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介绍ppt(2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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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PPT培训课件(综合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汇算申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PPT培训课件(综合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汇算申报)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 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 教育结束当月
(3)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 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 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 续扣除。
境内接受教育 ——————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 —————(1)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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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租金
享受 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 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 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 受。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不支持修改
自主申报——手机App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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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年度未填报过专项附加 扣除,先补充填报专项附加 扣除,再修改申报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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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相关的优惠政策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 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 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 受本科(含)以下学历继续教育, 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 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 续教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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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教育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 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 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ppt课件

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ppt课件
01 汇总收入额
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02 减除费用和扣除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03 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04 减去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改革
05
03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02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CONTENTS
目 录
06
07
办理时间
办理方式、渠道
手机APP操作指引
04
可享受的扣除项目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什么是年度汇算?
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
办理渠道
07 手机APP操作指引
【操作步骤】
准备申报—确认信息—填报数据—计算税款—提交申报—申请补(退)税
第1步: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可以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 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方便您申报,推荐选择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您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数据)】,您阅读后, 点击 “我已阅读并知晓”, 开始年度汇算申报。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等。
06 办理方式、渠道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讲解PPT课件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讲解PPT课件

四、怎样操作个税手机APP?
准备阶段
1 首先,大家需要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或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下 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登录。登录后,您可以看到主页面上有 【常用业务】栏目,下面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项附 加扣除填报】、【收入纳税记录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开 具】,通过这4个子栏目,就可以完成年度汇算。 正式办理年度汇算前,大家可以先通过这四个功能模块梳理回 忆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补充填报需要补充享受的专项附加 扣除信息,为办理年度汇算做好做准备以便办得更加顺利。
1、两个基本条件
条件 1
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条件 2
只有取得综合所得,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既然是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那么只有纳税人在2020年取得 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费收入,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高于预扣率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 办理扣除的
3、两种例外情形: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不需办理
01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退税,但自 愿放弃退税,不申请年度汇算 退税,则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02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且取 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扣预缴 税款,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 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 元,则免予办理年度汇算。这 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
1.年度汇算与综合税制相伴而生,是其实施的必要配套措施
分类税制
一类所得适用一套计税规则,其最大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容易理解,但收入分 配的调节作用较弱。
综合税制

最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讲解.ppt

最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讲解.ppt
(二) 2019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包括 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 额等情形。
根据据财税 2019 年第 94号文件有关规定,纳税人在 2019 年度已依法 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 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的应退或者的应 退或者应补税款 2019 年度汇 算,汇算的是 2019 年 1月 1日至 12 月31 日期间实际取得的所得
不纳入汇算的范围 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不并入综合所得的项目,如解除劳动同、提前退休、内部养等一次补偿收入 纳税人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Hale Waihona Puke 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 2019 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1.2019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 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 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实践中,很难让所有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 一致。比如:年度中间,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 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 年综合所得的收入总计还不到 6万元,减去基本减除费用 6万元后, 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等专项
? 汇总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 劳 务报酬、稿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所得税汇算清缴》课件

《所得税汇算清缴》课件

税务服务优化
1 2 3
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提供更加 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满意 度。
税务咨询和培训的普及
税务部门将加大对纳税人的咨询和培训力度,帮 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 和流程。
税务公开和透明的加强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公开和透明化所得税汇算清缴 的相关信息,增加税收征管的透明度,保障纳税 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税收公平
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纠正纳税 人在纳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偏 差,确保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
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和缴纳税款
纳税人根据税务法规和税收政策,自行计 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所得税并进行 税款缴纳。
税务机关审核和征收税款
案例概述
介绍其他税种汇算清缴案例的基本情况,包括税种背景、涉税情 况等。
案例分析
对其他税种汇算清缴的流程、政策依据、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深 入剖析,指出案例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
案例结论
总结案例的经验教训,对其他税种汇算清缴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 和总结。
THANKS
感谢观看
详细描述
税收优惠政策问题主要涉及到企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 及如何享受等问题。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包括未按照税 法规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等。
税务风险问题
总结词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税务处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如税务处罚、税务纠纷等。
详细描述
税务风险问题主要涉及到企业在税务处理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常见的税务风险问题包括未按照 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违反税务法规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处罚或纠纷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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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 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以下几种收入
1、工资薪金
工资奖金
同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 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规定执行。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 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 扣除。
2、劳务报酬
业余时接个设计的私活,
3、稿酬所得
Hale Waihona Puke 投稿的稿费收入4、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
•不纳入综合所得的收入
指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指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 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部 2020年4月
目 录
CONTENTS
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 1 缴简介
0 综合所得与税前扣 2除
0 什么人需要申报 3
0
怎么申报
4
一、汇算清缴的定义
用文字描述: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减去税前扣除额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 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学历继续教育,是指包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教育。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
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 的行业领域。
•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
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 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项
•税前扣除项目 1、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60000元/年。 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赡养老人: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深圳房屋租金扣除标准:1500元/月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二、综合所得与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 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 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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