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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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本单位及人员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按照工程质量责任书的约定,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单位和机构实施检查,并组织协调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3、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4、依法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进行开工建设。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不随意改变工程造价或者合理工期。

6、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7、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8、收到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总结。

9、组织竣工验收前,向县级以上城建档案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

10、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再交付使用。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按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分户验收。交付的住宅工程按要求向购买人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分户验收证明书。

1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2、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在24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我单位愿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接受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我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范例)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本单位及人员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2、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4、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我单位愿接受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接受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我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我单位愿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的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范例)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本单位及人员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达到抗震设防等要求,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指定生产企业、供应商。

2、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及时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3、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决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拒绝未经现场见证的勘察成果,不依据未经现场见证的勘察成果进行设计。

4、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的图纸,不交付相关单位使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的修改变更,一律体现在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上。

5、向相关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和审查机构专用章的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涉及到建设规模、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经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涉及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变更,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所有的设计变更均体现在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上。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未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变更图纸,也不用设计变更通知单替代设计图纸的变更修改。

7、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参与竣工验收时,以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作为验收依据。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我单位愿接受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接受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我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我单位愿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的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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