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版式文件调整说明20180709(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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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6.21•【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境内收发货人、备案号、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征免性质、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等栏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二、新增“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和“自报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要求。

三、修改4个栏目的名称,将“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将“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将“装货港/指运港” 改为“经停港/指运港”,将“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保税货物流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

六、新版通关参数可到海关总署门户网站(首页 > 在线服务 > 信息查询 > 通关参数)中“关检融合部分通关参数查询及下载”区域下载。

报关单填写规范-共260页

报关单填写规范-共260页

3.进、出口口岸填报
• ⑴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口岸的口岸 海关名称及代码
• ⑵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 记手册》限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填写 其名称及代码,《登记手册》限定的口岸与货物 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 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3.进、出口口岸填报
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货物,本栏应填写加工 贸易手册编号和征免税编号,不得为空。如: Z22019870142
• 4.加工贸易货物转为享受减免税或需审批备案 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 税证明等审批证件备案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 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 5.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 码为H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 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 六位为D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 3.收发货人未申报进口日期或申报的进口日期 与运输工具负责人申报日期不符
• 应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为准。
• 4.出口日期栏供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免于 填报。
• 5.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报关单“进出口日 期”应填报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七、申报日期
•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 托的报关企业申报数据的日期。
• (应记住第5位代码的含义,因为这第5位代 码也是企业所在地的国内地区代码,当经营 单位和收发货单位一致时,此代码就是境内 目的地(货源地)的代码,因此对填报“十 六、境内目的地(货源地)”栏目有用)。
四、备案号
• (二)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 《征免税证明》编号。
• (三)涉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 管理(香港CEPA、澳门CEPA,下同)的报关单, 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单填制规范首先,大家都知道报关单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所以,“不同合同、不贸易方式、不同口岸、不同发票、不同手册的内容不得填制在同一张报关单上”!从辅导教材P509页看到从(一)预录入编号……一直到第(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但是我们考试只需要大家填到第四十一项,后面6项的因为都是由海关填写的部分所以考试不涉及!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一)预录入编号(二)海关编号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名称加代码) 辅导P225 教材P266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一般情况下不得填报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因为只有直属海关以下级别海关才负责办理具体报关业务.如题干中只给出不同直属海关的代码而无隶属海关代码,就填报直属海关.[例题]直属海关的4位代码中后2为均为”00”.以次判断直属海关.(四)备案号教材: 辅导:P226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例题]备案号:C230213000159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

其中考到频率最高的代码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编号Z—征免税证明编号H---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备案号一栏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如果备案号里面是以“B、C、D”开头的加工手册编号,那么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不可能是“一般贸易”(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辅导P226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应为8位数,顺序为年是4位,月、日各2位,如2005年10月18日填为2005 .10.18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六)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本栏目应为8位数,填报要求同进出口日期注意,进口时申报日期应晚于进口日期;出口时申报日期应早于出口日期(七)经营单位(名称及编码)此栏目一般也会以单选多选判断的形式出现,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辅导教材P227页经营单位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特殊情况]1、签定与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家企业的以执行合同的企业为经营单位(就是进行货款结算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报关单是进行国际货物贸易时必备的一种单据,它承载着货物的相关信息,为海关提供了必要的数据,也是进出口企业依法申报的依据。

为了确保报关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填制报关单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

本文将介绍报关单的标准规范填制以及注意事项。

一、报关单的基本结构和要素1. 报关单的基本结构报关单一般由表头、主表和附表组成。

(1)表头:包括报关单的编号、填制日期、货主/承运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2)主表:主要包括商品的信息,如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价值、产地、运输方式等。

(3)附表:如果有其他附加信息需要填写,可以在附表中进行,如减免税、特殊关税处理等。

2. 报关单的要素报关单填制时需要包括以下要素:(1)报关日期:填写报关单的具体日期,一般应当与实际填写日期一致。

(2)货主/承运人信息:填写货主或承运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商品信息:填写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值等。

(4)运输信息:填写货物的运输方式、起运国家、运输工具、航班/航次号等。

(5)税费信息:填写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信息。

(6)申报关区:填写进出口货物实际申报的关区。

二、报关单的填制要点1. 准确填写关键信息在填写报关单时,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尤其是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价值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情况一致,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注意货物的分类和编码货物的分类和编码是报关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决定了货物应缴纳的关税和征收的税费。

填写时应仔细核对货物的分类和编码,确保准确无误。

3. 注意货物的申报价值货物的申报价值是海关计算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依据。

在填写报关单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申报货物的价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特殊处理的标注和备案如果货物需要特殊的关税处理或享受减免税政策,需要在报关单上作出相应的标注,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5. 合理使用附表如果主表的信息无法满足报关要求,可以使用附表进行补充。

2018年最新进出口报关单表样详解及企业填报

2018年最新进出口报关单表样详解及企业填报

上图是改版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样本。

以前的报关单是竖版的格式,8月1日之后进出口报关单全部改为横版格式,需要横向打印,这样所能容纳的字段将会更多。

进口货物报关单中有非常重要的几个字段:1、境外发货人增加境外发货人字段是出于检验检疫的需要,因为鲜活类商品在进口时需要报检,在中国检验检疫部门通过企业备案之后,货物才能够进口到中国境内,所以检验检疫的职责很多,需要管理此类供货企业,因此海关总署在进口报关单中增加了境外发货人的字段。

在上图中,境外发货人是用英文表示的,如果境外发货人属于AEO 认证的企业,应该同时把AEO认证的编号写在字段中。

所谓的AEO 认证是指,中国海关与世界海关组织WCO 相对接的,与世界海洋组织采用相同的一套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如果一家企业经过了海关AEO 认证,那么该企业的身份将会被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国内与中国签订双边互认协议的海关认可,企业货物在通关时将会享受到极大的便利,从而提高通关效率。

2、进境关别海关是由海关总署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下设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各通关办事点。

海关关口的分布和检验检疫的关口分布有一定的差异,检验检疫更多关注的是入境口岸,因为货物是在入境口岸进行检疫的。

比如北京的企业向北京海关来申请报关,但实际上货物的进境口岸是在天津口岸,此时就会形成差异,该企业的进境关别是北京海关,但是入境口岸就是天津,这就是入境口岸和进境关别的不同。

13 、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地点字段也是检验检疫一直非常重视的填报要求,货物在进口到中国之后,必须把存放地点明确告知检验检疫局,以便于检验检疫局进行监管。

比如浙江企业从日本进口罗汉松必须要在封闭的苗圃中种植至少180 天,之后由检验检疫局做进一步的检查,在树木没有生出害虫情况之下,检验检疫局才允许树木通关。

活体动物也同理,进口之后一定要在一个指定的地点饲养一定时间。

这就是增加货物存放地点字段的原因。

4 、经停港报关单将指运港改为经停港,所以如果货物是直航方式从国外进口的,就可以不填经停港;如果是中转船,可能在中间有经停的港口,那么要将经停港填报在报关单上。

报关单填制规范课件

报关单填制规范课件

实际操作案例二:出口报关单填制
总结词
详细介绍出口报关单填制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出口报关单是出口货物的必备单据,需要填写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品名、数量、价值、目的地等。 在填制过程中,需要注意货物的准确归类、正确申报价值及目的地等信息,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 写。
实际操作案例三:报关单修改流程
对规定理解不足
对报关单填制规定不够了解,导致填写错 误或不规范。
人为疏忽
在填写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信息不准确 或遗漏。
沟通不畅
在申报过程中与海关沟通不畅,导致信息 传递错误。
解决方案及建 议
学习并熟悉规定
定期学习报关单填制规定, 确保准确理解和应用。
仔细核对
在提交报关单前,进行仔 细核对,避免遗漏或错误。
报关单填制规范课件
CONTENTS
• 报关单的基本信息 • 报关单的填写规范 • 报关单的审核与修改 • 报关单填制的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 报关单填制的实际操作案例
01
报关单的基本信息
报关单的概述
报关单的定义
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 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 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加强信息收集
在申报前确保收集所有必 要的信息,并核对无误。
及时沟通
如有疑问或不确定之处, 及时与海关沟通,确保信 息准确传递。
05
报关单填制的实际操作案例
实际操作案例一:进口报关单填制
总结词
详细介绍进口报关单填制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进口报关单是进口货物的必备单据,需要填写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品名、数量、 价值、原产国等。在填制过程中,需要注意货物的准确归类、正确申报价值及原 产国等信息,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

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一部份)

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一部份)

七、申报日期 定义: 定义 : 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 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 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 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 登记处理的日期。
经营单位(★★) 八、经营单位(★★) 定义: 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 定义 : 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 执行 国境内 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它是从事对外 内 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范围: 范围 : 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我国境内外贸、工 贸企业;接受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 或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的 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投 资企业、外商驻华商社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等。 经营单位应为对外签约并执行。
四、备案号 定义: 定义 : 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 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 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 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 及其分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 及原产地证书等各类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三、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 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 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 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必须做到真实、 真实、 真实 准确、完整、规范。 准确、完整、规范。 1、报关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 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如实 申报。
二、海关编号
定义: 定义: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 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H883/EDI通关系统中如何填制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 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 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 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 位为顺序编号。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精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报关单版式及填制规范介绍

报关单版式及填制规范介绍

修改填制要求
• 三、境内收发货人
编码填报变化:一是将由“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 册编码任一项”改为“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是明确“没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变化:一是删除“使用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 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管理的货物,收发货人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一致” 的表述;二是新增涉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填报要求的表述。
• 十四、监管方式
删除加工贸易的特殊情况填报要求4项
修改填制要求
• 二十三、包装种类
由“填报实际外包装种类”改为“填报所有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运输包 装和其他包装”,其中,“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其他包 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以及植物性铺垫材料等。
• 三十三、项号
报关单版式填制规范介绍
综合统计司 2018.07
新报关单版式:进口
总体变化特点: 1、竖版 横版 2、表体商品项由8项调整 为6项 3、由套打改为普通打印 4、空间利用率加大,部 分栏目展示的空间扩大
新报关单版式:出口
新增栏目
• 境外收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 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 十五、征免性质
删除3款,其中加工贸易特殊情况填报要求2款:分别为“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 和“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属非保税加工的”。另1款为“我国驻外 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驻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 税)进口自用小汽车,并且单台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本栏目填报“特案”。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8.06.26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
•【施行日期】2018.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67号
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8〕60号),我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联调测试、接入等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16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7〕20号办理。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

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四、进出境关别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以便海关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

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的基本要求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地位《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就是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情况,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必要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运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

因此,申报人对报关单所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1) 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特别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

2)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5) 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报关单填制规范上报关如何填制报关单报.doc

报关单填制规范上报关如何填制报关单报.doc

报关单填制规范(上)-报关,如何填制报关单,报关单的填制5、来料余料结转(代码0258):指来料加工项下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中止后,剩余的料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结转手续,从该合同手册结转入同一企业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手册继续加工。

6、来料料件复出(代码0265):指复运出境的原来料加工进口的剩余料件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包括来料加工的退换料件。

7、来料料件退换(代码0300):指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因各种原因经海关批准退运境外及更换后复进口的料件。

8、来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代码0345):指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已加工的成品经批准不返销出口转为内销的货物,包括海关事后发现有关企业擅自内销并准予补办进口手续货物。

9、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指来料加工项下加工过程有形损耗中,仍有商业价值的边角料经批准内销。

10、来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5):指来料加工项下加工过程有形损耗中,仍有商业价值的边角料经批准复出。

11、来料成品退运,(代码4400):指来料加工出口成品因各种原因经海关批准退回境内重新加工后复出口的成品。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设备1、加工贸易设备(代码0420):指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进口的设备(不扣除投资额),包括作价及不作价设备。

2、加工设备内销(代码0446):指海关监管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转售给境内非加工企业。

3、加工设备结转(代码0456):指海关监管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转入另一个加工企业,或从一本《登记手册》结转入另一本《登记手册》。

4、加工设备退运,(代码0466):指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加工贸易项下对方提供进口的机械设备,包括以工缴费(或差价)偿还的作价或不作价设备。

该类设备不论是否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期满复出,凡发生退运出境情况的,均按加工设备退运0466填报,备案号一栏按原设备进口时D类手册填报。

(五)补偿贸易(代码0513)指由境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我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报关单的填制,以确保报关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报关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文件之一,涉及到货物进出口的申报、清关以及对应的税费缴纳等诸多程序。

正确填写报关单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因申报错误而带来的额外费用和延误。

2. 报关单基本信息以下是报关单的基本信息,需要在填报时准确无误地填写:•报关单编号:每份报关单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以区分不同的报关单。

•报关日期:填写报关单的日期。

•报关方式:包括一般贸易方式、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代理方式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报关口岸:填写报关的口岸,即货物进出口的地点。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报关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申报报关的企业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海关人员与其进行沟通。

3. 货物信息在报关单中,需要准确填写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名:填写货物的通用名称,如苹果、鞋子等。

•规格型号:填写货物的详细规格型号,如苹果的品种、鞋子的尺码等。

•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一般以最小计量单位为准。

•单价:填写货物的单价,以货币计量。

•总价:根据数量与单价计算货物的总价值。

•原产地:填写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

•毛重:填写货物的毛重,即包括货物本身和包装在内的总重量。

4. 运输信息在报关单中,需要填写货物的运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方式:填写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起运港:填写货物的起运港,即货物的出发港口。

•目的港:填写货物的目的港,即货物的到达港口。

•航班/船名及航次:填写货物的航班或船名及航次,以便查找和跟踪货物运输情况。

•提单/运单号:填写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号,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标识。

5. 税费缴纳信息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货物的进出口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在报关单中,需要填写税费缴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税编号及税则号:填写货物所属的关税编号及相应的税则号,以确定适用的税率。

•进口关税:填写货物进口所需缴纳的关税金额。

报关单填写规范-

报关单填写规范-
• 特殊情况下填制要求如下: • (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
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 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 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 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 代码的后2位), 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 的最后1位, 后6位为顺序编号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 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特 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 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 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律责任。
五、报关单填制要求
• 1.如实申报 • 2.单证相符(报关单和商业单证),单货相
符(报关单和进出口货物) • 3.准确、齐全、完整、清楚填制,不得用铅
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更正须加盖校对章 • 4.分单填报 • 5.分项填报 • 6.已申报报关单,可以更改或撤销。
六、报关单填制涉及资料
• ㈠发票 • 1.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 • 2.起运及目的地 • 3.抬头 • 4.唛头及编号 • 5.品名和货物描述 • 6.数量、单价和总价
四、备案号
• (二)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 《征免税证明》编号。
• (三)涉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 管理(香港CEPA、澳门CEPA,下同)的报关单, 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

报关单填制规范规范介绍

报关单填制规范规范介绍

报关单填制规范规范介绍报关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文件,用于申报进出口商品的监管事项,包括货物描述、数量、价值、产地等关键信息。

合理、准确地填写报关单是保证货物顺利通关的前提。

本文将介绍报关单填制规范规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报关单的基本要素报关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进出境关别、报关单编号、申报日期、申报单位、监管方式、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起运地、抵运地、提运单号、货主单位、操作单位、征免性质、征免税号、运费、保费等。

在填写报关单时,务必逐一核对并填写准确。

二、货物信息的填写要求1. 货物品名:报关单上需详细填写货物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并尽量准确描述货物的特征、用途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 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如包装形式为纸箱,则填写纸箱的数量;如包装形式为集装箱,则填写集装箱的数量等。

3. 价值:填写货物的申报价值,包括FOB价、CIF价等。

价值的填写需根据销售合同或发票上的金额进行填写,确保与实际一致。

4. 原产地:填写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信息。

原产地的填写对于税费的征免以及其他监管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准确填写。

三、报关单的填写注意事项1. 清晰、工整地填写:保持书写清晰、工整,字迹黑体或楷体,以免造成误读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2. 不留空白,不涂改:在填写报关单时,所有栏目都需要填写完整,若有不适用项,则注明“N/A”或划“√”。

切勿涂改报关单,如有错误需要修改,请单独填写修正单。

3. 一致性:报关单上填写的信息应与相关文件(如合同、发票等)一致,如发现差异,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

4. 合理细致地填写:对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要尽量详细准确。

货物分类信息也需填写细致,确保准确的税则编码。

5. 复核核实:填写完毕后,务必对报关单进行复核,确保所有信息填写正确无误。

四、填制报关单的常见错误1. 品名不准确:品名的准确性对于货物的分类与税费征免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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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版式介绍(初稿)
综合统计司 2018.07
新报关单版式:进口
总体变化特点: 1、竖版 横版 2、表体由8项6项 3、由套打改为普通打印 4、空间利用率加大,部 分栏目展示的空间扩大 图片
新报关单版式:出口
新增栏目
• 境外收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 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 三十一、“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修改填报要求
• 一、预录入编号
一是删除“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的表述,改为“由系统 自动生成”。二是新增赋号规则与编号构成的表述
• 二、海关编号
增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表述
• 七、备案号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将“减、免税备案审批”的表述修改为“减、免税审核确认”;二 是补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填报要求;三是对“加工贸易 设备之间结转的填报要求下补充了“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 之间的结转”的适用情形
删除栏目
• • • • 版本号 货号 录入员 录入单位
修改填报要求
• 三、境内收发货人
编码填报变化:一是将由“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 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改为“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二是明确“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变化:一是删除“使用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管理的货物,收发货人应与《加工贸易手册》 的经营企业一致”的表述;二是新增涉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填报要求的表述
修改填报要求
• 十三、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一是删除“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加工企业’一致 ”的表述; 二是增加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报关单的填报要求; 三是修改了编码的填报要求。由原按照是否在海关注册登记适用不同填报要 求改为按照是否有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定具体填报要求; 四是增加“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为自然人情形下的填报要求。
一是将“项号第二行”统称为“备案序号”
• 四十九、申报单位
一是调整了编码的填报要求。二是调整报关人员信息的具体填报要求
修改填报要求
•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一是增加“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二是增加“保税间流转货物”填报“关联备案”和“关联报关单”的要求 三是修改“暂时进出货物”(2600)和“展览品”(2700)的填报要求 四是删除“预归类”和“预审价”填报要求,明确“预裁定决定”填报 五是增加“已经在进入特殊监管区时完成检验的货物在出区入境申报时”、 “进口直接退运的货物”、“企业提供ATA单证册的货物”、“不含动物源 性低风险生物制品”……等11种对应具体填报规则的情况 六是将集装箱信息填报要求纳入本栏目,并调整集装箱具体填报要求:删除 “集装箱自重”,调整了“集装箱规格”的参数,新增“集装箱商品项号关 系” 和“集装箱货重”(集装箱自重+载货重量,千克)
• 十五、征免性质
删除3款,其中加工贸易特殊情况填报要求2款:分别为“保税工厂经营的加 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属非保税加工的”。 另1款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驻人员、 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小汽车,并且单台完税价格130万元 及以上的,本栏目填报“特案”
名称
一般为英文名 检验检疫要求 填报其他外文名
+
编码
AEO互认,报AEO编码 非AEO互认,免填报
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NO”
新增栏目
• 货物存放地点
指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 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 启运港
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第一个境外装运港
修改填报要求
• 九、运输方式
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货物的运输方式由“按旅客实际进出境方式所对 应的运输方式填报”改为填报‘旅客携带’(代码L)” 增加“以固定设施(包括输油、输水管道和输电网等)运输货物的, 填报‘固定设施运输’(代码G)”
修改填报要求
• 十、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
根据海关通关业务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将适用的第一类报关单由“直接在 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改为“直接在 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修改填报要求
• 三十一、随附单证及编号
一是吸收了2016年第56号署公告关于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 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的填报要求,完整列了所有优惠贸易协定代 码(20个)。 二是新增了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免提交原产地证据文件的小金额进 口货物的填报要求。
• 三十四、商品编号
从10位13位,增加填报3位检验检疫编码
• 自报自缴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向海关申报时,填 报“是”;反之则填报“否”
新增栏目
• 入境口岸/出境口岸
入境口岸
正常出入境 多式联运跨境 过境货物 从海关特殊区域或保税监 管场所跨境 无实际进出境
货物自跨境运输工具卸离的第一个 境内口岸名称与代码 最终卸离的境内口岸 进入境内的第一个口岸名称与代码
• 十四、监管方式
删除加工贸易的特殊情况填报要求4项
修改填报要求
• 二十三、包装种类
由“填报实际外包装种类”改为“填报所有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 “运输包装和其他包装”,其中,“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 的包装,“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以及植物性铺垫材料等
• 三十三、项号
离境口岸
跨境运输工具离境的第一个境内 口岸名称与代码 最初离境的境内口岸 离境的第一个口岸名称与代码
海关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名称与代码
货物所在地的城市名称及代码
修改栏目名称
• 三、“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
• 四、“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
• 二十一、“装货港/指运港” 改为“经停港/指运港”
修改填报要求
• 三十五、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一是增加“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二是增加进口已获3C 认证的机动车辆须填报的信息
• 四十二、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由表头填报改为表体填报 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选择填报境内目的 地对应的县级行政区名称及代码,无下属区县级行政区的,可选择填报 地市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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