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好好复习!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
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
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
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
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
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
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
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