. 合同价格形式的定义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国内建设工程管理的惯例和经验,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2.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的总价款,并将该总价款作为施工费用的支付基础。
根据工程的完成情况和施工进度,工程施工方可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分期付款。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确定的情况。
2.2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中各项工作的单价,并通过乘以工作量来计算施工费用。
根据工程实际的完成情况和施工进度,工程施工方可以通过乘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应支付的费用。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不确定的情况。
2.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工程的成本和施工方的酬金,并通过施工方实际的成本支出和约定的酬金比例来计算施工费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相对不确定,需要施工方承担较高风险的情况。
3. 合同价格形式的优缺点分析合同价格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合同双方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利益,选择最适合的合同价格形式。
3.1 总价合同的优缺点总价合同的优点是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固定,易于计划和控制工程的预算。
施工方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安排付款计划。
然而,总价合同存在施工方在工程进度出现迟延等问题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问题。
3.2 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缺点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是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明确,能够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费用的确定和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以固定数值的形式确定。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总价合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需要以合同中确定的总价款来完成工程建设,包括所有的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在这种方式下,如果工程施工出现了比预期多或少的难度,对工程的完成时间或者工程的质量等都不会影响合同金额。
此种方式下,施工单位有固定的施工预算,可以更好的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管理。
优势:•易于控制整个项目的成本•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预算实现计划的成本•实施过程中不考虑工程难度对合同成本产生的影响缺点:•不适用于遇到需要进行更改的情况,例如工程变更、指示变更等。
2.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这种方式下,合同价款是按照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
例如,这可能包括按建筑面积计算、按TIU(Ton Installed Unit)计算或者按照由工程师在现场提供的工程量样本计算而得出的。
优势:•更加精确地确定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款•适用于施工项目难度变化的情况缺点:•由于施工项目的具体难度较难预测,很难确定项目预算•适用性较为局限,因为需要实时监测实际工程量。
3. 成本加利润(CPC)合同成本加利润合同(CPC)是指合同费用是在项目完工后,以实际费用增加率算出的成本+利润的方式计算而成。
该方式下,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所许可的期限按时提交物料、人工成本和工程完成时间的量化证明等资料。
优势:•适用于复杂的施工项目•更加充分地保护了承包商的货币利益•较为透明的合同方式缺点:•合同费用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清晰的计算流程来计算费用及项目利润。
4. 变更单价合同变更单价合同是指合同报价的基础是各项工作量单位的价格,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以下情况:增加工作量、减少工程量、标准折算、提纯或变更数量、质量或作业场地等,都需要以变更价的价格加入到合同中。
优势:•适用于施工项目变化频率较高的情况•变更被及时地反映在了合同中缺点:•对于不熟悉合同的工程师和业主来说增加了管理工作的复杂度•可能会因为太多变更而降低合同的透明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价格形式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价格形式甲方(发包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承包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承乙方承担下列建设项目的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一、工程内容1. 乙方承包甲方委托的建设工程,具体包括:(1)施工范围(2)施工内容(3)施工工期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款:2. 付款方式:(1)甲方应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款项的比例为%;(2)在工程完成阶段应支付%;(3)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
三、承包期限1. 工程开工日期:2. 工程竣工日期:3.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四、质量要求1. 工程应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质量合格并得到甲方验收后方可收款。
五、变更和索赔1. 若工程需要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程变更或延期,乙方应在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或无法按时完成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争议均可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日期:日期:。
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
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价格形式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工程周期等因素,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调整方式。
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合同价格等。
一、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完成工程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小的工程项目。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发包人可以减轻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承包人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控制成本,以保证利润。
二、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外,单价不予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工程项目。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合理分配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承包人需要合理预估工程量,有效控制成本。
三、可调合同价格可调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一个基础合同价格,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市场行情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合同价格。
可调合同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工程变更可能性较高的工程项目。
采用可调合同价格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共同应对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合理分配成本,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施工示范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合同价格。
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格形式,合理分配工程造价波动的风险,共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
•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要承担价及量的风险,对于一切工 程量及价的计算错误都要承担,所以承包单 位的风险较大。
• 签约合同价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 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 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 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 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 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 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 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 超过8h; 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总价合同 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 (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 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 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 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 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 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 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常用的施工合同价形式
常用的施工合同价形式在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价形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确定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的重要依据。
目前,常用的施工合同价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总价的事项,否则总价不予变更。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成本,但承包商承担了价格风险。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工程总价可以根据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这种合同形式既考虑了价格风险,又保证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需密切关注工程进度和市场行情,确保合同调整的合理性。
3.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业主和承包商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各项工程单价确定合同价款。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成本,同时承包商也能够合理预测工程收益。
4.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业主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成本和约定的酬金。
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酬金则根据工程难度、工程周期等因素确定。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激励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但业主需要承担工程成本的风险。
5. 最大努力合同:最大努力合同是指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按业主要求的最大努力完成工程。
工程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约定的单价计算。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保障业主的利益,同时承包商也能够合理预测工程收益。
6. 框架协议合同:框架协议合同是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一个框架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内的工程量和价格。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长期合作,提高了合同管理的灵活性。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双方利益和市场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价形式。
同时,合同双方还需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程变更、支付结算等方面,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哪些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哪些类型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对整个工程的总价进行一次性包干。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设计图纸明确且施工条件稳定的项目。
其优点是便于业主控制成本,缺点是一旦出现设计变更或市场波动,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
二、可调总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相对的是可调总价合同,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实际增减、材料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调整总价。
这种形式适用于工期较长、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项目。
它能够较为公平地分摊风险,但管理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双方有较强的协商能力。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由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组成。
这种形式的合同通常用于紧急工程、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或是新型工程等。
它的优点是能够激励承包商控制成本,但缺点是可能导致承包商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
四、计量合同计量合同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费用的合同形式。
它适用于工程量难以预估或工程内容经常变更的项目。
这种合同形式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工作量,但同时也要求双方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保持高度的透明和公正。
五、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合同是指在固定单价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某些项目采取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大、种类多、施工周期长的复杂项目。
它有助于简化结算过程,但需要双方对综合单价的确定有充分的协商和共识。
六、其他价格形式除了上述常见的几种合同价格形式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价格形式,如目标成本合同、最高价合同等,它们通常适用于特定的工程项目和特定的合作环境。
工程施工合同价格的形式
工程施工合同价格的形式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为完成工程任务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所承担的费用。
工程施工合同价格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性质、工程地点、施工周期等因素,由承包商和发包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任务的报酬。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部分,否则总价不予变更。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设计完整、工程量准确、施工周期较短、工程变更较少的工程项目。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项工程量,以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得出合同价格。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工程价款。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设计较完善、工程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
三、成本加成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承包商在完成工程任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加成比例,形成合同价格。
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材料、人工、设备等费用,间接成本是指与工程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利润等。
成本加成合同适用于工程设计不完整、工程量不准确、施工周期不确定、工程变更频繁的工程项目。
四、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一个基础总价,并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调整因素,如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用变动、汇率变动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这些调整因素的变动,对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变动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
五、其他价格形式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还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用其他价格形式,如阶段性付款合同、绩效奖金合同等。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合同价格的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包人和承包商的利益需求等因素,经过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价格的形式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双方的风险承担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和分析各种价格形式的优缺点,选择最适合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类型有哪些固定总价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模式下,无论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什么情况,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这种类型的优势在于预算的稳定性和预测性较强,便于业主进行成本控制。
它也存在一定的缺点,那就是如果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或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承包方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另一种常见的合同价类型是可调总价合同。
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它的总价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调整,以适应原材料价格、工资水平等变动因素。
这种灵活性使得它在面对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时更为适用。
但是,这也要求双方在合同中对调整机制作出明确规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单位价格合同则适用于那些难以准确估计工程量的项目。
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计算最终的合同价,这种方式可以较为公平地反映双方的实际工作量与成本。
但同时,这也可能鼓励承包商通过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来提高收入,因此需要业主方面加强监管。
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或特殊性质的项目,其中包含了一个基本的成本补偿和一个固定的酬金。
这种合同类型将大部分风险转嫁给业主,因为承包商几乎不用担心成本超支的问题。
但这也意味着业主需要对工程进度和成本进行严格的监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合单价合同结合了固定总价和单位价格合同的特点,既考虑了工程量的变化,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价格的稳定性。
它适用于那些工程量变化不大但又有一定不确定性的项目。
在选择适合的工程施工合同价类型时,业主和承包商都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性质、市场环境、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份合理的合同不仅能保障双方的利益,还能促进工程的顺利完成。
因此,了解各种合同价类型及其特点,对于参与工程建设的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价款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可谓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这正是施工企业的利润所在,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
工程最终是否能够实现盈利,除了受市场风险影响之外,没有一个好的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也是很难实现的。
甚至可以说,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是否能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那就不仅仅是利润问题了,可能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形成的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
形成。
在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而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实施的2017 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对此进行修改。
一、单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款以约定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来确定。
而工程量则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时产生的现场签证而确定。
但固定单价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工程量可以任意计量,上述所谓“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所指即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单位工程量。
而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建筑工程,也可以施工图等文件作为工程量的基本依据。
因此,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或者施工图纸等文件应予仔细认真核对,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时产生风险,最终在工程款结算时造成纠纷和损失。
二、总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
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在于:
单价合同是合同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
定的,不作调整。
就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关于价款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规定而言,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第 3.4.1 (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用词上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格风险,
其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在市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
就风险承担来说,上述规范也规定了在相应风险发生时的承担主体。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合同
价格形式,而是一种计价方式。
所以不论是在单价合同还是在总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都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它决定了工程施工的绝大部分内容。
而作为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13 )第3.1.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该规范对工程量清单作了如下定义:其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四、定额计价
在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价格形式除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之外,还有一种其他价格形式。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
定额计价和成本加酬金的价格形式。
在住建部2015 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定额做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工期天数及相关费率等
的数量基准。
根据上述定义可知,一个地区所制定的定额标准标志着该地区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实际水平。
值得说明的是,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则仅供参考。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也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定额作为合同计价和结算依
据。
基于上述特点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7.1.3 条的建议,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而对于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五、建设工程领域关于价格和费用常用术语的概念
1、预算价
是指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相关规定,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后作出建筑工程预算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预计造价。
2、决算价
是指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合同及其调整、施工情况对所建工程从立项到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进行评估、汇总后形成的工程造价。
3、结算价
是指施工企业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计算完成整个建设项目所有的费用后,向发包单位提出进行结算的工程造价。
4、送审价
是指施工企业向发包人递交的供发包人审核并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中所
确定的工程造价。
5、监理确定价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造价产生争议后不能通过商定达成
一致价格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审慎、公正核算而确定出
来的价格。
6、暂列金额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7、暂估价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已进行总承包招标的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8、计日工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