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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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实习人员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进修、实习期间必须积极参与院内各项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医德规范、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进修、实习人员进科室后,根据本人的业务水平和原单位的要求,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病房、门诊)工作。

进修、实习科室确定后不得任意转科。

三、在临床工作中应认真、负责、虚心学习。

进修实习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其进修、实习方法主要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学习,并安排一定时间的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四、进修、实习人员不得向病员出具病假条和各种医疗证明。

五、进修、实习人员患病时,需经科主任出具病假证明,并到科教科换假条后交回所在科室。

病假休息一般不得离开医院,若需回原单位休息,需经所在科室批准,病情未愈需继续在原单位休息时,除有原单位病假条外,必须附单位证明信,并及时寄来科教科。

六、进修、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者,必须按请假条的要求进行请假。

全年累计病事假满一个月者,不在保留进修、实习资格。

旷工7日者,立即终止进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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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单位人员来院进修由科教科负责安排,接受进修人员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9月。

来院进修期限:临床科室(包括监护室)一般至少半年;医技科室至少3个月;普通科室护理至少3个月,监护室护理至少6个月。

二、凡申请到我院进修人员,进修临床科室者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进修医技科室者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证书;进修护理专业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凡申请来院进修人员须如实填写《进修学员申请表》,推荐单位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后与申请进修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到科教科。

由科教科组织对申请进修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通知接收进修。

四、进修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来院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接受科教科和科室的双重管理。

入院后接受入院教育及培训,了解医院概况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五、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对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范、造成设备损坏、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进修人员的处方权,在符合执业资格条件下,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授权并备案,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七、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八、各科室应切实做好进修人员的培养工作,选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指导进修。

带教者要根据进修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进修带教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进修结束时要对进修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九、各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取消进修资格的意见并报科教科,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实习)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疗管理部门申办临时处方权。

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实习)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自动中止学习或者被中止学习者,不退还费用。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基础条款:(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一、凡是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各级医务人员,必须经科教科同意,填
写进修申请表,推荐单位加签意见,经科教科审核批准,接到通知后方能来院。

二、进修人员一般应具本科或大专资格学历且从事本专业2年以
上,中专毕业须工作五年以上,包括专科和对临床实践有一定经验的各镇级医院以上的医务人员。

进修人员来院时,必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到医教科报到,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参
加医院、本科室政治活动。

进修生必须服从本科室安排,不得自动调换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

如果确实原单位专业需要更改进修科目的必须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及科教科同意方能更换专业或延长进修期限。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及无特殊情况者不予以请假。

四、进修生在进修叁个月后,由所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可代其申请
处方权,经医务科审批备案,方能取得处方权。

在没取得处方权之前、不得轮门诊工作。

在诊治过程中病人需要做好各项检查或治疗,如无带教老师指导不能单独操作。

进修结束后办理处方权注销手续。

五、在取得处方权后,院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急诊工作一个月。

六、进修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而出现医疗差错或事故,
应由本人负责。

七、进修生进修期满要认真做好自我鉴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
结业证明,由科教科审核并负责寄回原单位。

所借物品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院。

八、进修生应按规定挂戴工牌,严禁翻戴及着本院工衣,否则中止
进修。

医院来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医院来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医院来院进修生管理规定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收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3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一)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培训部领取《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二)交回《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三)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下发进修人员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到我院进修报到时间。

(四)对XX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医院或我院城乡对口支援医疗单位来院进修人员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进修生报到程序(一)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二)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培训部领取《进修生报到通知单》,人事部登记备案、培训部登记办理胸牌,再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进科室通知单》。

(三)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

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具有处方权。

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方为有效。

(三)进修生参加本院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医院由医务科负责进修工作,要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各科要选派临床经验丰富、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带教者应根据进修科目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2、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无故中途退学或延长学习时间。

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等。

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4天以上须经医务科审批,无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不退进修费。

3、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符合处方制度规定)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鉴
定,上报医务科批准,报有关科室备案。

4、进修人员开出的诊断书或病情介绍单需经指导医师审查签字。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带教管理工作。

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
者,要终止其进修,由医院提出意见后,将材料和本人一起退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间,应由带教医师做好考核鉴定。

进修结束时应督促清理有
关手续后,方可离院。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进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临床实际需求;(二)注重质量,确保进修效果;(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规范管理,确保进修秩序。

第二章进修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医疗机构进修对象为在职医务人员,包括:(一)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推荐的优秀青年医务人员。

第五条申请进修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所在单位同意其进修。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进修:(一)在试用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四)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参加进修的人员。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医疗机构进修内容主要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二)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三)医疗质量管理与医院管理;(四)其他与进修目的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进修方式包括:(一)短期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长期进修:一般不超过1年;(三)专项进修:根据进修目的,由医疗机构或进修单位确定进修时间。

第九条进修单位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以下条件:(一)必要的临床实践机会;(二)具有丰富经验的导师;(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进修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医疗机构进修申请程序:(一)进修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进修单位;(三)进修单位审核同意后,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选拔与准入1. 选拔条件:(1)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临床科室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医技、护理等专业要求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3)所在单位推荐,同意选送。

2. 准入程序:(1)进修人员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2)医院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院医务科发出进修通知书;(3)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书到医务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有风险的诊疗操作。

4.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确保进修期间取得预期效果。

5. 进修人员需按时完成进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时间。

四、进修结束与考核1. 进修期满,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总结,由科室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临床技能水平、医德医风表现等。

3. 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进修时间或终止进修。

1. 医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2. 进修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除进修资格等处理。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六、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如有变动,以最新修订为准。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进修生管理工作,提高进修生的临床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生选拔与条件1. 进修生须具备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病房工作经验。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学事业。

3. 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工作。

4. 所在单位同意其进修。

三、进修流程1. 进修生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向医院医务部提交进修申请表。

2. 医院医务部根据进修申请,结合科室需求和进修生条件,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的进修生,由医务部安排到相应科室进行进修。

四、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生应按时报到,逾期3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

2. 进修以半年为单位,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

3. 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

4. 进修医师住宿,由进修生公寓具体安排并管理。

5. 进修医师应由科室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

科室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每月组织科内学术讲座1-2次。

6. 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

医务处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7. 进修医师不得请事假。

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有原单位来函,由医务处批假。

8. 病假1个月以上者,可回原单位休假。

9.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10. 病假、事假者,进修期须顺延,顺延期间,医院不负责安排住宿。

11. 科室根据进修医师的业务能力,经科主任考核同意可参加科室一线值班。

12. 进修医师处方权必须在进修期满3个月并完成10份住院病历后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由医务处审批。

在手术科室进修的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五、考核与评价1. 进修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2. 考核内容包括:临床技能、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3. 科室对进修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医务部备案。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进修生培训工作,提高医院进修生的专业素质,保障医院进修生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1.医院进修生:指在医院参加进修学习的在职医务人员。

2.进修学习:指医院进修生参加医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研修等进修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进修生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医院应按照进修生的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组织有针对性的进修培训活动。

2.平等公正:医院进修生的参加资格和培训权益应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3.监督管理:医院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进修生培训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进修生选拔和申请第五条选拔标准医院进修生的选拔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2.在职医务人员,有相关临床或科研工作经验。

第六条申请程序1.医院进修生通过医院规定的申请渠道提交进修申请材料;2.医院根据进修生的申请材料和个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3.初步审核合格的进修生,将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录取。

第七条录取结果通知医院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进修生,并明确培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三章培训学习第八条学习计划制定医院应根据进修生的学习需要和培训目标,制定进修生的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课程设置、学习任务等内容。

第九条培训导师安排医院应为每位进修生安排专门的导师,负责指导进修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导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

第十条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医院应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提供进修生展示自己工作成果的机会,并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和点评。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医院应根据进修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术成果,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进修生继续进修或晋升的依据。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二条进修生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进修生管理制度,明确进修生的权利和义务,并监督其学习和工作的规范性。

第十三条奖励与处罚医院应根据进修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术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人民医院实习、进修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实习、进修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实习、进修管理规定XX市医院实习、进修生管理制度1.目的对实习、进修人员进行规范教育、培训及监管,保证圆满完成实习、进修计划,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

2.范围在我院实习及进修人员、接收实习进修的科室、带教老师。

3.定义指在我院范围内对实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4.权责4.1科教科负责临床、医技人员的实习进修管理。

4.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实习进修管理。

4.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实习、进修生的管理及带教工作。

4.4各科业务技术好、有经验的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带教工作。

5.内容5.1实习、进修人员接收5.1.1实习、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科、护理部统筹安排。

任何科室及个人无权私自接受、安排未履行实习进修手续的人员进修、实习。

5.1.2实习院校在实习前1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花名册交至科教科。

科教科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

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5.1.3零散实习、进修人员应填写《医院实习、进修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单位公章,交至科教科或护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在我院进修、实习。

5.1.4所有实习、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实习生报到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进修医师需提供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1.5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科一次性交清。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

实习费用标准:200元/月。

5.2实习管理:5.2.1实习班长全面负责制,及时了解同学实习、生活情况,协助科教科、护理部做好同学的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实习纪律等管理工作。

5.2.2带教老师按照实习计划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带教内容。

做好实习生入科教育、实习纪律等工作,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为实习医生提供诊疗和手术机会。

5.2.3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生的管理行为,提高医院进修生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保障医院进修生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进修生。

第三条医院进修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不得违法乱纪、违背医学伦理。

第四条医院进修生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学习和工作时间,认真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进修生的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医院进修生的招募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腐败和违法活动。

第六条医院进修生的招募应当公示学习和工作要求,并进行公开的考核和选拔,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通知入选人员。

第七条医院进修生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并通过医院的面试和考核。

第八条医院进修生一旦被录取,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入院手续和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第三章进修生的学习和工作第九条医院进修生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学习和工作时间进行学习和工作,不得擅自休息或早退。

第十条医院进修生应当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讲座、病例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并按时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医院进修生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违反医院规定。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生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严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进修生的评价和考核第十三条医院进修生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不得擅自规避考核。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生的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进修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生如果在考核中存在学习成绩不合格、工作业绩不达标、职业素养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面临降级、劝退等处理。

第五章进修生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医院进修生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

第十七条医院不得因进修生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等个人身份因素而歧视对待。

医院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一个专业的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实习生和进修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实习生和进修生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其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医院的发展。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实习生和进修生。

3. 定义•实习生:指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的在校学生或毕业生。

•进修生:指在医院进行专业进修的医务人员。

4. 学习环境医院将为实习生和进修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安排、学术讲座、实践机会等。

同时,医院鼓励实习生和进修生积极参与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5. 实习生权利与义务5.1 实习期限实习生的实习期限由医院与实习生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

5.2 实习薪酬实习生将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享受实习薪酬,具体金额由医院根据实习生的学历和职责确定。

5.3 工作时间和休假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由医院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统一安排。

5.4 学习机会和培训医院将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和系统培训,帮助其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5.5 遵守规章制度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医疗操作规范、保密制度等。

6. 进修生权利与义务6.1 进修期限进修生的进修期限由医院与进修生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6.2 进修津贴进修生将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享受进修津贴,具体金额由医院根据进修生的资质和职责确定。

6.3 工作时间和休假进修生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由医院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统一安排。

6.4 学习机会和培训医院将为进修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专业交流和培训,帮助其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6.5 遵守规章制度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医疗操作规范、保密制度等。

7. 管理与监督医院将设立管理与监督机构,负责对实习生和进修生的学习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

中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参照《中山医院进修人员指南》和医院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必须认真学习《中山医院进修人员上岗须知》,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着装,佩带胸卡上岗。

凡衣冠不整或未佩带胸卡上岗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进修人员应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否则不予办理进修证书和个人鉴定。

第三条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包括宿舍)接待或索取及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第四条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第五条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第六条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第七条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第八条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第九条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十条进修员严格按照规定打印病史,违规者第一次警告并勒令其退回打印病史,第二次则将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

中山医院 2008年9月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执行。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一、进修人员条件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进修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并进行考核。

二、进修类别专科进修:由各临床专业科室安排病区、门诊及相关辅助科室的轮转进修。

普内、普外进修:指普遍轮转进修内科或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2 个月。

选科进修: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指本科毕业临床工作 5 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临床工作 7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选择进修科室,允许同时选择大内科与大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3 个月。

教育处根据进修人员报到时选定进修类别和时间编制进修人员轮转表。

转换科室时间为每月 1 日;如中途欲更改进修计划必须在每月 20 日前书面向教育处提出,填写《江苏省中医院外来进修人员变更进修科室申请表》,教育处酌情安排。

三、进修收费进修费: 3600 元 / 年, 2000 元 / 半年;消化内镜 900/ 月。

住宿费:住宿由医院教育处和后勤处共同负责安排与管理,每月住宿费 300 元。

保证金: 100 元。

伙食费:自理。

进修人员的交通补贴:每月满勤的(病事假不超过 3 天),医院发给进修人员 50 元 / 月交通补贴。

四、进修人员的管理1 .进修人员报到后,由教育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同时进行岗前考试。

2 .大内科、大外科负责具体安排进修轮转科室,其中包括 1 个月的急诊科或 ICU (不到 6 个月的进修,可不安排);同时,为便于进修人员选择进修科室,及时进行科室情况介绍。

3 .进修人员进入专科后要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与安排,原则上要求在病房工作时间不少于总进修时间的50% ,在病房工作期间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查房、管床、值班等医疗任务,在门诊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全程带领下进行相关诊疗活动,科室不能安排其单独值班,可根据进修人员临床医疗水平和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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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一、凡是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各级医务人员,必须经科教科同意,填
写进修申请表,推荐单位加签意见,经科教科审核批准,接到通知后方能来院。

二、进修人员一般应具本科或大专资格学历且从事本专业2年以
上,中专毕业须工作五年以上,包括专科和对临床实践有一定经验的各镇级医院以上的医务人员。

进修人员来院时,必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到医教科报到,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参
加医院、本科室政治活动。

进修生必须服从本科室安排,不得自动调换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

如果确实原单位专业需要更改进修科目的必须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及科教科同意方能更换专业或延长进修期限。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及无特殊情况者不予以请假。

四、进修生在进修叁个月后,由所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可代其申请
处方权,经医务科审批备案,方能取得处方权。

在没取得处方权之前、不得轮门诊工作。

在诊治过程中病人需要做好各项检查或治疗,如无带教老师指导不能单独操作。

进修结束后办理处方权注销手续。

五、在取得处方权后,院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急诊工作一个月。

六、进修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而出现医疗差错或事故,
应由本人负责。

七、进修生进修期满要认真做好自我鉴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
结业证明,由科教科审核并负责寄回原单位。

所借物品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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